• 沒有找到結果。

第三章 《治要》之纂集旨歸與學術傾向

第一節 現實致用的精神歸趨

就性質來看,《治要》是「治國方略的資料彙編」,1這一點大抵是沒有疑義的。

然而,就目的來看,除了「治要」二字的表面意思之外,《治要》的纂集是否還有 更深一層的用心?金光一博士曾分析《治要》的編纂背景,提出兩項要點:一是

「貞觀初年關於治國方針的討論與東南士人的應付」,二是貞觀年間「大規模的圖 書編纂」。要進一步探討《治要》的纂集目的,還要借助於背景情境的釐清,因此 不妨就暫借兩者逐項檢視。

《貞觀政要》記載了一次治國方針的辯論,這場辯論發生在太宗即位之初,

表面上看來是魏徵與封德彝意見相左,實際上卻不只是兩個人的理念差異,而幾 乎可說是兩個集團的理念差異。從這條資料至少可以看出,太宗甫即位時,朝廷 上下並不是一面倒支持太宗施行「德治」的,好比封德彝一派便主張「以威刑肅 天下」。2事見《貞觀政要.政體》篇:

1 見金光一:《〈群書治要〉研究》,頁 14。

2 《新唐書.刑法志》載:「太宗以英武定天下,然其天姿仁恕。初即位,有勸以威刑肅天下者,

38

太宗與秘書監魏徵從容論自古理政得失,因曰:「當今大亂之後,造次不可 致理。」徵曰:「不然,凡人在危困則憂死亡,憂死亡則思理,思理則易教。

然則亂後易教,猶饑人易食也。」太宗曰:「善人為邦百年,然後勝殘去殺。

大亂之後,將求致理,寧可造次而望乎?」徵曰:「此據常人,不在聖哲。

若聖哲施化,上下同心,人應如響,不疾而速,期月而可,信不為難,三 年成功,猶謂其晚。」太宗以為然。封德彝等對曰:「三代以後,人漸澆訛,

故秦任法律,漢雜霸道,皆欲理而不能,豈能理而不欲?若信魏徵所說,

恐敗亂國家。」徵曰:「五帝、三王,不易人而理。行帝道則帝,行王道則 王,在於當時所理,化之而已。考之載籍,可得而知。昔……桀為亂虐,

而湯伐之,在湯之代,即致太平。紂為無道,武王伐之,成王之代,亦致 太平。若言人漸澆訛,不返純樸,至今應悉為鬼魅,寧可復得而教化耶?」

德彝等無以難之,然咸以為不可。3

魏徵所謂「亂後易教」,與賈誼在〈過秦論〉裡提出的「勞民易為仁」的說法,旨 趣遙相呼應。4魏徵在這場辯論裡的形象與論調,我們並不陌生,無論是化用經典 或引用歷史,苦口婆心,目的無非在說服太宗行帝道、王道;而太宗對魏徵應答 內容的滿意度與接受度,史臣簡單化約為「以為然」三字,對此我們似乎也已目 為理所當然。但這段記載卻揭示了一段容易被人忽略的政治內幕,史臣簡單概括 為「德彝等……咸以為不可」。在太宗剛即位、訂定國策方針的關鍵時刻,魏徵的 論點不過是諸多論點的其中之一,且備受挑戰,甚至曾遭受「恐敗亂國家」之類 的重話轟擊。治國究竟要走上哪一條道路,最終還須由太宗定奪;在此局面之下,

魏徵以為不可,因為上言王政本於仁恩,所以愛民厚俗之意,太宗欣然納之,遂以寬仁治天下,而 於刑法尤慎。」這條資料與下文所引《貞觀政要》的記載,背景脈絡與爭議內容都大致相合,應屬 同一類型的見解歧異。

3 按,封德彝死於貞觀元年六月,《貞觀政要》將此事發生時間記於貞觀四年,恐有誤。趙克堯、

許道勛就魏徵出使宣慰關東的往返時間,推言此次辯論約莫發生於武德九年十月,亦即魏徵返回長 安之後,此說較可信。參二人所著《唐太宗傳》(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頁 98 注 3。若然,

則魏徵職銜當為給事中,參杜來梭:《魏徵年譜》(北京:科學出版社,2011),頁 127。

4 《治要》亦引錄此段文字,見卷 11,頁 150。

39

持不同意見的兩方,只能各憑本事向太宗遊說或推銷了。金光一博士認為,《治要》

一書就是在這樣的背景下產生,大概相當於魏徵一方主動出擊的招式:

為了說服太宗與對方、貫徹自己的主張,應該要加強豐富的理論和詳細的 實例。《群書治要》就是在這種尖銳的理念對立情況之下,幾位「不識時務」、

「好虛論」的「書生」,合作編輯「以史為鑒」的資料彙編。5

照此說法,《治要》的編纂是出於魏徵等書生集團的私人意見;而此說背後潛在的 涵意是,魏徵等書生在表明己方意見時,當面陳述還不足以取得太宗的信任,以 至於需要編出一部五十卷的大書,假古人之口為己方意見增添厚重的份量。

然而,事實是否真是如此呢?《貞觀政要》對於上述辯論發生的時間雖有認 知錯誤之嫌,但關於後續發展的記載卻是很有價值的:

太宗每力行不倦,數年間,海內康寧,突厥破滅,因謂羣臣曰:「貞觀初,

人皆異論,云當今必不可行帝道、王道,惟魏徵勸我。既從其言,不過數 載,遂得華夏安寧,遠戎賓服。……使我遂至於此,皆魏徵之力也。」顧 謂徵曰:「……朕雖無美質,為公所切磋,勞公約朕以仁義,弘朕以道德,

使朕功業至此,公亦足為良工爾。」6

《貞觀政要.論誠信》篇也有一則相似的記載:

太宗嘗謂長孫無忌等曰:「朕即位之初,有上書者非一,或言人主必須威權 獨運,不得委任羣下;或欲耀兵振武,懾服四夷。惟有魏徵勸朕『偃革興 文,布德施惠,中國既安,遠人自服』。朕從其語,天下大寧,絕域君長,

皆來朝貢,九夷重譯,相望於道。凡此等事,皆魏徵之力也。朕之任用,

5 見金光一:《〈群書治要〉研究》,頁 10。

6 《貞觀政要集校》卷 1,頁 37。

40

豈不得人?」7

從太宗言談的語態看來,對於「任用」魏徵一事,他很欣慰,帶著滿滿的自信甚 至是幾分自豪,因為貞觀之治的漂亮成績,直接證明了魏徵理念之有效,也同時 證明了自己的眼光。透過這些言說似可進一步探知太宗的意向:面對即位之初的 紛紜「異論」,太宗是「主動」選擇信從魏徵的,且不只是選擇而已,還表現出相 當的堅定與實踐決心。還有不少發生在貞觀頭幾年的記載,都反映出太宗的「仁 義」治國取向。太宗對仁義之道的信從,通過歷史教訓的省思、施行成效的驗證,

於貞觀伊始就已經頗為篤定,似乎不曾受到那些「異論」的動搖。如貞觀元年太 宗曰:

朕看古來帝王,以仁義為治者,國祚延長,任法御人者,雖救弊一時,敗 亡亦促。既見前王成事,足為元龜,今欲專以仁義、誠信為治,望革近代 之澆薄也。8

貞觀二年太宗曰:

朕謂亂離之後,風俗難移。比觀百姓漸知廉恥,官人奉法,盜賊日稀,故 知人無常俗,但政有治亂耳。是以為國之道,必須撫之以仁義,示之以威 信。因人之心,去其苛刻,不作異端,自然安靜。9

單是憑藉這等轉變,便足使封德彝等「若信魏徵所說,恐敗亂國家」的疑慮,消 弭於無形。范祖禹《唐鑒》曾稱讚太宗「能審取舍」,指的正是太宗不聽封德彝而

7 《貞觀政要集校》卷 5,頁 290。

8 見《貞觀政要集校》卷 5,頁 249。論史者,又如太宗對周、秦之得、失天下的解釋:「周既尅殷,

務弘仁義;秦既得志,專任詐力。非但取之有異,抑亦守之不同。祚之修短,意在茲矣。」同上注,

250。又如貞觀四年,太宗引隋煬帝事反陳甲仗真義:「……朕唯欲卿等存心理道,務盡忠貞,

使百姓安樂,便是朕之甲仗。隋煬帝豈為甲仗不足,以致滅亡?正由仁義不修,而羣下怨叛故也。」

同上注,頁252。

9 見《貞觀政要集校》卷 5,頁 251。

41

信魏徵,捨「刑罰之言」而取「仁義之言」。10換言之,在太宗形塑仁義方針之時,

《治要》還未誕生;待到貞觀五年《治要》編成,德義治國的理念早已鞏固,且 達致的成效已經相當可觀。再說,太宗對魏徵、虞世南(《治要》編者之二)的高 度信任與超乎尋常的重視,也是早在貞觀五年以前就存在的事實。11君臣雙方既已 有著如此默契,以五十卷的「資料彙編」完成「說服」,似乎沒有太大的必要性。

論《治要》的編纂背景,有一條關鍵資料不能輕易略過。《新唐書.蕭德言傳》

云:

太宗欲知前世得失,詔魏徵、虞世南、褚亮及德言裒次經史百氏帝王所以 興衰者上之,帝愛其書博而要,曰:「使我稽古臨事不惑者,公等力也!」

賚賜尤渥。12

在這條資料裡,君臣雙方的主被動關係恰好倒轉過來,由太宗主動提出「欲知前 世得失」的需求,遂詔來魏徵等四位大臣,共同編成《治要》一書,範疇涵蓋經、

史、子三部,內容旨趣主要是「帝王所以興衰」的分說,而達致的成效則是使太 宗「稽古臨事不惑」,從經史百氏反照現世,又落實於現世。對照貞觀初年的政治 環境與政治成就,這條資料對《治要》出場背景情境的呈現,十分合情合理。《治 要》的面世,終究要回歸到太宗勵精圖治的初衷,與對盛世治道的渴盼及嚮往;

而大臣們亦喜逢有志之主,是以竭盡所能,助成其美。認清這一點,我們至少能 夠明白,就《治要》的整體呈現而言,君臣雙方是站在同一條線上、朝著相同目 標前進的。當然,魏徵等人應該多少會希望藉由編纂,表達一些重要意見,強化 一些核心價值;但這些意見與價值的提出,畢竟是以太宗的全然信任為基礎,以

10 見宋.范祖禹:《唐鑒》(臺北市:臺灣商務,1977),卷 3,頁 91。

11 如貞觀三年,太宗就曾說:「朕比歲臨朝視事,及園苑閒遊賞,皆召魏徵、虞世南侍從,或與謀 議政事、講論經典,既常聞啓沃,非直於身有益,在於社稷亦可謂久安之道。」(見《貞觀政要集 校》卷1,頁 51)直視二人為正身良朋,這等地位,房、杜恐亦難與之相提並論。

12 《新唐書》卷 198〈蕭德言傳〉,頁 5653。

42

君臣雙方共同期望的有益治國為前提,而不是敵對陣營之間針鋒相對的政見辯 論。

《治要》的纂集旨歸,由此體現。太宗授意編修《治要》,以「前世得失」為 關懷,意在為當世政事提供可資參照的指導原則,編纂過程與編纂成果都充分顯 示出以「致用」為導向的現實目的。這是解讀《治要》的一項重要基礎。魏徵〈羣

《治要》的纂集旨歸,由此體現。太宗授意編修《治要》,以「前世得失」為 關懷,意在為當世政事提供可資參照的指導原則,編纂過程與編纂成果都充分顯 示出以「致用」為導向的現實目的。這是解讀《治要》的一項重要基礎。魏徵〈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