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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貞觀初年史學興起的環境

第二節 貞觀年間的修史與用史

第二節 貞觀年間的修史與用史

貞觀君臣濃厚的歷史意識,具體開展為修前代史與修國史之一系列活動,於 史學史上早負盛名,也受到較多討論與關注。但貞觀年間的史學活動,並不僅止 於修史而已。謝保成《隋唐五代史學》將唐初史學活動歸結為三類:「官修前代史,

覽得失、為龜鑒;設館纂集實錄、國史,使『盛業宏勛』,『長懸楷則』;整理古籍,

求『治要』,作『為治之具』,是唐初同時並舉、相互關聯的三項史學活動,對唐

27 雷家驥:《中古史學觀念史》,頁 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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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乃至後世的史學發展,都產生著巨大的影響。」28謝氏將古籍的整理與運用納入 唐初史學的範疇,為貞觀史學的內容提供修史之外的思考方向。其分類方式,是 根據具體的編修成果而提出。若結合具體成果與內在精神,則或許可將謝氏所言 概略分為「修史」、「用史」兩種脈絡:表面上,前者是新史籍的製造,後者是舊 典籍的運用;而在目的上,兩者則有交集共通之處。以「修史」、「用史」的簡易 分類,檢視貞觀初年的史學環境,也有助於釐清《治要》產生的背景,及《治要》

所屬的性質。29

「修史」脈絡,在貞觀初年,主要呈現為五代史的修撰(武德五年召修六代 史,因故未成;貞觀三年復敕修撰,貞觀十年修成奏上);以及起居注、實錄、國 史等當代史修撰的制度化。為前朝修正史之議,於武德四年由令狐德棻首倡,30雷 家驥先生曾析論其中蘊涵的四種觀念意識:「第一,『正史』及為前朝修『正史』

的觀念。第二,『史文絕續在己』,須及時修撰的使命意識。第三,欲藉此確立周、

隋、唐國家承傳之正統觀念。第四,為先世存『功業』的觀念,有為唐室開國建 立光明面的政治意向。」31此論甚詳。然若與武德五年高祖〈命蕭瑀等修六代史詔〉

相對照,則可發現:唐初在發起為前朝修史的時候,容或已有如此複雜的觀念意 識,尤其是為勝朝修全史以宣示正統的觀念,自南北朝以降大抵已形成;然而就 唐高祖的詔書來看,不大能解讀出如此複雜多面的概念倡導,其主要基調仍是大 一統的寬闊視野,兼容南北政權「自命正朔」,同時也承認各政權之「發跡開基,

受終告代,嘉謀善政,名臣奇士,立言著績,無乏於時」,因而深悼其湮沒,「餘

28 謝保成:《隋唐五代史學》(廈門市:廈門大學出版社,1995),頁 112。

29 謝氏將《羣書治要》的編纂歸入古籍整理一類,與《隋書‧經籍志》並列為魏徵主持古籍整理 的成績,並指出大型類書與古籍整理工作關係密切,如高祖時修成《藝文類聚》一百卷、太宗時修 成《文思博要》一千二百卷等。《治要》在文獻學上已有公認的價值,但若僅以古籍整理為《治要》

定位,或未能涵蓋《治要》其他面向的意義,下節將繼續討論。

30 《舊唐書.令狐德棻傳》載德棻嘗從容言於高祖曰:「竊見近代已來,多無正史,梁、陳及齊,

猶有文籍。至周、隋遭大業離亂,多有遺闕。當今耳目猶接,尚有可憑,如更數十年後,恐事跡湮 沒。陛下既受禪於隋,復承周氏歷數,國家二祖功業,並在周時。如文史不存,何以貽鑑今古?如 陳愚見,並請修之。」見《舊唐書》卷73,頁 2597。

31 雷家驥:《中古史學觀念史》,頁 5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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烈遺風,倏焉將墜」,32故欲修史以存之。

回頭檢視高祖對史學價值的認識,結合一統天下的政治背景,則此詔字裡行 間顯示的積極意義蓋非虛言,仍見〈命蕭瑀等修六代史詔〉:

司典序言,史官記事,考論得失,究盡變通,所以裁成義類,懲惡勸善,

多識前古,貽鑑將來。33

在高祖眼中,史學的價值一方面是從綿歷歲時的人事當中尋求通貫之理則,所謂

「考論得失,究盡變通」、「裁成義類」;一方面則發生在「懲惡勸善」的鑒戒作用。

不難看出,高祖所認識的史學價值偏重在人事方面,「究天人之際」的史學傳統似 乎有意無意被高祖略過,天道的討論與追索隱而不顯。高祖的詔書道出唐代史學 偏重人事的特質。貞觀三年,太宗重拾武德年間「不能就而罷」的修史工作,復 敕修撰,料想應是延續高祖之詔的基本方向,至少在偏重人事的傾向上是如此的;

這樣的傾向自然能使史學發生懲勸、鑒戒的積極意義。不過,如果我們仔細觀察 高祖的陳述,他只寬泛地點出「多識前古,貽鑑將來」,「裁成義類,懲惡勸善」,

像是對史官記史作一種總體印象的概括,為「修史」工作安上積極意義,但也僅 此而已。至於這樣的意義是否應該在帝王身上積極發揮,從高祖詔書中實在看不 出明確的意識與表態。

待修史工作轉至太宗之手,意態卻大有不同。貞觀三年復修之詔雖不可得而 見,貞觀十年五代史修成之嘉勉卻十足反映出太宗的心思,《貞觀政要》載:

尚書左僕射房玄齡、侍中魏徵、散騎常侍姚思廉、太子右庶子李百藥、孔 穎達、中書侍郎岑文本、禮部侍郎令狐德棻、舍人許敬宗等,以貞觀十年 撰成周、齊、梁、陳、隋等《五代史》奏上。太宗勞之曰:「良史善惡必書,

足為懲勸。秦始皇奢侈無度,志在隱惡,焚書坑儒,用緘談者之口。隋煬

32 以上文字出於〈命蕭瑀等修六代史詔〉,同注 27。

33 同上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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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有詔遣令狐德棻、岑文本撰《周史》,孔穎達、許敬宗撰《隋史》,姚 思廉撰《梁》、《陳史》,李百藥撰《齊史》。徵受詔總加撰定,多所損益,

務存簡正。《隋史》序論,皆徵所作,《梁》、《陳》、《齊》各為總論,時稱 良史。38

魏徵「總監諸代史」的工作內容,由此可見。除了在史書文字上的「總加撰定」

之外,新撰《隋史》序論與《梁》、《陳》、《齊》各史之總論,無疑是魏徵最大的 貢獻。在史書之中,「論」擁有最為寬廣的自由發揮空間,也最能直接表現史家對 史事的評論意見;而魏徵所負責的總論,其意義應當與一般史論有別,否則無法 說明何以《梁》、《陳》、《齊》各史在「史臣曰」之外還須另有一「史臣侍中鄭國 公魏徵曰」的「總論」。魏徵之「論」的特殊意義,可從太宗對五代史修撰的主觀 期待中找到線索。形式上,能為太宗明白指出「近代人主善惡」的鑒戒價值與教 訓意涵者,實以「論」的部份最容易達成;而在內容上,魏徵的史論,著意於分 析成敗得失的原因,帶有一種強烈的現實感,雖未明言,一種指向當局政治應用 的潛在理念,卻瀰漫於字裡行間,而這正是太宗最重視、最需要的有用意見。特 重史論,反映出太宗在歷史範疇裡自有其認定與偏好的價值;而選擇魏徵專門負 責《隋史》序論與《梁》、《陳》、《齊》各史總論的撰寫,則似乎反映出在太宗的 主觀期待當中,自太史公以來源遠流長的「修史」脈絡尚不能令人滿足,還須再 轉進一層新的價值。這一層價值,正如魏徵在史論中所顯示的,是將歷史連結至 當身現世,期使懲勸鑑戒的積極效用,在現實政治領域裡真實發生。這是傳統「修 史」脈絡所不能涵蓋的。令狐德棻與岑文本共撰《周史》,而「其史論多出於文本」,

39或許也是出於相似的考量。這一層價值,姑且名之為「用史」。

「用史」作為一種精神趨向,著重將歷史的教訓施用於當今,正與上節所述 之鑒戒意識同一脈絡。學者以「鑒戒史學」描述貞觀史學精神的特質,應該也是

38 《舊唐書》卷 71〈魏徵傳〉,頁 2550。

39 《舊唐書》卷 70〈岑文本傳〉,頁 2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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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子曰:「……歷觀古今治亂之主,或年世長遠,或危亡誅滅,興喪之理,

為何所由?豈天意乎?其人事乎?願釋所疑,以祛未寤。」

先生曰:「大哉,此之問也!……由是觀之,天意人事,相參而成。今將為 子說治亂之道,賢愚二貫。若夫三皇五帝之君,德合天地,明併日月,窮 機體睿,微妙玄通,固非凡庸所敢輕議,但略陳其事,存而不論。暨乎三 代,則主有昏明,世有治亂,興亡之運,可得而言。其明者可為軌範,昏 者足為鑒戒。……至於守文承平,無咎無譽,非之所由者,亦所不談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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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王略論》之成書明確反映了太宗對歷史的偏好。就其內容而言,有「略」有

「論」,即〈進帝王略論表〉所謂「翦截浮詞,刪削冗長,略存簡要,隨而論之」。 虞世南彙聚歷古帝王治亂得失的精華,為太宗張羅一副規模弘大卻具體可用的參 照座標,「覽前王之得失,為在身之龜鏡」。45

《帝王略論》是在太宗授意之下編成,對象是皇帝本身;貞觀七年,太宗又 命魏徵編撰《自古諸侯王善惡錄》,對象是太宗諸子。兩者對象有別,但同為歷史 鑒戒意識的運用。《貞觀政要》載貞觀七年,太宗謂侍中魏徵曰:「自古侯王能自 保全者甚少,皆由生長富貴,好尚驕逸,多不解親君子遠小人故爾。朕所有子弟,

欲使見前言往行,冀其以為規範。」因命魏徵「考覽載籍,博求鑑鏡」,「錄古來 帝王子弟成敗事」,輯成《自古諸侯王善惡錄》,賜與諸王。魏徵於序中總結道:

凡為藩為翰,有國有家者,其興也必由於積善,其亡也皆在於積惡。故知 善不積不足以成名,惡不積不足以滅身。然則禍福無門,吉凶由己,惟人 所召,豈徒言哉!今錄自古諸王行事得失,分其善惡,各為一篇,名曰《諸 王善惡錄》,欲使見善思齊,足以揚名不朽;聞惡能改,庶得免乎大過。從

44 《虞世南詩文集》,頁 118-119,〈帝王略論序〉。

45 宋.王欽若等編纂,周勛初等校訂:《冊府元龜》(南京市:鳳凰,2006),卷 554〈恩獎〉,頁 6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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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則有譽,改過則無咎。興亡是繫,可不勉歟?46

歷史的鑒戒功能,在具體而真實的教訓裡呈現,這不再只是遠距離的旁觀式的褒 貶評價,而是進一步區分善惡,喚醒讀者的畏懼與警戒,要求讀者從自身出 發,以行動參與,「見善思齊」、「聞惡能改」。太宗面對歷代君主之善惡,最終回 歸「以為身誡」的自我要求,更推己及人,使諸王也能從歷史的教訓,找到「身 誡」的準則。史載太宗「覽而稱善,謂諸王曰:『此宜置于座右,用為立身之本。』」

歷史的鑒戒功能,在具體而真實的教訓裡呈現,這不再只是遠距離的旁觀式的褒 貶評價,而是進一步區分善惡,喚醒讀者的畏懼與警戒,要求讀者從自身出 發,以行動參與,「見善思齊」、「聞惡能改」。太宗面對歷代君主之善惡,最終回 歸「以為身誡」的自我要求,更推己及人,使諸王也能從歷史的教訓,找到「身 誡」的準則。史載太宗「覽而稱善,謂諸王曰:『此宜置于座右,用為立身之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