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治要》史部之致用意向
第四節 增篤情義之用
《治要》史部的選錄,就人物而言,以君臣為大宗。在選錄內容中呈現出君 臣互動的畫面,本來是很順理成章的。但觀察《治要》史部的選取,則可以發現,
《治要》在正常的君臣互動之外,似乎還刻意聚焦在某些特定鏡頭,刻意留下某 些話語與身影。這些鏡頭也可歸納在君臣互動的範疇,其性質也能算是政事討論,
卻又不是政事討論可以涵括得盡,因為其中迴盪著更為複雜的情感因素;有些鏡 頭甚至完全溢出實際政事之外,純粹是個人情志的宣告或抒懷。這是一個很有意 思的現象。若從讀者後設的角度來看,倒像是一種潛藏的策略:編者在選擇史事 的同時,其自身所重視的精神不經意地透過選文浮現出來,但讀起來卻不覺刻意,
讀者反而隨著閱讀進度的推展,逐漸累加情感上的認同,終於在不知不覺中被這 樣情感渲染,跟著編者一齊感憤、一齊痛惜。《治要》在編纂之初,究是有意為 之,抑或因深刻的同情共感而不覺引入,事隔千年,難以逆知。不過,無論這個 現象是否為一種選輯策略,就其出現之頻繁程度,至少可以作如此推論:君臣互 動、與君臣之間的情誼,在《治要》編者眼中,絕對是重要的一項課題。這就為
《治要》之「致用」提供了一個截然不同的觀察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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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倫之中,君臣居其一。歷代君王與當朝眾臣,無論素質如何參差,在朝政 運作過程中總免不了頻繁互動。而若將互動關係稍加分析,便會產生「情」、「義」
的辯證問題。《治要》以「臨事不惑」為期,而君臣相交,牽扯到人心複雜的情 愫,正是一大「惑」源。無論明主暗主、忠臣姦臣,於君臣之際皆有「情」,卻唯 獨忠良之臣能夠符應「義」的規範,力持公正;而忠臣之「義」,又往往在「情」
的貫注中更見光輝。正邪忠奸的差異,即在此幾微之間。若人主未加深察,則幾 乎無可避免地要被蒙蔽或迷惑。自古昏庸之君,身死國亡,原因固然極為複雜,
但幾乎都包含有識人不明、任人不忠這個要項。如此說來,國朝之盛衰興亡,其 根苗莫不在君臣之際。對於這個問題,《治要》的警覺性是很高的。除了前引京 房與漢元帝的對論應答之外,如左雄、張紘都曾深入探討過這個問題,也都為《治 要》所收錄。左雄之論云:
臣聞人君莫不好忠正而惡讒諛,然而歷世之患,莫不以忠正得罪,讒諛蒙 幸者,蓋聽忠難,從諛易也。夫刑罪,人情之所甚惡;貴寵,人情之所甚 欲。是以世俗為忠者少,而習諛者多。故令人主數聞其美,稀知其過,迷 而不悟,至於危亡也。188
張紘之論云:
自古有國有家者,咸欲修德政,以比隆盛世。至於其治,多不馨香,非無 忠臣賢佐、闇於治體也,由主不勝其情,弗能用耳。夫人情憚難而趣易,
好同而惡異,與治道相反。傳曰:「從善如登,從惡如崩。」言善之難也。
人君承奕世之基,據自然之勢,操八柄之威,甘異同之歡,無假取於人;
而忠臣挾難進之術,吐逆耳之言,其不合也,不亦宜乎?雖則有釁,巧辯
188 見《治要》卷 23,頁 2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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緣間,眩於小忠,戀於恩愛,賢愚雜錯,長幼失敘,其所由來,情亂之也。
故明君悟之,求賢如饑渴,受諫而不厭,抑情損欲,以義割恩,上無偏謬 之授,下無希冀之望。宜加三思,含垢藏疾,以成仁覆之大。189
前者偏重在人臣「習諛」之心理,後者偏重在分析人君好諂佞而惡忠言的原由,
而兩者都將根本原因指向「人情」,更直接地說,即「不勝其情」。人臣不勝其 情,是以不敢進忠正之言;人君不勝其情,是以迷失在小人的巧言令色,疏遠忠 正之臣,甚而加害之。「情」與「欲」相連,關係到人性最深層、最私密的醜惡。
關於人性的本質是善是惡的的問題,《治要》似未表明清楚的立場;190事實上,
以求治的現實意義而言,即便把人性辯證得細緻精微,恐怕也沒有太大的實際用 處。歷史的現實就擺在眼前,說人性是善也好、是惡也罷,都只是一種抽象的理 論而已,無力改變現實。不如就承認「人情」吧。191從歷史的教訓裡認清人情的 弱點,對於低劣、晦暗、卑陋的一面,能有所「悟」、進而能惕勵改悔者,張紘 謂之「明君」,《治要》肯定也許為明君。
就人君而言,如何在這方面免「惑」,最根本的解決方式,實在「抑情損欲,
以義割恩」八字。顯然「情」與「義」是相對的,若比「情」為病,「義」便是 救治之藥。情、義對舉的架構,曾在魏徵的諫言裡出現。當時長樂公主將下嫁,
太宗對此女特別鍾愛,因「敕所司資送倍於長公主」,魏徵以為長公主是天子姊
189 見《治要》卷 27,頁 353。
190 《治要》子部雖收錄孟子四端之心與善性之說,但以收錄篇幅大小來看,《孫卿子》獨佔一卷,
遠比《孟子》多出許多。荀子主張博學,又云「君子生非異也,善假於物也。故君子居必擇鄉,遊 必就士,所以防邪僻而近中正也」,也與貞觀君臣的論調較為相近。《治要》所錄《孟子》,見卷 37,頁 484-486。所錄《孫卿子》,見卷 38,頁 499-512。
191 關於貞觀君臣對「性」、「情」的討論,《貞觀政要》有一則記載可資參照:
太宗嘗謂中書令岑文本曰:「夫人雖稟定性,必須博學以成其道,亦猶蜃性含水,待月光而 水垂;木性懷火,待燧動而焰發;人性含靈,待學成而為美。……」文本曰:「夫人性相近,
情則遷移,必須以學飾情,以成其性。《禮》云:『玉不琢不成器,人不學不知道。』所以 古人勤於學問,謂之懿德。」(《貞觀政要集校》卷7,頁 385-386)
岑文本意識到「情」的變動流蕩可能造成弊害,而提出「以學飾情」的說法。貞觀時代重視學問,
或即有此心理意識存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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妹,公主是天子之女,輩分差了一級,「情雖有殊,義無等別」,192太宗不應以 私情亂了上下尊卑的法度。文德皇后聞之,對魏徵特加讚揚:
嘗聞陛下敬重魏徵,殊未知其故,而今聞其諫,乃能以義制人主之情,真 社稷臣矣!193
「以義制人主之情」,一語道破諫言的目的與本質。魏徵還曾在上疏裡明白告訴 太宗:
非仁無以廣施,非義無以正身。惠下以仁,正身以義,則其政不言而理,
其教不肅而成矣。194
義以正身,再加上仁以惠下,人主的能事畢矣。
義者,宜也。就人主而言,即是明辨是非正邪的洞察力,要求的是準確、精 微的觀察判別。「義」的具體展現,不外乎對事與對人:對事,要能在國家施政 大節上有洞察力與判斷力,如此方能在朝政議論的眾說紛紜之中,做出最正確、
符合國家人民長遠利益的抉擇。《治要》即輯錄不少具高度參考價值的政事建言,
如前文所述。對人,則要能具備「察人」的能力,能從臣下的言詞、意態、作為 之中,窺見其用心是否純正,而不再只是糊里糊塗順從自己的欲望與好惡。皇帝 要能做到「近君子而遠小人」,先得要分明君子、小人的差別。魏徵就曾多次於 上疏中為太宗析論君子、小人的細微差異。195對國君而言,「察人」尤其是一項 重要的能力,而這項能力是有養成方法的。如劉向《說苑》提出「人臣之行,有
192 魏徵語,見《貞觀政要集校》卷 5,頁 285。
193 見《貞觀政要集校》卷 5,頁 285。
194 見《貞觀政要集校》卷 5,頁 293。
195 如云:「君子揚人之善,小人訐人之惡。聞惡必信,則小人之道長矣;聞善或疑,則君子之道消 矣。」見《貞觀政要集校》卷5,頁 292。又如:「君子小人,貌同心異。君子掩人之惡,揚人之 善,臨難無苟免,殺身以成仁。小人不耻不仁,不畏不義,唯利之所在,危人自安。」見《貞觀政 要集校》卷5,頁 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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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正六邪」的觀察,並逐條詳細羅列。這不僅被魏徵引用在上疏裡,196也被詳細 收取在《治要》中,197為皇帝提供明忠奸、辨正邪的一套工具。
不過,「察人」的方法能夠習得,施政的洞見也能夠培養,這些雖然都很重 要,畢竟還都屬於外部工具。掌握工具,不能保證操作得當;有了察人之術和政 治見解,並不代表就能契合「義」的規準,從此不再為「情」所惑。換言之,要 能透達「義」的內涵,只談操作守則是不夠的,還須從君臣關係的本質作更深入 的剖析與認識,正本清源。「情」何等複雜,而君臣關係牽涉到政治場域的權勢 地位、與整個國家的龐大利益,不僅盤根錯節,更容易節外生枝,可謂集複雜糾 結之大成,處處都可能隱伏「惑」根。要做一番徹頭徹尾的正確釐清,並非易事,
卻甚有必要。那麼,君臣一倫究竟該如何析解呢?
先從君臣關係的本質下手。回溯君臣關係最初締結的時刻,臣的一方反而擁 有較高的主動性與選擇權,是否效忠、與效忠到何種程度,都由臣方決定。這種 君臣之間的相對性,導致君主對臣下的態度,將得到直接的反饋,是故君主尊重 臣下確有其必要性。如孟子所言:
君之視臣如手足,則臣之視君如腹心;君之視臣如犬馬,則臣之視君如國 人;君之視臣如土芥,則臣之視君如寇讎。
這段千古不移的警語,《治要》子部亦收錄之。198在史部當中,《治要》亦取豫 讓之語:「范中行氏皆眾人遇我,我故眾人報之;至於智伯,國士遇我,我故國
196 魏徵於上疏中引用《說苑》,見《貞觀政要集校》卷 3,頁 167-168。魏徵於明引正文前並有擇 官用人方面的簡要提點:「貴則觀其所舉,富則觀其所與,居則觀其所好,習則觀其所言,窮則觀 其所不受,賤則觀其所不為。因其材以取之,審其能以任之,用其所長,掩其所短。進之以六正,
戒之以六邪,則不嚴而自勵,不勸而自勉矣。」
197 見《治要》對《說苑.臣術》篇的節選,卷 43,頁 574-575。除了「六正六邪」之外,《治要》
選錄察人的相關內容,還如管仲對易牙、開方、豎刁等三人,分別從「殺其子以事君」、「背親以 事君」、「自宮以事君」等三項「非人情」的作為,而斷言三人不宜為相。事見《治要》卷11,
頁151。
198 見《治要》卷 37,頁 4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