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謝勒同情感現象學的重構
三、 直接的共同感受
所謂的直接的共同感受,可試想一對父母站在他們心愛的孩子的遺體旁,他 們正在感受的是「相同的」(denselben;same)悲傷與痛苦。這種情形並不是
當 A 感受到悲傷且 B 也感受到;而且,他們都知道他們感受到了。不,這 是相互感受(Mit-ein-ander-fühlen;feeling-in-common),A 的悲傷對 B 而言 不是外在物(external matter)。41
換句話說,謝勒駁斥這是一種客體性(gegenständlich)的感受,好比在一旁的朋友 C 面對這對喪子父母的同哀或著同悲。在此謝勒所要描繪的是一種在當下共同經 驗的源初的「相互感受」。
(四) 參與某種情境的同情感(Das Mitgefühl;fellow-feeling)
此種同情感好比與人同哀或與人同樂。是一種以愛為最高形式為前提的情況。
也是筆者目前所認為真正可稱為同情感的現象,但在該篇章所佔據的篇幅最少,
筆者對此會再作文獻的爬梳以及蒐集。
而在研究步驟上,首先將在第二章釐清同情與同理概念與當代心理學同理心 之侷限。對此筆者將在第一節中處理同情與同理概念的根源,從同情 Sympathy 一 詞來看,比對同理 Empathy 一詞。接續,第二節將討論當代心理學同理心的概念,
對於同理心的區分為情感同理心(Affective empathy)以及認知同理心(Cognitive empathy)。42而在諮商理論中,卡克夫(Robert R. Carkhuff)則對同理心區別成初層
41 Scheler, Max. The Nature of Sympathy, p. 13.
42 筆者參考以下「心理學學者一般將其分成兩類進行研究:情感同理(Affective empathy),一種情 緒或情感的分享狀態,或指個體能夠感受他人情緒的能力;認知同理(Cognitive empathy),指視角 的轉換歷程,或稱個體能夠理解他人的能力。」-(朱瑞玲,﹤觀看抑是窺視?研究者與被研究者 的同理﹥,劉婓玟、朱瑞玲主編,《同理心、情感與互為主體:人類學與心理學的對話》( 臺北:
中央研究院民族研究所出版,2014 ),頁 120(頁 111-156)。)
次同理心(primary empathy)以及高層次同理心(advanced empathy)。43然而,同理心 的應用仍然有許多侷限以及倫理上的爭議,故筆者將對此作一反思,以回到哲學 脈絡上來討論同理的本性,對同理作概念澄清。接續,探討關懷倫理學中關於同 情與同理思想,以吉利根(Carol Gilligan,1936-)關懷倫理思想中的 co-feeling 出發 探討,因為 co-feeling 是我們理解他者感受的能力。44除此之外,諾丁斯(Nel Co-feeling is based on our level of affective imagination, i.e., our ability to enter into and understands the feelings of others.”-( Pettersen, Tove. Comprehending care : problems and possibilities in the ethics of care, (Lanham, Md. : Lexington Books, c2008), p. 56.)
45 此為筆者對以下原文所作的詮釋“Apprehending the other’s reality, feeling what he feels as nearly as possible, is the essential part of caring from the view of the one-caring.”-( Noddings, Nel. Caring : a feminine approach to ethics & moral education ; with a new preface, (Berkeley, Calif. : 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 c2003, 2nd ed.), p. 16)
22
最後的結論,筆者希望藉由謝勒的同情感現象分析,回顧哲學史脈絡上的同 情感理論,能夠為當代心理學、關懷倫理學與諮商場域的實踐上,作人文科學視 野的反思並試圖提供新的基點。故此,筆者將勾勒謝勒情感現象學分別在現象學 與心理學的獨特性,基於什麼樣的基礎作為對當代心理學的反思依據。並且提出 同情感理論人文療癒的可能性,以上所述即為本論文之脈絡與章節安排規劃。
第二章 當代心理學的同理心發展
壹、 同情(Sympathy)與同理心(Empathy)概念的根 源
一、 同情(SYMPATHY)
同情(Sympathy)—英文 Sympathy 一詞源自希臘文 συμπάθεια,語源自希臘文 的“syn”(συν),意思是「一同」,與“pathos”(πάθος),蘊含著「受苦」的之意,
指稱一種遭遇、感受、情感與激動。傳統拉丁文為 compassio,然而,在英文脈絡 裡“compassion”根據字典是「一種想要幫助他人的感受」,可是這似乎只表示了同 情的一種樣貌,所以我們不能簡單地將同情與「憐憫」(compassion)等同。46當同 情在柏拉圖(Plato, 428/427 or 424/423-348/347 BC)與亞里斯多德(Aristotle,384-322 BC)的理論中與和諧、自然友誼、可憐…等等相關概念出現時,在西方哲學史 傳統上往往被認定源自於斯多葛學派的思想。47而伊比鳩魯(Epicurus,341-270 BC) 在他的論述中使用同情(sympathy)指稱身體與靈魂之間的關係;斯多葛學派的代 表克里安西斯(Cleanthes,330-230 BC)同樣如此,然而,首要的是斯多葛學者在採 用同情時,是視世界為一個整體。在此的同情是一個「宇宙論的」(cosmological) 命題,蘊含最廣泛的可能範圍。48在伊比鳩魯對感知(perception)的論述內,首先,
在他寫給希羅多德(Herodotus,484-425 BC)的信中使用到「同情」(sympathies)。
指出一個外在客體物在高速拋出原子的薄外層,從而帶來了我們這些外在客體物 的圖像。而這回返的過程將帶給我們同情或共同情感(coaffections)回到外在客體
46 Schliesser, Eric (ed.). Sympathy:a history, (Oxford ; New York :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2015), p.
3.
47 Ibid, p. 4.
48 Ibid, p. 16.
24
物。49伊比鳩魯未進一步解釋何謂共同情感(coaffections),其確切作用仍然不清楚:
例如,伊比鳩魯是指我們的圖像創造的情感,還是指稱外在客體物本身的變化? 想過程的心理學》(Elementary psychology of the thought processes, 1909)中首次使 用,因為其認為需要針對德文 Einfühlung 作相對應的英譯,而 Einfühlung 意味著 進入某人的感受。故其將希臘文 empathia(神入)來與「同情」(Sympathy)(對他者 沒有感同身受)作區分。53德文 Einfühlung 一詞也是到了 1873 年,一名德國哲學 家魏雪(Robert Vischer,1847-1933)所使用才見世,指稱一種對藝術品,從審美的 角度出發,透過我們投射想像將藝術品的象徵形式當成所投射的對象。54而李普
49 “An external object at high speed throws out a thin outer layer of atoms and thus brings about an image of these external objects in us. This would in turn bring sympathies or coaffections back to the external objects.”-(Ibid, p. 19.)
50 Ibid, p. 19.
斯和提欽納認為 empathy 的發生是對所觀察的人或對象做內在的模仿或者說是 inner Nachahmung,今日所謂動作模仿(motor mimicry)的過程。55
Einfühlung 所包含的意義也有移情,指出:
一個人自己的內在感受投射於一個客體或活動。例如;當移情地觀看一次 拳擊比賽時,在身體上和心理上經歷了思考比賽者所可能發生的情況而引 起的一種感受。56
將自己的內在感受投射至正在拳擊場上的比賽者,一種彷彿神入的感受。此外,
另一種情況是,對他人意識的內在感受做移情地理解,也就是說,假設 B 正在悲 傷時,A 對 B 的內在感受做抽象的理解,但 A 在當下那個時候沒有經驗到那悲 傷,在情感上並沒有受到悲傷所圍繞,故對 B 所感知到的內在感受僅能做抽象的 理解。57
總體而言,同情的重點是觀察者來感受另一個人的感覺或被另一個人的經驗 所感動的方式。相比之下,同理心建議由一個人更加主動的嘗試藉由個別的進入 到另一它者,經過深思熟慮的知性努力從某種方式而出。58然而,這種區分方式 並不完美。
55 Mark H. Davis, Empathy : a social psychological approach, (Oxford : Westview Pr, c1996), p. 5.
56 安傑利斯( Peter A. Angeles ) 著,段德智、尹大貽、金常政譯,《哲學辭典》( 台北:貓頭鷹出 版,2004 ),頁 119。
57 筆者參考同上註,頁 119。
58 原文為“The emphasis was on ways in which an observer came to feel what another felt, or was moved by another’s experience. In contrast, empathy suggested a more active attempt by one individual to get “inside” the other, to reach out in some fashion through a deliberate intellectual effort.”-(Mark H.
Davis, Empathy : a social psychological approach, p. 5.)
26
貳、 反思當代心理學與諮商場域應用同理心的倫 理困境
一、 當代心理學上對同理心(EMPATHY)探討
Erza Stotland(1924-)定義同理心為「觀察者的情緒反應,因為他感知到另一個 正在經歷或即將經歷的情緒。」59同時期其他心理學理論家對於同理心的規範僅 認為是感受的回應(affective responses),也就是說他們通常將同理心這術語限定為 至少與目標的情感反應完全一致的情緒反應。60與之不同的是 Dan Batson(1943-),
他對於同理心的定義就更狹隘些,認為同理心在於特別地關心於以他者爲方向的 情感和憐憫,這源自於見證另一人的痛苦。61Batson 於 1981 年提出同理心-利他 假說(empathy-altruism hypothesis),他在實驗中讓受試者觀察另位一同實驗的同夥 正在(假裝)痛苦,實驗設計情境為困難逃離跟容易逃離。結果是高同理心的受試 者,會嘗試在容易逃離的情境下選擇幫助正在痛苦的夥伴;相對的,低同理心的 受試者則是在困難逃離的情況下才考慮選擇幫助受苦的同伴。
而馬丁‧霍夫曼(Martin Hoffman)則是認為個別的同理心發展經過幾個階段,
並且它與親社會(prosocial),利他主義或道德動機的聯繫在這種發展的早期階段更 加模糊或不清楚。一個非常年輕的孩童(或者是新生兒)可以感受到苦難並且開始 哭泣,並且另一個孩子在可聽到的距離內哭泣,這種操作通過一種模仿,似乎是 一種形式的傳染(contagion)。但是當孩童發展概念的/語言的技能,更豐富的個人 經驗歷史,以及充滿對他者現實的感覺,更多中介同理心的形式可以被激起在僅 是回應聽到的情況而不是立即呈現的經驗,關乎記憶或讀到的。兒童也有可能故
59 原文為“an observer's reacting emotionally because he perceives that another is experiencing or is about to experience an emotion.”-(Ibid, p. 7.)
60 原文為“they also generally restricted the term empathy to emotional reactions which are at least broadly congruent with those of the target.”-(Ibid, p. 8.)
61 原 文 為“Empathy, for Batson, consists specifically of other-oriented feeling of concern and compassion which result from witnessing another person suffer.”-(Ibid, p. 8.)
意採取其他人的觀點,從他們的角度看待和感受事物。雖然我們有時會談到這些 形式的後來發展的同情,涉及認同與另一個人,霍夫曼與其他人堅持認同不是合 併或與他者相融:真正和成熟的同理心不會剝奪移情的個體作為一個不同的人與 其移情的人的感覺。62
二、 同理心的區分
(一) 認知同理心(Cognitive empathy)
認知同理心是指視角的轉換佐以認知能力來理解他者想法,開創的視角研究 基礎為皮亞傑(Jean Piaget,1896-1980),他在 1948 年公開了一項名為「三山實驗」
的結果,讓「前運思期」(Pieoperational Stage),也就是二至七歲的孩童中約四歲 上下的兒童,站在一個有山、有房子的玩具模型前面,裡面有一個人型娃娃站在 與實驗兒童視線不同的位置上,讓兒童描述模型內的小人所見的山的樣子為何。
實驗成果發現,四歲以下的兒童皆以自我的視野出發進行描述,然而,四歲以上 的兒童已可以從小人的視野來描述山的模樣。63經實驗所得的結語,這時期的兒 童以「自我中心」(egocentrism)出發作思考,認為他人的看法和思考皆與其相同。
在此指出「自我中心並不是自私自利,或者不體貼」,64皮亞傑認為兒童在此階 段:
尚未建構出一組有組織的意義,因此無法(客觀地)知道每一個自我,包括 他自己,都是一個主觀的中心。65
62 Slote, Michael. The ethics of care and empathy, (London ; New York : Routledge, 2007), p.14.
63 參羅曼‧柯茲納里奇( Roman Krznaric ) 著,黃煜文、林力敏譯,《同理心優勢—6 個習慣,讓 你擁有脫穎而出的溫柔競爭力》,頁 43。
64 馬格麗特‧鮑定( Margaret A. Boden ) 著,楊俐容譯,《皮亞傑》( 台北:桂冠圖書出版,1991 ),
頁 56。
65 同上註。
28
而認知同理心也就是從幼兒開始意識到自己與他人不同的時期,自然發展而出的
而認知同理心也就是從幼兒開始意識到自己與他人不同的時期,自然發展而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