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當代心理學的同理心發展
二、 同理心
49 “An external object at high speed throws out a thin outer layer of atoms and thus brings about an image of these external objects in us. This would in turn bring sympathies or coaffections back to the external objects.”-(Ibid, p. 19.)
50 Ibid, p. 19.
斯和提欽納認為 empathy 的發生是對所觀察的人或對象做內在的模仿或者說是 inner Nachahmung,今日所謂動作模仿(motor mimicry)的過程。55
Einfühlung 所包含的意義也有移情,指出:
一個人自己的內在感受投射於一個客體或活動。例如;當移情地觀看一次 拳擊比賽時,在身體上和心理上經歷了思考比賽者所可能發生的情況而引 起的一種感受。56
將自己的內在感受投射至正在拳擊場上的比賽者,一種彷彿神入的感受。此外,
另一種情況是,對他人意識的內在感受做移情地理解,也就是說,假設 B 正在悲 傷時,A 對 B 的內在感受做抽象的理解,但 A 在當下那個時候沒有經驗到那悲 傷,在情感上並沒有受到悲傷所圍繞,故對 B 所感知到的內在感受僅能做抽象的 理解。57
總體而言,同情的重點是觀察者來感受另一個人的感覺或被另一個人的經驗 所感動的方式。相比之下,同理心建議由一個人更加主動的嘗試藉由個別的進入 到另一它者,經過深思熟慮的知性努力從某種方式而出。58然而,這種區分方式 並不完美。
55 Mark H. Davis, Empathy : a social psychological approach, (Oxford : Westview Pr, c1996), p. 5.
56 安傑利斯( Peter A. Angeles ) 著,段德智、尹大貽、金常政譯,《哲學辭典》( 台北:貓頭鷹出 版,2004 ),頁 119。
57 筆者參考同上註,頁 119。
58 原文為“The emphasis was on ways in which an observer came to feel what another felt, or was moved by another’s experience. In contrast, empathy suggested a more active attempt by one individual to get “inside” the other, to reach out in some fashion through a deliberate intellectual effort.”-(Mark H.
Davis, Empathy : a social psychological approach, p.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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貳、 反思當代心理學與諮商場域應用同理心的倫 理困境
一、 當代心理學上對同理心(EMPATHY)探討
Erza Stotland(1924-)定義同理心為「觀察者的情緒反應,因為他感知到另一個 正在經歷或即將經歷的情緒。」59同時期其他心理學理論家對於同理心的規範僅 認為是感受的回應(affective responses),也就是說他們通常將同理心這術語限定為 至少與目標的情感反應完全一致的情緒反應。60與之不同的是 Dan Batson(1943-),
他對於同理心的定義就更狹隘些,認為同理心在於特別地關心於以他者爲方向的 情感和憐憫,這源自於見證另一人的痛苦。61Batson 於 1981 年提出同理心-利他 假說(empathy-altruism hypothesis),他在實驗中讓受試者觀察另位一同實驗的同夥 正在(假裝)痛苦,實驗設計情境為困難逃離跟容易逃離。結果是高同理心的受試 者,會嘗試在容易逃離的情境下選擇幫助正在痛苦的夥伴;相對的,低同理心的 受試者則是在困難逃離的情況下才考慮選擇幫助受苦的同伴。
而馬丁‧霍夫曼(Martin Hoffman)則是認為個別的同理心發展經過幾個階段,
並且它與親社會(prosocial),利他主義或道德動機的聯繫在這種發展的早期階段更 加模糊或不清楚。一個非常年輕的孩童(或者是新生兒)可以感受到苦難並且開始 哭泣,並且另一個孩子在可聽到的距離內哭泣,這種操作通過一種模仿,似乎是 一種形式的傳染(contagion)。但是當孩童發展概念的/語言的技能,更豐富的個人 經驗歷史,以及充滿對他者現實的感覺,更多中介同理心的形式可以被激起在僅 是回應聽到的情況而不是立即呈現的經驗,關乎記憶或讀到的。兒童也有可能故
59 原文為“an observer's reacting emotionally because he perceives that another is experiencing or is about to experience an emotion.”-(Ibid, p. 7.)
60 原文為“they also generally restricted the term empathy to emotional reactions which are at least broadly congruent with those of the target.”-(Ibid, p. 8.)
61 原 文 為“Empathy, for Batson, consists specifically of other-oriented feeling of concern and compassion which result from witnessing another person suffer.”-(Ibid, p. 8.)
意採取其他人的觀點,從他們的角度看待和感受事物。雖然我們有時會談到這些 形式的後來發展的同情,涉及認同與另一個人,霍夫曼與其他人堅持認同不是合 併或與他者相融:真正和成熟的同理心不會剝奪移情的個體作為一個不同的人與 其移情的人的感覺。62
二、 同理心的區分
(一) 認知同理心(Cognitive empathy)
認知同理心是指視角的轉換佐以認知能力來理解他者想法,開創的視角研究 基礎為皮亞傑(Jean Piaget,1896-1980),他在 1948 年公開了一項名為「三山實驗」
的結果,讓「前運思期」(Pieoperational Stage),也就是二至七歲的孩童中約四歲 上下的兒童,站在一個有山、有房子的玩具模型前面,裡面有一個人型娃娃站在 與實驗兒童視線不同的位置上,讓兒童描述模型內的小人所見的山的樣子為何。
實驗成果發現,四歲以下的兒童皆以自我的視野出發進行描述,然而,四歲以上 的兒童已可以從小人的視野來描述山的模樣。63經實驗所得的結語,這時期的兒 童以「自我中心」(egocentrism)出發作思考,認為他人的看法和思考皆與其相同。
在此指出「自我中心並不是自私自利,或者不體貼」,64皮亞傑認為兒童在此階 段:
尚未建構出一組有組織的意義,因此無法(客觀地)知道每一個自我,包括 他自己,都是一個主觀的中心。65
62 Slote, Michael. The ethics of care and empathy, (London ; New York : Routledge, 2007), p.14.
63 參羅曼‧柯茲納里奇( Roman Krznaric ) 著,黃煜文、林力敏譯,《同理心優勢—6 個習慣,讓 你擁有脫穎而出的溫柔競爭力》,頁 43。
64 馬格麗特‧鮑定( Margaret A. Boden ) 著,楊俐容譯,《皮亞傑》( 台北:桂冠圖書出版,1991 ),
頁 56。
65 同上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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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認知同理心也就是從幼兒開始意識到自己與他人不同的時期,自然發展而出的 認知同理心可以看出同理心是與生俱來的。66
(二) 情感同理心(Affective empathy)
情感同理心是指情感反應的分享能力,
主要不是以認知能力理解『他人的想法』,而是分享或反映他人的情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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舉例來說;當一人看到自己兒子哭泣時,同時也感到悲傷,這就意味著那一 人產生了情感的同理心,若在此時,我注意到了他的悲傷,而是產生了其他的情 感,那麼此時表現的是同情心,而非同理心。
(三) 諮商關係中的同理心
人本主義心理學家卡爾‧羅哲斯(Carl Rogers,1902-1987)擅以「受輔者中心 療法」(client-centered psychotherapy),也就是說,
治療師設法站在受輔者的世界觀裡,幫助受輔者徹悟與克服自身的問題,
以便受輔者能夠過他或她最渴望過的生活。68
在其諮商方法中即強調同理心(Empathy)的重要,因此與行為主義(Behaviourism) 的主張產生了歧異。行為主義學者約翰‧華生(John Broadus Watson,1878-1958) 於 1908 年便提出將
66 參羅曼‧柯茲納里奇( Roman Krznaric ) 著,黃煜文、林力敏譯,《同理心優勢—6 個習慣,讓 你擁有脫穎而出的溫柔競爭力》,頁 44。
67 同上註。
68 筆者不採用原譯「患者中心療法」,而改採用「受輔者中心療法」。托馬斯‧黎黑( Thomas Hardy Leahey )著,李維 譯,《心理學史:心理學的主流思潮(下)》( 新北市:桂冠圖書出版,1996 ),
頁 720。
人類作為被試者,並採用那些與現在動物研究中所使用的方法幾乎相同的 研究方法69,
並且駁斥內省的方式,進而採取實驗方法作為研究人類心理的進路,開啟行為主 義心理學的蓬勃發展。然而,行為主義重視刺激與反應的操作結果,導致人的行 為好比可預測的機器,這是羅哲斯所無法接受的。由於行為主義強調客觀的依據,
過於狹隘的結果將心理學限定為一套可操作的技術,將人視作客體物對待;有別 於此,羅哲斯運用同理心即可處理受輔者(受諮商者)主觀知識的部分。除此之外,
行為諮商(behavioral counseling)是以行為主義或學習理論(learning theory)為基礎 的諮商。70
行為諮商主要是以正常者的反應行為(譬如正常者的焦慮)或操作行為(譬 如退縮)為對象。71
主要以語言晤談為主,並以學習作為理論基礎,所謂學習的立基點是為聯結理論 (association theory),又可說是刺激、反應理論(stimulus response theory,S-R theory)。
72重視環境對個體所形成刺激的反應並且視整體為部分的總和。對此,筆者認為 羅哲斯的個人為中心的諮商理論似乎可說是人性化了些,更進一步看他是如何將 同理心應用至其諮商理論之中。
羅哲斯認為同理心是三個核心條件中最易培訓的一種,三個核心條件是為真 誠一致(congruence)、接納(acceptance)和同理心。基於對受諮商者的主觀知覺世界 高度關注使得諮商師必須盡可能地理解受諮商者如何看待自身及其世界,唯有透
69 同上註,頁 541。
70 劉焜輝,《諮商理論與技術》( 台北:天馬文化出版,2000 ),頁 147。
71 同上註,頁 151。
72 「認為學習是刺激與反應的結果,是接納器與實行器的新的連合,以及習慣的形成。」-(同上
註,頁 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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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如此的理解,他或她才可能期望促進對自我概念做微妙的改變,使這些變化朝 正向發展。73
這樣的理解涉及諮商師的意願和能力,無懼的進入受諮商者私人的知覺世 界,並且對其徹底熟悉。74
從上述可看出羅哲斯對同理心在諮商過程中對進入受諮商者的主觀個人知覺世 界的重要性,而同理心的能力好比羅哲斯時常描述的「彷彿」(as if)。諮商師進入 受諮商者的知覺世界,彷彿他或她自身,但從未失去回返自他或她自身歸屬的能 力。75強調同理心的功效使得再怎麼恐懼的個案當事人,經由同理心的理解,也 能夠回歸到正常生活,認為「一個人若可以被理解,他或她將回到原來的歸屬」。
76可所謂視同理心為諮商過程中絕對不可忽視的特質。
再者,羅哲斯表明一個成功的治療必須提供支持的環境,以及對受諮商者經 驗深刻的理解。因而認為一個成功的諮商師必須掌握同理心為知識論的工具,提 供進入受諮商者的私人的、主觀的經驗以及為了培養受諮商者接受諮商師建議所 需的環境類型。77
羅哲斯應用同理心的技巧影響至今,根據《諮商技巧》一書中所揭示,使用 同理心的重點是—
73 Thorne, Brian. Carl Rogers, (London ; Newbury Park, Calif. : Sage, 1992), p. 38.
74 Ibid.
75 Ibid, p. 39.
76 “If a person can be understood, he or she belongs”-( Rogers, Carl. ‘Rogers, Kohut and Erickson: a personal perspective on some similarities and differences’, Person-Centered Review 1(2): c1986, p. 129.)
77 Coplan, Amy.、Goldie, Peter. (ed.). Empathy : philosophical and psychological perspectives, (Oxford [England] ; New York :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2011), p XVIII.
它要求某人必須完整地回應當事人,包括回應當事人的經驗、認知、感覺 及其世界觀與道德價值,並能認同當事人的生活脈絡方向。78
同理心可說是在諮商過程理解當事人以及開頭晤談的核心。在某種程度上來說,
諮商師於諮商過程對當事人(受諮商者)表達同理心,也蘊含著認同。讓當事人感 受到被真誠的重視,藉以消除諮商師與當事人的疏離感。79然而,也有誤用同理 心的狀況,
諮商師全然以專家的立場自居,這樣錯誤的同理心是有風險的,它會阻礙
諮商師全然以專家的立場自居,這樣錯誤的同理心是有風險的,它會阻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