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當代心理學的同理心發展
三、 諾丁斯的關懷倫理學
女性關懷倫理如何發展成關懷倫理學,諾丁斯藉助存在主義倫理學,想從裡 面建構出關懷倫理學,隱含著更好的發展更高型態的倫理學的內涵。女性的關懷 倫理學強調具體情境的認知,做脈絡式的思考。過去的倫理學都在討論道德推理,
階層性的圖像,運用規則的系統。這樣的一種討論使得我們離開了人真實的活動 領域,以及真實的情感。對諾丁斯而言,倫理學有兩個向度很重要,事實上是跟 我們人類真實的行動有關係,並且牽涉到我們的情感。倫理學要求我們客觀的判 斷,使我們脫離了真實的人類活動以及情感。人對關懷的記憶,關懷別人與被別 人關懷的記憶,是倫理的基礎,但卻沒有被注意。對人類道德基礎而言,就是關 心別人跟被別人關心的經驗,但在以往的倫理學中都被忽略。諾丁斯認為女性主 義的關懷不僅是一種愛,在這裡所想要說的是,這種倫理學的核心是心理的關係,
精神的關係性才是核心,而不是情緒的愛,因為如此一來只會是個人主觀偏私的 愛。關懷倫理學強調的是人與人之間的關係,雖然愛在根源上也是基於女性,但 基於愛的倫理並不能掌握關懷的合理性跟接納的合理性。所謂女性的觀點是在深 刻的意義上,是建立在接納性、關係性和回應性上。這種倫理不是只有女性才有,
107 Pettersen, Tove. Comprehending care : problems and possibilities in the ethics of care, pp. 56-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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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是表現在大多數女性主義觀點上。這是一種道德態度,對善的渴求,建立在接 納性、關係性和回應性,在大多數女性上較多被發現,這是經驗問題,諾丁斯為 了是做倫理學研究所以關於心理學上統計問題就不多做回答。
諾丁斯的關懷倫理學強調關係,特殊的人跟人之間的關係,在具體情境裡面,
想知道在這具體情境中的角色是什麼,女性能夠給予理由為什麼這樣做,也是一 種接受的理性,通常指涉到情感、需求與印象或者某種個人理想的感受,不是某 種普遍原則的應用。在這個所謂普遍原則的倫理學裡面,人跟人之間都是規則的 案例,具體內容不重要,而是規則的效益。但是諾丁斯從關懷倫理學認為這在做 具體情境的道德選擇時,這個問題是很重要的,必須充分注意到存在的感性的基 礎,如果要去關懷別人,就是要在存在之中被他人觸動,這種被觸動的基礎,在 關懷倫理學中必須被注意到,必須被別人觸動,去接納別人,才能展開關懷別人 的舉動。為什麼願意站在別人的立場上想問題,就是要先被別人觸動,這是存有 論的基礎,而非知識論上的。如何知道別人的狀態來決定自己要怎麼做,人際之 間的關係如果僅用知識論的基礎,或者應該說要以同理心的培養,看出別人的需 求,這樣做來滿足人家的需求,這種同理心,知識論的技術應該還是要有更深刻 的基礎。這個存有論基礎,人與人之間關懷的關係,走出自己去關懷別人,如果 我只用我自己的想法去想別人,而非別人觸動我,這樣如何能進行?諾丁斯認為 需要先討論關懷的概念,而關懷是由關懷以及被關懷所構成,有交互性。諾丁斯 的關懷倫理學重視關係的建立,認為關係是為存有論的基礎,並且關懷的關係是 在倫理學基礎之上。108而人與人之間的關係如果存在,當關係建立在關懷之上,
就在倫理學基礎上。人跟人之間的關係是優先於個人存在的,人一生下來就是跟 別人有關係,一生下來就跟父母有關係。人,只要是社會性的人,人的關係的發 生是比個人的主體存在,在存有論上更基本,所以關係是存有論的基礎。人如果
108 整段原文為“The analysis will occupy us at length, since relation will be taken as ontologically basic and the caring relation as ethically basic.”-( Noddings, Nel. Caring : a feminine approach to ethics &
moral education, p. 3)
關係是存有論的基礎,跟別人共在一定要有關懷存在,才會有關係。人跟人之間 有關係,如果是存在的事實,作為關係的存在,並且是存有論的關係,這是倫理 學的基礎。這種關係如果建立在某種關懷的活動之上,這才是道德的基礎。關係 是可被視為一組有次序的配對,根據某一種描述成員的情感,或者主觀經驗所產 生出來。比如說夫妻,兄弟…等等,這種關懷關係是在情感內的。為了要去建構 這概念的基礎,所以稱這關係的雙方,第一個稱為施予關懷者(one-caring),另一 方被關懷者(cared-for),有這樣的結構。採取這樣的關係作為存有論的基礎,意味 著我們認識到人類的相遭遇,以及有感動的回應是人類存在的基本事實。施予關 懷者與被關懷者兩個當事人,都對關係有所貢獻,關懷的關係一定是相互性的,
如果單方面的關懷,沒有感到被關懷,那麼關懷的關係可能性就不存在。這種倫 理學是相互性的倫理學,不是如契約論強調平等互惠性。本身作為關懷者,出於 愛或自然的癖好,而做出的回應,也就是說,關懷者出於自然關懷,對被關懷者 關懷,這樣的關係是事實上被指涉為人類情境,也就是善。這種關懷關係本身就 是帶有善意帶有好的意義在裡面。這種關懷提供我們成為道德的動機,使我們道 德的對待別人,關懷關係存在,內在的道德愉悅感,所謂善,是建立在關懷關係 的愉悅,使得我們對別人行道德對待,善的追求是為道德的根本動力,使得我們 維持內在關懷的關係。諾丁斯的關懷倫理學是以關懷優先,人本真的存有是具有 關懷的能力,人作為關懷者是人存在的理想。將道德動機建立在關懷之上。
而關懷首先必須能掌握他人的實在性,當我在關懷的時候,必須理解到這裡 有我的實在性過渡到他人的實在性的置換。這時不再關注我自己,而是關注別人。
若我們把他人的實在性當成自己的可能性。109意思是說我們被觸動了,引發了我 們倫理困擾的存在。當我被觸動的時候,我在心中就產生不安的狀態,看到別人 的情況,自己產生不忍人之心,觸動了我自然關懷的關係,人心開始不安,這時
109 齊克果(Kierkegaard,1813-1855)曾經說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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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將他人的實在性看作自己的可能性。這樣進一步將別人的實在性視為自己的可 能性,這時,我可以做的是什麼,成為我行動的可能性。不只是看到作為一個更 好的可能性,當我們努力去朝向他人的可能性時,我們也必須在我們之中產生某 些情感,這種情感是我們必須做某事的這種要求。我必須做某事其實事實上就是 將他人的實在性作為自己的可能性。就是去行動,去實現需求。
將他人的實在性納入成自己真實的可能性,我就有關懷,這是諾丁斯對關懷 的定義。基本上就是要透過這個概念去解釋感同身受(engrossment),並且運用感 同身受去解釋動機置換(motivational displacement),把別人的實在性當作是我自己 的感同身受。使得處境是我可以去改變,發生動機置換的過程。首先,談論關懷 的能力界定成接受(receiving)或者可說是感觸,對別人的感動的感受,對此,諾丁 斯要在哲學上要做蠻困難的動作,因為要有別於同理心跟現象學的進路,讓關懷 者,身為實施關懷的那個存在活動,對他人有「共感」(feeling-with),對他人有同 理心,跟他人有共感,通常稱為同理心,但這種同理心是不是適合在關懷倫理學 上要談的共感的理論?在牛津字典裡面,同理心就是我們有一種把自己的人格投 射到我們思考對象的能力,因此我們能夠充分的理解。這種觀點就是如柯爾柏格 (Lawrence Kohlberg,1927-1987),所謂角色認取(role taking),一定要包含同理心 的能力,設身處地的在別人的立場上想。但如此一來成了知識論的技術,不論是 迪爾泰所說同情心的能力,但這樣都是把我自己想成他人,把我自己的處境投射 到他人的處境上,諾丁斯認為這是男性看待同感的方式。諾丁斯認為關懷倫理學 中同感的核心在於讓別人感動我,讓別人進入到我自己,這樣我的關懷才真的是 為他人。是一種感受或接受,所以才稱為感同身受。不是把我自己丟入他人的鞋 子內,設身處地,去分析計畫,因為在這種情境下是我覺得。而是我把他人接受 到我自己內,接受別人觸動,因此我就能夠與他人共感,我去感受到他人的感受,
彷彿我自己的感受,是他人進入到我的感受之中。這時我心中就產生了關懷對象,
人心的惻隱之心去關懷別人,因為我接受別人,去思考我與別人之間的同情共感,
是二元的。諾丁斯認為她不是透過行為記號去看或感覺,如流淚或微笑來理解。
關懷倫理學能夠與別人共感是要現身於讓別人接受。而這種接受性不是透過什麼 玄思來接受到,而是要先有接受的狀態,接受性是感同身受的基本要件,我跟別 人的關係操縱的關係是停止的。過去的主體哲學如何知道別人的心理狀態,先分 析人的外在記號,身體表現如何,從客觀的與料,把某種架構掛在人身上,認為 在哭,代表心情沮喪;然而,這樣的一種方式是試圖掌握去操縱,是我主動去建 構他人情境的理解,因而理解他人的內心狀態,這樣操作性的努力停止以後,才 有可能進入接受性之中。
諾丁斯認為只有在接受別人的實在性,把他人的感受當真,分享他人的感覺,
這種接受性的能力才是需要被關懷的人所處的實在性的基礎。但是,若今天嬰兒
這種接受性的能力才是需要被關懷的人所處的實在性的基礎。但是,若今天嬰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