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丁易東理學視域下的 義理思想
第六節 理氣象數之相繫意涵
極天地萬物之理,即作為宇宙根源的太極,化生陰陽,亦即 以理寓氣;太極先而陰陽在後,太極為理而不偏以氣為先,則理 先而氣後,朱熹則明白指出「理與氣,此決是二物」,76「理自 理,氣自氣」,理與氣二者不相夾雜。二者雖不相夾雜,但「氣 行則理亦行,二者常相依而未嘗相離也」,77理與氣相依而不相 離,雖有分判為二之別,卻又必須相依而成其變化之萬物。丁易 東於其《易》說中,罕言理與氣之關係,又非決然未言;專在太 極與陰陽的脈絡下闡明其易學思想,其間包括陰陽氣化流行以
「數」為名,乃至變化成象的氣化形象之認識,丁易東於此多有
75 見黎靖德編《朱子語類・孟子九》,卷九十四,頁 1386。
76 見朱熹《晦庵集・答劉叔文》,卷四十五(臺北:臺灣商務印書館文淵閣
《四庫全書》本第 1144 冊,1986 年 3 月初版),頁 374。
77 見黎靖德編《朱子語類・孟子九》,卷九十四,頁 2376。
第二章 丁易東理學視域下的義理思想 79
發明與論述。
一、理與象之關係
象乃氣化之外在實體,丁易東循《易傳》之說,認為「聖人 有以見天下之賾,而擬諸形容,象其物宜,故謂之象」。78自然 之象,本於理之氣化流行,天下之賾,人人物物之形容,以象器 所見,皆因理氣之變。氣化之象,自有其理,因其理而有是象,
因其象而知其理,這樣的理與象之認識,本於程朱之理解,尤其 程頤於《伊川易傳・序》中指出,「至微者理也,至著者象也;
體用一源,顯微无間」。79理至微無形,而象為至顯著明,理為 象存在之依據,而無形之理則因顯著之象得以體現,以理為體,
以象為用,二者同源於以理為主體之本體,隱微顯著相即無間。
因此,「有理而後有象」,理先而象後,而「理無形也,故因象 以明理」。80丁易東根據這樣的理解,在理與象的關係上,提出 類似的具體看法,他概括認為「有理而後有象,理如此則象如此,
象未形而理已具」。81精要的提出理與象的關係,與程氏之說並 無判別。又進一步云:
天下无理外之物,《河圖》未出,此理在太極;六爻既畫,
此理在《易》象。以象觀象,則《易》无非象;以理觀象,
則象无非理,舍象以求《易》,不可也;舍理以求象,可
78 見丁易東《周易象義‧原序》,頁 476。
79 見程頤《伊川易傳・序》(臺北:新文豐出版公司大易類聚初集第 1 冊,
1983 年 10 月初版),頁 795
80 見程顥、程頤著,朱熹編《二程集・河南程氏遺書・師說》,卷二十一上,
頁 271。
81 見丁易東《大衍索隱‧翼衍》,卷二,頁 344。
乎哉?82 又云:
每即象以明理焉,不得於象,則不得於理,不得於理,則 亦不得於象。83
二段話雖然著重於面對聖人《易》著此一「窮理盡性以至命 之書」時,看待理與象的關係,應有之正確態度,卻也同時表達 出理與象在自然之生成變化的關係下,理與象的相依相即之性,
以及理的優先性意義。此理與象的關係,有幾個重要的意義:
(一)如同前面所言,理的根源性地位,強調固存於事物之 中,事物因理而在,無理外之物。
(二)認為理有其超越與根源義,此理在易學的系統中,於 天地之數所構築的《河圖》或《洛書》之宇宙圖式中,有其圖式 背後的理之存在,圖式的結構性變化,有其根源的理存在;也就 是天地之數建構的圖式,有其總理之理存在,也便在表彰太極的 宇宙系統。此理或此太極,不因任何之變化而有所改變,它恆常 固存,因此,《河圖》之未出,或《洛書》之未現,此自然之理 仍在,從根源的角度言,此總天地萬物之理即太極。
(三)太極原初之理,推布陰陽之氣化,形成六十四個變化 之時態,也反映出六十四個不同之理,此氣化之實然,由六爻律 定,六爻氣化成象,故各時態之理,落實在《易》象之中,變化 成象,而為形下之器,從此《易》象之中,以存其理,即太極存 在於萬物之中。
(四)象與理的關係與認同,以及氣化以「爻」作為表述,
六爻成象,一切自然之理,皆由《易》象所顯,《易》象終在表
82 見丁易東《周易象義‧原序》,頁 477。
83 見丁易東《周易象義‧易統論中》,頁 4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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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自然之理,以理為基,以象得其理,有是象必有是理,因為象 因理而生,象在申理,理因象而具。
因此,體察《易》道,理為最高之範疇,象所以體現《易》
道《易》理客觀形象之表現,自然之道自然之理,也必有象以顯 其至理。理與象之關係,尋象以求理,因象而理著;陰陽運化之 象,本在傳理,其理固存,若僅執著於象,則不達象之本。故以 象觀象,僅在《易》象,無益於存在之理,無益於象背後之本然 大義,但捨象求理,亦不得真理,因為象本為理之外顯,外顯不 明,求理亦難。理象並建,猶理氣之相即,有是理方有是象,無 象則不見其理。
二、數貫理氣
太極或理作為本體或根源性的存在,然而推布萬有,化生形 下器用者,皆在氣化流行、陰陽之氣的作用,所以丁易東指出「易 肇于氣,成于數」,84「易」言一切的變化與存在,為氣化之作 用;氣行變化,聖人著成《易》之宇宙認識體系,以數表氣,藉 由天地之數表徵陰陽之氣,構築出大衍推數之法,丁易東所謂「聖 人作萬物覩萬物,謂萬有一千五百二十策」,85即陽策二十八與 三十六,陰策二十四與三十二,六十四卦陽策一百九十二策,陰 策一百九十二,合陰陽之總策數,老陽與老陰合為:(19236)
+(19224)=11520,少陰與少陽之合為:(19228)+(19232)
=11520,均為一萬一千五百二十策數,以此為萬物之總策數,萬 物之變化,總理於此數。大衍之數乃「聖人作《易》,取此四十
84 見丁易東《周易象義‧原序》,頁 475。
85 見丁易東《周易象義》,卷十三,頁 711。
九、五十之數以神,蓍卦之用,而天地人物之理,無所能逃」;86 以大衍的用數,使天地自然之理通得畢顯,諸此數用得以現其自 然之理。
天地之數推衍變化,律定大衍五十之法,以四十九為用,「率 不過歸之虛一而已」,「所虛之一,是為太極」,87虛一之數為 太極,亦即為理。丁易東明白的指出,「四十有九而一之本未嘗 亡,一者衆之主也。總之則一,而散則四十九,非一之外為四十 九,而四十九之外有一也」。88反對以一為無極,進而推出四十 九為太極,無極與太極同為一,分而為四十九,四十九總合為一,
非一之外別有四十九。另外,丁易東透過大衍推數建構諸多推衍 變化體系的圖式,如《大衍用四十九合成五十數圖》、《大衍五 十位數合用四十九圖》、《大衍除掛四十八蓍合成四十九圖》等 圖式,肯定「一」數的特殊重要地位,以「一」數為體,函於四 十八或四十九等眾數之中,必先有不易的「一」數之存在,才有 眾數之變易體系的形成。89
大衍的推筮用數,採取成數以為氣之流行而為物者,「所得 七、八、九、六,為陰陽老少之分」,再而以一卦生為六十四卦,
「又以六十四卦各變為六十四,而成四千九十六也,以九、六為 變,故謂之易」。90由天地之數的大衍推變,強調陰陽之氣的變 化之性,反映出宇宙自然的一切生成與規律,皆在不斷的變化中 形成,陰陽的變化,正是自然的恆常屬性,此一自然之理,透過
86 見丁易東《大衍索隱.原衍》,卷一,頁 319。
87 見丁易東《大衍索隱.原衍》,卷一,頁 319。
88 見丁易東《大衍索隱.稽衍》,卷三,頁 367。
89 有關圖式與論述,參見丁易東《大衍索隱.翼衍》,卷二,頁 341-343。後 面之章節,將針對諸圖式內容再進行詳細之釋說。
90 見丁易東《周易象義》,卷一,頁 488。
第二章 丁易東理學視域下的義理思想 83
結構性、系統化的「數」之推衍以形成。丁易東重視此一衍數的 觀點,於其《大衍索隱》一書中,特別關照數的運用與建構,而 為其宇宙圖式與變化之道的創造性理解。91
天地之數表徵陰陽之衍化,《河圖》、《洛書》皆代表陰陽 衍化下的符號概念的數列結構,本於朱熹「河十洛九」之說,構 築出與《河圖》、《洛書》相關的二十九個圖式。天地之數布列 下的《河圖》五十五數與《洛書》四十五數,以「五」數之數值 布列出《河圖五十五數衍成五十位圖》與《洛書四十五數衍四十 九用圖》,形成《河圖》衍得五十與《洛書》衍得四十九數的不 同型態。92同時,藉由自相乘除的方式,也確立出《河圖》、《洛 書》與大衍之數在數值變化上的緊密聯繫關係。93丁易東強調《河 圖》十數與《洛書》九數,皆反映出陰陽變化的自然之道,亦即 天理運化之本然。天地之數的布列運用,《洛書》之用數,「一 於自內,一於自外」,即「以一對九,以三對七之餘意耳」。其
「一、二、三、四先於五者也,故由外而内,所以歛而歸五也;
六、七、八、九後於五者也,故由内而外,蓋由五散之也。此皆 天理之自然,非人之所能為也」。94數列內外有序,本於天道自 然之所顯。同樣的,《河圖》十數之五行方正布局,亦天理之常 規律則,非人力所能規矩所能移易。
丁易東取《乾鑿度》之說,以具體數值表述《繫辭傳》所言
「一陰一陽之謂道」的概念,認為「陽以七、陰以八為彖,一陰 一陽合而為十五之謂道。陽變七之九,陰變八之六,亦合於十五。
91 有關大衍圖式的內容,正為本論著之核心論題,將於後面章節進行詳細闡 釋。
92 參見丁易東《大衍索隱.翼衍》,卷二,頁 337。
93 有關圖式與論述,將於後面之章節,再作詳細之說明。
94 見丁易東《大衍索隱.翼衍》,卷二,頁 340。
太一取其數,以行九宮,四正四維皆合於十五」。95七與八、九 與六,皆為陰陽之所見,以成其自然變化之道,並結合《易》筮 之法,則一陰一陽合為十五的變化之道,乃七與八合為十五,九 與六亦合為十五,十五之合數,即陰陽變化之道。《洛書》取此 合數之道,以太一行於九宮,四正四維亦皆本此十五合數。「十 五」代表陰陽變化的天地之理,代表陰陽變化作為宇宙生成的必
太一取其數,以行九宮,四正四維皆合於十五」。95七與八、九 與六,皆為陰陽之所見,以成其自然變化之道,並結合《易》筮 之法,則一陰一陽合為十五的變化之道,乃七與八合為十五,九 與六亦合為十五,十五之合數,即陰陽變化之道。《洛書》取此 合數之道,以太一行於九宮,四正四維亦皆本此十五合數。「十 五」代表陰陽變化的天地之理,代表陰陽變化作為宇宙生成的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