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丁易東理學視域下的 義理思想
第二節 萬物體統一太極而物物各具一太極
朱熹以「人人有一太極,物物有一太極」,28從個別而言,
天地萬物皆具一理,皆具一太極,但總合或總體而言,此人人物 物之萬理、之各個太極,終歸於本體的、總體的理或太極,即分 為萬理、個別之太極,而歸本於一理或總體的總合的太極。
朱熹指出「太極非是別為一物,即陰陽而在陰陽,即五行而 在五行,即萬物而在萬物,只是一箇理而已。因其極至,故名曰 太極」。29陰陽、五行,乃至萬物之中,皆有一理,此理非別為 一物,而是最高本源之理落實在物物之中,此最高性之理,即理 之極至,亦即太極;而此理之極至或太極,在萬物當中體現,則 物物皆有一太極。
丁易東對太極與理的認識,根本上依循程朱之說,對二者指 涉關係之闡釋,準於程朱之說,指出:
易,一太極而已矣。太極,一理之極至而已。易,變易也;
以其變易而無窮,故謂之「易」。然其所變易者,孰主張 是有理焉,以其至極無以復加,故尊之曰「太極」。雙峰 饒氏所謂「太極者,天理之尊號」是也。30
丁易東接受程朱以降的觀點,以理或天理作為最高之本體,
28 見黎靖德編《朱子語類・太極圖》,卷九十四,2371。
29 見黎靖德編《朱子語類・太極圖》,卷九十四,2371。
30 見丁易東《周易象義・易統論下》,頁 483-484。
第二章 丁易東理學視域下的義理思想 53
亦為一切之根源,萬物因理因天理而生,理或天理固存於萬物之 中;理或天理同於太極,則太極亦存於萬物之中,萬物因天理而 固存,則太極為天理之尊號,此正為理學家之普遍理解。
一、體統太極便在物物太極之中
太極為萬物生成之必然天理,太極覆載萬物,因太極而生,
則體統於一太極,萬物因其必然而生,則萬物皆具一太極,故丁 易東於此觀點,又融通於朱熹之說。
丁易東釋說朱熹何以說「萬物體統一太極」,又說「一物各 具一太極」,其詳云:
是理也,雖不可以形迹求,而上下四方之宇,古往今來之 宙,萬形之生化,萬變之推移,莫不於焉而總攝,故曰「萬 物體統一太極」也。然太極生兩儀,有兩儀則太極便在兩 儀之中,而兩儀各一太極也。兩儀生四象,有四象則太極 便在四象之中,而四象各一太極也。四象生八卦,有八卦 則太極便在八卦之中,而八卦各一太極也。八卦之上復生 八卦,為六十四卦,有六十四卦則太極便在六十四卦之中,
而六十四卦各一太極也。分為三百八十四爻,太極便在三 百八十四爻之中,而三百八十四爻各一太極也。六十四卦 變而各具六十四卦,為四千九十六,太極便在四千九十六 卦之中,而四千九十六卦各一太極焉,故曰「一物各具一 太極」也。31
無可形迹之理或太極,統攝上下四方、古往今來之宇宙自然
31 見丁易東《周易象義・易統論下》,頁 484。
的時空衍化與存在,一切的形象與變化,皆歸統於理或太極,故 萬物統體包攝於一理或一太極,也就是在易學的系統中,萬物由 太極所生,以太極共構宇宙的存在。此太極生化之歷程,由太極 生陰陽,而四象而八卦,是以太極統攝陰陽、四象與八卦,太極 便在陰陽、四象與八卦之中。且八卦復生六十四卦,八卦因太極 而生,六十四卦亦因太極而生,則太極在六十四卦之中。六十四 卦分為三百八十四爻,諸爻為陰陽之所顯,陰陽為太極所生,六 十四卦也因太極而生,則太極亦在三百八十四爻之中。又六十四 卦又推變六十四卦而為四千零九十六卦,則太極又在四千零九十 六卦之中,也就是四千零九十六卦之中各有一太極。不管如何的 推變,一切皆因理皆因太極而生,一切的生成皆固存一理或一太 極之中,此便為朱熹理學中的物物皆有一理,一物各具一太極的 認識。
丁易東又進一步指出:
統體之一太極,全具於一物之中,而一物之太極,即統體 之太極,故全易之太極,具於一卦之中,而一卦之太極,
即全易之太極也。統體之太極,全具於物物之中,而物物 之太極,即統體之太極;故全易之太極,具於六十四卦之 中,而六十四卦各一太極,即全易之太極也。然而一物之 理,徧在萬物之中,而萬物之理,具在一物之中。是故一 物各具一太極,即物物各具一太極,故一卦徧在六十四卦 之中,而一卦所具之太極,即六十四卦各具之太極也。物 物各具之太極,即一物各具之太極,故六十四卦具在一卦 之中,而六十四卦各具之太極,即一卦所具之太極也。32
32 見丁易東《周易象義・易統論下》,頁 4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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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物之中具有統體之太極,即「統體之太極,全具於一物之 中」,乃就統體之太極具本源第一性存在的概念而言,以一物之 中全具有統體之太極,強調此最高根源的統體之太極,作為一切 存在的依據,萬物因茲而生,故具足於萬物之中,也因為能夠具 足於萬物之中,方可視之為萬物之本,故此「一物之太極,即統 體之太極」。萬物皆由太極而生,則萬物皆有一太極,此乃就因 太極而生萬物的萬物生成之後而言;萬物生成之後,太極落實於 萬物之中,成為萬物所以生成之來由,故此一物之太極,皆為同 一生成根源之太極,便是統體之太極。從本於太極為根源所建構 的《易》筮系統或易學化生體系而言,「全《易》之太極,具於 一卦之中,而一卦之太極,即全《易》之太極」,卦因太極而生,
卦中便存有一太極,從根源性的主體而言,全《易》太極具存於 六十四卦之中,六十四卦之太極皆全《易》之太極。在太極產生 六十四卦之後,六十四卦之中則皆具有一太極,而此一太極即全
《易》之太極所落實者,亦即全《易》之太極的本身,故此各一 太極即全《易》之太極。
丁易東重複申說「統體之太極,全具於物物之中,而物物之 太極,即統體之太極」;同樣地,「全《易》之太極,具於六十 四卦之中,而六十四卦各一太極,即全《易》之太極」。他又將 太極與理進行聯繫,再次強調「一物之理,徧在萬物之中,而萬 物之理,具在一物之中」,萬物同於一理,此乃就本體或根源之 理而言,此一理徧於物物之中,物物生成便各存一理,此一理即 同一本體或根源之理。
理同於太極,以太極言之,太極創生萬物,萬物生成之後,
必各存有一太極,一物所具之太極,同於萬物之太極,一卦所具 之太極,同於六十四卦之太極;不管一物之太極,或萬物之太極,
一卦之太極,或六十四卦之太極,皆同為本體的或根源的太極,
每一物或每一卦,皆有其共性或共同存在的根源,即太極即統體 之太極,此一不變的存在之依據,為物物或卦卦存在所必須固存 或固有者,無此一太極或未因源於統體之太極,此物物或卦卦皆 不具存在之意義,無存在之可能。
二、太極在變與不變中固存
卦因太極而生,太極徧在六十四卦之中,丁易東進一步從變 與不變的觀點述明太極與卦的關係,他說:
蓋自其不變而言之,一卦止為一卦,六十四卦止為六十四 卦;自其變通而言之,會萬於一,則六十四卦具在一卦焉;
散一於萬,則一卦徧在六十四卦焉。夫惟六十四卦具于一 卦,而一卦徧在六十四卦,則六十四卦各具六十四卦,而 六十四卦各徧六十四卦,為四千九十六卦焉;四千九十六 雖各一太極,而未嘗不同一統體之太極也。所謂推之於前,
不見其始之合,而引之於後,不見其終之離歟?曰:若然,
則一卦之與六十四卦,混融而無間矣。何必以某象屬之某 卦,某象屬之某爻哉!曰:前不云乎?33
太極因陰陽之流行而化生萬物,萬物因太極的變化而確立其 固有之屬性,形塑其不變之本質,也成為太極賦予萬物自屬的不 變質性,此乃物物各屬的不變之太極,所以就《易》卦而言,從 自其根源所生成的不變本質觀之,「一卦止為一卦,六十四卦止 為六十四卦」,六十四卦皆有其共同不變的屬性,亦即有其共同
33 見丁易東《周易象義・易統論下》,頁 484-4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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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的依據,即各有一太極,此一太極確立一卦、六十四卦,律 定其各自的不變屬性,成為各自之一卦,因太極而使各卦各自成 其殊性,成為獨立而不同於他卦的自主之卦,使每一卦皆含融於 太極而各遂其性各顯其質。太極化生萬有,展現其變通的能動與 特質,是以變化萬物皆會合於一,此「一」即一太極,則「六十 四卦具在一卦」,變化的六十四卦同於一卦皆本有太極之性,此 一卦亦因太極的變化可以復生六十四卦,故「一卦徧在六十四 卦」。
一卦本於太極而能變化成生六十四卦,故一卦可以徧在六十 四卦之中,此徧於六十四卦者即太極,如此不斷的衍生變化,「六 十四卦各具六十四卦,而六十四卦各徧六十四卦」,進一步推生 出四千零九十六卦。
不管一卦、六十四卦或四千零九十六卦,皆因太極而生,皆 具太極之性,故「未嘗不同一統體之太極」。萬物變化殊分,因 太極的陰陽氣化流行所致,賦予萬物在太極的共性下建立其個別 殊性的個體,使物物各有別異,但是萬物之所以存在的共同根源 或本質即太極,因為太極才有存在的意義;太極成為存在的共同 主體,一卦如此,六十四卦如此,四千零九十六也是如此。雖因 變化而異,也因使之變化的共因為不變之性,故不管如何的變化,
皆同體於一太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