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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政策

在文檔中 2011白皮書2011白皮書 (頁 112-121)

第三章  對大陸投資環境評析

第八節 環保政策

壹、現狀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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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9年12月,在丹麥的哥本哈根 氣 候 變 化 會 議 領 導 人 會 議 中 , 大陸國務院總理溫家寶發表了題為

《凝聚共識,加強合作,推進應對 氣候變化歷史進程》的講話,就大 陸應對氣候變化問題的立場、主張 和舉措,進行全面的闡述。

這篇講話提到,大陸是最早制 定實施《應對氣候變化國家方案》

的發展中國家,也是近年來節能減 排力度最大的國家,更是新能源和 可再生能源增長速度最快、以及世 界人工造林面積最大的國家。1990 至2005年,大陸每單位GDP二氧化碳 排放強度下降46%;在此趨勢上,

到了2020年,將比2005年下降40%

至45%。2011年3月,中共政協與人 大會議通過第12個五年規劃,在下 一個五年發展的24個國家指標中,

綠色占全部指標的1/3,且都是必 須達成的強制性指標。據估計,到 了2015年,大陸節能環保產業產值 將達5.3萬億人民幣,相當大陸G D P 的10%,年均增長率20%,換言之,

在大陸環保政策逐漸和現代化國家 接軌的此刻,台商雖然充滿了許多

新的商機,但也面臨著很多新的挑 戰。

未 來 大 陸 環 保 政 策 主 是 在

「十二五」規劃中落實,除了加大 落後產能的淘汰之外,還有就是在 新能源方面的研究發展,主要趨勢 如下:

一、節能環保是大陸未來產業發 展的重點

節能環保是大陸未來產業發展 的重點,今年6月大陸《國家環境保 護十二五科技發展規劃》公布,預 計投入220億元人民幣發展12大領域 重點科技,其中水污染防治領域擬 投入50億元人民幣;大氣污染防治 領域擬投入30億元人民幣;固廢和 土壤污染防治則有意分別投入20億 元人民幣左右。7月下旬,大陸通過 的「十二五節能減排綜合性工作方 案」,即提到要在未來五年將推動 10大節能減排重點工作,設定主要 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計畫及節能目 標。

針對節能減碳的重要目標,大 陸預計推動以下措施:首先,控制 各地區在「十二五」規劃期間的能 源消費總量、單位GDP耗能,以確保 碳排放強度下降,並減少主要污染 排放總量;其次,加快淘汰落後產

環保政策

第八節

第三章 對大陸投資環境評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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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對大陸投資環境評析第八節  環保政策 能、抑制高耗能高排放行業的過度

增長、推動傳統產業的改造升級,

以 此 建 立 節 能 環 保 低 碳 的 產 業 體 係、發展可再生能源、調整能源消 費結構;第三,透過實施節能環保 減碳重點工程和示範工程,建立資 源綜合利用示範基地、節能產品惠 民工程、合同能源管理工程和節能 管理建設工程,促使城鎮建立污水 處理設施及配套工程,發展完善的 規模化畜禽養殖和脫硫脫銷工程;

第四,大力推動節能減碳為全民運 動。

整體來說,如何促進節能減排、

發展循環經濟、提高資源產出率,

將是大陸環保政策所規範的要點,

尤其是從政策面所進行的獎勵與約 制,包括擴大金融機構對低碳項目 信貸的支持度,建立銀行綠色評級 制度,以及健全節能環保和應對氣 候變化的法律法規、開展碳排放交 易試點、逐步推進碳排放市場、設 置低碳產品標識和認證制度等,都 將是「十二五」規劃期間所要推動 的重要項目,以期將每單位GDP的碳 排放量目標下降16%。

在實際的作法上,大陸將分為不 同類別的地區,每區制定不同的指 標施行,改善大陸二氧化碳排放量 及環境污染所造成的環境問題,各 地區指標的訂定和施行,對企業將 造成不同程度的影響。舉例來說,

中小企業聚集的華南地區,在面對

大陸新出台的環保政策時,面臨的 衝擊將大於華東地區,若地方政府 在政策執行上沒有適度調整的話,

對華南地區的台資企業來說將是另 一個嚴峻的考驗。

二、加速淘汰落後產能,將帶動 產業結構調整

邁入「十二五」規劃期間,大 陸將抑制過剩的產能,進而帶動產 業結構調整升級,提高經濟增長質 量。

大陸國務院在2010年2月6日公 布《關於進一步加強淘汰落後產能 工 作 的 通 知 》 , 該 通 知 明 令 要 在 3 年內限時完成淘汰落後產能目標,

包括電力、煤炭、焦炭、鋼鐵、電 石 、 鐵 合 金 、 有 色 金 屬 、 建 材 、 輕工、紡織等10個行業,尤其是電 力 、 煤 炭 、 焦 炭 、 鐵 合 金 和 電 石 5 行業,更要在2010年就須進行大幅 淘汰。日前,為了節省資源、達到 節能減碳和淘汰落後產能的目標,

大陸10個部委決定在年內完善「組 合政策」,明確差別電價、能源消 耗總量限制、問責制等細則,以抑 制「兩高」和產能過剩行業盲目擴 張。

過去30年來,大陸經濟的高速增 長,與工業生產的大規模擴張、資 源高度投入息息相關,但目前工業 擴張目前已接近極限,2008年時,

大 陸 工 業 增 加 值 已 占 生 產 比 重 的 42.9%,相對來說,即使是其他高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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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對大陸投資環境評析第八節  環保政策

工業化的歐美國家,工業增加值的 比重都未達到40%。進一步而言,大 陸工業發展已達發展高峰,未來不 僅難以再出現大幅度提升的狀況,

工業發展所帶來的能源消耗、環境 污染問題,已成為大陸經濟發展的 隱憂。

因此,發展以低碳為主的工業 建築和交通體系、對低碳和零碳技 術的研發與產業投入,以及思考如 何在維持環境永續的前提下發展經 濟,同時加速淘汰落後產,是大陸 產業發展的方向,而注重環境和經 濟的平衡,將加速大陸產業結構的 調整,對台資企業來說,將是機遇 也是挑戰。

三、大陸新能源產業,將帶來很 大的發展前景

對大陸而言,加速核能、風能、

太陽能等新能源的開發利用,是突 破能源瓶頸的重要環節,大陸預計 透過發展新能源來解決目前能源消 耗過高、能源結構扭曲的問題,以 積極落實節能減排的目標。

在「十二五」規劃期間,新能 源的開發與運用將包括核電、太陽 能、海上風電、光伏發電、煤層氣 勘探、生物質能與地熱能等,新能 源作為「十二五」規劃七大戰略性 新興產業之一,核電、風電、太陽 能和生物質能四大產業,將是大陸 未來發展重點。據了解,預計在今 年年底出台的《新興能源產業發展

規劃》中提到,大陸將在2020年前 通過投資5兆人民幣來加快核電、風 電、太陽能發電、水電、分散式能 源等清潔能源產業的發展。預計到 2020年,水電和核電占一次能源消 費的比重由現在的7%左右達到接近 9%;風電、太陽能和生物質能占一 次能源的消費由現在的0.8%達到接 近2.6%左右。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 源的消費比重將有望達到15%左右。

此外,2030年新能源電力將從目前 的5%比重提高到18%,而至2050年 時,太陽能發電將占20%到25%的供 電占有率。

整 體 來 說 , 核 電 、 風 電 、 太 陽 能和生物質能等大陸目前鎖定的四 大產業,不但是大陸新能源產業的 發展重點項目,更將是大陸有關當 局落實節能減排,並調整能源產業 結構的方法。而可預見的是,台資 企業在這四大新能源產業的參與和 合作,對大陸產業及環保政策的推 動,將扮演一定的角色。

貳、對2010年白皮書回應之看法

2010年,工總在「環保政策」方 面,提出「以碳效率評估標準」、

「增加環保政策宣導及增加政策執 行緩衝時間」及「開徵環境稅和資 源稅應有配套措施」等三個建議,

獲得大陸相關單位的回應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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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對大陸投資環境評析第八節  環保政策 一、關於「以碳效率評估標準」的

建議

在「以碳效率評估標準」方面,

工總建議,雖然節能減排是產業發 展 過 程 中 必 須 重 視 的 工 作 , 但 由 於各行業對於碳的使用效率並不一 致,應以企業為單位的溫室效應氣 體的排放減少、控制排放的指標,

必須通過與產品和服務相關的產量 及產值的能耗量(能效)和碳排放 量(碳效率)進行評估。大陸國台 辦則回應,大陸於2009年向全世界 承諾到2020年單位G D P二氧化碳排 放量比2005年降低40-45%的目標,

「十二五」規劃提出了5年內節能和 控制二氧化碳排放的約束性指標,

但這些都是能效和碳效率的目標,

不是絕對的總量控制目標。分解到 各省、區、市的指標,也仍然是能 效 和 碳 效 率 指 標 。大 陸 國 台 辦 強 調,大陸中央和地方都沒有給企業 設定溫室氣體排放總量、要求企業 絕對減排的法規和政策,關於碳排 放強度的評估標準,大陸仍處於研 究階段,具體如何實施,仍需要進 一步的深入研究。關於大陸對企業 溫室企體排放標準,採取較為務實 思考與作法,工總認為,這對企業 發展與環境保護的平衡有很大的助 益,除了予以肯定,也希望大陸相 關部委在研擬環保政策時,能持續 採納企業的意見。

二、關於「增加環保政策宣導及

增加政策執行緩衝時間」的建議 在「增加環保政策宣導及增加 政策執行緩衝時間」方面,工總認 為,綠色信貸立意良善,亦是產業 朝向現代化發展的必由之路,但綠 色信貸的各項評斷機制在未建立之 前,貿然實施,一方面對相關產業 的台資企業不利,另一方面那些符 合 節 能 環 保 的 企 業 也 無 法 立 即 受 益;工總也提到,環境稅和資源稅 實施,都應有足夠的宣導期。針對 這個建言,大陸國台辦回應,從環 保法規政策的起草到正式實施,會 有 一 個 較 長 的 聽 取 各 界 意 見 的 期 間,實際上是為相關行業留出了緩 衝時間。關於環保政策的宣傳,大 陸環境保護部門規章簽署公佈後,

增加政策執行緩衝時間」的建議 在「增加環保政策宣導及增加 政策執行緩衝時間」方面,工總認 為,綠色信貸立意良善,亦是產業 朝向現代化發展的必由之路,但綠 色信貸的各項評斷機制在未建立之 前,貿然實施,一方面對相關產業 的台資企業不利,另一方面那些符 合 節 能 環 保 的 企 業 也 無 法 立 即 受 益;工總也提到,環境稅和資源稅 實施,都應有足夠的宣導期。針對 這個建言,大陸國台辦回應,從環 保法規政策的起草到正式實施,會 有 一 個 較 長 的 聽 取 各 界 意 見 的 期 間,實際上是為相關行業留出了緩 衝時間。關於環保政策的宣傳,大 陸環境保護部門規章簽署公佈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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