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對大陸投資環境評析
第九節 知識產權
壹、現況分析
目
前 , 大 陸 知 識 產 權 執 法 協 作 機 制 正 不 斷 深 化 , 並 開 展 了 多種跨部門溝通協作機制,諸如:國台辦發佈施行「行政執法機關移 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規定」、最高人 民檢察院會同全國整頓和規範市場 經濟秩序領導小組辦公室、公安部 及監察部發佈施行「關於在行政執 法 中 及 時 移 送 涉 嫌 犯 罪 案 件 的 意 見」、工商總局會同公安部發佈施 行「關於在打擊侵犯商標專用權違 法犯罪工作中加強銜接配合的暫行 規定」、國家知識產權局會同公安 部發佈施行「關於建立協作配合機 制共同加強知識產權保護工作的通 知 」 ; 另 中 共 中 央 政 治 局 會 議 於 2008年11月28日原則通過,將建立 和完善刑事司法與行政執法相銜接 工作機制,列入司法改革任務;又 最高人民檢察院積極推動行政執法 與刑事司法機關建立「網上銜接,
資訊共用」機制。迄今,上海及雲 南全市(省)範圍內、以及江蘇、
廣東、浙江、湖北、山東、河南、
四川及吉林等省的部分地區均已建
立了上述機制;期能有助於對知識 產權的刑事司法保護及減少「以罰 代 刑 」 、 「 有 罪 不 究 」 情 況 的 發 生。
同 時 , 大 陸 正 積 極 採 取 各 項 措 施 , 加 強 知 識 產 權 保 護 ; 如 去
(2010)年10月19日,國務院決定 首次在大陸開展為期六個月的打擊 侵犯知識產權和製售假冒偽劣商品 專項行動,並由王岐山副總理負責 成立專案小組,成員包括國家知識 產權局、商務部、國家品質監督檢 驗檢疫總局、工商總局、版權局、
公安部、海關總署、最高人民法院 及最高人民檢察院等26個有關部委 等單位。11月5日,國務院召開了全 國知識產權保護與執法工作電視電 話會議,動員布署前述專項行動,
溫家寶總理親自出席會議,並作重 要講話。此次專項行動的目標是以 保護著作權、商標權、專利權和植 物新品種權為重要內容,以新聞出 版業、文化業等為重點整治領域;
以產品製造集中地、商品集散地、
侵犯知識產權和制售假冒偽劣商品 案件高發地為重點整治地區,加大 執法力度,嚴肅查處侵權、假冒、
盜版的大案要案,曝光一批違法違 規企業,大力淨化市場環境。
知識產權
第九節
第三章 對大陸投資環境評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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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對大陸投資環境評析第九節 知識產權
上述首次由溫總理主導並動員 26個有關部委成員單位之全國性專 項行動,盼能形成自覺抵制假冒偽 劣商品的社會氛圍,積極營造知識 產權保護的良好環境。是否能達成 其預期之成效,雖尚有待進一步觀 察,然網路盜版問題日趨嚴重,實 值大陸政府予以高度關切。
另值得一提的是,「海峽兩岸 智慧財產權保護合作協議」自去年9 月12日生效以來,落實工作進展順 利,後續工作也正緊鑼密鼓地逐步 展開;我們相信,隨著該協議的全 面、穩步落實,兩岸必將開創智慧 財產權交流與合作的新局面。
貳、對2010年白皮書回應之看法
2010年,工總在「知識產權」政 策方面,提出「推動打破地方保護 主義藩籬之相關財政制度變革」、
「進一步完善跨地區及有關部門間 的知識產權行政執法協作機制」、
「 進 一 步 完 善 知 識 產 權 保 護 行 政 執 法 與 刑 事 司 法 的 協 作 和 銜 接 機 制」、「推動整合組建知識產權專 業行政執法機構」、「推動整合組 建知識產權行政管理機構」、「全 面推進設置知識產權專業法庭」、
「提高知識產權為文化層面並深入 人心」及「落實海峽兩岸知識產權 保護合作協議」等八項建議;惟其
中有關地方保護主義及專業法庭等 建議未獲回應,另有關推動整合組 建專業行政執法機構及行政管理機 構、進一步完善跨地區及有關部門 間的行政執法協作機制、行政執法 與刑事司法的協作和銜接機制等建 議則未獲實質回應。
依工總近年來有關大陸台商智財 權保護調查研究結果,地方保護主 義實為目前大陸打假及司法審判工 作的嚴重障礙,亦為台商所高度關 切;由於此一建議未獲回應,故工 總今年將補充修正後賡續提出。
又有關專業法庭,據截至2008 年10月的統計,大陸全國地方法院 單設知識產權庭298個,專設知識產 權合議庭84個,共有從事知識產權 審判的法官2126位。又最高人民法 院還不斷推動由知識產權審判庭統 一受理知識產權民事、行政和刑事 案件的「三審合一」試點,截至去
(2010)年12月底,已有5個高級法 院、49個中級法院和42個基層法院 開展了相關試點;工總認為大陸已 積極開展「三審合一」有關工作,
雖「全面推進設置知識產權專業法 庭」建議未獲回應,惟工總今年不 再提出;我們期盼其對提升知識產 權案件審理之品質,確能發揮一定 之效果。
至於工總有關推動整合組建知 識產權專業行政執法機構及行政管 理機構等兩項建議,因涉及眾多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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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對大陸投資環境評析第九節 知識產權 關機關之體制、組織再造,茲事體
大,非一蹴可幾,故今年也不再提 出。
此外,針對提高知識產權為文 化層面並深入人心建議,大陸回應 表示,2008年6月頒佈了「國家知識 產權戰略綱要」,明確提出大力推 進知識產權文化建設,提高公眾的 知識產權意識和知識產權的創造、
運 用 、 保 護 和 管 理 水 準 ; 並 拓 寬 媒體傳播管道,主動與電視台、網 站、報紙等媒體合作,加強報導力 度,使知識產權理念深入人心。而 工總認為,伴隨經濟改革開放,在 向市場機制轉軌的過程中,一些地 方追求地方經濟利益最大化所難以 避免之地方保護主義作祟,導致部 份執法人員尚認為侵權仿冒能創造 效益,「繁榮」地方經濟,及保護 智慧財產權特別是異地或涉外企業 的智慧財產權,是在束縛本地企業 發展之錯誤認知,此外,公眾對盜 版、仿冒、山寨商品如仍採取容忍 的態度,甚至推波助瀾,則此項工 作恐將面臨更艱辛的挑戰,必需長 期持續性推動,我們十分樂於分享 台灣相關經驗。
另外,大陸回應之落實「海峽 兩 岸 知 識 產 權 保 護 合 作 協 議 」 建 議,工總認為本協議自生效以來,
相關工作進展順利,諸如:(一)
雙方及時制定相關部門規章,自去
(2010)年11月22日起同步開始受
理對方申請人提出的專利、商標、
植物新品種優先權請求;(二)大 陸於去年12月16日批准「台灣著作 權保護協會(T A C P)」作為大陸引 進臺灣地區音像製品著作權認證機 構;(三)雙方已成立了專利、商 標、著作權及品種權四個工作小組 並確定聯絡人名單;(四)雙方積 極推進專利文獻交換與自動化資料 合作;(五)雙方商標審查、異議 或復審案件通報協處機制已順暢運 行。然工總認為,本協議實不無有 協 處 功 能 、 組 織 及 運 作 等 檢 討 之 處;緣此,工總今年將補充有關內 容,賡續提出。
參、台商在「知識產權」方面最關切 的問題
大陸雖採取積極步驟來解決盜版 猖獗、假貨橫行等很多長期存在的 問題,但重大的結構性問題依然沒 有得到解決,包括地方保護主義、
日趨嚴重的網路盜版、執法資源不 足、各地執法標準不一,以及有案 不移、有案不立、有罪不究、以罰 代刑等行政執法及司法保護兩法相 銜接工作尚需進一步完善等問題,
而這些問題將對知識產權的執法能 力和知識產權密集型產品的價值產 生重大影響;此外,有關落實「海 峽兩岸知識產權保護合作協議」方 面,請求協處皆為商標案件,且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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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對大陸投資環境評析第九節 知識產權
仿冒盜版請求協處案件,而現行兩 岸工作小組也未設立為兩岸共同打 擊仿冒盜版成敗關鍵之「執法工作 小組」;以上咸是台商最關切的事 項,同時其完善及落實與否,亦皆 攸關台商在大陸知識產權益,實值 兩岸關切。茲將台商對當前大陸知 識產權方面關切的主要問題,分述 如下:
一、地方保護主義
依工總及台企聯近年來有關大陸 台商知識產權保護調查研究結果,地 方保護主義實為目前大陸打假及司 法審判工作的障礙;而嚴厲打擊地 方保護主義現象下之仿冒盜版等,
為台商最需兩岸協助解決之知識產 權問題及提供之服務的前三項。
去(2010)年1月15日,大陸國 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副總局長付雙 建在「貫徹落實『國家知識產權戰 略綱要』大力推進商標戰略實施」
演講指出:「…各地區執法水準參 差不齊,地方保護主義依然存在,
地區部門間協調機制有待加強…」
此外,大陸前最高人民法院院長蕭 揚曾經在內部會議上表示:「…怎 樣才能做到管事與管人相結合,管 案與管事、管人相結合呢?由於法 院的產生、法官任免、司法經費等 都在同級地方政府控制之下,導致 了司法權力的地方化…」對此酌參 前述調研結果,我等深表同感,並 認為大陸司法審判及檢察系統的重
要人事,非職務任命,難免受到各 種地方人際勢力介入。長期以來,
法院在一些重要環節上沒有按照司 法工作方式從事審判活動,反而借 用行政工作方式處理案件、管理審 判工作,審判職能的作用的確受到 影響。
二、網路盜版問題日趨嚴重 據大陸中新網本(2011)年7月 19日報導,中國互聯網路資訊中心 (CNNIC)發佈的「第28次中國互聯網 路發展狀況統計報告」披露,截至 本 年 6 月 底 , 大 陸 擁 有 全 球 最 多 的 4.85億網路用戶;而去(2010)年
二、網路盜版問題日趨嚴重 據大陸中新網本(2011)年7月 19日報導,中國互聯網路資訊中心 (CNNIC)發佈的「第28次中國互聯網 路發展狀況統計報告」披露,截至 本 年 6 月 底 , 大 陸 擁 有 全 球 最 多 的 4.85億網路用戶;而去(201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