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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文獻回顧

第一節 環境教育設施場所提供之服務

環教場域在國外及國內均有發展,其名稱更是多樣化,如北美洲的自然中心、

英國的田野學習中心、日本的青年之家、臺灣的國家公園、中國環境教育基地等 等。雖然在每個國家中的環教場域在名稱上或組織特性有些許不同,例如自然教 育中心、社區自然中心、環境學習中心、社區型環境學習中心、田野學習中心、

生態農場或水土保持戶外教室等多元化名稱,其經營目的與提供產品的服務性質 都是相同的,就是要提供優質的環境學習產品給學生與國民。

一、 環境教育設施場域定義

環教場域的定義,國內學者王鑫(1995)指環教場域為一個擁有戶外環境教 育資源的場地,經規劃為環境教育教學用地且設有管理、專職人員及教才教育的 場域。而周儒(2001)則定義環教場域為在一片具有環境教育資源特色的土地上,

整合了環境教育專業人員、專業課程方案、與適當的環境資源與設施,整體發揮 其能量提供給第一線的顧客如學校學生、一般社會民眾,以達成教育、研究、保 育、文化、遊憩多功能目標的環境教育專業設施。環教法第二條也指出:「本辦 法所稱環境教育設施、場所,指整合環境教育人力、課程方案及經營管理,用以 提供環境教育專業服務之具有豐富生態或人文與自然特色之空間、場域、裝置或 設備」,眾多的環教場域定義主要都是提供一個好品質的環教場域。

二、 環境教育設施場域提供服務之目的

環境學習中心的設置是為了要提供產品服務給民眾,而所提供的服務是可以 架構出活動方案的,因此中心的活動方案應具備:教育、研究、保育、文化等四項 目的(引自周儒,2011)。周儒、林明瑞、蕭瑞棠(2000)認為環教場域所提供的活動 方案是必需滿足使用者的需求及提供有意義的經驗,因此三位學者重新定義了環 教場域提供的服務目的,其目的包括:

(一) 教育

透過環教場域的環境教育人員,引領學校師生及社區民眾去接觸、了解、

關心、愛護環境。特別是在學校進行戶外教學、環境調查等專業教學模組,並 可解決教師在環境專業知識上較不足部分。

(二) 研究

由環教場域的專業人員協助下,可以對場域的環境狀況做深入的長期觀察、

研究,藉以提供教育或導覽解說、活動帶領之利用。

(三) 保育

經由環教場域的教育活動與實際參及環境狀況的觀察與了解,可促進社區 居民與學校師生對於場域的環境、資源,更有效的管理與運用,以體驗環境活 動來改善環境品質,來營造出具優質的環境行動學習及資訊服務等需求。

(四) 文化

經由環教場域蒐集與整理、設計,提供社區居民與學校師生對當地的環境 變遷的理解、體驗與自然環境接觸的愉悅經驗,領悟人與環境長期互動的過程,

並藉由歷程了解環境與人類生活、文化之互動和影響。

(五) 遊憩

透過環教場域的設施、空間、與環境巧妙的規劃,及參與和體驗有趣的環 境教育活動,來鼓勵參訪者追求有意義的戶外休閒遊憩活動的經驗,藉由這些 經驗來紓解人們生活中的壓力及淬鍊,並達到身心愉悅的需求。

三、環境教育設施場域組成要素

周儒(2011)認為一個環教場域要能夠存在,必須具備以下基本的四個要素,

其中包含 1.方案;2.設施;3.人員;4.營運管理,四個基本要素彼此互相依存及影 響著,以下針對各要素所代表的意義分述說明,請參考圖 2-1。

圖 2-1 環境教育設施場域組成要素 (一) 方案

方案是一個環教場域存在的最基本條件,方案可以有許多不同類型的活動,

針對滿足不同年齡、屬性對象與不同之需求而設計。大致上可以區分為:1.環 境教育;2.環境解說;3.環境傳播等三大類型活動。

(二) 場域設施

一個具有環境教育功能的學習場域,具備足夠的設施,足以發揮其功能。

這些設施包括了場域的:1.房舍(教室、展示、研究規劃、保存等);2.環境教育 設施;3.環境解說設施;4.生活設施(休息、住宿設施);5.環境設施(衛生、環保 等設施)等。

(三) 人員

一個環教場域必須要有人的存在,人的使用、活動才能使得環教場域的存 在具有實質上的意義。其中包含了:1.環教場域的人員;2.環教場域的環境教育 專業人員;3.與環教場域共同合作的夥伴(社區人士、民間團體);4.環教場域設 施與服務的使用者(學校師生、社區民眾)。

(四) 營運管理

中心的存在、運作與發展,一定要有有效的經營管理策略與實際的執行,

設施

方案 人

營運管理

在此種關切層面上,可以考慮到以下管理四大方向:1.經營管理;2.財務;3.

維護;4.土地管理。有完善的營運管理,才能向前邁進,提供有品質的環境教 育給使用者。

綜合上述,一個環境教育設施場域須具備的四個面向是相互結合的,要提供 一個優質的環教場域,需藉著地方的資源、人力、管道去整合,經營具有系統性 的環境教育活動與學習計畫,服務學生、教師與社會大眾,並依場域的在地性或 特殊性之組成要素相互結合。然而各地的自然、人文環境具有獨特性,所發展的 活動方案也依環境特色設計搭配不同教案實施環境教育,所以環教法中亦規定在 環境教育設施場域中最少要有一位專職的環境教育人員,負責環境教育的施行。

除了場域認證外,人員也必須是經過認證的人員,如此,具有特色的場域加上專 業的人員,設計出一套具有環境教育理念的活動方案,加上有要的營運管理策略,

才能讓各種不同類型的場域永續經營持續提供優質的環境教育。

三、環境教育設施場域類型

目前臺灣實施環境教育的場域就包含了很多,如國家公園、自然教育中心、

休閒農場、博物館、焚化爐、社區、都會公園等等,類型涵蓋範圍非常廣泛,而 在本研究中將環教場域依照資源環境屬性分類成兩大類型環教場域,依序為自然 場域及環保設施,不同類型的環教場域,其所涵蓋的資源也不相同,各具特色均 有差異。

(一)自然生態類

自然場域類中包含了國家公園、森林遊樂園、自然公園、動物園、自然教育 中心等,屬於較自然的環教場域。而目前已經通過認證的環教場域有:臺北市關 渡自然公園、芝山文化生態綠園、臺北市立動物園、陽明山國家公園、野柳地質 公園、東眼山自然教育中心、飛牛牧場、八仙山自然教育中心、台中都會公園、

生物研究保育中心、奧萬大自然教育中心、溪頭自然教育園區、玉山國家公園塔 塔加遊憩區、黃金蝙蝠生態館、觸口自然教育中心、台江國家公園、洲仔濕地公

園、雙流自然教育中心、羅東自然教育中心、武荖坑風景區、池南自然教育中心、

太魯閣國家公園、深溝水源生態園區、知本自然教育中心。

(二)環保設施類

環保設施類中包含了焚化爐、資源回收廠等場域,偏人造相關設施,目前已 經通過認證的環教場域有:臺北自然水源區、翡翠水庫環境學習中心、新北市永 續環境教育中心、石門水庫、水土保持局台中分局大湖四份水土保持戶外教室、

臺南市城西垃圾焚化廠、臺南市環保教育園區、曾文水庫、沙田水土保持戶外教 室生態園區、宜蘭縣利澤垃圾資源回收(焚化)廠。

各種類型的場域在國內外均有發展,上述兩種類型環教場域其一自然生態類,

是大家最容易親近也是最常前往的環教場域,另外環境及資源管理類是具生活教 育意義的場域,亦可讓大眾了解自己生活周遭的事項。且其發展的環境教育會依 據各環教場域的不同,所發展出來的環境教育也不盡相同,各具特色,帶給民眾 的環境教育也越來越多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