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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一節 環境服務學習

第二章 文獻探討

本研究旨在瞭解高中學生於環境服務學習方案的問題解決能力之表現與學生學習 投入狀況,為對本研究做充分的瞭解與準備,本章以環境服務學習、問題解決能力、

學習投入進行文獻探討。

第一節 環境服務學習

環境服務學習是一門結合環境教育與服務學習實務的學門,因此本節以環境教育與 服務學習的觀點,探討環境服務學習的起源、目標、精神、理論基礎、教學流程和成效,

使研究者更進一步瞭解環境服務學習的意涵及推展至高中學校的可能性。

一、 環境服務學習起源

1972年聯合國舉辦「人類環境會議」,並發表「聯合國人類環境宣言」,促使人類 開始關注環境問題。1975年在「國際環境教育會議」發表「貝爾格勒憲章」,說明環境 教育的目標應為「促進世人瞭解並關切環境問題,具備相當知識、態度、技能、動機與 承諾,個別的或整體的致力於解決現今環境問題及預防新問題的發生。」。環境教育起 源於工業革命,環境問題日益嚴重。世人瞭解環境問題的根源是「人類中心主義」與「人 類中心享樂主義」,是思想與行為上的偏差,唯有教育才能解決,於是環境教育在1960 年代末期出現,成為一門新興的學門(楊冠政,1997)。

環境教育發展已有四十年的歷史,學校的環境教育是國內外推動環境教育的重要面 向。臺灣從1987年行政院環境保護署設立後,積極推動環境教育,並在同年十月頒布「行 政院環境政策綱領」,宣示臺灣環境保護的目標。1991年教育部成立「環境教育委員會」。

1992年行政院頒布「環境教育要項」,強調「加強學校師生之環境倫理、知識及實踐能 力,使學校成為社區環境教育之據點」。1995年教育部與環保署頒布「加強學校環境教 育計劃」。2000年教育部開始推動綠色學校計畫。2001年教育部教育改革實施九年一貫,

將環境教育納入六大議題之中,強調融入正規教育中的必要性。後續並持續推動綠色學 校、永續校園、永續教育等計畫。由此可知國內政府推動學校環境教育的決心與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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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參與社會服務起源於英國,但結合社區服務與學習的是美國。1967 年美國「南 區教育委員會」將學校的學習經驗與社區服務、社區發展結合,發展學生的學習機會與 社區的進步,並正式使用「服務學習」一詞。但服務學習起初未在校園中推動,因為服 務方案與學校課程目標不符、服務的提供與需求存在差距、課程中未產生有意義的學習

(張民杰,2006)。服務學習直到1997年由各州教育協會創立「促進學習暨公民公約」,

才將服務學習有系統的推動於幼稚園至十二年級的課程當中,全面性的落實服務學習課 程。曾慧媚(2002)從下面四個層面探討服務學習的起源:

(一)社區服務日益受重視

1980年代,由於學校教育與社區脫節的弊病,以及青年參與民主生活的要 求,青年服務逐漸受到重視。許多教育學者和政治領袖開始倡導年輕人加入社區 服務的行列,引證年輕人要瞭解個人的權利,知道自己對他人的責任,並強調教 育並非獨立的,追求年輕人要與其社區結合(溫健蠶,1998)。而我國於1999年 局部地區開始推動社區服務。

(二)社會的需求

服務學習是因應社會發展而衍生的(Kinsley, 1993)。長久以來社會對學校 教育的不滿足,引發教育改革上的重視,並強調課程統整、多元評量、經驗學習、

合作學習的服務學習,以掌握社會的脈動,觸發學校和社區的連結。

(三)教育學者的主張

學校與社區結合的主張是服務學習的基礎,學校教育應與社會或社區生活連 結,才不致與社會生活脫節。從自願性的服務學習規範到課程及學分,可見服務 學習在學校教育上的重視。

(四)法案的支持

近年來美國立法推動服務學習,使得全國逐漸重視學生參與社區服務,並結 合服務與課程(劉慶仁,2000)。其中包括國家與社區服務法案(the Federal Nation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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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d Community Service Act)及國家與社區服務學習信託法案(National and Community Service Trust Act of 1993)。而我國於2001年立法通過「志願服務法」,

使得各縣市紛紛投入志願服務的工作。

我國服務學習從1997年行政院青輔會擴大推動青年餐與志願服務,鼓勵十五歲至四 十五歲青年踴躍參與志願服務。1999年臺北市政府頒布「臺北國中以上學校推展公共服 務教育實施要點」規定高中職學生在一、二年級階段時,每學期至少修習「公共服務教 育」八小時。2000年立法院三讀通過「志願服務法」。青輔會自2001年起協助學生參與 服務和建立服務機構聯繫的管道。2002年配合多元入學方案、九年一貫課程與學校社區 化等政策,青輔會通過「九十二年度推動中等學校參與服務學習補助要點」,鼓勵國內 各中等學校推動學生參與服務學習,讓更多的學生付出行動服務社會,從中獲得服務的 經驗,體驗學習的意義,也促進社會的進步。

環境教育與服務學習的起源都是對於環境的反思而產生的學門,強調學習應與真實 的情境連結,培養學生的問題解決能力,以行動促進社會的進步,也增進學生價值觀及 自我概念等功能。直到1994年美國國家服務合作組織成立,正式強調教育、大眾安全、

環境及其他人類需求的重要性,並針對青年在環境中的服務進行全國性的支持計畫

(Madigan, 2000),正式將服務學習的面向拓展至環境服務層面,開始了環境服務學習。

Ward(1999)認為高等教育中環境科目與服務學習的結合為天作之合,並認同服務學習 已成為環境教育者受歡迎的教學策略。國內研究者廖倚萱首度於2003年以環境服務學習 之名稱,開啟國內環境教育與服務學習之結合的論文研究。

Madigan(2000)提出「環境服務學習」的定義是用來代表環境教育與服務學習的 結合。因此從Madigan的定義可以得知,環境服務學習可以是從服務學習為策略出發,

也可以是以環境教育為策略出發。而本研究是以舊莊公園為場域,透過服務學習為教學 策略所進行的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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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環境服務學習之目標

1975年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在「貝爾格勒憲章」指出環境教育的目標是「促進世人瞭 解並關切環境問題,具備相當知識、態度、技能、動機與承諾,個別的或整體的致力於 解決現今環境問題及預防新問題的發生。」(楊冠政,1997)。UNESCO(1977)於伯利 西宣言中認為環境教育是教育過程,個人和社會認識他們的環境,以及組成環境的生 物、物理和社會文化之間的交互作用,得到知識、技能和價值觀,並能個別地或集體地 解決現在和將來的環境問題。楊冠政(1997)認為環境教育強調環境行動及問題解決能 力,不但包含知識與技術的傳遞,更強調社區參與及實際環境行動。然而今日環境問題 錯綜複雜,解決環境的問題也變得多樣化,若只灌輸學習者既有的環境知識,已變得不 足以應付目前的環境問題(王順美,1994)。

服務學習強調學習與服務並重,學生藉由實際行動服務他人,培養關懷社會的情 操,並鼓勵學生運用所學的知能在服務中驗證,解決生活問題,符合學校與社區的需求

(郭芳妙,1996)。沈六(1997)則認為服務學習強調學生是經由時間和不斷的反省,

促使自己能更認識自己、學習及所處的社會。Jacoby(1996)提出「服務學習是一種經 驗教育,學生投入強調人類與社區需求的活動之中,並同時製造機會,促進學生的學習 發展,『反思』和『互惠』是服務學習的兩大關鍵概念。」。

環境教育與服務學習都強調在真實情境中學習,將學校的學習擴展至社區,從生活 中的問題著手,藉由付出實際行動,培養學生問題解決能力,強調學生的成長與培養負 責任的社會公民為目標,也提供學校和社區實質的幫助。

三、 環境服務學習之精神

環境教育是一門在環境中教育,發展人們對生活和自然環境的敏感度,學習自然 物質和社會系統相關的環境知識,誘發人們採取行動以改善環境的動機(Roth, Cantrell,

& Bousquet, 1980)。UNESCO(1977)於伯利西宣言中明確說明環境教育的五大教學 目標,分別是覺知、知識、態度、技能與參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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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app(1969)指出「環境教育的目的是培養具有生物與物理環境知識、具備問題 解決能力與積極解決問題態度的公民」。並提出問題解決的教學模式,界定此教學模式 為「學生就學校或社區實際問題,選擇一個關切且感興趣的議題,親自蒐集資料、調 查該問題、思考、規劃、實際採取行動來解決問題」(王順美,1994)。此解決環境問 題包含以下五個步驟(1)認定問題、確立問題(2)蒐集、整理和分析資料(3)產生、

評量和選擇替代方案(4)發展、評量和執行行動計畫(5)評量行動結果及整個歷程。

環境問題牽涉的面向廣泛和複雜,各個地方所發生環境問題的原因也不盡相同,

加上臺灣民主化的社會風氣,所以在問題解決的方法上也變得多樣化,若是環境教育 只灌輸學生環境知識,已變得不足以應付目前的環境問題。所以應教導學生民主的態 度,以各地的環境問題為主,培養學生蒐集資料、分析資料、批判性思考、價值澄清 及問題解決的能力(王順美,1994)。

重視環境議題調查與行動技能培養的教學,可以提升學生的環境行動以及行動策 略的知識與技能(Ramsey & Hungerford, 1989; 許世璋,2001),是能滿足環境教育精 髓的教學模式(許世璋,2001)。學生從感興趣的環境議題為中心,經由探索、蒐集資

重視環境議題調查與行動技能培養的教學,可以提升學生的環境行動以及行動策 略的知識與技能(Ramsey & Hungerford, 1989; 許世璋,2001),是能滿足環境教育精 髓的教學模式(許世璋,2001)。學生從感興趣的環境議題為中心,經由探索、蒐集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