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生態村規劃模矩建立
第五節 生態基盤開發評估項目
生態村系統是由人、建築物、基地、街廓、都市、區域等層次架構而 成,每個層次都有各自的生態基盤循環自給過程,生態基盤過程都應該在 最小的單元層次內達成循環自給,這些生態基盤包括水系統、綠系統、廢 棄物處理、綠色能源等。最小的單元層次,相對於生態村尺度而言,至少 應該是在街廓層次完成100%的循環自給。
本團隊提出「最大循環自給率的最小生態生活系統單元」概念,是著 眼於生態生活相融合的情境,這已經超越了討論生態村技術系統如何應用 的階段,而是一種生活體驗、生活意識和生活行動。
日常生活充滿實踐價值與意義,透過日常生活體驗可以找到自我存在 的意義。市民大眾從駕馭日常生活的過程中,可以創造出無限創意的綠色 生活奇蹟。
1. 土地利用的永續生態基盤開發評估項目
‧提供適當混合使用的土地使用以及緊湊型態,整合日常需求與社會 基盤的零售使用。
‧利用街廓內開放空間創造人性尺度的生活路徑
‧建立鄰里中心,成為各單元內的綠色資源中心。
‧綠色大眾運輸場站步行範圍內高強度、集約的佈設發展。
‧在街廓建築尺度,應一致的、整體的、在地的,與日照、風系、區 域生活文化相關的建築型態。
圖 4-4.11 生態廊道對應街廓環境建議
2. 自然及綠資源的永續生態基盤開發評估項目
‧應達到綠建築解說與評估手冊之生物多樣性指標及格標準;以及綠 建築解說與評估手冊之綠化量指標及格標準。
‧建築物應最大化綠化面積(地表、表面、屋頂)。
‧對於地表與水文以最小擾動為原則。
‧建立以環境為基底的生態綠網系統,建築基地內綠地分布盡量均勻 與連貫。
‧基地內設置30m2以上隔絕人為侵入干擾之密林或混種雜生草原。
‧基地開發時應達到表土保護以及表土保存原基地利用。
3. 生物微氣候的永續生態基盤開發評估項目
‧依照對地區鄰里層級的空氣流通,發展街廓建築空間型態幾何學,
善用季節風、中庭風、並以植控制氣流。
‧藉由植栽、綠化及減少大面積硬舖面,增強城市公共空間土地空氣 過濾及涵氧能力。
‧開放空間與公共空間長年接觸微氣候環境,促進長年性、日常的使 用。
4. 水資源的永續生態基盤開發評估項目
‧在水資源使用上,應使用節水器材,並應達到綠建築解說與評估手 冊之水資源指標及格標準。
‧個別基地應達到綠建築解說與評估手冊之基地保水指標及格標準。
‧針對建築物污水,應達到綠建築解說與評估手冊之污水及垃圾改善 指標及格標準。
‧建築物屋頂收集雨水回收再利用比例應達100%
‧配合基地地質,景觀水池底部應以不透水舖面達到保持一定景觀水 池池面高度。
‧發展單元應以一百年發生一次暴雨強度之計算標準設置滯洪設施,
開發後之排水逕流量應小於開發前之逕流量;並以生態草溝雨水排 水系統銜接至基地外受水體。
‧於道路兩側設置人工溼地淨化道路雨水,並為自然排水系統,並成 為道路主要綠化景觀之一。
‧公共空間應以透水舖面為主,並在空地設計景觀貯集滲透水池。
‧個別建築物應依據「建築物生活雜排水回收再利用設計技術規範」
於建築物下方設置再生水處理系統,或於基地內設置人工溼地作為 淨化生活雜排水之淨化處理系統。
‧建築物或基地內使用再生水比例應佔總用水量之百分之三十以上。
‧多餘未使用的再生水可排放至基地內或外之雨水滯洪設施,但排放 水體須符合環保署與營建署所制定相關放流水標準。
‧於建築物下方設置化糞池以及基地內設置人工溼地以共同處理生活 污水,須達到放流水標準後才可排放,以達到污水零排放的目標。
5. 能源系統的永續生態基盤開發評估項目
‧應達到綠建築解說與評估手冊之日常節能指標及格標準。
‧基地屬於低緯度的溼熱氣候,在建築物開窗率與遮陽設計上,應以 創造節能目的為主要考量。
‧透過建築物配置降低電力消耗,如容易取得日照的座落與間距。
‧在建築屋頂或表面、基地空地內設置太陽能光電發電系統,並連結 至區域市電並聯系統。
‧必須進行屋頂隔熱設施。
圖 4-4.12 陽光電發電系統發電量曲線圖
6. 流通網絡的永續生態基盤開發評估項目
‧降低機動車的土地面積,並利用有限制路寬及道路路型等手法達到 降低車速的目的。
圖 4-4.13 以道路路型手法介入的永續生態綠建築技術示意
(資料來源:本研究整理)
‧建立「交通寧靜區」,適當限制機動車輛進入該區。
‧綠色大眾運輸系統的可及性,以半徑150 公尺~300 公尺為基準。並 最適化大眾運輸場站間的距離。
‧發揮大眾運輸整合系統(高鐵、台鐵支線、綠色公車),並提供各場 站自行車接駁轉換設施。
‧創造舒適、可及性高、連貫的步行/自行車路網。
‧建立社區物流配送制度,降低個人汽車使用量。
‧使用與環境相容、節能、替代能源的物流與大眾運輸運具。
7. 物質的永續生態基盤開發評估項目
‧應達到綠建築解說與評估手冊之CO2減量指標及格標準。
‧最小化營建材料。
‧最大化使用當地材料。
‧考慮所有的階段,從生產、營建、使用到廢棄,使用健康的建築材 料。
‧最大化建築耐久性、可拆卸性及材料循環再利用的能力。
‧使用再生建材的比例須達到建材需求量的百分之三十。
8. 廢棄物的永續生態基盤開發評估項目
‧應達到綠建築解說與評估手冊之污水垃圾改善指標及格標準。
‧落實廚餘收集100%,作為堆肥或飼料。
‧落實廚房廢油收集與再利用。
‧人類所產生的糞便收集處理後作為堆肥。
‧應達到污水零排放的標準。
‧落實廢棄物資源分類回收再利用。
‧營建過程中須達到挖填平衡或最小挖填。
9. 人本健康的永續生態基盤開發評估項目
‧應達到綠建築解說與評估手冊之室內環境指標及格標準。
‧利用防潮建築設計技術與採用調濕材料等手法,降低室內濕度。
‧建築物或活動頻繁的開放空間應安置在有遮蔭樹或大片草坪等冷卻 空氣效果地區的下風處。
10. 社會經濟的永續生態基盤開發評估項目
‧利用周圍綠色地景作為新經濟及社會資源(休閒農業、觀光、森林旅 遊、生態體驗)。
‧利用區域及都會經濟力量,強化地區企業植根發展。
‧提供行政、休閒設施、文化設施等社會基礎設施。
表 4-4.1 檢討後行動方案對照建議表
(資料來源:本研究整理)
行動方案 檢討與評估建議方案 修正與補齊方案建議 行動方案一 : 國家植物園總園設置可行 性評估與整體規劃構想
1.國家植物園總園的設置上,會受限於目前基地上的土 壤、水質部分的改良期程影響,方能決定其建置的適切 地點與項目 2.建議可針對目前的氣候條件進行規劃,但須等水質、土 壤改良的可行性建設評估後,再啟動建設。
暫緩
行動方案七: 相關規範與法令擬定研議 擬定生態集村或生態村建設法,以利政府對 於生態村之建設管理與品質管控。 行動方案二: 成立台灣永續生態學研園 區籌設總部
1.環境監測與環境資料庫的建置: 應構委託進行長期環境環境監測與評估,同步配合環境 改良程序,了解正確的介入建設時機。 2.成立台灣永續生態學研園區籌設總部: 配合委託計畫進行以特定區模式(或可建議比照科學園 區管理局)開發並進行園區總部籌設。
中央政策決定 行政院經建會 行政院國科會 行政院內政部
行動方案四: 成立永續生態學研園區籌設總部 (100年) 行動方案三: 垃圾掩埋場環境復育計劃
此部分為土壤及水質改良所必須進行的要項,應優先列 為執行之行動方案,不管此區是否可成為植物園,但相 關學研生態村的居住環境其土壤與水質的確保,為首要 任務。
優先執行
行動方案二: 垃圾掩埋場環境復育計畫 (98年 -100年) 由環保署與地方政府環保局與工務局執行。 行動方案四 : 五甲溪及深坑仔溪 淨化工程
此部分為土壤及水質改良必須進行的要項,應列為優先 執行之行動方案,無論此區是否可成為植物園,但相關 學研生態村的居住環境其土壤與水質的確保,為首要任 務。
優先執行
行動方案一:水質、土質改良計劃 (98 年 -100年) 1. 水質改良:(1)河川淨化 (2)生活污 水淨化 2. 土質改良:(1)涵養度:(2)滲水快速: 行動方案五: 特定區生活污水第一期人 工濕地淨化工程
本計劃未進行都市計畫區內評估,但依水質檢測評估, 其生活污水管道水質為嚴重污染,應建置污水處理設施。建議評估可行性 後執行
行動方案六:特定區生活污水第一期 人工濕地淨化工程 建議由中央推動,可委由內政部執行建設。 行動方案六: 設置生質能源中心
1.對應生質能源中心運轉效益應進行審慎評估,以其對應 後續產出能源定位運用配套機制完善,方建議建設。 2.若欲在此基地以「研究」為目標者,建議配合跨校際研 究中心的建置進行之。
暫緩 應先行釐清
行動方案三:劃定生態村可發展範圍 (98年- 99年) 河川水質污染標定:2.基地需對應微環境規 劃:3.高壓電纜穿越周邊範圍:4.基地水災 趨勢分析5.劃定生態村可發展範圍(內政部 建研所-內政部營建署) 應先行釐清 行動方案五: 實驗性生態村示範建設 與環境規劃準則 (99年-10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