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一節 生態旅遊認知
第二章 文獻探討
本章主要在探討國小教師對生態旅遊認知 、生態旅遊戶外教學意願 及影響因素之相關文獻,以期能對本研究有更深入的瞭解,藉以形成本 研究之理論基礎及研究架構之依據。第一節為生態旅遊認知;第二節為 戶外教學意願;第三節為戶外教學影響因素;第四節為生態旅遊認知與 戶外教學意願之相關研究以及第五節為本章總結。
第一節 生態旅遊認知
本節針對生態旅遊認知之相關文獻進行回顧,細分為:一、生態旅 遊的定義;二、生態旅遊的內涵;三、認知的定義;四、生態旅遊認知 的衡量方法;五、生態旅遊認知的相關研究。
一、生態旅遊的定義
生 態 旅 遊 的 概 念 從 1965年 由 Hetzer 提 出 , 發 展 至 今 已 有 一 段 時 間,大眾也漸漸認同,但學者們對於生態旅遊的定義仍有差異,並沒有 一個普遍的統一定義(洪常明,2004)。洪慎憶(1995)認為生態旅遊 是以自然為基礎,利用規劃、解說、管理等方式,加強遊客尊重及保護 遊憩地區的文化及資源,以將遊憩衝擊減至最低,並提高保育工作的財 務支援,及培養與教育個人的環境態度的一種旅遊方式。趙芝良、歐聖 榮(1997)指出,生態旅遊是一種在自然特色之生態環境中,以對該地 所有自然和人文的生態演替為資源對象,從事欣賞、觀察、研究、尋樂 之旅遊活動。其以環境倫理之概念為出發點,提供環境教育、自然保育、
利益回饋之機能,以達整體永續經營之目的。
朱芝緯(2000)則認為生態旅遊是一種特殊的旅遊型態,一般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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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生態及文化特色的地方為對象,使遊客在旅遊的過程中,了解自然 生態及文化的奧妙,進而提高遊客的環境倫理與愛護之心。此外,在從 事旅遊活動的過程中,應以對當地的自然生態與文化衝擊最小為原則,
進而達到永續性旅遊的目標。而賴威任(2002)認為生態旅遊是藉由環 境教育的進行來指導遊客欣賞及體驗自然及人文景觀,並在進行過程中 會引導遊客欣賞及體驗自然及人文景點,避免對環境造成負面衝擊,及 為當地帶來經濟效益的旅遊活動。
吳忠宏、黃宗成、洪常明(2005)對生態旅遊之定義為:「生態旅 遊是一種在自然地區所進行的旅遊形式,強調生態保育的觀念,並以永 續發展為最終目標,經由解說服務引領遊客深入體驗及欣賞當地特殊的 自然與人文資源,進而提供遊客環境教育的機會以增強環境意識,期能 產生負責任的環境行動,最後將經濟利益回饋造訪地,使保育工作得以 延續」。
綜合上述學者對生態旅遊的定義,本研究將生態旅遊定義為:「生 態旅遊是一種在自然地區進行的低遊憩衝擊旅遊形式,藉由解說與環境 教育的實施,引領遊客深入體驗和欣賞當地特殊的自然與人文資源,以 增強遊客自然保育與環境倫理的觀念,產生負責任的環境行為,並將經 濟利益回饋給造訪地,達成永續經營與發展之目標」。
二、生態旅遊的內涵
在生態旅遊的內涵部分,分為生態旅遊的架構、原則和生態旅遊地 的分類來探討。
(一)生態旅遊的架構
行政院永續發展委員會 2005 年在生態旅遊白皮書中提出,推動生態 旅遊時需整合「基於自然」、「環境教育與解說」、「永續發展」、「喚起環 境意識」及「利益回饋」等五個面向,才能顯現生態旅遊的精神(行政 院內政部營建署,2012)。本研究以這五個面向為基礎,整理其他學者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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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法,做進一步的探討。
1.基於自然
Wall (1994) 認為大自然是生態旅遊的主要吸引力,包含自然資源與 人文資源。Ceballos-Lascuran (1987) 主張生態旅遊是到未受干擾或污染 的自然地區進行研究、欣賞及體驗其中的野生動、植物景象及文化。太 平洋經濟合作委員會 (Pacific Economic Cooperation Council, PECC) 則 指出適合發展生態旅遊的地點,可分為具豐富的自然資源、具特色的文 化資源與特殊的城鎮景觀等三大類(歐聖榮,2002)。劉吉川(1994)、
郭岱宜(1999)、吳忠宏(2001)、薛怡珍(2004)等多位國內學者也都 主張生態旅遊是建基於自然環境。而王鑫(2000)則認為生態旅遊是建 基在一地的自然、歷史,以及土著文化上(含原住民的或該社區的文化)。 因此,本研究認為生態旅遊是以自然環境為基礎,讓遊客欣賞當地 的自然生態景觀和體驗當地的文化、歷史及生活方式。
2.環境教育與解說
楊冠政(1990)認為環境教育最重要的目標就是培養積極的環境倫 理。而生態旅遊是一種負責任的旅遊,強調人與環境間的倫理相處關係,
透過解說教育,引導遊客主動學習,體驗生態之美,瞭解生態之重要性
(林晏州,2003)。Fennell and Eagles (1990) 亦認為生態旅遊的遊客不 僅追求一種全新的體驗,更要尋求解說員的引導,以增進對當地自然與 人文的深入瞭解。因此,生態旅遊為達成環境教育的目標提供了一個良 機,而強 化生 態旅遊 中環境學 習的 部份, 將有助於 減少 對環境 的衝擊 (Kimmel, 1999)。宋秉明(2000)亦主張完善的解說系統規劃是生態旅遊 活動設計與進行的最主要基礎,使遊客瞭解及欣賞資源,進而建立環境 意識與保育行為,將使資源受到的衝擊減至最低。
因此,本研究認為生態旅遊藉由解說與環境教育的實施,引領遊客 深入體驗和欣賞當地特殊的自然與人文資源,培養正確的環境倫理,減 少旅遊活動對環境所造成的破壞與衝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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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永續發展
林鴻忠(2002)提出發展觀光若只追求經濟效益,而忽略發展與環 境保育間的平衡,將使觀光產業沒落或消失。Wight (1993) 認為永續發 展是觀光旅遊的指導原則(吳忠宏,2005)。呂適仲(2000)指出生態旅 遊是一種以生態永續利用為出發點,考量環境倫理,並兼顧當地居民生 活方式與利益回饋的旅遊方式。王育群(1996)、蕭芸殷(1998)、葉冠 瑩(2001)、洪常明(2004)等多位國內學者也都主張生態旅遊是以永續 發展為目標。而 2002 年在加拿大魁北克省所舉辦的世界生態旅遊高峰會 (The World Ecotourism Summit) 中,所有與會國家代表都體認旅遊業必 須遵守永續發展的主張,並肯定生態旅遊在提升經濟、社會和環境利益 上,具有示範的作用(李長青,2002)。
因此,本研究認為生態旅遊可促進環境、社會、經濟的永續發展,
政府應制訂相關法令及整體計畫來推動生態旅遊,並尊重當地居民使其 擁有生態旅遊發展的決策參與權,而旅遊業者必須遵守法規並取得相關 認證及證照,以達到永續發展的目標。
4.環境意識
王鑫與曹正偉(1996)認為生態旅遊過程中向遊客傳達環境倫理,
提升參與者的道德倫理之行為,是生態旅遊的目的之一。美國的保育團 體 The National Auduban Society 也認為生態旅遊必須讓遊客具有環境倫 理和環境認知,才算是真正的生態旅遊(左顯能,1993)。生態旅遊結合 了對生態保育的使命感和社會道德的責任感,並將此種責任與義務延伸 至遊客,而所謂「負責任的旅遊 (Responsible tourism)」正是生態旅遊最 主要的目標(交通部觀光局,1997)。
因此,本研究認為生態旅遊是負責任之旅遊,在進行生態旅遊時應 建立環境倫理、提升環境意識,降低對生態及環境的衝擊,尊重當地居 民的傳統文化及生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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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利益回饋
生態旅遊藉由遊客的瞭解與旅遊活動的經濟收益來進行對當地資源 的保育 (Fennell & Eagles, 1990)。Ziffer (1989) 認為遊客扮演一種非消 耗性的角色,使用野生動物或自然資源,並透過經濟或勞力的方式,直 接貢獻於當地保育活動及居民經濟福利。宋秉明(1995)指出生態旅遊 所產生的經濟利益亦能作為資源保護之經費來源。劉吉川(1997)也指 出 生 態 旅 遊 的 發 展 一 定 是 有 助 於 當 地 的 保 育 與 居 民 之 生 活 。 吳 忠 宏
(2001)更指出生態旅遊應將經濟利益回饋造訪地,使保育工作得以持 續,進而提升當地居民的社會福祉。所以在推廣生態旅遊時,應包含對 於當地社區利益的回饋。
因此,本研究認為生態旅遊可以為當地居民創造就業機會並增加收 入,而旅 遊過 程中所 產生的經 濟利 益可做 為當地建 設及 保育經 費的來 源,協助生態旅遊地的發展。
綜 合 國 內 外 學 者 之 觀 點 , 儘 管 各 學 者 對 於 生 態 旅 遊 的 定 義 不 盡 相 同,但皆包含基於自然、環境教育與解說、永續發展、環境意識以及利 益回饋等五個面向,也唯有這五個面向交集,才是生態旅遊完整架構的 展現。
(二)生態旅遊的原則
Wight (1993) 提出生態旅遊的原則(引自吳昂謹,2003): 1.不可損害資源,且必須在注重環境敏感下發展。
2.必須提供一手資料,合作且有益的經驗。
3.必須有教育價值提供給當地社區、政府和非政府機構、產業及遊 客(於旅遊前、後及途中)。
4.必須結合所有參與者對相關資源本身的價值有一 共同的認知。
5.必須尊重資源原本的面貌,瞭解其有限性,及以供給為導向的經 營管理概念。
6.必須促進各方的瞭解及合作關係,包括政府、非政府機構及當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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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於開發前及開發期間)。
7.必須強調參與者道德上的責任及行為。
8.必須提供有長期利益給資源本身、當地社區及產業(利益可以是 在保育方面、科學、社會、文化及經濟性的)。
行 政 院 永 續 發 展 委 員 會 在 2005 年 所 提 出 的 生 態 旅 遊 白 皮 書 中 指 出,生態旅遊遊程之認定,應由目的事業主管機關邀集專家小組,依據 以下之原則加以審核確定。如有任何一項答案是否定的,就不算是生態 旅遊(行政院內政部營建署,2012):
1.必須採用低環境衝擊之營宿與休閒活動方式。
2.必須限制到此區域之遊客量(不論是團體大小或參觀團體數目)。
2.必須限制到此區域之遊客量(不論是團體大小或參觀團體數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