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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文獻回顧

第二節 生態產業園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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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節 生態產業園區

一、 發展背景

人類在面臨全球暖化及氣候變遷等環境議題,開始反思如何在滿足當 代 需 求 , 且 不 危 及 下 一 代 福 祉 的 狀 況 下 「 永 續 發 展 (Sustainable Development)」,尤其在產業蓬勃發展中,產業活動常消耗大量能資源,且 其排放的廢棄物常對環境產生衝擊,造成生態系統失衡,使得產業界開始 檢討經濟發展與環境保護間之調和課題,致力於推展追求經濟、環境與社 會三方面平衡的永續發展。

而將永續發展落實到產業園區中,有兩項基礎,一為產業園區內之廠 商得以永續經營發展,亦即園區內的廠商可持續賺取利潤。二為產業園區 的管理經營者具有足夠的管理能力,提供符合大環境趨勢及廠商所需的整 合性服務,以提升園區的環境品質,使廠商獲得聚集經濟,創造產業綜效 與附加價值。故產業園區的永續發展可定義為:「在一特定產業園區內,建 立一套規劃與執行的策略與方法,讓區內的產業與管理機制得以適當的配 合整體發展趨勢,機動調整因應,並有適當的資源,以從事自我成長與發 展空間」(張璠,2002)。

故在產業園區發展中,若能將產業活動融入自然生態系統中,成為自 然生態系統中之一環,就能減少環境衝擊,達到永續發展之目標,遂過去 以經濟為主要導向的產業園區發展模式改變,漸朝向「生態產業園區 (Eco-Industrial Parks, EIP)」之概念發展。

生態產業園區是建立在工業生態學(Industrial Ecology, IE)理念上。早在 1980 年代,丹麥科倫德堡(Kalundborg, Denmark)市內幾家廠商為節省生產 成本,而自發性的形成全球第一座生態化工業,但當時對生態產業園區未 進行積極推廣。後由 Frosch 和 Gallopoulos(1989)正式提出「指某一生產者 的廢棄物可做為另一生產者的生產原料與資源之地方。」旨在尋求降低工 業系統對周遭環境產生負面衝擊之策略。所謂的工業生態學就猶如自然界 食物鏈一般,希望工業能與自然生物之間產生共生關係,使生產行為所產 生之廢棄物能與其他團體形成一個循環系統(王鑑恒等人,2002)。

基 於 工 業 生 態 學 的 觀 念 , 1992 年 美 國 靛 藍 開 發 公 司 (Indigo Development)提出生態產業園區之觀念,並於 1993 年納入美國環保署的環 境技術推廣計畫(Environmental Technology Initiative Project)中,進而使得 1995 年美國開始進行生態產業園區之示範計畫,其中美國靛藍公司與三角 研究區(Research Triangle Institute)合作的生態產業園區,對產業園區既有的 規劃與營運管理方式造成重大的變革,自此生態產業園區開始在各國蓬勃 發展(Lowe, 2001)。生態產業園區的提出,不僅是實質改善了產業園區的環 境,更使得經濟體能有效率的使用資源,以最合適的投入,達到更佳的產 出及報酬,在國際間形成一股「再次的工業化(Reindustrialization)」的風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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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生態產業園區之定義與內涵

現在國際上對生態產業園區的定義為 1996 年美國總統永續發展委員 會(President’s Council on Sustainable Development)的研討會結論為主,歸納 兩項定義:一為生態產業園區是一個由企業體所組成之社區,其結合當地 社區居民,有效率地共享資源(包含物質、水、能源、資訊、基礎設施及自 然棲地等),以達到經濟與環境品質的提升;另一為透過規劃交換物質與能 資源之產業系統,尋求能資源消耗最小化及減少廢棄物之排放,並建立起 經濟、環境和社會三方面的永續關係(Côté et al., 1998)。

生態產業園區的定義尚處發展階段,「工業」與「生態」兩個詞彙雖相 互矛盾,然從工業生態學的角度,可將其視為一個資源共通共享的生態系 統。其為一個物質流、能量流和資訊流循環的過程,且工業系統的各項資 源皆來自於自然生態系統,因此無法脫離與自然生態獨自存在(Erkman, 1997)。Côté and Hall(1995)則認為生態產業園區是一個節省自然與經濟資 源的工業系統,其降低了生產材料、能源、風險管理及災害防治等成本費 用,使產業園區的經營效率、環境品質、工人健康與公共形象提高,並提 供能源再生循環利用之機會。就應用的層面而言,可將工業生態學分成三 種層次:某一產業內部之工業生態、工業系統內之產業相互合作以及生態 工業網絡或生態城鄉(Roberts, 2004;張添晉、陳建宏,2004)。從上述可知,

不論是從個體廠商的角度到整體城鄉區域發展的角度,生態產業園區皆強 調成為一個自然與經濟資源循環並存的生態系統。

生態產業園區是在區域性的生態工業發展下運作,其定義為:「網絡內 的企業共同運作,並結合社區發展,有效率的分享資源,如資訊、原料、

水、能源…等,以產生經濟收益,使環境品質改善並提升企業和在地人力 資源之公平。」(Erkman, 1997;Côté et al., 1998)。另從個別廠商的角度延 伸出另一種定義為透過製造業與服務業相關廠商之合作,解決環境管理與 資源問題,共同創造出環境和經濟共榮的環境。且透過廠商合作,可使廠 商意識到個別廠商進行生態化,不僅可提升整體產業園區之福祉,亦對個 別廠商有正面經濟效益 (Lowe, 2001)。生態產業園區乃藉由廠商、開發管 理單位及其他相關公私部門的合作,為顧及環境品質及經濟效能的改善,

將參加園區之企業及廠商的物質流作最適化的規劃(王鑑恒等人,2002)。

生態產業園區係尋求企業在追求私人利益的同時,亦兼顧公共利益的 實現,故其對於社會中不同的角色皆有好處。靛藍公司認為生態產業園區 對於企業的好處在於節省企業成本,透過共享服務,減輕監管負擔,並提 高競爭力;對於政府可增加稅收收入、減少執法的負擔、降低環境成本以 及可減少地方基礎設施之需求;對於社會而言,可享有一個更整潔、更健 康舒適的環境,促進經濟發展,增加就業機會,並可解決環境與經濟間的 衝突;最後,對於環境而言,可減少有限資源的需求,減少環境污染,再 生材料與能源的使用增加,重建整體生態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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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生態產業園區之構成要素

生態產業園區的組成元素包括副產品交換網絡、回收產業聚落、環境 技術公司聚落、綠色產品公司聚落、某一環境主題之設計、對環境友善之 基礎設施,以及建築與混合土地使用(Lowe., 2001)。而國內楊懿芹(2010) 認為生態產業園區的構成要件,在於園區成員能有效地結合各種循環體系,

包括自然系統、能資源、物質流動、水資源循環、園區管理服務及永續設 計結構。此外,余貞曄(2007)回顧生態產業園區相關理論及案例,歸納出 臺灣建構生態產業園區之要素,分別為產業生態系統、環境生態規劃與社 區共生(圖 4)。

圖4 生態化工業區要素(余貞曄,2007)

Roberts(2004)從工業生態層次考量,將生態產業園區分為下表 3 中三種層 次類型(陳建宏,2004;蔣本基,2008):

表3 生態產業園區三種層次類型

(Green industry parks)

(Integrated eco-industry

parks)

(Networked eco-industrial

park system)

係 指 產 業 園 區 和 附 近 Brownsville industrial park system。

(整理自:陳建宏,200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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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生態產業園區之案例

關於生態產業園區的實例,國際上有越來越多文獻證實,當一產業轉 型為生態型產業,或一傳統工業園區成功推動成為生態產業園區,不僅提 高該區域的資源使用率,亦能有助於產業園區之永續發展。而每一地區的 生態產業園區會因為當地不同的條件,而制定不同的規劃策略,發展出多 元的形態,以下整理丹麥、美國、日本及中國之生態產業園區之案例:

(一) 丹麥-卡倫堡生態產業園區

生態產業園區最初的起源就在丹麥卡倫堡(Kalundborg, Denmark),

其為一個自主型的生態產業園區,源自於某些企業自組的工業共生系 統,現今卡倫堡生態產業園區的主要成員有九個公私部門:Novo Nordisk 製藥公司、Novozymes 生技公司、Gyproc 石膏材料公司、Dong Energy 發電廠、RGS 90 公司、Statoil 石油公司、Kara/Novoren 廢棄物 處理公司、Kalundborg Forsyning A/S 水和熱的供應商,以及卡倫堡政 府。進行能源合作、水資源循環利用及副產品、廢棄物回收利用,形 成一完整產業循環生態系統,減少資源消耗與溫室氣體的排放,提高 資源利用效率,並在經濟上也取得更高的利益。

圖5 卡倫堡生態產業園區產業共生圖

(資料來源:卡倫堡生態系統官網http://www.symbiosis.dk/da/system, 2013) (二) 日本-北九州生態產業園區(高雄市政府環境保護局,2012)

日本將零排放之概念融入生態產業園區的規劃當中,成功推動 26 座生態城(Eco-town),其中以北九州生態產業園區最具代表性。

1. 發展背景

北九州市位於日本九州島的最北端,煤炭資源豐富,產量居全國 前列,是日本四大工業區之一。五十年代以後,由於日本煤炭資源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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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的限制,煤炭生產成本居高不下,受到“石油危機”的衝擊,造成大 量煤礦被迫關閉,帶來了一系列的經濟和社會問題,再加上環境公害 日趨嚴重。為此,從 1961 年到 1991 年,日本政府共制定了 9 次煤炭 政策。前幾次的煤炭政策,日本政府一直認為,煤炭生產規模應維持 在一定的數量,為此政府付出了巨額的財政補貼代價,但結果卻不盡 理想。於 70 年代,在後兩次的政策調整中,日本政府開始注意到煤炭 產業的轉型,決定在分階段逐步減少國內煤炭產量的同時,放棄對煤 炭行業代價高昂的保護政策。

2. 策略規劃

北九州工業區的轉型朝向“產業振興振策”與“環境保護政策”方向 共同發展,制定出具北九州特色的地區政策,發展成為北九州生態工 業園區,其策略規劃有:

(1) 推廣生態工業園區(Eco-Town)建設

1971 年,北九州市設立了公害對策局(即現在的環境局),並 制定「北九州市公害防止條例」,與該市內各主要企業簽訂公害防 止協定,同時逐步採取各種措施。嚴重控制污染排放,整治污染 嚴重之產業,並發展生態工業,促使事業廢棄物之處理與再生利 用均能集中在區內完成,不但可達到循環型經濟效益,更能邁向 環境永續發展的目標。

(2) 循序漸進調整資源型產業

可從九次的煤炭產業政策中,了解到日本政府對煤炭產業從 保護、扶持到放棄的演變過程,亦表示其循序漸進的產業轉型。

可從九次的煤炭產業政策中,了解到日本政府對煤炭產業從 保護、扶持到放棄的演變過程,亦表示其循序漸進的產業轉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