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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社會適應理論及其相關研究 (一) 適應的意義

「適應」一詞源於生物學,最早於 1895 年由 Darwin 進化論(Theory of Evolution) 的概念中提出「物競天擇」與「適者生存」之法則,強調有機體順應其環境進化的 過程(張宏偉、林哲甫、張維欽,1993),是有機體想要滿足自己的需求( need),而 與環境發生調和作用的過程,它是一種動態的、交互的、有彈性的歷程,是單向 (one-way)、雙向(two-way)或多向的(mulit-way)(朱敬先,1992)。余德慧(1991) 將適應視為是一生的歷程,其中包含如何因應所遭遇的危機與壓力,並實現目標與 達成成果,適應是歷程也是目的(引自王以仁,1997)。

張氏心理學辭典(1992)中,對適應的定義有三:其一為個體排除障礙、克服困難,

以滿足需求時所表現的各種反應;其二為個體為了與其生活的環境(包括社會與自然 環境)保持和諧狀態所表現的各種反應;其三為除環境中的人事物之外,個體為滿足 其需求所表現的一切內在(如態度、觀念)的改變歷程。Lazarus (1976)定義適應為 一種成功或適當的因應行為(coping behavior),能夠幫助個體或環境對自己的要求,

或克服自我加諸於自己身上的壓力,而使個體與其內在和外在環境之間維持和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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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係。適應包括狀態與歷程,狀態是指個體在因應一連串壓力的過程之後,藉由回 饋與經驗的累積,形成各人的特徵而表現於外,也就是將適應當成是一種行為反應 結果。洪冬桂( 1986)則將各種適應的定義歸納為五個方向:(一)強調交互作用;(二) 強調歷程;(三)強調和諧的狀態或關係;(四)強調品質、能力或方法;(五)強調壓 力和因應行為。

適應的英文解釋有「adaptation」「adjustment」兩種,兩種所含之意義不同,

前者源於生物學的觀點定義為「順應」(adaptation),後者由心理學之觀點定義為

「適應」(adjustment)。以下就生物學與心理學兩種觀點敘述之:

1. 生物學觀點的適應

依據生物學的觀點,適應係指有機體對外界環境的行動與環境對有機體的行動 (林朝鳳,1986)。許多專家認為適應是任何動物(包括人類)所具備的特有行為傾向,

均是增加種族及個體生存的機會。依據 Bowlby(1973) 提出動物間的社會行為是遺 傳賦予之行為傾向;Lorenz 發現「銘印」(imprinting),均強調動物都有與生俱來 的行為特徵,唯有具備適應特徵的個體才能生存,許多動物行為專家承認學習的重 要性,這種具有適應價值的辨別學習是進化結果(蘇建文,2000)

2. 心理學觀點的適應

依據認知學者觀點認為個體學習探索事物,皆由認知主體中不斷同化與調適,進 而協調成知識以適應環境中的事物。而適應是人類認知運作的產物,由「認知主體 與認知客體」(內在與外在)之交互作用形成。Piaget(1967)將適應定義為個體在發 展過程中,由「同化」 (assimilation)與「調適」(accommodation)來達成個體與 環境平衡。

綜觀適應的定義,強調個人和環境之間動態雙向互動的過程,被視為個體與環境 之間保持和諧平衡的一種狀態或歷程,也就是個體與環境間動態的互動過程之後,

是否能達到個人需求與環境要求的平衡結果,因此適應是一種歷程也是一種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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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程中個體不斷地藉由回饋與經驗累積形成各種的內外在反應,而該行為反應結 果就是要達成和諧與平衡的狀態及關係,因應的歷程包括內在與外在的改變。就 內在改變(如態度、觀念、認知等)而言,其與自我、自主行為的個人感受有關,

而外在改變(如行為、互動、角色),則與個人的社會互動及社會角色扮演有關。

對離開安置機構的性交易少女而言,離開機構重返社會生活就是適應的開始,因 此,少女如何因應各類環境而形成內外在反應,以及行為反應結果是否能達成與 環境間的和諧與平衡的狀態與關係,都是本研究探討的重點。

(二) 社會適應的意義及內涵

社會適應是生活適應的內涵之一,生活適應是人與環境交互作用的歷程與狀態,

其目的在追求個體與環境和諧的一致的關係,並培養出因應環境轉變的能力(李佩 琦,2009)。在生活適應的內涵上,大部分學者(賈馥茗,1968;林清江,1983;

簡茂發、何金針,1987;沈美秀,2005)將生活適應分為「個人適應」與「社會適 應」,其中「個人適應」的關鍵在於自我觀念之建立與發展,強調個人需求的滿足,

其最終目的在達成自我統整,包含了個人的自我認同,自我評價、情緒調節、人 格發展等;而「社會適應」則強調人際關係的和諧,免除人我之間的矛盾,注重 在社會環境中成為有效率的成員,並能基於適當的群己關係,表現社會化的品格 與行為,也就是與各類環境間的互動與協調關係,包含家庭、學校、社區、社會 等。社會工作辭典(1990)對社會適應的定義:是指一個人與其所處環境之間的和諧 狀態,包括內在自我和外在環境之間的關係表現上,在適應環境過程中,若能表 現出一種動態、交互的和有彈性的行為,以保持和諧的關係,便是良好的適應。

從上述定義中可知其社會適應涵蓋了生活適應中的個人適應(內在自我)及社會適 應(外在環境),故本研究以該社會適應內涵進行探討。

就社會適應的名稱,在英文的字義上有「social adaptation」與「social adjustment」兩種,根據張氏心理學辭典(1989)的定義,social adaptation 係 指個體接受社會規範,在行為表現上能符合社會要求,而且能與別人和睦相處的 生活;social adjustment 係指個體不斷地學習或修整各種的社會行為與生活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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式,以符合該社會的標準與規範,並與社會環境維持一種和諧的關係。

社會適應應包含人際關係的和諧,注重社會環境中成為有效率的成員,並且能 基於適當的群己關係表現社會化的品格和行為。因此個人生活於現實社會中,與周 圍的人、事、物交往接觸,能知道自己或別人及社會對自己要求些什麼,而且也能 妥善地待人,以達成現實環境對自己的要求(陳姿秀,1996)。也就是個人在環境中 能有效地與他人交往的程度,不但包括了個人所表現的社會態度與社會行為,以及 所扮演的社會角色是否合乎社會認可的標準,其中包括個人在家庭、學校、工作、

人際社會中,是否可以達到自我接納的態度,這種態度可以幫助一個人與他人建立 良好的人際關係(余瑞長,2003)。此外,Weissman(1975)認為社會適應的概念隱含 了個人與社會的功能,個人的功能是與自我、自主行為的個人感受有關;而社會功 能則是關注在個人與社會的互動,以及個人社會角色的扮演(引自陳怡伶,2009)。

易言之,個體若擁有良好的社會適應,與他人互動時較能表現出符合他人認可的行 為與態度,家庭、學校與社會關係則較佳。有學者以安全感為基礎,指出社會適應 良好的面向,包括: 社會標準(social standard)、社會技能(social skills)、反 社會傾向(antisocial tendencies)、家庭關係(family relations)、學校關係 (school relations) 以及社團關係(community relaitons) (路君約,1981)。另外,

個體的自我接納也是良好社會適應的重要面向。彭駕馬辛(1985)指出,能「自我接 納」才能有良好的社會適應,而良好的社會適應又將助長個體更進一步的「自我接 納」,也就是能瞭解自己,有正確而積極的態度;能面對現實,相信未來的希望建基 於自己的能力與條件。相反的,若個體以各種行為滿足自己,而不顧社會的反應,

或是為取悅社會,使自己一直在無窮的長期衝突中,將應解決的問題做無限期的推 託,則為適應不良。

綜合上述,對個人而言,學習如何與社會團體及環境和諧共處,為社會適應重 要的內涵;而兩者能否和諧共處,則外顯於個體行為的表現。因此,一個社會適應 良好的個體,除能擁有良好的人際互動關係外,且能在所處的社會團體中表現出符 合其標準與價值的行為,展現自我能力,表現出成熟的行為,並且面對社會生活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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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批判思考能力,做出正確反省與價值判斷,進而對社會環境有所掌握與之維持 良好的和諧關係。

(三)社會適應之相關理論及研究

個體發展是連續不斷的歷程,在發展歷程中很難有明顯截然的分期階段,且 個體在發展歷程中的成熟與學習,將會影響著生理、心理與社會發展之變化。社 會適應的發展常從心理學的角度詮釋,也就是從人格形成的歷程去探討人類適應 的問題。此外,壓力因應也可視為瞭解適應的重要概念。Sarafino 與 Ewing(1999) 認為壓力的概念應包含:壓力源(stressors),如環境的刺激、身心狀態緊張所引 起、個人對壓力源的反應,和彼此之間的交流(transactions);交流即所謂的人 與環境之間的持續互動的過程,壓力是為一種歷程,人與環境會彼此互相影響,

適應即為調適壓力的過程。近代學者綜合了各種看法(陳慧君、宋麗玉,2000;宋 麗玉,2002;吳佳臻,2010; Lazarus & Folkman,1984;Rice,1992;引自紀 怡如,2002)將壓力的定義分為下列模式:

1. 刺激導向模式:

將壓力視為一種刺激,強調造成壓力的壓力源(stressor)。Holmes and Rahe 即認為壓力是個體遇到外界事件而失去平衡時,其為了恢復原有適應狀態所需花 費的精神和體力的總量。Brown(1974)認為壓力是指對個體具有威脅意味,或直接 威脅其維生功能,或妨礙應變能力的事件,但這些事件並非對所有人造成相同的 結果。Kanner(1981)指出壓力是一種刺激或事件,其能使個體失去原有的平衡狀 態,並激發個體內在的適應過程,以恢復原有的平衡狀態,此刺激或事件不管為 真是存在或僅是個人的想像,都可稱之為壓力。

由上可知,壓力是一種心理社會的要求,這些要求通常為一些重要、且會引 起個體緊張的生活事件,包括內在事件,如飢餓、冷、熱、性等等;外在事件,

如離婚、爭吵、車禍等(Matheny,Aycock,Paugh,Curlette & cannella,1986;

引自魏俊華,1998)。刺激導向模式在於辨明各種情境的刺激,強調壓力來源的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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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性,並對壓力來源做出清楚的界定,但無法說明在不同壓力下,個體身心反應的 相似性。

2. 反應導向模式:

將壓力視為一種反應,主張壓力是個人對內外在情境事件的生理或心理反應。

Selye(1956 , 1983)即提出,壓力是身體在各種要求下所產生的非特殊化反應 (nonspecific response),亦即,不論壓力來源是生理的(如冷、熱)、心理的(如失 去自尊)、社會的(如失業)、哲學的(如人生目的),個體在面對壓力來源時,為了保

Selye(1956 , 1983)即提出,壓力是身體在各種要求下所產生的非特殊化反應 (nonspecific response),亦即,不論壓力來源是生理的(如冷、熱)、心理的(如失 去自尊)、社會的(如失業)、哲學的(如人生目的),個體在面對壓力來源時,為了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