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四節 白杖與學前定向行動教學
白杖與定向行動的關係密不可分,它不僅標示了持障者的視障身分,行走間 較容易獲得他人的禮讓或協助,更積極地象徵視障者獨自自主、自我肯定的精 神;雖然白杖並非定向行動的全部,但在視障者的獨立行動上的確扮演相當重要 的角色。多數的學者均認同視障幼兒的定向行動訓練應該越早開始越好,將白杖 納入學前定向行動教學也於晚近開始蓬勃發展;本節將先介紹白杖,再詳述學前 白杖教學的相關考量以及其他相關的實證研究。
壹、白杖的介紹
自第二次世界大戰後的 1920 年代以來,白杖在材質、外型上皆有極大的殊 異,直至 1971 年美國的定向行動專家們在一次全國性的研討會上,終於共同為 白杖制定了標準的規格 (Dykes, 1992)。原則上,白杖的理想長度為自地面起算 至使用者的心窩,再加一個拳頭的高度(余蓮菁譯,1997)。材質主要為鋁合金或 玻璃纖維以求使用上的輕便。種類則有(一)直杖:對於訊息的反射效果最佳;(二) 折杖:可折疊,攜帶方便;(三)特製杖:兼具支撐、矯正作用,適用於伴隨其他 肢體障礙的視障者。
白杖的構造主要分為握柄、杖身、杖端三個部分,握柄部分包覆黑色皮革或 橡膠以增加手部的防滑穩定度;杖身部分因考慮夜間使用的安全性故貼以高反 光、低亮度材質之貼紙,主要杖身為白色,杖尾部分則有一節為紅色;最前端的 杖端(或稱杖頭、杖尖)則是與環境介面的接觸點,因應不同的使用需求分有筆 型、蘑菇型(或稱棉花球型)、滾輪型或其他特殊的造型(例如寒帶地區的雪地型 杖尾)等。
手杖法能在多樣的行走技能中脫穎而出,使得白杖成為視障者最常使用的輔 走工具,主要有下列優點:
一、延伸探索的能力
盲人的手就是他的眼睛(Fichtner, 1977),這句話意味著觸覺是視障者重 要的感官功能,而白杖即是手的延伸;藉由揮動白杖的動作,掌握行走路徑地 形、地面高低或材質變化等環境訊息,間接透過白杖對環境的接觸與探測,視 障者可以獨立擴展他的行動範圍至雙手所及以外之處。
二、提供保護的作用
白杖不僅拓展了視障者的探索範疇,同時還有偵測環境的功能,透過杖端 對介面訊息的傳導,視障者能提早察覺地面的位差、坑洞或障礙物等,進而及 時採取止步、繞過、跨越、閃躲、轉向等因應措施,對視障者產生保護的作用。
三、方便辨識視障身分
持白杖可作為視障身分之認定(萬明美,2001),對視障者有實質的益處。
1930 年美國伊利諾州首先主張制定手杖法,讓持白杖的視障者優先穿越馬路,
除了能減少交通意外的發生之外,一般人也能藉由白杖的標示作用迅速認知視 障者的身分,對需要協助的視障者提供更立即性的回應。日本道路交通安全法 亦規定「失明者於道路行走時,應按規定攜帶白杖或導盲犬」(張勝成,1991),
亦有相同的用意。
四、經濟便利
白杖本身具有經濟、輕便等特質,使它成為盲人獨立行走時最被廣泛運用 的行動輔具(萬明美,2001)。另外,白杖的使用範圍廣泛,可搭配不同技能的 操作運用於居家、校園、社區、住宅及商業等環境,也大大提升視障者搭乘大 眾運輸工具的安全性及可行性(張千惠,2000;魏國峰,2002)。就經濟層面考 量,視障者能以白杖自行步行或獨立搭乘大眾運輸工具,可以減少他人的人力 付出或節省相對昂貴的計程車資,有實質的效益(Hill et. al., 1984)。除上 述四項優點之外,白杖還能提供視障者心理上的安全感;養成個人的獨立性、
減少對他人的依賴程度 (Thomas, 1995);建立自信心、提升同儕接納程度、促 進整體人際關係 (Schroeder, 1989) 。
每一種行走技能都有其優缺點,茲將白杖的使用限制整理如下:(一)無法 偵測所有的障礙情況,尤其未能提供上半身的保護。持杖行走於陌生環境、騎 樓巷弄或依傍路邊停放的車輛而行時,因為無法偵測自高處低垂的懸掛物、牆 面的突出物、大型車輛的後照鏡等,容易發生危險;(二)易受風、雨、雷、雜 音的干擾;(三)使用前需要較長時間的專業訓練(整理自張千惠,2000;萬明美,
2001) 。從上述限制中可以看出白杖最大的缺點是對上半身的保護不足,針對 此點專家建議視障者於持杖行走間可適時搭配上肢保護法的運用,以降低身體 直接碰撞的機會(張千惠,2000);除此之外就整體而言,手杖具有安全性、獨 立性與社會性,而且經濟便宜,用法簡便,購置與保管均甚容易,仍然是盲人 最理想的輔走工具(劉信雄,1981) 。
貳、學前定向行動教學中使用白杖的相關考量
1980 年代以後,學前階段視障幼兒的定向行動需求逐漸開始受到重視,與其 他年齡層相較,定向行動專業人員對此階段幼兒所提供的服務時數比例也較以往 增加 (Uslan, Hill & Peck, 1989; Skellenger, 1991) 。如前段所述,白杖既 是視障成人最常使用的輔走工具,手杖法就是定向行動教學中不可或缺的一環,
視障兒童何時應該開始接受手杖技能訓練、是否適合提早於學前階段教授手杖 法、幼兒持白杖作為主要移行工具的適切性等相關議題隨即受到熱烈討論,以下 就生理的成熟度、環境的實際需求、其他相關能力的發展,以及其他行動輔具的 考量等四方面進行探討:
一、生理的成熟度
幼兒持杖的能力與生理的發展有關。對於幼兒生理動作的成熟度是否適合 持杖的議題,毛連塭(1992)就認為手杖法在運杖時不僅要能將白杖握得牢固,
還須顧及自然美觀及不易疲勞等因素,因此對年齡太小或身體狀況不佳者就不 適合。此外,粗大或精細動作能力未發展成熟的幼兒,以不準確的姿勢持杖或 運杖也可能使得白杖的功用大為降低(Ferrell, 1985)。還有,在幼兒的生理發 展尚未完全成熟的情況下,粗大動作的不確實可能反應在步伐、行走姿勢及整 體體態上;精細動作能力不足也會導致不當的持杖及運杖手法;有限的體力更 可能無法負荷持續執行某些杖法。幼兒學白杖可能導致不良的姿勢或習慣,而 且這些錯誤的模式在未來相當不易被改正或重建 (Smith & Hill, 1990)
然而從幼兒的生理發展來看,一歲至一歲半的學步兒開始對環境產生極大 的好奇心,此時就是他們藉由探索得以學習的絕佳時機,特殊嬰幼兒也有同樣 的需求,自主行動的能力也應該受到重視,Finnie (1975)極力主張藉由行動輔 具的介入提升這些行動受限的嬰幼兒獨立移行的可能性,並且認為年滿一歲就 可以開始學習熟悉這些輔助器材的操作與使用。Bosbach (1988)亦認為 15 個月 大的視障幼兒就可以嘗試透過輔走工具行走於熟悉的生活環境。
至於粗大動作尚未發展成熟的幼兒學習白杖可能造成姿勢或步態等方面的 不良影響,也可能是錯誤的觀念。根據 Burnett & Johnson(1971)的研究,處 於學步時期的一般幼兒通常都會出現寬腳距、短步伐、雙手未能配合步行自然 擺動的情形,隨著平衡能力的日益增加,上述現象均會逐漸改善,通常約三歲 左右幼兒就能夠以較窄的腳距、較大的步伐行走,雙手也能配合行進自然徐動 (引自 Progund & Rosen, 1989),Dawson(1981) 與 Macgowan(1983)等人的研 究則發現即使是先天全盲的視障幼兒,在學步期的發展表現也與一般正常兒童 有高度的相似性。Rosen(1986)認為多數視障兒童後來的行走姿態還滯留在學步 初期的階段,原因就是缺乏足夠的平衡感,以至於仍然偏好以兩腳腳距較寬、
腳趾朝外的方式行走,而且經常整個腳掌直接接觸地面、過度踏步、拖步行走,
這些不良姿態的形成動機就是希望獲得重心的穩固。Schroeder(1989)認為解決 之道就是盡早讓視障幼兒接觸白杖,因為白杖扮演「第三隻腳」的功能,可以 增加幼兒行進間的穩定度、提供幼兒所需的平衡感,不僅不再需要藉由拖曳的
步伐或前伸的雙手以求穩定度及安全感,也較能應付複雜的地面環境而不致絆 跌,對步態或整體姿勢的發展,白杖反而是相當有利的因素。
在手部精細動作方面,Schroeder(1989)則認為幼兒或許無法精準的模仿成 人持杖的手法,但絕不代表他們的持杖姿勢就是不正確或不適當的。最早一批 量產的兒童白杖是由美國的國家盲人協會 (National Federation of the Blind;
簡稱 NFB) 於 1982 年所研發(Cheadle, 1991)。九○年代以後,Pogrund 與 Fazzi 接受美國盲人協會(AFB)的委託,和加州大學定向行動訓練中心共同合作,以標 準白杖為原型研發出適合 2 至 6 歲學前幼兒使用的直杖及折杖,命名為 Kiddy Cane (Pogrund et. al., 1993),最小的尺寸可作到長度 24 英吋(約 60 公分) 。 二、環境的實際需求
幼兒多數時間都在室內或熟悉的空間內活動,白杖的必要性可能因此大為 降低。Wier(1988)認為學前幼兒的主要活動空間多為家庭,基於實際行動需求 的考量,在再熟悉不過的空間內使用白杖看似是多此一舉的行為。
然而,Pogrund & Rosen(1989)對白杖的實際需求則有不同的見解,幼兒在 熟悉的空間或環境內的確可為方便選擇性的使用或不使用白杖,然而行動並非 單純考量效率因素,安全以及從容優雅都是構成良好行動能力的必要條件,一 個經過結構化設計的空間環境還是有可能受人為因素的影響產生不可預期的變 化,白杖並非完全沒有其必要性。
再者,在早期療育觀念逐漸建立的今日,視障幼兒的日常作息已經不像昔 日總以住家環境為主要的活動空間,他們的生活空間可能包括了幼稚園、療育 機構、鄰近社區等,在這些陌生又充滿變化的戶外環境,白杖除了幫助幼兒行 動,也有提升自我信心、促進社交人際的作用。1981 年美國新墨西哥州阿布奎 基公立學校首先對甫入幼稚園的視障幼兒進行白杖教學,在當時被視為一項挑
再者,在早期療育觀念逐漸建立的今日,視障幼兒的日常作息已經不像昔 日總以住家環境為主要的活動空間,他們的生活空間可能包括了幼稚園、療育 機構、鄰近社區等,在這些陌生又充滿變化的戶外環境,白杖除了幫助幼兒行 動,也有提升自我信心、促進社交人際的作用。1981 年美國新墨西哥州阿布奎 基公立學校首先對甫入幼稚園的視障幼兒進行白杖教學,在當時被視為一項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