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視障幼兒的身心特質與教育需求

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一節 視障幼兒的身心特質與教育需求

視覺不是一項可以完全獨立的感官功能,從生命早期,嬰兒就開始把看到的 資訊和其他感官資訊聯結起來,以增強及促進知覺的發展(張千惠,2008);從另 一個角度解讀上述觀點,意即視覺障礙幼兒不是只有「看不到」的問題而已,還 有其他感官功能連帶受到了限制。在思索視障教育的內容之前,應先了解這群孩 子的身心特質,才能進一步滿足其獨特的教育需求。

壹、視障幼兒的身心特質

以下僅就生理特徵及心理特質兩方面探討視障幼兒的身心特質。

一、生理特徵

幼兒視覺損傷常見的原因有早產、腦部病變、意外、先天遺傳或基因突變;

常見的病名則有視網膜病變或剝離、視網膜色素病變、視網膜母細胞瘤、視神經 萎縮、白內障、青光眼、先天性小眼、無虹膜症、眼球萎縮、無瞳孔、無眼球等 (黃惠聲,2008)。上述各種視覺障礙與眼科醫學上因高度近視、高度遠視、高度 散光造成的光學問題及由於視覺未使用造成之弱視,是不同層次之視力不良表 現。

視覺障礙可分為盲及低視力,而所謂「盲」又存在相當的差異,依視力特性

可作以下的分類:(一)全盲:就醫學上而言,為完全喪失視覺者; (二)有光覺:

指視力雖能辨識強光、明暗等現象,但還不能發覺眼前三呎處光的移動; (三) 有手動視覺:能發覺眼前三呎處的手動影像,視力值在萬國式視力表測量結果在 0.02 以下者; (四)有色覺:即有辨識色彩的視覺; (五)有手指視覺:能數出眼前 手指之數目,視力值在萬國式視力表測量結果約在 0.02 左右; (六)有行動視覺:

其視力值在萬國式視力表上,約在 0.02 至 0.05 之間,尚可應用於行走; (七)隧 道盲:即嚴重視野缺陷,經視野計 (Computerized Visual Field Analyzer) 檢查視野 在 5 度以內者,在行動上甚為不便。

視障比例中佔最多數的低視力,係指視力在優眼測定值 0.03~0.2 之間,或視 野在 5~20 度間。弱視者可以透過視覺去學習,但在閱讀時需以特別方法(如使用 大字體印刷),或透過其它輔具(如擴視機或放大鏡)將字體放大以利閱讀;至於在 行動及其他各方面的表現,仍因個別視力情況的差距而有很大的差異性。

在聽覺感知方面,視障兒童聽覺閾限與正常兒童並無顯著差異,但視障兒童 常給人「聽力特別敏銳」的印象,沈家英等人(1993)究其原因可能是:(一)視障兒 童有較高的聽覺注意力; (二)視障兒童有較強的聽覺選擇性; (三)視障兒童有較 高的聽覺記憶力(引自萬明美,2001)。另外,視覺功能的不足促使視障兒童更加 善用相對優勢的聽覺器官,也因此使得聽覺更加敏銳。

在動作發展上,視覺損傷本身並不妨礙幼兒身體動作的發展,但由於少了視 覺線索所提供的環境刺激,視障嬰幼兒普遍缺乏主動以肢體探索環境的動機,導 致動作能力並沒有隨著身體的成熟而同步發展,因此可能出現運動技能遲滯的現 象。在行走的表現上則容易出現頭部前傾、兩肩低垂、腿筋過緊、用力踏步、拖 曳步伐等不自然、不協調的姿勢 (Ferrell, 1979),而這些不良的姿勢及步態又會嚴 重影響視障者對地形的判斷 (Sonksen, Levitt & Kitsinger, 1984),亦不利於日後獨 立行走技能的發展 (Holt, 1981) 。

在其他感官特質方面,實驗心理學的研究已經指出「感官補償 (sensory compensation) 」天賦並不存在,之所以會有其他感官知覺特別敏銳的現象主要

是由於後天訓練與注意力貫注的結果;所謂「障礙覺 (object perception)」也是憑 藉著經驗與學習,透過聲波的微妙變化判斷阻礙物與臉部的距離,此乃依賴聽覺 所發展,也與視障時間的長短及是否具有獨立判斷的智力有關 (Helsinki, 1965),

亦非天賦。綜上所述,經過訓練後的視障生能注意到許多細微而不被明眼人所留 意的感官訊息,除了對各方面的學習均有助益,也與日後定向行動能力的表現互 為影響。

二、 心理特質

視障者缺乏視覺線索得以觀察外界事物,自己的一舉一動卻清楚地呈現在他 人眼中,這種單向的劣勢常使他們感到挫折、孤單及焦慮 (劉信雄,1977)。為了 適應明眼人所建構的生活環境,他們的認知不僅負擔加重,整體的心理生活也須 重新建構(引自郭為藩,2002)。

視覺缺陷似乎不僅是內部功能性的損傷,也影響外觀。劉信雄、王亦榮、林 慶仁 (2000) 即指出先天的低視力者對其眼睛外表多感自卑。葉立群、朴永馨 (1995)亦指出,視障兒童的個性特點與其生理缺陷相聯繫,容易形成內向、自卑、

敏感等性格。

Ferrell(1985a)則點出視障幼兒自我概念 (self-concept) 的建立比正常幼兒困 難的原因有二:(一)長期以來在某些事上一定得仰賴別人幫助,因此難以建立自 信; (二)看不見或看不清楚這件事實所引發的挫敗感。第二點與 Tuttle (1984)有 相同的看法,即當一個人的軀體有所缺陷,例如眼盲,就容易被他人甚或自己本 身視為能力較低或缺乏能力,往往因此處於較低劣的地位。也就是說,個體對自 身軀體的感覺與對自我概念的形成有直接的相關(Weinberg, 1960)。

貳、視障幼兒的學習限制與教育需求

視障幼兒的潛力得以發揮,人格得以健全發展,是視障教育的最終目標,欲 提供適性的教育,必須先瞭解視障幼兒在學習上的限制以及獨特的教育需求。

一、 學習上的限制

語言的學習雖主要透過聽覺管道,視覺所提供的線索同樣扮演相當重要的角 色 (Ferrell, 1985a) 。視障兒童在說話及語言的獲取過程和正常兒童相同,但因缺 乏視覺經驗,故早期語言發展較為緩慢 (Mills, 1983) 。透過聽覺學習,視障兒童 所表現的語言能力雖然不低於同年齡的正常兒童,但仍不能排除他們在語言表達 方面存在以下四個弱點:(一)因無法透過視覺正確模仿發音的口形,而有構音異 常、發音不準或出現口吃、顫音等現象; (二)因缺少視覺線索而出現詞彙與形像 不符的情形; (三)有些詞彙描述不完整、不準確; (四)單靠聽覺習得語彙,因不 甚了解其語意內涵而在使用上顯得較為空洞 (彭霞光,1997) 。

另有學者指出視障學生對下列概念有學習上的困難:(1)太大,如:房屋; (2) 太小,如:螞蟻; (3)太脆,如:昆蟲的翅膀; (4)太高,如:巨木; (5)太遠,

如:日、月; (6)太深,如:懸崖; (7)太複雜,如:工廠內部; (8)太封閉,如:

手錶內部構造; (9)動態,如:飛躍; (10)抽象,如:顏色; (11)危險,如:火、

化學藥品(徐文志,1993;劉信雄,1995) 。不過,隨著年齡的增長,視障兒童逐 漸懂得以「認知角色」取代「知覺功能」,以學習經驗彌補認知發展上的劣勢 (Wan

& Tait, 1986) 。 二、 教育需求

Lowenfeld (1981)檢驗「眼盲」對發展的限制,歸納出視障兒童的三個基本限 制:(一)經驗範圍和種類的限制; (二)移動能力的限制; (三)控制環境能力的限 制。因此,視障幼兒的教育可從協助克服以上三種限制著手,從提升自身以及對 環境的控制能力開始,此即為定向行動的作用。郭為藩(2002)則指出,盲教育的 主要任務可從三個問題來反思:(一)如何擴大其生活經驗的領域; (二)如何使其 充分吸收所接觸的經驗材料; (三)如何根據特殊需要,調整甚至重新設計其生活 環境。其中第一項任務也極需仰賴定向行動的訓練。

依據學前特殊教育課程(教育部,2000),學前階段的視障教育課程分為「一

般發展性課程」以及「特殊訓練課程」 。一般性發展課程涵蓋感官知覺、粗動 作、精細動作、認知、溝通、社會情緒、自理及居家生活等領域;另於特殊訓練 課程中明列「定向行動訓練」及「聽讀與說話訓練」,其中「定向行動訓練」涵 蓋感官知覺、空間方向、路標線索、行動能力等四項副領域、分別包括視知覺及 觸覺;方向概念、形體概念及空間概念;路標認知及線索認知;跟隨行動及獨自 行動等九項次領域,一共十五個課程目標,分別是「會用動作或語言表達光線的 亮暗」、「會分辨物或人」、「有手觸覺辨識的能力」、「有腳觸覺辨識的能力」、「能 分辨自己身體四肢的位置」、「能分辨自己與他物之間的位置關係」、「能分辨他人 與他物之間的位置關係」、「能分辨幾何形狀」、「有形體空間的概念」、「有上下空 間的概念」、「有時間空間的概念」、「會應用路標」、「會應用線索」、「有跟隨他人 的技巧」、「有獨自行動的技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