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離島縣市防救災管理模式,經搜整研析各縣市相關資料及實際訪談防救災相關 人員後,發現許多問題亟需要重新檢討改善,分述如後。
一、組織體制面
(一)地區防災計畫方面
離島三縣市因環境單純,災害型態較少,與台灣本島各縣市相比有很大之差 異性,故地區災害防救計畫內容之擬定,應針對地區特有災害類型及特性與予集 中化及深入化考量,然觀離島地區災害防救計畫內容,發現其災害防救對策非針 對當地特有之災害類型予以考量:如礦區意外事故、化學災害…等均為當地不太 容易發生之災害。
因此,建議地方政府應新檢討修正,並期能透過學術單位或專業團隊,協助 地方政府利用科技方法,針對地方地理環境及地區之災害特性,進行區域性災害 潛勢分析、災害規模設定、境況模擬等,研訂有效防範及因應對策。
(二)災害防救體系方面 1、 建立專責單位
現有防救災體系組織方面,雖設置有「災害應變中心」及「緊急應變小組」,
但各小組成員皆屬於任務編組,當災害發生時,各單位因本位主義作祟,各自處 理權責內之救災工作,造成橫向聯繫不足,造成救災工作效率不彰,又因防救災 工作為一臨時性任務編組,參與防救災之相關人員,平時的工作量就相當繁雜,
就防救災工作難以全心全力投入,致使防救災工作無法落實。
2、 考量專業用人:
地方政府均嚴重缺乏災害防救專職人員,各單位對兼任人員未能建立長期培 訓作業及考評制度,致使承辦人員業務異動頻繁,無法有效累積經驗,對許多長 期性工作之推動極為不利。
3、 注重橫向協調及整合機能
地方政府災害防救工作推動,仍以消防局為主,跨局處間協調不足並缺乏整 體合作機能,因跨局處間整合機能不足,防救災工作之作業能量相對較為局限,
業務執行過程中難以通盤考量整體工作需求,資源無法有效共用,相關工作推動 效益不彰。
(三)落實防災觀念,強化教育訓練及演練
災害防救工作是必須長期持續累積的,除了積極的落實災害防救工作外,站 在災害防救工作的第一線工作人員,亦必須透過持續的累積、學習新知識及新技 術等,來使災害防救業務的效能及執行成效有效的提升,因此推廣全民防災運 動,將防災觀念深植民心,是防災教育終極目標。
地方政府應積極規劃災害防救教育訓練課程、舉辦災害防救研習營及說明 會、災害防救教育宣傳刊物及網站的編製、緊急避難計畫演練、各處消防局與居 民的實地演習,如此第一線工作人員及全體居民對於災害防救的知識才能更近一
步的提升。
二、實務面
(一)建置資料庫與資訊系統
防救災相關資料庫與資訊系統均極為欠缺或效能不足,難以在災害應變過程 中,迅速掌握即時資訊,採行有效因應措施。
地方政府應積極派專人,辦理天然與人為災害資料蒐集建置、並對地區防災 計畫相關資料、各局處室業務資料及標準作業程序、各類災害歷史紀錄與潛勢分 析等資料廣泛蒐集及檢討,並請專業單位或學術團體針對相關資料予以系統化整 理、分析並協助規劃及建置資料庫與資訊系統,期能有效掌控災變現場,減少災 害衝擊。
(二)擴大災害情報資訊網
災害資訊的蒐集及第一時間的查報是災害防救工作重要關鍵,但是在災害發 生時情報資訊也是最難獲得的,為了更有效及正確的獲得災情資訊,平時應透過 宣導、說明會及教育訓練等方式,聯合媒體、廣播、地區計程車業及旅遊業,透 過全民合作機制,規劃一套完整的災情資料整合系統,使災情能有效建檔及傳送。
災害應變中心針對災情預報、查報或災情蒐集、傳遞,除以一般網路、電話 及傳真方式外,建議可增加手機簡訊方式來進行聯絡。對於偏僻獨立各島間聯繫 的方式除現有通訊管道(電話及傳真)外,可利用無線或衛星通報系統,以確保 各島間聯繫管道暢通;另災害預報及災情發佈途徑,除現有管道外亦可透過縣府 網站、手機簡訊、地區有線電視、電台無線廣播及社區有線廣播系統等方式發佈。
(三)擴大區域聯防及支援協定
有關區域聯防相互支援協定,目前離島縣市雖分與本島相關縣市簽訂支援協 定事宜。然礙於時空因素,當離島地區發生重大災害如海難等,尋求臺灣縣市支 援,實為捨近求遠,為爭取救災時效,應積極爭取與大陸鄰近縣市訂定相互支援 協定,使災害的損失降至最小。
(四)避難處所及收容所選定
綜觀離島三縣市避難處所及臨時收容所之選定,多以學校、活動中心或廟宇 等為主,惟該等處所均為廣大之開放區域,針對空間規劃及配置未作詳細規化,
相關處所未因災民身份為單身男性、單身女性或家庭等有所區別,另對該等處所 之安全維護亦未能有效考量。
建議宜將軍方營區納入考量,因以離島現有兵力而言,與往年比較已大量縮 減,應有大量空置營區可供避難收容,且可借用軍方資源協助避難人員之安全維 護。
(五)救援資源整備部分 1、 檢討開口契約
物資整備方面雖與地方業者訂定開口契約,惟離島地區較無大型賣場或倉儲 業等廠商,當災害發生時,可能因交通運輸中斷,或原開口合約商亦為受災戶,
導致當地無法提供救援,致使民生物資斷絕,故建議除與當地廠商訂定合約外,
更應擴及鄰近縣市廠商,以確定災害發生時能有多方救援管道。
2、 鼓勵自備物資
針對民生物資整備,地方政府除訂定開口契約外,平時更要詳細規劃並妥善 儲存足夠民生物質以為救急,為防範災後交通中斷,建議政府對偏僻獨立之島 嶼,應加強宣導並鼓勵民人自行儲存五日份以上備用物資之觀念。
(六)加強平時減災及災後復原工作
整體災害防救工作,地方政府對於災前整備、災時應變相關作業重視程度與 人力資源投入之比重較高;而對平時減災、災後復建工作有明顯不足,針對上述 二階段計畫擬定及作業程序,應在投入相當人力及資源,如此才能減少損失及防 範二次災害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