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災害防救法規定縣 (市) 政府應成立災害防救會報、災害防救委員會、
離島各縣雖已完成地區災害防救計畫、相關災害防救對策及各項搶救作業標
減災管理階段
針對地區災前防災管理而言,離島縣市雖已著手辦理,惟礙於專業人力缺乏
整備管理階段
(二)緊急通報、聯繫整備機制
災害資訊的蒐集及第一時間之反應是啟動防救災體制重要關鍵。研析三縣市 緊急通報聯繫整備機制,大體而言,均律定專人辦理各項災情監測、預報等作業,
因應災害會帶來之損害,並成立任務編組及緊急聯繫窗口等,全力掌握各項災情 查報整備事宜,然以科技如此昌明之時代,地方政府若能將高科技發展成果運用 於整個災情資訊系統及緊急通報聯繫整備事項上,更能有效提升離島地區防救災 能量。
(三)警戒區域劃設之準備作業
針對地方轄下所有空間及地區,進行現況調查及分區,劃設出低、中、高危 險區域及適當之公告與管制,另對有影響區域及住家完成保全對象查定等作業,
以減少災害帶來之損失,對災害整備管理而言極為重要。
離島地區因災害類型單純,地方政府已初步完成危險區域劃定,另為減少災 害衝擊,針對地區易淹水區域及可能發生土石流失區域(澎湖縣無山坡地,該項 作業無須辦理)完成保全對象查定。
(四)避難路徑及避難場所準備作業
災害發生時,每一受災戶身心處於危險恐慌狀態,如何在危急狀況下有效處 理救災任務,避難路徑及避難場所準備作業極為重要;地方政府平時應依地區災 害特性及現況,優先規劃災時疏散、避難救災路徑,以利災時避難逃生及救災工 作進行。
各地方政府對避難路徑及避難場所準備作業,均已完成各項計畫及作業程 序,惟計畫是否能執行,作業程序是否恰當,地方政府應利用各種機會向地區人 民予以宣導,並動員相關單位予以演練及驗證。
(五)救援道路橋樑整備機制
道路橋樑防災效能整備,對災害防救而言極為重要。當災害發生時,無論人 力動員,機具設備集結,救援物資之整備運送,都要靠順暢之道路橋樑以為通行,
若道路橋樑防災效能整備完善,則救災能量就能發揮至最大。
離島地區道路單純,相關單位針對地區道路已訂定道路橋樑搶通搶修之機制 與方式,並完成救援運輸道路備援整備規劃,惟金門縣有關道路橋樑整備機制較 缺乏,建議參考其他縣市資料進行建置。
(六)救災能量整備機制
因應救災能量,三縣市地方政府針對地區救災「車輛、機具、人力、物資」
動員能量完成調查與造冊,並對可動員之專業技術人力(如技師、建築師等)與 救災人員組織建立名冊及聯絡資料,另為救災整備亦與民間廠商提供機具設備簽 訂合約。有關救災能量整備機制,以三縣市比較屬澎湖縣較佳,除完成相關調查 及整備外,亦與廠商完成各項維護開口契約,值得金門縣及連江縣參考。
(七)民生物資儲存、運送整備機制
災變發生後,災區居民因受困或流離失所,生活瞬間陷入困頓,在危急絕望 之時若能即時供應飲用水及民生物資,對災民而言,不但暫時解決民生問題更是
後續加入救災重要之動力,就整個整備管理階段運作過程,有關民生物儲存、運
應變管理階段
有關災情查報傳遞作業,離島三縣市均訂有相關情報查報及傳遞作業規定、
相關機關已設立橫向聯繫窗口、查報人員名冊及聯絡資料、及災情收集、彙整等 相關作業表格。另災害發生時,常因資訊來源不明,不正確訊息太多,常造成民 心惶惶,新聞處理及發佈對防救災工作極為重要,現觀離島三縣市針對災情處理 均已建立新聞處理機制,不論記者會召開方式、新聞稿擬定及發佈、記者作業區 等都有規劃,值得讚許。
(三)災害搶救調度作業
災害發生首重人命搜救及緊急救護行動,若災害類型單純或範圍較小,以地 方政府資源應可予以處理,惟許多天然災害或重大人為災害,常常有其不確定性 及複雜性,非以單一政府機關能量即可處理,當遇到較重大且複雜之災害時,往 往需要請求國軍、民間組織團體或鄰近縣市政府支援,才能有效完成救災工作。
澎湖、金門及連江縣均為許多孤立之島嶼組成,有關災害搶救調度作業對當 地防救災工作來講更是重要,現階段地方政府為有效完成救災工作,均已訂定及 相關機關申請支援及民間救難組織動員機制、與任務派遣方式。
(四)緊急醫療救護作業
災變時常有緊急傷病發生,地方政府必須建立有效率之緊急醫療救護體系,
迅速提供適當之緊急醫療救護,並具備充裕之藥品及設備,強化緊急救護功,才 能保障災民及遊客生命安全。
離島地區因醫療資源有限,地方政府為有效保障當地居民及旅客生命安全,
平時依現有醫療能量儲備相當之常用及備用醫療藥品及設備,另考量當地醫療能 量,當有重大疾病或大量病患時,亦與鄰近縣市之大型醫院達成醫療後送(送回 本島醫治)或人力支援等相關措施。
(五)罹難者處置
重大災害時可能會有許傷亡事件,罹難者如何處理?所牽涉之層面不僅限於 受災者感受問題,更影響災後環境衛生復原及防疫的問題,地方政府實不得疏 忽,就三縣市針對罹難裡處理議題,澎湖縣及連江縣都有相關之措施,惟對金門 縣相關資料檢視,發現在這個領域著墨不夠。
(六)交通運輸應變作業
救災期間,為利於救難、軍警、醫療、消防等人員順利進入災區展開救援工 作,相關單位應災情狀況積極派交通搶修進駐災區,確保災區道路疏通,平時備 妥救災車輛之辨識標誌,以便管制人員能適時引導救災人員出入,另警察局應對 災區周邊道路進行交通管制及拖吊業務,避免非工作人員進出,影響救災工作。
離島地區因地理條件較為單純,縣內道路簡單,災害發生時相關交通運輸應 變作業亦不複雜,以目前擬定之計畫應可因應。
(七)生活物質供應
災害發生時道路中斷物資缺乏,面對大量災民,政府亟需處理事項即是民生 物品之籌備,故地方政府平時即應完備食物、飲用水、藥品醫材、生活必需品、
通訊設備儲存、調度機制,災時才能有效供應災民所需。
依現況來論,離島地區以澎湖縣最為完善,針對災時民生物資之應變及調度
復原管理階段
作業項目 執行情形
澎 湖 縣
金 門 縣
連 江 縣
濟措施 協調提供紓困款項 ● ● ●
註:「●」已辦理或已具備、「○」已辦理待加強、「×」亟需辦理、「-」無 需辦理。
資料來源:行政院災防會及本研究整理
(一)災後復原重建
歷經災後的區域,可能呈現到處建築物倒塌、橋樑沖毀、道路受損、維生管 線破裂等等問題,亟需地方政府處理。
離島地區有關災區復原工作,除維生管路及道路,有較詳細規劃外,其餘如 橋樑及建築物鑑定方面較無深入之研究,另綜觀三縣市現有之人力、資源、或經 費等能量,恐無法滿足地方所需,亟需中央單位全力介入並編列專款補助。
(二)災民生活重建
遭受災變之後的災民,生活可能立即陷入困境,要如何協助災民重建家園,
協助受創之身心重建,為地方政府災後首要之工作。
有關災民生活重建部分,依其地方各項災後處理計畫而言,以連江縣規劃較 佳,除規劃災民短長期收容庇護外,更對災害時可能遺失之各項證件、金融卡等 等,協助災民申領、低利融資及法律諮詢等事項,對災後災民經濟壓力等問題予 以適時舒緩。
(三)災後環境復原
災後環境到處泥濘,垃圾、廢棄物滿街都是,政府要如何處理大量之垃圾與 大型之廢棄物都需要完善之規劃。
災後垃圾廢棄物處理清運及環境消毒規劃方面,現階段三縣市均有相關處理 之計畫。
(四)振興產業經濟措施
有關災後產業經濟振興議題,三縣市均有稅捐減免或緩繳、協調提供紓困款 項之規劃,惟以三縣市地方現有能量,是否能適時予以紓困,是否需與台灣本島 相關金融機構或銀行先簽訂相關措施,建議政府部門納入考量。
有關離島防災管理模式差異及原因比較,本研究原想參考行政院災害防救委員會,
針對 95 年全國各直轄市、縣(市)政府災害防救考評項目與離島各地區災害防救計畫
內容,擬定各管理階段作業項目,藉由各管理階段執行情形進行分析比較,期望由地方 政府實際執行情形,探討三縣市防救災管理模式上之差異,惟經對三縣市各階段實際面 進行比較後發現以三縣市現有之防救災工作而言,實無法有效顯現「質」或「量」上之 差異性,僅能以地方政府針對各作業項目是否已辦理或已具備、已辦理待加強、亟需辦 理、無須辦理等為其比較上之差異。
探討離島各縣防救災管理模式之差異無法有效顯現原因,係因離島地方災害類型、
特性,地理環境與各項條件與台灣本島有極大之不同,加上三縣市礙於縣府人力、地方 財政與資源嚴重不足,針對地區防救災工作尚處摸索階段,實無法有所具體呈現。
另經訪談災害防救委員會實際從事訪評業務人員及三縣市從事防救災工作人員表
另經訪談災害防救委員會實際從事訪評業務人員及三縣市從事防救災工作人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