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緒論
第四節 相關名詞解釋
第一章 緒論
本研究旨在探討服務於海巡署海洋巡防總局台東海巡隊海上服勤人員休閒 參與和工作壓力之關係。本章共分四節,第一節為研究背景;第二節為研究動機;
第三節為研究目的;第四節相關名詞解釋。
第一節 研究背景
政府於民國87年開始實施「隔週休二日」政策,因此帶動國內旅遊風潮,之 後又在民國90年公務人員全面實施「週休二日」;然而因社會進步及時代變遷、
公務人與勞工人員平權的影響下於民國105年 1 月 1 日起更實施勞工人員也跟 進,全面實施周休二日及每周工作時數不可超過40小時之法條規定。
在這樣的社會變遷下,對原本重視休閒活動的民眾來說,從以往一天半的休 閒時間增加為兩天,所可供運用的休閒時間大幅增加;再加上近來中央及各地方 努力發展休閒產業,結合地方景觀及農產品特色,促使觀光與休閒產業紛紛崛起;
再加上全國民眾受黑心食品及食用油之相關報導影響下,除了一般休閒活動之外
,更講求「健康」。然而,根據世界衛生組織(WHO,1948)表示,健康不僅 爲疾病或羸弱之消除,而是體格,精神與社會之完全健康狀態。故從事休閒活動 變成全國民眾趨之若鶩的生活型態之一。從事休閒活動的益處良多,除了參與活 動中可以獲得生理利益之外,休閒更可成就社交利益、放鬆利益、心理利益與美 學利益。在休閒活動調適壓力的研究中發現,當個人感受到工作壓力時會產生心 理上、生理上及連帶引發的組織症狀,而透過休閒活動的參與可以減緩工作壓力 的擴張,紓解疲憊及緊張的身心。Bammel & Burrus-Bammel(1992)
然而,在社會進步、國家門戶開放、政府大幅拓展觀光事業、人民知識水準 普遍提升的同時,國家海陸安全成了首要的基本條件之一。由於近海海洋巡防工 作執法機關間不相隸屬,各自依據相關法令執行管制及查緝,事權不一,我國海 上執法始於民國58年3月1日「台灣省警務處淡水水上警察巡邏隊」,負責淡水河 中樞安全工作。76年台灣解除戒嚴,為因應週邊海域治安情勢,於79年元月1日 成立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七總隊,專司查緝海上走私、偷渡工作,85年「全 國治安會議」決議擴大海上警力編裝,遂於87年6月15日由保七總隊改制成立內 政部警政署水上警察局,負責海域犯罪偵防及兼負協助執行海難救助、海洋環境 保護、海洋資源保育、海上交通秩序維持及漁業秩序維護工作。迄民國89年元月 28日,政府為統一岸、海事權,建構一元化海域執法機構,爰整併財政部關稅總 局緝私艦艇及水上警察局,成立行政院海岸巡防署海洋巡防總局,開始全般海域 執法、海事服務及海洋事務工作。海洋巡防總局的法定職掌包括:海域犯罪偵防、
海上及非通商口岸之查緝走私、海難救助、海洋環境保護、海洋資源保育、海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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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秩序之維持、漁業巡護等。法定職掌包括:海域犯罪偵防、海上及非通商口 岸之查緝走私、海難救助、海洋環境保護、海洋資源保育、海上交通秩序之維持、
漁業巡護等。(引自海巡勤務序言,2006)。就現況而言,海上執勤人員數量上的 不足、工作上值勤時間過長,造成許多海洋巡防總局外勤人員在遭遇工作壓力後 的調適情形不佳,嚴重影響工作的效能,適巧研究者於海洋巡防總局-台東海巡 隊服務多年。自認對於海洋巡防總局-台東海巡隊外勤人員在執勤時所面臨的工 作壓力及勤務的運作方式有相當的了解,希望能夠藉由此一方面的相關研究,以 客觀的態度來將研究的成果完全呈現,執勤人員在遭遇工作上所帶來的工作壓力
、休閒參與狀況之相關情形,以量化的研究分析方式來進一步探討。
第二節 研究動機
台東海洋巡防總局轄區北起花東縣界,南迄塔瓦溪海岸線全長 81 浬為本島 縣市之最,其中以北界至台東成功約23浬、台東成功至台東富岡約22浬、台東富 岡至南界甚至有36浬,轄區橫跨花蓮、台東兩縣,北起大濁水溪,南迄塔瓦溪及 綠島、蘭嶼等兩離島,海岸線全長373.3公里,海岸線長度及轄區海域面積均為 全台灣所屬海巡隊之最。然而東部海岸距離大陸、東南亞航程較遠,且海象普遍 不佳。沿岸礁岩崎嶇,故不法集團仍須考量其風險及困難度,所以治安複雜度相 對西部海域較為單純。
但因近年來,由於東部地區積極拓展觀光事業及發展對岸來台自由行,相對 地,因為使用頻率高、地方業者的經營態度與過度的場地開發及遊客量增加等因 素,造成環境破壞現象卻是不爭的事實。地區觀光發展造成環境髒亂、交通擁擠、
物價與地價上漲、文化改變、資源破壞、犯罪率增加等負面影響,而導致地區居 民抗拒排斥,這也正是現今多元社會經常發生的課題。
因此,民國89年政府統整軍管區暨海岸巡防司令部、內政部水上警察局、漁 業署及財政部關稅總局之部分艦艇成立行政院海洋巡防總局並由台東海巡隊肩 負臺灣東部海上巡防任務。本轄海域海巡工作依行政院海岸巡防署「海域執法」、
「海事服務」、「海洋事務」三大核心任務,(一)海域執法:遏阻走私槍毒、杜 絕非法入出國、查緝農漁畜走私、取締非法漁業活動。(二)海事服務:海上岸 際救生救難、海洋污染防治、維護航行安全、維護水域遊憩安全。(三)海洋事 務:倡導海洋事務、宣導海洋意識、深耕海洋教育、海洋環境保護 (引自海巡勤 務序言,2006)。台東海巡隊海上勤務工作是不分晝夜,二十四小時長時間的輪 值勤務,每天面對著不同的工作環境及勤務上的不可預期性,無論是在任何不良 的天候狀態下,於海面上及港口邊均有海巡隊巡防艇及海巡隊的陸勤人員於港口 邊執勤巡邏勤務,不畏其風雨,堅守崗位,因此海巡隊人員的生理及心理所承受 具高壓力、高績效、高服勤的特性,非一般人所能體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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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依據中央各機關學校員工文康活動實施要點所示,倡導各機關學校員工 正當休閒活動,維護身心健康,培養團隊精神及鼓舞工作士氣。以上顯示中央各 機關對休閒活動的意義與功能是肯定的態度,鼓勵員工在工作之餘,應多參與休 閒活動;相對地,如海巡隊這樣的公務機關也不例外,尤其是海巡隊人員所工作 的性質特殊,工作時間不固定,加上生活作息不固定,若無適當的休閒活動作為 生活輔助;不但間接影響工作效率、工作氣氛,嚴重甚至可以影響到執勤人員的 身心理健康,導致無法有效執行工作內容,影響國家及社會的安全及和諧。
近年來,由於全台灣休閒風潮盛行,形成了自行車及馬拉松運動風行的現象;
又為配合政府節能減碳的政策,許多單位同仁亦投入自行車及馬拉松運動的行列
,有人因此活絡了人際關係、更戒掉了長年的菸癮、同仁間相約活動也不再侷限 於酒足飯飽之間,故休閒活動與工作壓力之間的關係成了本文研究者研究的動機 之一。
再則台東海巡隊海上執勤人員每天面對著不同的工作環境及勤務上的多變 性、無法預期性,這些都導致執勤人員的生理及心理上產生了極度不安的動盪 感。
在面對工作壓力時,有些海上執勤人員會產生沮喪、排斥、焦慮、緊張等不 良的心理變化。台東海巡隊海上執勤人員,時時面對著不同的工作環境(如海上 執勤中的天候、海象、潮汐等…)及勤務上的高不可預期性(如查緝海上不法、
海難救助、離島傷患後送、保護珊瑚資源、支援軍演戒護等),也因此對於台東 海巡隊海上執勤人員在工作上,因個人上對壓力感受的不同,其人員承受的壓力 來源亦不同(如:家庭、婚姻),於承受壓力後的調適方式及方法也有不同層面,實 有必要加以探討並研究,並以研究者對於台東海巡隊海上執勤人員常年的參與工 作內容及面對同仁遭受壓力創傷後所調適的方式及造成的影響、關係為何,此為 本研究動機之二。
台東海巡隊海上執勤人員的工作屬性不同於其他海巡隊,再加上管轄範圍 大、地理位置特殊,台東海巡隊海上執勤人員所面對執勤的海上業務涉及台菲爭 議海域,有其重要性及特殊性,稍有不慎即會造成重大案件,影響兩國關係的發 展。因此,研究者認為在台東海巡隊海上執勤人員所面對的壓力探討上不但在學 術、知識及對於海巡機關的勤務改革上,都具有相當程度的價值存在,另在其他 海巡隊曾發生同仁厭世自殺的憾事,海上執勤人員雖具有適當的休閒活動參與及 壓力調適方式,遇到困難及壓力時,仍不免出現心理內射狀態,而做出自戕的案 例。本文研究者希望藉由此研究深入了解,是否藉由休閒參與後可減少相同憾事 的發生率,為本研究動機之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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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節 研究目的
綜合以上研究背景及動機之敘述,本研究所欲探討之研究目的如下:
(一)了解台東海巡隊海上執勤人員休閒參與和工作壓力之現況。
(二)了解台東海巡隊海上執勤人員個人背景變項對休閒參與之影響。
(三)了解台東海巡隊海上執勤人員個人背景變項對工作壓力之影響。
(四)探索台東海巡隊海上執勤人員休閒參與和工作壓力之相關性。
第四節 相關名詞解釋
一、海上執勤人員
在本研究中,海巡人員係指服務於臺東縣之海巡署海洋巡防總局第十五(台
在本研究中,海巡人員係指服務於臺東縣之海巡署海洋巡防總局第十五(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