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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文獻回顧

2.5 品質機能展開相關文獻回顧

2.5.4 相關研究

過去的研究中,Yang(2003)針對統包工程,採用品質機能展開之整合決策工 具,期望能利用品質屋來幫助完成具有施工性之設計方案,並利用模糊理論處理 業主需求之語意化參數。此研究同時考量業主及施工性的需求,以評估最佳設計

方案,所以將廣義的業主需求分為設計與施工兩個維度,用來權量具有施工性的 設計方案。然而此研究不足之處在於尚未考量設計要素之間的相關性。

此外,Eldin and Hikle(2003)以某大學教室為案例,利用兩個階段品質屋(品 質屋的相關定義可參考4.3 節),將使用者需求轉化為設計需求,其目的在於完成 最能夠滿足使用者需求之教室。然而,上述研究不足之處在於尚未考量設計要素 之間的相關性,使得求解結果無法符合實際狀況。且後者研究並無考量業主對於 成本之限制,導致求得的最佳設計圖缺乏實際執行的可能性。

Wasserman (1993)提出一個正規化關係式,將品質屋的屋頂部份,即工程的 相關強度納入關係矩陣,而得到正規化關係值,此值表示工程對顧客需求的貢獻 百分比。

翁明珠(2003) 為解決 Wasserman 提出的正規化關係矩陣於產品設計時的不 精確性,結合模糊數學模式與品質機能展開,求解最佳的品質方案。其考慮設計 要素之間之相關性,並應用正規化關係矩陣之概念,將品質屋的屋頂相關矩陣納 入正規化中,以降低不必要之模糊誤差。但礙於品質機能展開在規劃過程中,有 許多專家的主觀評估,這些不精確的資訊不適用傳統的量化方法。該研究提出一 個模糊線性規劃模式和模糊目標規劃模式,來協助設計人員決定最適的工程設計 執行度。此研究不僅考慮顧客需求與工程設計需求的模糊關係,也考慮工程設計 需求之間的模糊關係,並提出一個處理模糊數的新方法,來降低關係強度的模糊 性。

陳慧娟(2004)提出設計者在規劃階段須將業主之需求項目,具體而明確的 呈現,以作為設計的依據,然而業主對於需求項目的表達,往往是一連串的語意 描述詞,如光線要明亮,而且需求項目之重要性及其相關性亦無法明確的表示,

此外,一個完整的設計方案是由眾多的設計要素構成,而各設計要素又可分為不 同的選項。因此為解決上述問題,建立能將業主需求項目系統明確地呈現且得以 尋求最佳設計組合的工程設計決策模式。並以某大學管院建築設計為例,運用二 階段品質屋,將業主需求轉換成設計要素項目,結合基因演算法求解最佳設計方 案。在品質機能展開的過程中,修正了過往研究中所沒考量到設計要素間相關性 的問題,並且運用翁明珠所提出的模糊正規化概念,降低關係強度的模糊性。

由表2-1 品質機能展開的相關文獻比較可看出,雖相關研究都以應用了模糊

理論來解決不精確問題,且在陳慧娟的相關研究亦應用了正規化關係矩陣以及加 以考量要素間的相關性。然而,本研究與表中其他研究最大差異性在於研究目的 的不同,本研究主要是藉由品質機能展開來求解岀符合業主需求的設計原則,以 提供設計團隊設計概念;而再其他相關研究則著重於求解岀最佳設計方案。

表 2-1 相關文獻比較

文獻 研究目的 研究階段 探討對象 品質機能展開 模糊理論 正規化關 係矩陣

考量要素間 相關性 Yang(2003) 考量業主需求及施工性,挑選

出最佳方案 設計階段 統包工程 一階段的品質屋 ○ × ×

Eldin and Hikle(2003)

完成最能夠滿足使用者需求

之教室。 設計階段 某大學教室 兩階段的品質屋 ○ × ×

陳慧娟 (2004)

求解岀符合業主需求的最佳

設計方案 設計階段 大學管院大樓 兩階段的品質屋 ○ ○ ○

本研究

求解岀符合業主需求的設計 原則,以提供設計團隊設計概 念。

規劃階段

財團法人研究 機構之一般性 空間

一階段的品質屋 ○ ○ ○

2.6 小結

設計準則具有「量身訂作」的特質存在,在規劃階段,佔有舉足輕重的地位,

其擬定的目的在於甄選符合業主需求的建築師,然而經由過往文獻回顧,發現相 關研究大多著重於業主與建築師對於設計條件書的認知差異,設計條件書內容的 表達形式。而在擬定設計條件書的過程中,業主需求的資訊傳遞及規劃者對於業 主需求引導方面,則較少文獻探討。如何有系統、有組織性的將業主需求引導出 來,實為一不容忽視之課題。

此外,品質機能展開的相關文獻回顧,了解到品質機能展開常應用於產品設 計上,以確保設計成果符合業主需求,進而提高產品之品質。然而,在品質機能 展開的過程中,業主需求項目的語意之描述存在著模糊性,故常利用模糊理論來 解決此問題。在相關研究的回顧,了解到品質機能展開在建築工程之應用上,鮮 少考量設計要素之相關性。且在品質機能展開的過程中,皆運用了二階段的品質 機能展開,主要目的在於將業主需求轉換成最佳的設計方案。然而,本研究模式 的目的在於將業主需求轉換成設計原則,以使設計團隊能夠了解業主的需求概 念,進而設計出符合業主需求之建築,故僅運用一階段品質屋,此外,為保留設 計團隊的設計彈性,並不深入探討最佳的設計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