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勝利新村空間發展歷史脈絡
第二節 眷村改建與眷村文化保存激盪下的勝利新村
由於過去台灣的眷村早已破舊不堪,也歷經眷村改建條例的實施,造成很多 地方的傳統眷村遭到拆除,之後由於文化保存與價值之概念逐漸升高,國防部選 定13 處眷村文化保存區,其中屏東市的勝利與崇仁新村也納入 13 處之一,勝利 與崇仁新村土地與建築物所屬較為特別,後來由屏東縣政府經營至今,因此其經 營型態與其他13 處眷村文化園區有些差異。
一、眷村改建條例實施
由於台灣的眷村早在 1970 年代就逐漸呈現破舊的景象,有些甚至到了不能 住的地步,加上居住條件的日漸惡化,居民也逐漸意識到反攻大陸,很快返回故 鄉的可能性逐漸下降,不安與不滿的心情逐漸升高,執政的國民黨遂被迫在1970 年代推出眷改的計畫,在1980 年時,只以一紙行政命令「國軍老舊眷村重建試 辦期間作業要點」來回應眷戶的要求。之後,卻因著政黨之間的競爭與族群關係 的轉化,該眷改條例開始進入正式的立法過程,該議題也逐步被推上政治與族群 鬥爭的舞台上(王宏仁等,2008)。
台灣的眷村由於設置時被認為是「隨時要走」,因而相較於簡陋,加上時空 的演進開始出現老舊、居住環境品質下降、治安、社會道德威脅等社會問題,加 上時代背景的政治氛圍,政府對於眷村的「治理」開始有所作為,為了解決上述 的社會問題,根據王德寰(2009)在「國軍老舊眷村改建計畫土地釋出政策之研 究」研究中指出「為加速更新國軍老舊眷村,提高土地使用經濟效益,興建住宅 照顧原眷戶及中低收入戶,協助地方政府取得公共設施用地,並改善都市景觀,
政府乃於1996 年 2 月 5 日公布施行『眷改條例』,以為依循,改建財源由列入計 畫之眷村土地釋出市場變現後,循特別預算程序納入國軍老舊眷村改建基金以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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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改建工程與補助眷戶購宅所需,為期全面完成老舊眷村改建工作,計畫自1997 年至2005 年進行 88 處改建基地改建工程,安置 538 村,7 萬 815 戶。」
二、文化資產保存法的制定
「文化資產保存法於1982 年 5 月 26 日該法正式公布,將具有歷史、文化、
藝術價值的古物、古蹟、民族藝術、民俗及有關文物和自然文化景觀等五項,界 定為文化資產,分別訂定條文加以保護,為台灣地區文化資產的保存,提供了具 體的依據」17。後來學者更進一步指出,所謂的「文化資產」是具有歷史、文化、
藝術、科學等價值,並經指定或登錄之古蹟、歷史建築、聚落;遺址;文化景觀;
傳統藝術;民俗及有關文物;古物及自然地景(林思玲,2013;邱龍禹,2013;
榮芳杰,2013:34)。文化資產保護法制定以後,也顯示出我國政府致力於發展 經濟建設之餘,已經意識到過去的歷史和文化的重要性,體認保存過去留下來之 文物、古蹟和遺跡之事刻不容緩。
而台灣的「文化資產保存法」在2016 年 7 月 27 日有所更新,其所稱文化資 產,指具有歷史、藝術、科學等文化價值,並經指定或登錄,分為有形及無形的 文化資產,分述如下:
(一)有形文化資產:
「1.古蹟:指人類為生活需要所營建之具有歷史、文化、藝術價值之建造物 及附屬設施。2. 歷史建築:指歷史事件所定著或具有歷史性、地方性、特殊性 之文化、藝術價值,應予保存之建造物及附屬設施。3. 紀念建築:指與歷史、
文化、藝術等具有重要貢獻之人物相關而應予保存之建造物及附屬設施。4. 聚 落建築群:指建築式樣、風格特殊或與景觀協調,而具有歷史、藝術或科學價值
17文化部文化資產局,取用日期:2017 年 6 月 29 日,網址:
http://www.boch.gov.tw/term_188_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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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建造物群或街區。5. 考古遺址:指蘊藏過去人類生活遺物、遺跡,而具有歷 史、美學、民族學或人類學價值之場域。6. 史蹟:指歷史事件所定著而具有歷 史、文化、藝術價值應予保存所定著之空間及附屬設施。7. 文化景觀:指人類 與自然環境經長時間相互影響所形成具有歷史、美學、民族學或人類學價值之場 域。8. 古物:指各時代、各族群經人為加工具有文化意義之藝術作品、生活及 儀禮器物、圖書文獻及影音資料等。9. 自然地景、自然紀念物:指具保育自然 價值之自然區域、特殊地形、地質現象、珍貴稀有植物及礦物。18」而勝利新村 被指定為歷史建築,因此列為文化資產保存之身分。
(二)無形文化資產:
「1. 傳統表演藝術:指流傳於各族群與地方之傳統表演藝能。2. 傳統工藝:
指流傳於各族群與地方以手工製作為主之傳統技藝。3. 口述傳統:指透過口語、
吟唱傳承,世代相傳之文化表現形式。4. 民俗:指與國民生活有關之傳統並有 特殊文化意義之風俗、儀式、祭典及節慶。5. 傳統知識與實踐:指各族群或社 群,為因應自然環境而生存、適應與管理,長年累積、發展出之知識、技術及相 關實踐。19」
然而,有學者認為,分析二十年來台灣卻不斷發生文化資產拆除、搶救事件 的背後因素,歸結有:由上而下的文化資產詮釋指定登錄未與常民生活產生連結、
文化資產保存法令規範不足、公共政策之間的互相衝突、土地開發所獲得的立即 性利益誘因等,導致國人普遍認為保有「文化資產」就是一種經濟上的負債所形 成之價值觀(張政亮,2013:12),這顯示出文化認知背離了社會價值,國人對
18 資料來源: 文化部文化資產局,取用日期:2017 年 7 月 11 日,網址:
http://www.boch.gov.tw/information_160_51530.html
19 資料來源: 文化部文化資產局,取用日期:2017 年 7 月 11 日,網址:
http://www.boch.gov.tw/information_160_5153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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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文化資產的價值觀還處在「成本」思惟。
三、眷村文化保存與場域復興
眷村文化保存計畫核定後,除依國防部訂定的「國軍老舊眷村文化保存選擇 及審核辦法」第9 條規定,除了不得自行撤銷、變更、廢止眷村文化保存計畫外,
地方政府並應依計畫維護管理20。
而地方政府接手後,眷村文化園區計畫要成功,許雄飛(2010)認為軟體、
硬體兩個因素缺一不可。硬體,也就是保存下來的眷村房舍及所需的經費,而軟 體方面,就是整個「眷村文化園區」的經營方式、手法,以下為勝利新村的文化 保存與活化再利用之樣貌,說明如下:
(一)勝利新村之文化保存
對於眷村有形與無形的文化資產保存方面,依據王榆清(2014)認為眷村文 化的保存大概可分為以下六點:
1.空間保存
包括不同時期的眷舍建築空間利用及眷村外部空間形式的保存。
2.人的保存
包括眷村人物誌、個人生命史、自傳等研究,其中也包括文字、影像紀錄 等方式保存。
3.物的保存
包括眷村生活的物品,像是屏東眷村過去日治時期防彈倉庫、防空洞、紅 磚牆等等。
4.史的保存
20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取用日期:2017 年 6 月 29 日,網址:https://goo.gl/Ps2zk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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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括眷村的歷史書籍、眷村史、眷村留下的重要文件、物件的保存。
5.文化的保存
包括文學、詩詞、字畫、美食等。
6.人際網路的保存
包括社群組織文化及鄰里人際網路的文化保存。
(二)屏東縣地方文化館的興起
1980 年代台灣社會對於文化資產的保存逐漸受到重視,除了立法之外,屏 東市的勝利新村在2007 年 5 月登錄為歷史建築之文化資產,確保了其保存,縣 政府接手後也積極地運用公私協力的方式活化再利用,避免了眷村改建後的閒置 議題。文化建設委員會於2008 年也研擬「地方文化館」(第二期計畫)21,希望 利用地方既有的閒置空間,輔導成為地方文化的展示場所,一方面提供居民文化 公民權所需,凝聚居民認同,另一方面成為方文化觀光的資源,帶動社區發展(行 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2011)。因此地方文化館出現是以文化生活圈結合區域發 展政策,使台灣每個地方呈現出多元地域的特色。
從地方文化館之興起,可以看出地方政府對於地方文化之重視,設立地方文 化館除了可以促進社區發展、保留地方文化之外,也讓民眾的文化素養提升,就 屏東縣的地方文化館而言迄今就有十個22,且勝利文創園區當中,就具有兩個,
21 近年來在政府及地方文化團體努力之下,各鄉鎮市區已陸續耕耘出多元豐盛的文化風貌。但 因其據點過於集中縣市政府所在地,文化藝術資源未能提供民眾普遍分享,因此在地方文化環境 的建設與開發上,文建會除延續前政府時期的規劃,完成文化「十二項建設計畫」中的四項「社 區總體營造」核心計畫,包括「社區文化活動的發展」、「充實鄉鎮展演處施」、「輔導縣市主題展 示館之設立及文物館藏充實」與「美化地方傳統文化建築空間」,更於「挑戰二00八國家發展 重點計畫-新故鄉社區營造計畫」中規劃「充實地方文化館」之子計畫,以建立鄉鎮文化據點,
取用日期:2017 年 7 月 30 日,網址: http://47go.org.tw/article/1967
22 包括包括:屏東戲曲故事館、屏東美術館、鄉土藝術館、軍歌館、旅遊文學館、楠仔樹腳聖經 博物館、國立屏東科技大學農機具陳列館、恆春民謠館、阿緱地方文化館、屏東縣族群音樂館、
怡然居螢火蟲生態館,資料來源:文化部,取用日期: 2017 年 3 月 20 日,網址: https://goo.gl/CVYuy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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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含軍歌館與孫立人將軍紀念館(昔名為屏東縣族群音樂館)。
(三)眷村之歷史遺跡與文物保存
目前園區除了眷舍保存之外,也有一些眷村遺留下來的文物,譬如:飛機副 油箱之地標(圖3-1)、防空洞(圖 3-2)、消防槽(圖 3-3)、焚葉坑(圖 3-4)、
煙囪等,都是屬於當時日遺飛行官舍群所留下的文化資產,國民政府接收後,也 有一段時間是屬於國府時期的眷村文物,包括:證書、裁縫機、老照片、官階、
煙囪等,都是屬於當時日遺飛行官舍群所留下的文化資產,國民政府接收後,也 有一段時間是屬於國府時期的眷村文物,包括:證書、裁縫機、老照片、官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