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沒有找到結果。

第三章 研究架構與方法

第四節 研究個案介紹

一、歷史沿革

中華郵政在政府遷台後,由郵政總局積極規劃郵政業務,自 1950 年起郵政 事業始逐漸有穩定的成長和盈餘。1956 年發行郵政禮券,並開辦限時專送郵件 業務,1956 年成立郵政博物館,1960 年成立集郵中心,1970 年實施郵遞區號,

1978 年開辦國際快捷郵件、1980 年台灣郵區分為北、中、南三區並成立郵政研 究所,1982 年開辦自動提款機連線作業,1984 年開辦國內快捷郵件,1990 年開 辦入戶匯款,1994 年台灣各郵局電腦連線完成,以擴大服務民眾,經營範圍包 括遞送郵件、郵政儲金、郵政匯兌、郵政劃撥、簡易人壽保險、集郵、代理業務 等。1998 年開辦網路購物、成立中南區電腦列印封裝,1999 年完成「中華郵政 集郵電子商城」,2000 年郵政與公路監理系統及時銷案作業,並陸續辦理與銀行 跨行匯款業務,郵政壽險不動產抵押貸款業務,至 2002 年 12 月底郵政儲金戶達 2,929 萬餘戶,儲金總結存金額達新台幣 3,066,049 百萬元,在金融界佔有一席之 地。此時期國家各項建設突飛猛進,郵政不斷擴大服務項目和範圍,使業務蒸蒸 日上,成果輝煌。

郵政總局為行政官署組織,以行政官署組織經營事業,已難適應多變的現代 工商業社會,環視世界先進國家郵政多已改為公司組織,採企業化經營,績效都 有顯著改善,我國郵政亦難自外於其他先進國家,又面對目前服務業自由化的大 環境下,郵政事業的經營必須機動性高,適應性強,彈性空間大才能適應潮流。

因此,郵政總局於 1985 年起,就著手進行有關公司化之研究,分析及評估工作,

1993 年成立「郵政公司化專案研究小組」,1996 年元月成立「郵政事業改制公司 組織」專案規劃小組,積極進行有關工作之規劃,於 2003 年 1 月 1 日改制為「中 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將郵政總局與儲金匯業局合併成立總公司,節省人事成 本,經營項目多角化,人力運用合理化,提高服務品質,提供大眾全方位服務。

緬懷中華郵政百年來演變,先人畢路藍縷,歷經內憂外患,由交涉取消客郵,裁 撤驛站,苦心經營,奠定百年基石。惟近年來隨著科技日新月異,社會政治、經 濟等快速轉變,郵儲業務經營面臨瓶頸,郵政事業也被認為夕陽事業,但是危機 即是轉機,郵政有健全完整制度,員工敬業樂業,必能突破困境,創造更亮麗的 成績。

二、組織結構

郵政於西元 2003 年公司化以前,是屬交通部行政官署機構,由於時代經濟 與社會變遷,資訊科技發達,致原有組織型態與經營方式已不符合世界潮流趨勢,

更缺乏市場競爭力,因此為順應大環境的變遷,必須進行企業體質改革,於是在 西元 2003 年元旦改制為「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裁撤北、中、南三區管理局,

合併總局與儲金匯業局為總公司,以降低人事成本,經營採行多角化,提供全方 位且高品質的服務。目前公司組織依郵政法第三條規定為:

(1) 置董事 11 至 15 人,組織董事會,依據法令及公司章程,為業務執行之 決策單位。

(2) 置監察人 3 人,依據法令及公司章程,監督財務及業務之執行。

(3) 置總經理 1 人,依據法令章程及秉承董事會之決議事項,綜理公司業務 並監督所屬人員及單位;下置副總經理 4 人及主任秘書 1 人,襄助之。

(4) 置總稽核 1 人,掌理公司稽核業務,並定期向董事會及監察人報告。

(5) 置風控長一人,綜理風險管理業務,並設風險管理室,置室主任一人,

並視業務需要分科辦事。

(6) 設經營策略設計委員會,置主任委員 1 人,得由總經理兼任,置副主任 委員 5 人,其中 1 人為專任,另置委員若干人。

(7) 設郵務處、集郵處、儲匯處、壽險處、資產營運處、資金運用處、人事

處、政風處、會計處、資訊處及勞工安全衛生處等單位。

(8) 為應業務需要,依營業規模設立 20 個責任中心局,為行政督導單位,帶 領所轄支局組成經營團隊。(註:為精簡組織,自 2013 年 3 月 1 日起將 責任中心局整合為 20 處)

(9) 為應郵件處理業務需要,設 3 處郵件處理中心,整合郵件作業流程、郵 運網路及收攬路線,運用高性能自動化處理系統處理郵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