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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研究方法

第四節 研究倫理

壹、研究者的角色

質性研究以研究者作為研究的主要工具。Lincoln 與 Guba(1985)認為以人 作為研究的主要工具,主要是基於質性研究中充滿不確定性和可變性,只有研究 者本身作為研究工具才能順應這種多變的研究情境。對於研究者的角色,Lincoln 與 Guba(1985)認為研究者應該立即反應研究場所中的人及環境的任何線索,

變通的蒐集多元的資料,捕捉研究環境的複雜結構,並且能夠立即摘要和澄清問 題,以及探索典型或不正常的現象。Merriam(2009)則認為一位個案研究者要 隨時能掌握機會以蒐集資料,研究者必須具備敏感性並且學習成為一位良好的溝 通者。

因此,研究者作為研究工具,禀持「資料蒐集與詮釋者」以及「反思者」之 角色,透過親身進入充滿不確定性和變化性的研究場域,進行觀察、訪談等資料 蒐集工作,需隨時具備高度的敏感性,察覺研究過程中人員、事件等變化情形,

並適時修正資料蒐集之進行方式,才能如實呈現研究現象之意義。

一、 研究者為資料蒐集者

研究者主要扮演參與觀察者與訪談者以蒐集研究資料。為了能夠看到個 案中社會網絡之運作情形以及網絡的細緻變化,研究者必須進入研究現場進 行參與觀察。在參與觀察前,研究者在 2012 年透過指導教授的引薦,主動 與 S 高中高瞻計劃主持人進行聯繫,建立互動的橋樑,取得高瞻計畫所有成 員的同意後,於每週上課與每月會議社群討論會議中進行參與觀察。在觀察 過程中,研究者的出現使得研究情境產生某些程度的變化,因此研究者不參 與討論,只進行觀察,使被觀察的主題能夠比較不容易受到影響。參與觀察 之過程除了蒐集研究資料外,也同時與每位研究參與者建立良好的關係網絡,

將良好的互動品質擴及至訪談之上,使研究參與者能夠在訪談過程中暢所欲 言,提供符合研究主題的知覺經驗。

研究者於每次訪談前,事先將訪談大綱(附錄一)以電子郵件方式寄送 給訪談對象,說明研究主題、目的,並且簽下訪談同意書(附錄二),並且 徵求訪談對象的同意進行錄音。訪談過程中,研究者抱持中立客觀之立場,

忠實記錄訪談對象之看法與觀點。

二、 研究者作為資料詮釋者

研究者於研究過程中,透過研究個案現象之過程,以訪談、觀察、文件 分析等方式進行相關資料蒐集,讓研究現象在一個自然的情境脈絡中呈現整 體性。研究者進而對研究資料加以意義的理解與詮釋,以呈現現象的複雜關 係和行動者的價值觀與參照架構,在現象中建立同理的了解,從中萃取意義,

以獲得較多較深刻的理解,並且自我提醒不做過度或不足的詮釋。

三、 研究者作為反思者

研究者在研究過程中,必須隨時保持高度敏感性觀察個案的情境與事件,

將所見所聞進行詳實的記錄與描述,還要時常進行自我省思,除了對研究參 與者的觀點和看法進行反覆深省,避免過度的詮釋與揣測,也需要不斷回頭 檢視研究現象與研究主題之關係,減少理論與實踐之落差。

同時,研究者角色的建立也是一種互動的過程,需要按照實際的情況作 適當的調整,隨時檢視並了解自己的角色可能造成的影響。隨時檢視自身的 主觀所在,認清自身的觀點和立場,幫助研究者更了解研究的侷限性。

貳、研究倫理

研究倫理是為了要保護研究參與者,使其不至於因為本研究而受到傷害,根 據潘淑滿(2003)質性研究經常會共同面臨的倫理議題,本研究者就研究倫理採 取以下措施:

一、告知後同意

研究者在一開始進入研究現場前,即透露自身之研究目的,並且充分告 知研究參與者有關之訊息。研究參與者決定接受訪談時將簽署訪談同意書,

以表示知情的同意。雖簽署同意書,在訪談過程中受訪者仍然可以隨時要求 終止研究關係。

二、隱私與保密

在研究的過程中,研究者將會遵守友善的研究態度,對於研究現場保持 高度的敏銳,開始蒐集、分析任何資料之前都會尋求研究參與者的同意後才 會進行。對於研究參與者和相關個人資料都會匿名處理,以示對於研究參與 者的尊重,保護其隱私。

三、互惠關係

接下來研究參與者的協助與奉獻,都是研究者豐富且珍貴的研究資料,

研究者希望能夠投以口頭或物質的回報,提供相關的資訊、幫忙處理事務或 扮演好的傾聽者的間接方式回報研究參與者的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