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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動機

在文檔中 能源政策規劃與推動 (頁 130-159)

第五章 低耗能、低污染交通系統之規劃

6.1 研究動機

能源即是人類所利用的所有能量的來源,如煤、石油、天然氣、核能、電能、

風能、水能、太陽能等。能源的種類可概分為「初級能源」及「次級能源」,所謂

「初級能源」即是天然形成的能量,包括石油、天然氣、煤、風力、水力、太陽能 等;「次級能源」即是轉換形成的能量,包括電能、電磁能、汽油、柴油、燃料油、

液化石油氣、煤氣等。「初級能源」又可分類成「再生能源」及「非再生能源」,

所謂「再生能源」是指非耗竭之能源,例如太陽能、風能、水力能、海洋能、生質 能或地熱能等,「非再生能源」是指會耗竭之能源,例如石油、天然氣、鈾及煤。

目前地球上非再生之能源正加速地消耗,根據國際能源署及美國能源部的統計,地 球上的石油目前只剩下1 兆 338 億桶的儲藏量,尚可使用約 43 年;天然氣剩下 146 兆立方公尺的儲藏量,尚可使用約62 年;鈾剩下 395 萬噸的儲藏量,尚可使用約 64 年;煤剩下 9,842 萬噸的儲藏量,尚可使用約 230 年。全球目前安裝的電力為 340 萬兆瓦,其中,150 萬兆瓦是在發展中國家,全世界至少還有 20 億的人口無電 可用,這些人口大部分居住在開發中國家,他們居住的地方在電力系統還未傳輸到 的邊遠地區或者公共設施很不完善的城市地區,隨著這些國家的發展與成長,他們 對能源的需求也會與日俱增。例如中國及印度,中國曾經是石油輸出國,隨著工業 及科技的發達,目前已是石油的進口國家,印度未來有可能成為第二個中國,所以 不必等到能源耗盡,能源的價格將會飆漲到大家都無法承受。有鑑於此,「再生能 源」的開發已是世界各國刻不容緩的努力方向。

台灣地窄人稠,能源資源極度缺乏,燃媒、天然氣、石油乃至於鈾等發電所須 之原料有98%都仰賴進口,不僅無法主動掌控成本,更甚者,在非常時期極有用罄 匱乏之虞。除此之外,目前地球的平均溫度比 20 年前高了 0.2 度以上,其因為自 工業革命以來,人類的經濟活動大量使用化石燃料,已造成大氣中二氧化碳等溫室 氣體的濃度急速增加,產生愈來愈明顯的全球增溫、海平面上升及全球氣候變遷加 劇的現象,對水資源、農作物、自然生態系統及人類健康等各層面造成日益明顯的 負面衝擊。為了抑制人為溫室氣體的排放,防制氣候變遷,聯合國於 1992 年地球 高峰會舉辦之時,通過「聯合國氣候變化綱要公約(United Nations Framewor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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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nvention on Climate Change, UNFCCC)」,對「人為溫室氣體」(Anthropogenic Greenhouse Gas)排放做出全球性管制的宣示。為落實溫室氣體排放管制工作,

1997 年 12 月於日本京都舉行聯合國氣候變化綱要公約第三次締約國大會,通過具 有約束效力的京都議定書(Kyoto Protocol),以規範工業國家未來之溫室氣體減 量責任。雖然我國並不是聯合國之會員,無法簽署京都議定書,且目前並無減量責 任。依國際環保公約之經驗,我國既使不簽署公約及享受權利,但相關義務,卻仍 需履行;諸如蒙特婁議定書、華盛頓公約等,若我不遵守,曾有遭到貿易制裁之經 驗。綜上所述,發展可自給自足與低環境污染的再生能源,將是台灣未來能源政策 之必要趨勢。

全球目前的電業發展趨勢,乃是從壟斷走向開放競爭,從集中式統一邁向分散 式,以追求更高的效率以及安全性。新能源不但具有這樣的特色,同時,新能源的 發展也有助於解決能源短缺危機,並能滿足日益提高的環保要求。國內再生能源的

「前途」雖然可期,但目前環境與技術都還尚未成熟,亟需政府制訂有前瞻性的能 源政策加以扶持。法律與制度環境的穩定支持,對於新產業而言攸關生死,意義十 分重大,故及時掌握新能源發展的契機是刻不容緩的工作。新能源所產生的電能,

所涉及的不只是電力部門,也不只是在解決缺電問題,而更涉及環境保護、電業結 構的改革、新工業技術、經濟結構等各層面,因此政府推動新能源的政策方向,實 是扮演成功與否的關鍵角色。過去五年,全球再生能源發電容量以太陽光電與風力 成長速度最快,年增率超過30%;而自 1990 年起,水力、傳統生質能、地熱等再 生能源發電量已呈現趨緩現象。因此,以再生能源設備產業而言,未來將以太陽光 與風力發電系統最具市場發展潛力。Clean Edge 公司樂觀預期風力發電市場規模

(新增裝置成本)將由2003 年約 75 億美元,增長為 2013 年 475 億美元;另 PV 系 統(含模組、系統組件、施工)市場規模將由 2003 年 47 億美元,巨幅成長為 2013 年308 億美元。

台灣地處南半球,終年日照充足,因此在各種新興的再生能源中,太陽光電能 系統是最適合台灣地區發展之選擇。根據統計資料,地球表面接收太陽能的平均量 約為1.2 × 1017 W。如果這些能量可以百分之百地被利用,則一個小時之內所取得 的太陽能將足夠供應整個地球人口一整年所需的電能。早期的太陽光電系統使用在 人造衛星上,被用來克服在遙遠的外太空中人造衛星無法接受地球電力補充的困 難。太陽光的發電,是利用太陽電池把光能直接轉變成電能輸出,只要有足夠的陽 光,系統就可以發電。現今太陽光電的應用已不再局限於人造衛星,在一般的民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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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樓建築,甚至露營車、移動式小冰箱,都可以利用它可轉換太陽光為電能的特性,

普遍地隨處運用。目前世界各國都在大力鼓勵太陽能光電產業的發展,同時針對太 陽光電系統進行優惠推廣政策。在日本,由 1994 年起推動七萬戶計畫,補助民眾 設置太陽光電系統,並且依不同的用途決定補助比例,如住宅使用補助三分之一,

緊急防災使用補助三分之二,公共設施或產業使用補助二分之一等。此外,並提供 低利融資貸款,減免國稅5%、地方稅 7%,到 2003 年日本太陽光電組件生產占世 界的50%,世界前 10 大廠商有 4 家在日本。在德國,由 1999 年至 2004 年推動十 萬戶計畫,政府的補助預算粗估約達十一億馬克,並提供十年無息貸款。另外也保 證太陽光電系統所發出的電力,電力公司必需以三倍的市價向其收購,因此許多德 國民眾雖然裝設有太陽光電系統發電,但仍向電力公司購入較便宜的電力,而以更 優惠的價格將生產的電能出售給電力公司,使德國成為繼日本之後世界太陽光電能 發電發展最快的國家。近年來,政府積極推廣太陽光電能之概念於普羅大眾,除了 希望能將再生能源的理念深植於民心之外,更期盼有朝一日太陽光電能系統能成為 台灣地區主要的分散型電源之一。

風是由於太陽照射到地球表面各處受熱不同,產生溫差引起大氣運動形成的。

儘管達到地球的太陽能僅有 2%轉化為風能,但其總量十分可觀。全球可實際利用 的風能比地球上可開發利用的水能總量還要大 10 倍。目前,風能的利用主要是發 電,風力發電在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行業中增長最快,年增達35%,美國、義大利 和德國年增長更是高達50%以上。德國風電已占總發電量的 3%,丹麥風電己超過 總發電量的10%。全球風電裝機容量已達 25000 MW 以上,能滿足 1500 萬個家庭,

即3800 萬人的用電需求。雖然歐洲占世界風電總裝機容量的 70%以上,但其他國 家也在積極開闢市場,己有 50 多個國家正積極促進風能事業的發展。由於風力發 電技術相對成熟,許多國家的投入與發展變得較大較快,使風電價格不斷下降,目 前風力發電成本為0.4~0.7/kWh;若考慮環保和地理因素,加上政府稅收優惠和 相關支援,在有些地區已可與火電等能源展開競爭。在全球範圍內,風力發電已形 成年產值超過 50 億美元的產業。根據氣象資料顯示,台灣西部一帶的海岸,風資 源極為良好。季風氣候區的台灣,風力資源較之中緯度大陸氣候的歐洲不但毫不遜 色,風力資源與開發條件反而優渥許多。若將地表粗糙度的影響納入考慮,在許多 地區年滿負載小時數可達2500~2600 小時,這樣的風力條件幾乎是歐洲國家(如 德國)的兩倍。台灣許多沿海地區的土地並無人使用,但又因為離西部沿岸工業區 不遠,因此道路十分通暢,取得大型工程機具極為便利,距離大的電網也很近,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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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相當理想的風場前提條件。難能可貴的是,西部沿海一帶恰與主要用電負荷地區 吻合。在其它地區,諸如中國大陸或土耳其,風資源所在地往往在人煙極稀少的地 區,沒有電網、道路不通,需要長程電纜運送電力;或是沿海地區人口過於稠密,

都不合適風場的開發。台灣沿海蘊含了極為豐富的風力資源,又兼具其它發展優 勢,實為風場設置的絕佳地點,如能及時予以開發,善用台灣得天獨厚的風力資源,

對於用電吃緊、跳電頻傳的我們,不只可不用仰賴外國進口能源,解決用電危機,

同時,毫無污染的再生能源,亦十分符合政府永續發展的經營理念。

國內太陽光電及風力發電系統的設置量目前累計分別為0.7 MW 及 23.9 MW,

預計於2010 年將累計達到 21 MW 及 2159 MW(陸域風電為 1799 MW,海域風電 為360 MW),此數據顯示台灣每年太陽光電及風力發電系統的設置量呈倍速成長,

同時也意謂著能源科技設備產業將成為明日之星。目前國內從事生產或設計能源科 技(太陽光電或風力發電系統)設備產業之廠商,經常會遭遇到其產品無法認證或認 證時間過久之窘境,使得產品的品質不被國外所認同,如此對企業長遠開拓市場相

同時也意謂著能源科技設備產業將成為明日之星。目前國內從事生產或設計能源科 技(太陽光電或風力發電系統)設備產業之廠商,經常會遭遇到其產品無法認證或認 證時間過久之窘境,使得產品的品質不被國外所認同,如此對企業長遠開拓市場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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