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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緒論

第一節 研究動機

本章旨在敘明進行大臺北地區國民小學分布式領導對教育成效影響研究之動 機,彰顯研究意旨的價值,說明研究目的與待答問題,釋義重要名詞,簡述研究 採用的方法與步驟,並說明研究之範圍和限制,以利掌握本研究之方向與概要。

第一節 研究動機

首先,由於科學技術突飛猛進,網際網路不斷擴張,促使全球化經濟市場成 形,造就了便利的現代生活,但也因此產生了強大的績效責任壓力。再者,人口 結構改變,少子女化使學齡人口減少,不只直接影響學校運作發展,也衝擊了教 師面對的教學情境。因此,現今學校教育不但要因應變遷快速、競爭激烈的複雜 環境,還要符合國家、民眾等對教育品質的高期待,提升學校效能已成各國首要 的施政重點。而在影響學校效能的諸多因素中,學校領導一向被認為是重要關鍵 之一,許多研究者、執政者也冀望藉由改善領導品質來提升學校效能。

然而以往學校領導研究的焦點多在校長領導上,期望透過少數領導者的帶領 讓學校能發揮更高的效能。但是隨著後現代思潮普及、教育改革運動興起,校園 權力生態產生諸多變化。再加上學校具有鬆散與緊密雙重系統結合的特性,偏重 校長領導作為的集中式領導(focused leadership)觀點,不僅無法因應複雜的環境 變遷,也違反多元化、民主化的潮流趨勢,難以深入學校組織鬆散結合的教學層 面,無法確實改變教師教學,協助學生學習,達到提升教育成效的目標。

是以為了因應各種的變遷與挑戰,符合學校組織的特性,學者開始思考如何 善用學校組織豐沛的人力資源,因而將領導的責任交給適當的人員或團隊來共同 承擔,此種理論觀點開啟了學校領導研究的新方向。有鑑於善用組織人力資源因 應環境變遷的重要性,在 1990 年代後興起的諸多新型領導中,「分布式領導」

(distributed leadership)特別強調將領導權力分布、擴散給更多人員共享,主張領 導不是少數領導者的專利,強調領導者、被領導者與情境會相互影響,共同演繹 領導活動的實施推展。故此應該將領導研究的重點由專注少數英雄式領導者,轉 移到關注整體的領導活動,將領導者、追隨者、情境都納入研究探討的對象

(Spillane, 2006; Spillane & Diamond, 2007)。

依其主張在學校實施分布式領導,一方面可以善用成員的能力,共同面對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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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複雜的環境變化,適時做出正確的決定。另方面在學校制定改善學習的方案 時,如果能讓教師真正參與決定,實際負責領導活動,可以使方案更切合教學現 場的需求,在方案推動時能更深入組織中鬆散的教學層面,提升其可行性與貫徹 程度。

此外,觀察學校領導的實際運作情形,會發現很多領導責任早已交由成員共 同承擔,透過適當的領導權責分布,可以減少政策執行受到領導人異動的影響,

避免政策因領導者替換而改弦更張,難以貫徹的缺憾,有助學校組織追求永續發 展。

綜合上述,在變遷快速、競爭激烈的環境下,分布式領導強調多元領導,善 用組織能量,重視人員與情境的交互作用,可以作為瞭解學校領導隱藏面向的診 斷工具,提供進行領導研究的新視野(Harris, 2005a; Spillane, 2006),有助研究者 由不同面向探討學校領導實務運作情形。因此藉由分布式領導的觀點,瞭解我國 學校領導的現況,此為本研究動機之一。

其次,學校背景、個人背景可能影響其對學校問題的認知,如學校地理位 置、社區環境,以及不同性別、服務年資、職務等屬性都可能會影響成員對學校 領導方式的感受(黃乃熒,2001a)。Spillane(2006)也指出實施分布式領導會因 學校類型、規模大小、學科特性、學校領導團隊的發展階段不同而有差異。因此 瞭解學校背景變項和個人背景變項對於學校實施分布式領導之影響,此為本研究 動機之二。

再者,在民主、開放的潮流下,教育鬆綁的理念成為我國 1990 年代推動教育 改革的訴求重點(吳清山,2007b),促使許多重要的教育法令配合制定、修訂,

1995 年公布的<教師法>給予教師成立教師會的權力;1999 年修正的<國民教育 法>在國中、國小設置校務會議,讓教師、家長、職工代表與校長共同議決學校 重大事項,另外校長也由原先的主管機關甄選派任,改為由校長遴選委員會進行 遴選;至於 1999 年公布的<教育基本法>則強調家長參與學校教育事務、為子女 選擇教育的權利。

前揭<教師法>、<國民教育法>、<教育基本法>等法律的修定,賦予教 師、家長、教育相關人員更多參與學校事務的權利,也使學校進行分布式領導的 基礎條件逐漸成熟。但是教師、家長等究竟如何參與學校運作,我國學校領導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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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是否真的已經由英雄式、集中心式領導,朝向分布式領導發展,以及在我國實 施分布式領導是否真能有助學校達成組織目標,仍待研究進一步探討。

想要瞭解不同領導方式對組織的影響,可從檢視組織權力運作的情形著手。

因為權力是領導的重要基礎,領導者必須透過權力運用來影響他人或團體,所以 領導活動也是權力運作的具體表現,達成學校組織目標必須發揮領導功能,然而 不管我們如何定義領導,在領導實踐的過程都沒有辦法避免運用權力,重點在於 領導者能否綜合運用適當的權力(王如哲、林明地、張志明、黃乃熒、楊振昇,

1999;鄭進丁,1990)。而且不只是集中式領導重視權力運用與達成組織目標的 關聯,分布式領導主張領導來源多元化,重視領導者、追隨者相互影響,更要透 過改變權力的分配,新的領導活動進行方式才能實現。

由於我國教育改革受到後現代思潮的影響,重視「教育鬆綁」的理念,強調

「解構」與「延異」,確保個體的自主性(吳清山,2007a;黃乃熒,2007),鬆 綁後的教育已使學校階層分工鬆動,促使權力結構改變,學校人員更重視權力結 構合理性的檢驗,更能接納差異價值。這樣的思潮、環境轉變,正向發展可以促 使學校由強調制式、齊一的價值,轉而接納視實體的不明確性,讓異質立場有機 會並行,可以強化個體的自主性以及對他人的關懷,進而促進學校變革的成功,

提升組織成員的生活品質。但是如果解構後學校組織成員不能發揮理性、自我節 制,也有可能在成員欲望擴大,不斷追求權力,無反省性的意識形態競爭下,無 法真誠合作,相互爭功諉過,阻礙學校的永續發展(杜中環,2003;黃乃熒,

2000b,2001c,2004)。

基於上述,改變組織的權力分配,分享權力讓更多成員參與決策,是落實分 布式領導的重要基礎。透過探討組織開放權力的現況,有助瞭解組織是否真正落 實分布式領導。因為沒有權力的分享,不能讓組織成員積極貢獻專業能力,分布 式領導只能流於形式,即使增加參與決定的人數,成立不同的專案小組,仍無法 真正發揮分布式領導的功效。但是缺少成員自我節制,共同目標的權力分散,也 不是理想的分布式領導,反而可能造成組織的失能。所以,雖然後現代思潮、教 育鬆綁、法律修訂等因素,提供了學校進行分布式領導的較佳情境,但是想要真 正藉由實施分布式領導,提升組織效能,首先必須分享權力加以配合,其次還要 能檢視、改善不合理的權力關係,避免衍生學校行政負向的瘋狂行為(黃乃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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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麗霞,2002)。為了深入瞭解學校分布式領導的實施情形,防止組織失能、內 耗,確保達成組織目標,必須檢視權力運用的主體、歷程、目的、結果是否符合 開放權力。

然而經查「臺灣碩博士論文加值系統」,我國與分布式領導相關的論文,探 討主題包括學生學習表現、態度(方慶林,2010;王瓊滿,2010;何建霖,2009;

李尚儒,2010),教師滿意度、效能、承諾(王昭人,2011;王惠萱,2011;江志 軒,2011;陳怡卉,2010;簡志明,2010;黃玉貞,2012),以及學校創新經營、

知識創新、效能(王環鈴,2011;何建霖,2009;李豪朕,2011;李麗珍,2011;

沈志杰,2014;黃鼎強,2011;翟家甫,2013;鍾佳容,2013)等與分布式領導 的關係,惟尚少就分布式領導與開放權力之關聯性進行研究者。探討分布式領導 與開放權力的關係,此為本研究動機之三。

校長領導能力是教師教學的重要支柱,校長具有良好領導能力,能支持、重 視教師的教學需求,就可以透過有效的教師教學提升學生學業表現。而提升教師 教學品質、促進學生學習,是學校效能的重要指標,也是教育成效的具體展現,

所以不論以校長為領導核心的校務運作方式,或是實施由更多人共同參與的分布 式領導,都應該重視領導結果能否對教師教學、學生學習產生正向影響。是以預 測學校實施分布式領導、開放權力及其對教師教學、學生學習的影響,此為本研 究動機之四。

最後,分布式領導對教育成效如有影響,本研究希進一步瞭解,其影響方式 之直接效果與間接效果為為何。亦即檢驗分布式領導對教育成效造成多少直接影 響,以及布式領導是否會透過開放權力間接影響教育成效。因此探討分布式領導、

開放權力對教育成效的影響路徑模式,此為本研究動機之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