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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研究設計與實施

第二節 研究對象

本研究以大臺北地區國小教育人員為研究對象,分預試、正式兩階段進行問 卷調查,調查對象分述如下:

壹、 預試問卷調查對象

經指導教授推薦專家學者進行初編問卷之專家效度檢驗,彙整專家審題意見 修正完成預試問卷後,依照學校規模選取 24 班以下學校 2 所,每校 10 人,包含 校長、主任 1 人、組長 1 人、教師兼級任教師 4 人、科任教師 3 人;25 至 48 班學 校 6 所,每校 15 人,包含校長、主任 2 人、組長 3 人、教師兼級任教師 5 人、科 任教師 4 人;49 至 72 班以上學校 1 所,每校 20 人,包含校長、主任 2 人、組長 3 人、教師兼級任教師 7 人、科任教師 7 人;73 班以上學校 1 所,每校 25 人,包 含校長、主任 2 人、組長 4 人、教師兼級任教師 9 人、科任教師 9 人,總計 155 人進行預試。

貳、 正式問卷調查對象

首先以教育部各校基本資料庫之「103 學年度國民小學校別資料」為抽樣依 據,其中臺北市共有 143 所公立小學,9,545 位教師;新北市共有 208 所公立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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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14,398 位教師(教育部,2015),兩市國小教師合計 23,943 人。經計算兩市教 師占整體教師人數百分比,臺北市為 40%,新北市為 60%,如表 3-1。

表 3-1 臺北市、新北市國小教師數及所佔比例 臺北市、新北市國小教師數及所佔比例

地區別 公立國小校數 公立國小教師數 占總數百分比

臺北市 143 9,545 40%

新北市 208 14,398 60%

資料來源:教育部(2015)

由於大臺北地區公立國小教師母群體龐大,依據 Sudman 建議:全國性的研究 平均樣本人數約在 1500 至 2500 人之間較為適宜;地區性的研究,平均樣本人數 約在 500 至於 1000 人之間較為適合。(引自吳明清,2010b;吳明隆,2013)。

Lodico、Spaulding 和 Voegtle 認為 5000 人或以上的大母群體,樣本數在 350 至 500 人即可(引自王文科、王智弘,2009)。因此,本研究預計抽取大約母群的 5%作 為研究樣本,約為 1,197 人,並依前述臺北市、新北市教師比率,計算抽樣人數。

本研究採用分層隨機取樣,以「學校規模大小」作為分層的依據,為確定不 同規模學校的抽樣校數,首先依據臺北市、新北市各種規模學校分層,計算各分 層學校教師人數占全體教師人數之比例,經計算臺北市教師服務於 24 班以下學校 約占全體 24%、25 至 48 班學校學校占 45%、49 至 72 班以上學校占 21%、73 班 以上學校占 10%;新北市教師服務於 24 班以下學校約占全體 13%、25 至 48 班學 校學校占 22%、49 至 72 班學校占 31%、73 班以上學校占 34%。

其次考量不同規模學之教師人數差異,本研究於 24 班以下學校取樣 10 人,

包含校長、主任 1 人、組長 1 人、教師兼級任教師 4 人、科任教師 3 人;25 至 48 班以下學校取樣 15 人,包含校長、主任 2 人、組長 3 人、教師兼級任教師 5 人、

科任教師 4 人;49 至 72 班以下學校取樣 20 人,包含校長、主任 2 人、組長 3 人、

教師兼級任教師 7 人、科任教師 7 人;73 班以下學校取樣 25 人,包含校長、主任 2 人、組長 4 人、教師兼級任教師 9 人、科任教師 9 人。

依據上述臺北市、新北市不同規模學校教師所占比率,以及各種規模學校預 計取樣人數,分別計算不同規模學校應取樣校數:臺北市部分 24 班以下學校 12 校,25 至 48 班學校 15 校,49 至 72 班學校 5 校,73 班以上學校 2 校(臺北市國 小分層組別及抽樣分配表,如表 3-2);新北市部分 24 班以下學校 10 校,25 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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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 班學校 11 校,49 至 72 班學校 11 校,73 班以上學校 10 校(新北市國小分層組 別及抽樣分配表,如表 3-3)。進行簡單隨機取樣後,確定不同規模之抽樣學校名 單,再請學校校長、主任協助抽取所需樣本、發放問卷。

表 3-2 臺北市國小分層組別及抽樣分配表 臺北市國小分層組別及抽樣分配表

學校規模 24 班以下 25-48 班 49-72 班 73 班以上 合計 現有

學校

校數 61 58 18 6 143

教師總數 2,264 4,267 2,070 944 9,545 占全市教師比例 24% 45% 21% 10% 100%

抽樣 學校

取樣校數 12 15 5 2 34

每校抽樣教師數 10 15 20 25

合計抽樣教師數 120 225 100 50 495 占抽樣教師比例 24% 46% 20% 10% 100%

資料來源:教育部(2015)

表 3-3 新北市國小分層組別及抽樣分配表 新北市國小分層組別及抽樣分配表

學校規模 24 班以下 25-48 班 49-72 班 73 班以上 合計 現有

學校

校數 92 46 40 30 208 教師總數 1,890 3,179 4,410 4,919 14,398 占全市教師比例 13% 22% 31% 34% 100%

抽樣 學校

取樣校數 10 11 11 10 42 每校抽樣教師數 10 15 20 25

合計抽樣教師數 100 165 220 250 735 占抽樣教師比例 14% 22% 30% 34% 100%

資料來源:教育部(2015)

綜合以上,本研究正式問卷調查對象,臺北市部分抽樣 24 班以下學校 12 校,

25 至 48 班 15 校,49 至 72 班 5 校,73 班以上 2 校,合計抽樣 34 校,495 人;新 北市部分抽樣 24 班以下學校 10 校,25 至 48 班 11 校,49 至 72 班 11 校,73 班以 上 10 校,合計抽樣 42 校,735 人。全部樣本總數為大臺北地區公立國小 76 所,

抽樣填答者 1,230 人,如表 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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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3-4 臺北市、新北市樣本學校配置及問卷份數 臺北市、新北市樣本學校配置及問卷份數

地區別 總校數 總份數

24 班以下 25-48 班 49-72 班 73 班以上 抽樣

校數 發放 份數

抽樣 校數

發放 份數

抽樣 校數

發放 份數

抽樣 校數

發放 份數 臺北市 34 495 12 120 15 225 5 100 2 50 新北市 42 735 10 100 11 165 11 220 10 250 資料來源:研究者自行整理

參、 正式問卷有效樣本基本資料分析

根據上述抽樣標準,本研究正式問卷共計發出 1,230 份,回收問卷 1,089 份,

回收率為 88.53 %,為求慎重經檢視問卷填答情形,經剔除填答不全等無效問卷 20 份後,有效問卷 1,069 份,有效回收率為 86.91%。受試者依所填答的基本資料進 行分類、統計,其個人背景變項分配情形如表 3-5、學校背景變項分配情形如表 3-6 所示,有效樣本之特性說明如下:

一、 個人背景變項

(一)性別:男性有 372 人(佔 34.9%)、女性有 695 人(佔 65.1%),未填答者有 2 人。

(二)年齡:30 歲以下有 91 人(佔 8.6%)、31 至 40 歲有 382 人(佔 36%)、41 至 50 歲有 479 人(佔 45%)、51 歲以上有 110 人(佔 10.4%),未填答者有 7 人。

(三)最高學歷:學士有 424 人(佔 40.4%)、碩士有 609 人(佔 58%)、博士有 17 人(佔 1.6%),未填答者有 19 人。

(四)現任職務:校長有 58 人(佔 5.5%)、教師兼主任有 125 人(佔 11.8%)、教 師兼組長有 183 人(佔 17.2%)、導師有 377 人(佔 35.5%)、科任教師有 319 人(佔 30%),未填答者有 7 人。

(五)服務年資:未滿 5 年有 119 人(佔 11.1%)、5 年以上未滿 15 年有 358 人(佔 33.5%)、15 年以上未滿 25 年有 411 人(佔 38.5%)、25 年以上有 180 人(佔 16.9%),未填答者有 1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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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3-5 正式問卷有效様本基本資料個人背景變項一覽表 47%、博士佔 0.8%、其他佔 0.7%(教育部,2016),與本研究樣本學士佔 40.4%、

碩士佔 58%、博士佔 1.6%比較,由於樣本取自臺北市、新北市屬都會地區,因而

29.2%)、49 至 72 班以上有 294 人(佔 27.6%)、73 班(含)以上有 275 人

(佔 25.8%),未填答者有 2 人。

(三)學校建校校齡:未滿 15 年有 43 人(佔 4.1%)、15 年以上未滿 30 年有 215 人(佔 20.7%)、30 年以上未滿 45 年有 238 人(佔 22.9%)、45 年以上未滿 60 年有 114 人(佔 10.9%)、60 年以上有 431 人(佔 41.4%),未填答者有 28 人。

(四)學校校長性別:男性有 789 人(佔 75.3%)、女性有 259 人(佔 24.7%),未 填答者有 21 人。

(五)校長任本校校長年資:4 年以下有 648 人(佔 62.2%)、5 至 6 年有 235 人(佔 22.6%)、7 至 8 年有 159 人(佔 15.3%),未填答者有 27 人。

表 3-6 正式問卷有效様本基本資料學校背景變項一覽表 正式問卷有效様本基本資料學校背景變項一覽表

選項(類別)

學校背景變項

有效樣本

數(份) 百分比(%)

學校所在地 臺北市 463 43.3

新北市 606 56.7

學校規模

24 班(含)以下 186 17.4 25-48 班 312 29.2 49-72 班 294 27.6 73 班(含)以上 275 25.8

學校建校校齡

未滿15 年 43 4.1

15 年(含)以上未滿30 年 215 20.7 30 年(含)以上未滿45 年 238 22.9 45 年(含)以上未滿60 年 114 10.9 60 年(含)以上 431 41.4

學校校長性別 男 789 75.3

女 259 24.7

校長任本校 校長年資

4 年(含)以下 648 62.2 5-6 年 235 22.6 7-8 年 159 15.3 註:各題項填答缺漏者不列入統計

為瞭解樣本與母群體學校背景變項之分布是否相近,抽樣是否具代表性,分 析說明如下:由於學校所在地、學校規模為本研究計算分層取樣數的依據,在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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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所在地部分,本研究以學校所在地臺北市佔 40%、新北市佔 60%進行抽樣,而 有效樣本中臺北市佔 43.3%,新北市佔 56.7%。在學校規模部分,本研究以學校規 模 24 班以下佔 17.9%、25 至 48 班佔 31.7%、49 至 72 班佔 26%、73 班以上佔 24.4%

進行抽樣,而有效樣本 24 班以下佔 17.4%、25 至 48 班佔 29.2%、49 至 72 班佔 27.6%、73 班以上佔 25.8%。比較有效樣本與原訂抽樣比率大致相符,並未因問卷 回收率、有效率差異過大而產生偏差。另依據教育部統計全國國小女性校長比率 為 29.77%(教育部,2016),本研究樣本女性校長佔 24.7%,比率相近。其餘學校 建校校齡、校長任本校校長年資變項無適當資料可進行比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