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緒論
1.1 研究動機
攝影與〈詭異〉
「相機似乎具有一種魔力...它使你在拍攝的時候帶著一些微妙的法力,在某 種程度上定置住被拍攝的人。」1 即便是某一卑微的片刻,攝影總是能捕捉被拍 攝者動作瞬間,揭示在意料之外最神秘、最震撼的神情。當相機成為手中「消滅 道德界線以及社會抑制的護照」2,攝影者拜訪對象的生命,追蹤心理活動在物 理環境之中感知所察而未知的痕跡。顯影後,藏匿的符號、訊息逐一現身,未曾 如此明晰的身形濃縮於一張相片之上,召喚觀者意識深處的記憶和想望,促發慾 望與過往意象的再現。相片既保留亦同時超越某特定時空的偶然紀錄,歷經取景 與曝光的物質效果,將遠方素昧平生的人物攜持於觀視者眼前,讓以往從未見過 的垝垣顯得如此安適、令人渴望長居於此。
對於班雅明(Walter Benjamin, 1982‐1940)而言,透過攝影,自身感受與不同 時空場景相聯繫的經驗,是一場神奇而矛盾的時光之旅。面對一張數十年前紐黑 文(Newhaven)漁婦相片,班雅明並不好奇婦人的姓名或身份,而是莫名地醉心於 她眼神一種放鬆、迷人的羞澀。保留住漁婦的靈性、突破時光在現實無可回返的 僵局,影像中一個僅屬於此時此地的「火花」迸發出亮光,照亮渴望目睹流逝的 過去與命定的未來共時聯繫的幻見,一個在物質世界裡被視為矛盾,但在潛意識 裡卻熱切期盼真確、可行的視象。3 如此視覺經驗激發我們省思:當照片「宛如
1 Diane Arbus, Diane Arbus: An Aperture Monograph, ed. Doon Arbus and Israel Marvin (NY : Aperture, 1972) 13.
2 Susan Sontag 著,〈透過照片幽微見到的美國〉,《論攝影》,黃翰荻譯(臺北:唐山,1997)48。
3 Walter Benjamin 著,〈攝影小史〉,《迎向靈光消逝的年代》,許綺玲譯(臺北:台灣攝影,1998)
12。
一顆水珠,映照出整個世界的模樣」4,水珠/相片上的虛像僅限於逼近真實,
世界的模樣是觀視者想像與渴望的倒映;理智之外,某種獨特的、不肯安靜的「價 值」油然而生,在腦海中浮現彷彿存在已久的印象。
透過重複對影像急切的凝視,此獨特、隱密的「價值」—巴特(Roland Barthes, 1915‐1980)命之為刺點(punctum)—將歷經心理「沖印」而短暫現身;但它帶出的 可能是視者的慾求之物,也可能是死亡之預視。「引我前往理想的時光,或帶我 返回往昔意識的某處」5,一張拍攝格瑞那達(Grenada)地方的照片,飾有葉片花 紋和蔥型拱頂的瓦房,牆角因風沙侵蝕而剝落斑駁,兀自豎立的熱帶樹木、陰暗 的通道,坐在牆邊的老人一位如往常遙望著他方。觀視這異國景色,巴特想像著 一個回返內心懷抱的烏托邦情景,感到再度「如家的」(heimlich)的任情適意,深 覺熟悉卻又沒有理由或根據。在特定時刻影像也令他倍感悲傷。注視冬園相片 (the Winter Garden Photograph),巴特雖徜徉因母親形象重現而帶來的歡悅,但 也不時耳聞死神步步逼近,腦海中關於童年生活的想像聚集在此張照片之上,所 有性情、氣質的臨在構成對於失去母親那不可復得的憑弔。一而再地,攝影時而 引人期盼,時而令人畏懼,它為觀視者開啟一個抹除現實與幻想疆界的場域,一 個滿足逝者復返,但終究不敵死神刀下的自我想像。
攝影背負現實索引(index)的天賦,其存在緣起於複製,最終回歸並構成現 實。而在所有討論攝影與現實的命題裡,不可避免將認同攝影對於時間和死亡概 念深刻的改變。巴特感性自白因復返已知與熟悉而感到放鬆,轉身死亡佇立眼 前,實乃呼應佛洛依德(Sigmund Freud, 1856‐1939)在 1919 年〈詭異〉(Das Unheimliche, The ‘Uncanny’, 1925)對於視象、記憶的討論。6 佛洛依德曾提及,特
4 Tarkovsky, Andrey 著,《塔可夫斯基的拍立得攝影集》,虹風譯(臺北:繆思,2008)12。
5 Roland Barthes, Camera Lucida, 1980 (London: Vintage, 2000) 40.
6 Sigmund Freud, “The ‘Uncanny’,” trans. Alix Strachey, ed. James Strachey et al., The Standard Edition of the Complete Psychological Works of Sigmund Freud, vol. 17 (London: Hogarth P, 1955) 218‐252.
最早的德文版本為 Sigmund Freud, “Das Unheimliche,” Imago 1919: 297‐324.
定視象具有召喚主體過往被遮蔽、壓抑的經驗;在揭示的過程中主體深陷無法區 夫(Tzvetan Todorov, 1939‐)敘事結構的承襲。10 相對地在視覺藝術塊面,不僅學 者們在名詞翻譯與定義上產生意見分歧或解釋不一之現象,且在美學面向的擴展 亦僅挪用於評論藝術家少部分作品的旨意,在作品形式與內容表現上尚未建立起
7 另外,還包含艾佛森(Margaret Iversen)近十年在詭異理論的耕耘,包含她將〈詭異〉之概念延 伸至霍普(Edward Hopper)以都市獨居生活為題材的繪畫,或是透過〈詭異〉聯繫佛洛依德與巴特 的攝影論述的回應,見Margaret Iversen, “In the Blind Field: Hopper and the Uncanny,” Art History 21.3(1998): 409‐429; Beyond Pleasure: Freud, Lacan, Barthes (University Park: Penn State U P, 2007).
8 Hélène Cixous, “Fiction and Its Phantoms: A Reading of Freud's Das Unheimliche (The "Uncanny"),”
New Literary History 7.3(1976): 525‐548+619‐645; Sarah Kofman, “The Double is/ and the Devil,”
Freud and Fiction, trans. Sarah Wykes (Cambridge: Polity Press, 1991); Neil Hertz, “Freud and the Sandman,” Textual Strategies: Perspectives in Post‐Structuralist Criticism, ed. J. Harari (Cornell U P, 1979).
9 David Ellison, Ethics and Aesthetics in European Modernist Literature: from the sublime to the uncanny (Cambridge: Cambridge U P, 2001).
10 托爾多夫依閱讀主體面臨超自然現象無法解釋、疑真疑幻的困惑心理,將奇幻文學之文體分
為以恢復理智作為結局的「詭異」,以及徹底感受超自然現象之「神奇」(the marvelous)等兩種敘 事方式。Tzvetan Todorov, The Fantastic: A Structural Approach to a Literary Genre, trans. Richard Howard (Cornell U P, 1975). 值得注意,佛洛依德並不認為「詭異」僅限於主體陷入理智不確定之 情狀,詳細討論請見本論文第二章第二節。
可廣為接受之共識。11 造成此現象的第一個原因是〈詭異〉本身在國外遲至 70 年代才備受重視,且國內也缺乏完整的中譯以及相關文本的導讀;第二個理由則 是「詭異」於視覺經驗之展現與超現實主義攝影挖掘潛意識、藉特定策略翻轉日 常景物平淡印象的拍攝手法息息相關,此乃今日國內外學者依然持續投入之命 題。在此,筆者以梳理〈詭異〉理論以及審視「詭異」於攝影作品之實踐,作為 撰寫此文的動機之一。
黛安‧阿勃斯的攝影作品
美國流行的奇異人物展演大約開始於 1840 年代,1932 年陶德‧布朗寧(Tod Browning, 1880‐1962)以過去曾在馬戲團工作的經歷,結合觀賞恐怖片的「人道精 神」,拍攝成迷戀、背叛與血腥復仇的黑色電影《怪胎》(Freak: The Story of the Love Life of the Sideshow)。1960 年電影在紐約克戲院(New Yorker Theatre)重新上映,
愛戀美麗雜技藝人的侏儒、吞劍人、雙性人、連體雙胞胎與四肢殘缺的「活雕像」
深深震撼在場的一位觀眾—黛安‧阿勃斯(Diane Arbus, 1923‐1971)。她當時正希 望脫離時裝攝影,四處找尋挑戰常規的題材,而這部電影讓她深覺誕生在真實世 界的畸形比想像的怪獸更令人畏懼。12 自此之後,流浪各地的雜耍藝人、居無 定所的異裝遊民、面帶愁容匆匆而行的路人,甚至《怪胎》的真實角色,佔據她 的心思並成為她創作早期最為熱衷的題材。
此時的作品與紐約 60 年代興起反抗傳統原則的藝術運動密切相關,阿勃斯
11 劉瑞祺,〈變幻不居的鏡像:猶太同女攝影家克勞德‧卡恩的自拍像〉,《台大文史哲學報》,
十一月,民國九十年,頁 165‐212;劉紀蕙,〈藝術‐政治‐主體:誰的聲音?論後解嚴與後八九兩 岸當代美術的政治發言〉,《臺灣美術期刊》,十月,民九十六年,頁 4‐21。
12 Patricia Bosworth 著,《控訴虛偽的影像敘事者:黛安‧阿巴斯 Diane Arbus》,陳雅汝譯(台北:
商周,2008)212。
以相機深入紐約低下世界的興趣的確讓她在 1967 年「新文件」(New Documents) 攝影聯展後名聲大噪。但邊緣人物的題材實際上僅佔阿勃斯作品整體的部份,她 拍攝尋常人物的影像更直接造成對於美國形像的衝擊。無論是在街上遊蕩的賣花 少女、聳肩雙手插入大衣口袋的青年、圍頭紗雙眼瞪大的波多黎各女子,抑或亮 片眼罩遮住大半個臉的中年婦人,擁有不同際遇的人們構成紐約貧富落差的眾生 面相;他們一致凝神注視著鏡頭,以一個個絕非完美無瑕的面目面質影像外的觀 者,要求回答何謂真實的存在意義。
「對我而言,照片比裡頭人物更令人感到困擾,它們以強烈的力量支配著我 們、要我們真正在人生中暫停,問我們究竟是誰。」13 令人困惑的力量來自阿 勃斯對攝影肖像的認知:她混和攝影工作室形式與紀錄風格,精確掌握拍攝對象 的職業、身份訊息以及個人的性格與心思,並以正面、直視格式的莊嚴與坦白,
促發被拍攝者存在價值的顯露。不僅如此,其頭像或全身像也經常兼具快照 (snapshot)無所修飾的機運屬性。在拍攝過程中她藉由持續地與被攝者對話來鼓 勵他們產生豐富而多樣的表情,同時再以不斷按下快門的動作捕捉被攝者介於刻 意與無意之間的姿態(pose)。當個性、氣質與特徵濃縮於一張照片之上,影像除 了作為社會現況的取樣、時代情狀的象徵,人物和風景詭譎、費解的氛圍更透露 某種出知識無法全然掌握的深度。
當雜技藝人在紐約逐漸銷聲匿跡,阿勃斯轉將注意力放在雙生與家族、情侶 肖像的拍攝,穿梭於遊行隊伍或公民聚會之中。題材一直是阿勃斯創作的首要考 量,但她的攝影師經歷、創作意圖,以及她如何與對象取得共識,如何營造獨有 的視覺語彙更引起評論界眾多紛歧的討論。造成此現象的其中一個原因是當阿勃 斯在 1971 年猝逝,許多未沖印的底片、印樣(contact sheet)與書信紀錄轉移至長
13 Peter Bunnell, “Diane Arbus,” Print Collector’s Newsletter Jan‐Feb. 1973: 129. 引自Sandra S.
Phillips, “The Question of Belief,” Diane Arbus Revelations (NY: Random House, 2003) 50.
女杜恩(Doon Arbus)名下,且杜恩主持的阿勃斯基金會對於影像的流通與使用採 取相當嚴格的立場。因此,雖然 1972 至 1979 年MoMA主辦的「黛安‧阿勃斯」
(Diane Arbus) 回顧展曾展出阿勃斯的親手沖印(vintage print)與其他作品,但相關 的行程記事、書信文件、會談紀錄要直到 2003 年以MoMA為起站的「黛安‧阿 勃斯:揭示」(Diane Arbus Revelations)國際巡迴展才首度部分公開。14
闊別 30 餘年後再度登場,「揭示」的文件檔案提供比對阿勃斯創作意圖與作 品呈現的機會。有別以往以部分作品與後人傳記為基礎的評論文章,筆者發覺,
不僅作品整體的形式演變需要再次整理與分析,影像揭示人性心理潛藏、隱蔽陰
不僅作品整體的形式演變需要再次整理與分析,影像揭示人性心理潛藏、隱蔽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