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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旨在敘述研究緣起與目的,並界定重要名詞。全章共分四節,第一節說 明研究動機與目的,第二節待答問題,第三節名詞釋義,第四節研究範圍與限制。

第一節 研究動機與目的

由於雙薪家庭的父母忙於賺錢以維持家庭經濟資本,職場工作時間和國小學 童放學時間無法配合,學齡兒童放學後缺乏成人適切照顧。根據內政部兒童局

(2005)台閩地區兒童生活狀況調查顯示,兒童家中主要照顧者有從事工作者占 66.04%,工作中的家長對於子女於學校放學後至家長下班前的空窗時間的安全,

格外感到隱憂與困擾(黃怡瑾,2000)。其次,少子化影響,家長對學齡兒童期 望增加,而小家庭內社會支持系統不足,兒童需要適切的課後照顧服務提供需求 日高。復次,低收入戶、外籍配偶家庭、單親、隔代教養等弱勢家庭與日俱增,

弱勢家庭的學童相較於一般家庭的學童,較容易有資源貧乏、照護人力不足等問 題,同時因與親友的關係疏遠,學童在課後的照護資源相對不足,因此無法獲得 妥善照顧。

基於上述種種因素,很多家庭無法提供充裕的照顧功能,因此,各類型課後 托育機構紛紛成立,以因應大量兒童課後照顧的需求。根據內政部統計顯示,國 小學童參加課後托育中心的比例,從 2002 年的 41.53%逐年提升到 2005 年的 45.56%(引自李新民、黎建宏,2007)。政府為協助家長解決子女照顧問題,使 學生獲得更妥善照顧,教育部於 92 年 9 月宣布課後照顧服務方案起跑。為因應 需求,94 年 2 月放寬任教資格,修改「國民小學辦理兒童課後照顧服務及人員 資格標準」第十條規定,希望學生下課後不必被迫接送到才藝班或安親班,鼓勵 全國小學全面開辦「課後照顧班」,以敷市場需求。

根據 95 學年度教育部統計,開辦課後照顧的學校已經突破 1000 校,顯示課 後照顧服務對象已逐漸擴大。另外,為了幫助弱勢家庭,針對離島、偏遠地區所

辦理的「教育優先區計畫」學生學習輔導,以及針對低收入戶、外籍配偶子女、

原住民、單親、隔代教養等弱勢家庭學習落後子女,所辦理的「攜手計劃」學習 輔導方案,也是希望能讓這些弱勢家庭的孩子,在放學後的安置與學習得到更多 的照顧服務。教育部更於 2007 年「兒童課後照顧服務」績優學校觀摩研討會中 揭示:深切期望能增進課後照顧服務執行之效果與效率,實現教育機會均等之國 民教育目標。以上舉措均展現國家對兒童的關懷與照顧,基於全面關懷,能夠推 動與落實課後照顧。

誠如香港教育統籌局(2005)校本課後學習及支援計劃揭示:課後學習及支 援計劃強調提高學生的學習效能、擴展學生在課堂以外的學習經驗,並增強他們 對社會的認識和歸屬感;美國聯邦教育部所推動中小學課後輔導計畫則強調:多 數兒童,特別是低收入家庭的兒童,如果在課餘時間不參與有組織性的學習活 動,將會喪失閱讀的基礎(張明輝,2000)。辦理課後照顧服務一方面可以協助 家長解決子女照顧問題,另一方面也可以使兒童放學後的時間得到適當的安置與 照顧,預防學童放學後因缺乏家長照顧,流蕩街頭而造成家庭問題與社會問題。

除此之外,亦能提高學生的學習效能、增進閱讀基礎。

綜上所述,課後照顧方案之辦理,對學生而言有助於提昇學生的學習效能及 生活經驗,對家庭而言可助其安家立業,概括而言,既可以營造社區、安定環境,

更對總體社會營造與國家營造,產生正面的作用(李鈺奐,2007)。

近年來,有關學齡兒童課後照顧相關學術論述和研究在台灣相繼投入,李翠 齡(2004),林佑璐(2006)、張秀樺(2005)、劉淑雯(2003)等皆以家長或 老師的觀點探究對於課後照顧實施的意見、滿意度或看法;對於學童的意見、感 受或滿意度也逐漸受到重視,高淑玲(2005)以花蓮縣非營利機構為例,則從兒 童的不同觀點來看課後照顧方案,以了解兒童參與課後照顧方案的情形及心理層 面真實的需求想法。另外,呂慧珍(2004)、李鈺奐(2007)等的研究中,亦加 入了學童意見的調查。

綜觀上述各項研究,顯示家長與學者專家相當關注兒童放學後的安排與照顧 品質,依據陳嘉彌(2005)在「課後照顧方案之評鑑」一文中所提:評鑑是呈現 方案價值的最佳方法之一,它不僅發現問題所在,找出解決對策,而且能確認、

提昇及改善方案的效能。課後方案如不欲發生課後學習才是課業壓力主因的憾事

(何福田,2005),而且希望學生返回教室學習後,產生輔助性的正面學習影響,

評鑑課後方案即是一項必要的工作。

然而,目前評鑑「課後照顧」之模式,僅就學校於實施前書面通知單、參加 意願調查單之結果來實施課程,課程結束後就學習成就進步百分比、完成家庭作 業百分比等簡單描述作為評鑑報告,此形式化之評鑑模式,實際上並未能讓教學 者、學校及教育單位真正了解實施「課後照顧」之成效。誠如陳淑麗、熊同鑫(2007)

在台東地區弱勢國中學生課輔現況與困境之探究研究中指出:課輔資源的投入實 際上有沒有成效?並不清楚,因為整個政策的執行,缺少評估執行成效的配套措 施,對於課輔措施的執行方式、成效或效益如何等問題,並未在方案評估中檢視,

缺少系統性評估時,無法根據執行的經驗,進行修正或提出更可行的課輔措施與 模式。

綜觀教育與企業經營最大的不同,在於對「成本效益」的看法,企業管理講 求「最小的投入與最大的產出」,然而教育投資追求的是「合理的投入與最大的 產出」亦即「教育成本效益」(cost-benefits)的看法,主張付出教育機會成本之 後,相對可以享受更好的效益結果(吳清基,1998)。課後照顧是教育的一環,

基於教育對象的特殊性,更加符膺上述論點。研究者歷經總務、教導處室主任職 務,在擔任總務工作期間,深深體悟到:教育經費資源的取得不易,如何將所花 用的每一塊錢,讓它發光發亮,是很重要的。以「教育成本效益」的觀點來看,

學校在課後照顧方案上投入大量時間、經費、人力後,實在不能忽視系統性的成 效檢討。因此,以資源投入、效益產出的觀點來看,實有必要了解課後照顧的實 施情形與成效,此為研究動機一。

研究者的子女也是學校課後照顧班裡的一員,在一次的親子對談中,帶給研 究者相當大的震撼,她說:「媽媽,我今天好高興喔!因為老師讓我們出去運動,

不用寫複習卷呢」,孩子對參與的方案會有自己的感受、看法和期望,Attree(2004)

認為把兒童的觀點加入服務計畫中,可以改善其健康幸福感,以兒童的主觀陳述 來看課後照顧方案,可以讓方案更貼近兒童的需要,孩子們的快樂就這麼簡單,

學校精心為他們所安排的課業,往往反倒成了他們的負擔。孩子們需要什麼樣的 學習呢?學校裡的學生們的心聲為何?教學者、學校及教育單位是否全面了解到 教師、家長以及學生的想法和意見呢?

學校本位課後照顧課程的實施,從課程的設計、課程內容的適切性、課程品 質的維護到學習成效的評量與學生需求的評估等,是全校教師最熟悉的,應是教 師尋求自我內在品質改進與反省的切身責任,亦是全校教育工作者的責任。研究 者擔任教導主任,實際負責校內課後照顧方案的規劃與推動,以課程領導者角度 眼,有必要了解現階段學校課程發展之良窳以及方案參與人內心真實的想法,以 提升課後照顧的品質,此為研究動機二。

為了改善「課後輔導方案」執行效果,謝佩容(2007)以行動研究法,介入 課輔方案中,藉由行動引發組織及志工對課輔現況問題之反思及共識,由發現問 題進而解決困境而改善方案成效。此研究帶給研究者一個啟示:課後照顧方案服 務品質的提升,可以產生更大的邊際效益,對家長、學生而言是一大福音,應該 致力於此方案效能、品質之提升。像教育這種介入每個孩子成長過程中「無法重 新來過」的事業,的確需要品質的確保,透過行動研究可以增加自我察覺與合作,

在行動的過程中,發現問題、解決問題。

教育目的在「人的成長」,這是教育評鑑有別於其他領域評鑑行為的特點,

透過教育評鑑,可以進一步省思:評鑑行為可能引起什麼教育作用,對學生產生 什麼教育影響?研究者期望能透過行動的關懷歷程,針對個案學生所實施的課後 照顧方案,進行自我評鑑,以期蒐集豐富之資料,來了解方案參與人的實際需求 與看法,並分析本校課後照顧方案實施之缺失,最後依此評鑑資訊做為未來規劃 課後照顧方案之參考。此為研究動機三。根據研究動機,本研究目的如下:

一、了解課後照顧方案的實施現況。

二、分析課後照顧方案實施的成效。包括學生參與課後照顧課的助益與改變以及 參與課後照顧課學生、家長對方案品質、利益及好惡的認知。

三、了解方案參與人的實際需求與看法。包括課後照顧課時間安排、師資安排、

活動課程安排、資源提供需求等。

四、探究校本課後照顧方案實施過程中面臨的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