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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緒論

第一節 研究動機與目的

臺灣發展有機農業近三十年,經過評估及試驗後,於民國 84 年開始推動有 機栽培,由各區農業改良場選定農戶輔導試種,且規劃示範、觀摩等;之後有機 農業相關驗證也有較完整的制度,以及糧食安全及環境保護逐漸受到重視,直至 今日,臺灣各縣市紛紛地積極推動有機農業的發展。

其中宜蘭縣政府為使農業永續經營,即於民國 102 年,在有機新宜蘭系列活 動的新聞稿中提及「有機立縣」之理念。民國 99 年年底,該縣通過有機驗證的 面積為 209.25 公頃,至民國 102 年 10 月已提升為 443.76 公頃,成長顯著,更強 調宜蘭縣的有機稻米面積僅次於花蓮縣,位居全國第二名(圖 1-1、表 1-1),可 知宜蘭縣欲推廣有機稻米產業。文中亦說明藉由「宜蘭縣有機農業促進自治條例」

1等政策的推動,期使更多農友投入有機農業,可看出該縣重視有機農業的發展。

而花蓮縣具有自然環境的優勢,例如水源與土壤相對而言汙染較低,利於發 展有機農業,相當重視有機稻米的生產,可與慣行農法所生產的稻米做市場區隔,

價格也有所不同,花蓮縣的有機稻米產量為全國最多者,可說是具代表性的地區

(圖 1-1、表 1-1)。除了生產有機作物之外,更將有機農業融入觀光規畫中,可 於花蓮觀光資訊網推薦的主題遊程中發現花蓮縣積極行銷有機農業,例如富里鄉 羅山村,不僅栽種大面積有機稻米,亦為觀光局花東縱谷國家風景區管理處的景 點,屬於國家輔導推動,目前結合有機農業及自然資源,並推行體驗活動如農耕、

居於農家民宿,藉此發展休閒農業。主張具有農業生產之淨土,有機農業為花蓮 縣政府努力推廣之產業,其中又以有機稻米為重要有機產品。

然而就花蓮縣與宜蘭縣的有機稻米的基本資料比較時,卻發現雖然民國

1於民國 102 年 11 月 26 日經由縣務會議討論決議通過,等待縣議會審議通過施行。已於民國 103 年 08 月 15 日,宜蘭縣議會三讀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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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102 年有機稻米的種植面積,花蓮縣每年皆高於宜蘭縣(表 1-2、圖 1-2),但 是就花蓮縣的水田面積與宜蘭縣的水田面積比較時,花蓮縣的水田面積在民國 93-102 年皆少於宜蘭縣(表 1-3),換言之,花蓮縣從事有機稻米耕作的水田比 例,要比宜蘭縣積極地許多。

圖 1-1 民國 102 年各縣市有機稻米種植面積比較圖(單位:公頃)

表 1-1 民國 102 年各縣市有機稻米種植面積

(單位:公頃)

縣市別 種植面積 縣市別 種植面積

新北市 3.63 嘉義縣 105.77

桃園縣 20.48 台南市 4.66

新竹縣 17.24 高雄市 81.33

苗栗縣 198.87 屏東縣 80.12

台中市 68.63 宜蘭縣 339.7

南投縣 41.82 花蓮縣 1035.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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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縣 27.32 台東縣 248.98

雲林縣 100.26

資料來源:〈有機農業統計〉,《有機農業全球資訊網》。

http://info.organic.org.tw/supergood/front/bin/ptlist.phtml?Category=105937。(2015/03/09 瀏覽)

http://info.organic.org.tw/supergood/front/bin/ptlist.phtml?Category=105937。(2015/03/09 瀏覽)

4 資料來源:〈102 年統計年報〉,《宜蘭縣政府主計處》。

http://bgacst.e-land.gov.tw/releaseRedirect.do?unitID=115&pageID=11370 。(2015/03/09 瀏覽);〈102 年統計年報〉,《花蓮縣政府主計處》。http://as.hl.gov.tw/bin/home.php。

(2015/03/09 瀏覽)

圖 1-2 民國 93 年至 102 年宜蘭縣與花蓮縣有機稻米種植面積(單位:公頃)

由上可知,花蓮縣發展有機稻米產業相當有成效,而宜蘭縣政府近年也想推 廣此項產業,因此本研究選擇這兩個地區作為研究區,思考有機稻米的發展,除 了產銷結構的因素外,還有哪些其他地理因素需要考量,亦即本研究試圖以區域 比較的方式觀察兩縣有機稻米產業之發展,以花蓮縣的發展經驗,評估宜蘭縣發 展有機稻米產業時可能會發生的問題。

因此有以下幾項研究目的:

(一) 比較宜蘭縣與花蓮縣有機稻米產業的產銷結構。

(二) 花蓮縣發展有機稻米產業的地理條件分析。

(三) 以花蓮縣發展有機稻米產業的地理條件分析,

探討宜蘭縣發展有機稻米產業時可能遭遇的地理條件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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