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沒有找到結果。

第一章 緒論

第一節 研究動機與目的

第一章 緒論

本章分為「研究動機與目的」、「研究問題」及「名詞解釋」等三節。由資優 教育的現況和現有研究出發,敘述本研究的目的和必要性。此外,研究者列出本研 究所探討之問題,並針對使用之專有名詞進行解釋,以便讀者掌握本研究之意義和 重點。

第一節 研究動機與目的

我國資優教育自民國52 年臺北市陽明、福星國小試辦資優班以來,歷經萌芽 期(民國62 年以前)、實驗期(民國 62 年-72 年)、發展期(民國 73 年-83 年)、

穩定期(民國84-94 年)、重整期(民國95 年以後)等五階段的發展(吳武典,2013),

從「一般智能」資優生為主,轉變為多元類別的資優教育,也從集中式資優班為主 的服務模式,轉變為「資源教室」,資優生鑑定的標準也從百分等級93 調整到 97。

不論是哪一個資優教育發展的階段,服務對象是那一類資優生,資優鑑定都是重要 的議題。由於資優鑑定所使用的工具包含許多任務導向的教師自編的能力測驗或 實作評量,其效度通常大多未經考驗,故本研究希望針對新北市語文資優鑑定工具 的效度進行研究,將研究結果回饋給測驗編製者,連結測驗理論與教育現場實務。

民國103 年修訂的《特殊教育法》將資優分成「一般智能」、「學術性向」、「藝 術才能」、「創造力」、「領導才能」、「其他」等六大類。在上述各資優類別中,「學 術性向」所佔的比例最高。以 104 學年度為例,學術性向類資優生共計有 12,808 人,佔了資優生總數的 51.16%,多達一半以上。值得注意的是,比起一般智能的 資優鑑定有許多信效度經過考驗的標準化工具可使用,學術性向資優鑑定的工具 往往使用更多未經常模建置和標準化程序的教師自編能力測驗及實作評量,其鑑 定工具的信效度實有研究之必要。根據教育部(2016)的統計,在各教育階段當中,

學術性向類資優生占該階段資優生的比例最高(共有 7,458 人,佔了 90.88%),推測

2

是特教法規定國民教育階段資優生不得集中成班之後,「藝術才能」資優在國民教 育階段快速萎縮,「一般智能」資優也因為採資源班方式服務有抽離課程的上限,

導致實施上的困難。由於上述原因,研究者選定國中學術性向資優鑑定工具為研究 對象,並以研究者所服務的新北市為研究場域。

目前國內的「學術性向」資優教育可分成「人文社會類」、「語文類」(分為「國 文資優」、「英語資優」、「語文資優」)、「數理類」(分為「數學資優」、「科學資優」、

「數理資優」)等三類。三者之中,「數理類」及「語文類」發展皆發軔於民國72 年,

台北市所設立的6 所數理資優班、3 所英文資優班及 1 所國文資優班,但兩者的學 生數和次分類皆有不同。「數理類」的學生數多於語文類,服務類型也以合科的「數 理資優」為主軸,分科的「數學資優」或「科學資優」班為數不多。「語文類」資 優生人數遠少於數理類。合科的「語文資優」雖然是當今的主流,卻是民國90 年 代才出現的新模式,早期「語文類」資優是以分科的「國文資優」及「英語資優」

為主,至今台北市國中階段仍保持此服務模式。人文社會類學生數最少,也只有3 所位於台北市的高中有設立。由於研究者任教於新北市的語文資優班,且本身具有 英語科及資優教育的專長,故以「語文類」當中的「語文資優」班為研究對象。

目前國內對學術性向資優生的鑑定工具探討進行實務性探討的文章並不多。

首先,郭靜姿(1995a、1995b)分別以北區 15 所和全台灣 21 所設有「一般智能」和

「學術性向」(含國文、英語、數理、數學、自然等五類)資優班的國中為對象,發 現 77 至 81 學年度、77 至 82 學年度入學之國中資優鑑定工具得分間多有顯著相 關,資優鑑定成績與後續學業成就的相關則依資優類別、學校和學年度而有所不同。

其次,曲慧娟(2005)以台灣北部 4 所分別設有國文、英語、數理、科學類資優資源 班的國中,90 學年度入學的學生為對象,探討資優鑑定複選階段採用的「實作評 量」效度,發現英語實作評量與未來學業成就有顯著相關,且國文、英語資優的錄 取組和非錄取組入學後成績有顯著差異。于曉平(2009)以台北市 94 學年度三所設 有人文社會類學術性向資優班的高中為研究對象,發現「人文社會能力測驗(二)」

3

(非選題)對通過資優鑑定最具有區辨力,且錄取人文社會資優班的學生在人社科目 學期成績、競賽發表、閱讀習慣與時事了解、課外學習與充實、社會關懷與服務和 批判思考能力上,都顯著優於未錄取學生。羅惠玉(2010)則發現高中數理資優鑑定 成績與數學科成績達顯著正相關,且通過鑑定之學生數學成績整體優於鑑定未通 過者。然而約三分之一資優生表現未達預期標準,且學業表現亮眼之高成就一般生 中,不乏具明顯資優傾向者。有鑑於目前關於學術性向資優鑑定工具效度的研究不 是以高中生為研究對象,就是年代久遠,且並沒有任何研究以「語文資優」鑑定為 研究對象,研究者希望從「測驗工具之效度」的角度出發,探討國中語文資優生的 鑑定工具能夠篩選「語文學習潛能和表現優異學生」的程度。

最後,研究者在工作經驗中發現,近幾年新北市國中語文資優鑑定複選評量的 計分方式和通過標準每年皆有不同,有時以原始分數計算,有時以標準分數計算,

通過標準則隨著該年度的考生得分狀況有所浮動。因此研究者十分好奇,究竟不同 的計分方式和通過標準會對鑑定結果的決定來何種影響?

有鑑於上述動機,本研究的目的包括:

(一) 探討國中語文資優鑑定初複選評量工具之間的分數相關。

(二) 求取語文資優鑑定所實施的測驗成績與學生未來「語文科學習成就」和「資優 行為特質」之相關。

(三) 分析未通過初選鑑定、僅通過初選、和通過複選的學生在國中階段「語文科學 習成就」及「資優行為特質」表現是否有差異。

(四) 比較複選評量幾種計分方式和篩選標準對鑑定結果決定的影響。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