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沒有找到結果。

第一章 緒 論

本章敘述此研究計畫問題意識之觸發過程與相關法令、學術研究背景;最後 界定本研究之關鍵詞彙與研究範圍限制。

第一節 研究動機與背景

壹、「躍高男孩」與「以策安全女孩」

九十四學年度,我由本來的導師職位轉任四年級英語科任,因此從一般的班 級教室換到學校的英語專任教室。我所在的新教室剛好位於六年級十個班級的旁 邊。我原本對這個轉變沒有什麼特別感受,直到有一次在下課遇到「躍高男孩」。

身為一個老師,下課 10 分鐘應是喘息時間,不過在我眼中卻是批改作業與 進行補救教學的黃金時段,所以除非不得已,下課時我不會離開教室。但有一次 實在無法再忍住生理需求的召喚,我放下批改中的作業,快跑出教室,直衝洗手 間;而在上完洗手間走回教室時,剛好遇到一群從音樂教室下課,要走回他們教 室的六年級學生。高大的六年級學生,擋住了我的視線與回教室的路,這對一直 教導中年級小個兒學生的我倒是全新體驗。

這其實是很普遍的校園場景,老師在走廊上與一群學生相遇,不得不停下腳 步等他們魚貫的走過教室門口,然後伺機回到自己的教室。這時,有一名瘦高男 生的舉止吸引了我的注意,穿著一套破舊天藍色運動校服的他,上衣並未依規定 紮進褲子內,而他所留的是在我們學校常見的男童髮型-平頭,但因髮長超過平 頭標準,頭上的根根毛髮顯得互競崢嶸。

2

突然,這位男學生在經過我教室門口時挺挺身子,嘴巴說了一聲:「ㄟ!」,

便豪氣的把手上的音樂課本與直笛塞給身旁身形比他矮小許多的女同學,而這女 生不發一語,便順從地伸手接過他的學用品,然後快步走開。正當我狐疑這位男 學生把東西交給別人是要做什麼時,他突然向前加速一躍,拍了我懸立在門口上 方標示「英語教室」的班牌,由於班牌只是一般的塑膠材質,因此在他拍擊時,

也相應的發出刺耳的噪音。

我就站在他前方,目擊了這一切。

我要出聲禁止嗎?拍一下班牌算是違反了什麼規定嗎?還是我應該告訴他 的導師,這位學生有破壞公物的嫌疑。正在思考時,他已對於自己出擊成功洋洋 得意的走遠了。我從後面觀察,才發現他在另一個轉角處,也躍起拍擊學校置於 牆上高處的逃生照明燈,一次又一次,樂此不疲。

這是一位「躍高男孩」。

基於對性別議題的敏感,我在那段日子及以後,有意無意的在下課時分尋找 有無「躍高女孩」,但,從來沒有成功過。那麼,我不禁想著,下課時分,我們 有什麼樣的女孩呢?出乎我意料,在我腦海中突然浮現那一名不發一語、沒有表 情就幫忙拿走「躍高男孩」音樂課本與直笛女孩的臉。那張小小的臉被微亂的長 髮覆蓋住兩側,因此顯得更小了;而她快步走開的舉止,現在回想,是因為在於 她比我更清楚接下來會發生的事,所以保持了距離,以策安全。

對了,我們下課時有「以策安全女孩」。

在台灣,教育部於 1997 年開始推行兩性平等教育(2000 年更名為「性別平 等教育」)(何春蕤,1998:10;蘇芊玲,2002:17);「性別平等教育法」也已於 2004 年通過並施行,但觀諸校園中男學生與女學生呈現出來的形象、氣質與態 度、行為,似乎與我們印象中傳統的「男動女靜」、「男積極、女保守」、「男發號 司令、女遵守服從」沒有什麼差異,當然平等不等同於相同,但是我們可以發現

3

面對一樣的學校走廊空間,一樣的教室班牌與牆圍,男孩尋找可供利用的資源以 展現自己的高大強壯,女孩則選擇評估風險後,無聲離開。

走在校園,其實隨處可見到校園中進行「性別平等教育」的「努力」。最常 見的便是由小朋友繪製,帶著童稚筆觸的「生男生女一樣好」海報,或是主題訂 為性別平等的四格漫畫展示;導師在教室中也不時會跟小朋友宣導「男女平等」

的新價值,那為何校園中男孩女孩的互動看來仍一如往昔,如此的性別二分?

這個疑問從我遇見「躍高男孩」與「以策安全女孩」以來,就一直盤旋在我 的腦海裡,久久不能散去。

貳、後結構性別主體構成理論的啟發

進入博班讀書後,在修習指導教授所開設的「公民教育專題研究」這一門課 時,老師選了一篇文章讓我們研讀。其他同學或許沒有特別的感受,但這篇文章 在我心中起了很大的漣漪,因為我似乎可以感受到,解答我疑惑的曙光就要從這 印滿小小英文字母的講義中顯露出來了。

這篇文章是英國學者 Youdell(2005)所撰述的“Sex-gender-sexuality:how sex, gender, and sexuality constellations are constituted in secondary schools”。她使用了 Butler 近年來運用 Foucault 理論所寫成的文章觀點,以及對於 Althusser、Bourdieu 的重新闡釋(Youdell, 2005:250),大體上可理解為後結構的主體理論。

後結構主體理論最引人注目的地方在於其不認為主體性是固定、穩定、具有 普遍理性本質的(譚國根,2000:20)。後結構主體理論認為主體是文化與社會 的產物,文化社會因素對於主體形成與主體意識的生產均發生作用(譚國根,

2000:21);Foucault 則以論述(discourse)作為文化規範實踐,主體形成受制於 論述,而論述是知識與權力的體現(譚國根,2000:21)。主體在 Foucault 的認 知 中 , 包 含 兩 重 意 義 : 一 種 是 以 自 我 知 識 或 良 知 而 建 立 起 的 自 我 認 同

4

(self-identity),即「自主之體」的意思;第二種為受制和依從於他者的自我,

即「被主宰之體」(the subjectivated subject)(譚國根,2000:27)。Foucault 對於 知識論與論述的研究指出主體是在歷史和時空規範下的產物,因此世界上沒有所 謂普遍和超越時空的主體(the universal subject)。

Butler 進一步發展這樣的主體理論概念,提出性別不應該被解釋為穩定的身 份或各種行為隨之而生的能動性所在,它是即時、薄弱地構成的身份,經由行動 的風格化重複而建立於外在空間中。性別的效果經由身體的風格化而製造,因 此,必須被理解為一種世俗方式,讓身體姿態、動作和各種風格,構成持久性別 化自我的幻覺(林郁庭譯,2008:217)。主體若欲被辨識,必須進入這論述體系 中,但在主體化的同時,也同時透過操演構成的持續論述過程,向一權力關係敞 開(Youdell, 2005:252)。

Youdell 延續此種性別主體的觀點,使用教育人種誌的研究方法,探究一所 位於倫敦南方中學女學生的性別主體構成方式(Youdell, 2005)。她發覺在中學 校園場域的實踐裡,生理性別-社會性別-性取向(sex-gender-sexuality1)之間並 未如一些酷兒理論家及女性主義學者所宣稱是斷裂的,而無寧是一叢集建構,就 如同 Butler 所論證的,在當代的論述架構中,性別與性取向乃是緊緊交纏無法 分開的兩個建構範疇(Youdell, 2005),因此在校園中多重但持久的異性戀及女 性氣質論述便不斷循環(circulate),而這些論述都用特定的方式建構女性(Youdell, 2005)。也因此,雖然自由主義式的教育平等政策或課程改革或可增進女孩的學 業成就,但是無法同時簡單地釋放(free-up)或擴展女孩能成為「誰」與「如何」

做女孩的範圍與方式(simply freed-up or expanded who or how girls can be)

(Youdell, 2005:268);於此同時,此叢集建構的觀點也凸顯出認同政治的侷限,

1 “sexuality”的中文翻譯目前尚難有定論,本研究觀乎 Youdell(2005)“Sex-gender-sexuality:how sex, gender, and sexuality constellations are constituted in secondary schools”通篇文章脈絡,其所指

“sexuality”較傾向「性取向」之意。因其文章分析常出現「異性戀女性氣質」或「異性戀男性氣 質」等詞彙,又指出在此“sex-gender-sexuality”叢集認同中,女性的身體已被女性氣質化,女性 氣質又被異性戀化,而異性戀-女性氣質被認定就是女性,故研究者認為 Youdell 對於“sexuality”

此字的用法強調「性取向」之意,故行文中將“sex-gender-sexuality”,翻譯成「生理性別-社會性 別-性取向」,或是短譯為「性-性別-性取向」。

5

即個體的認同並非隨心所欲,而無疑是鑲嵌在種種社會性別論述的交纏與限制 裡。

當我對這篇文章有一定程度的理解時,「以策安全女孩」沈默的臉與沈默的 背影突然來訪。她保持沈默,但我不想繼續沈默。

如果沿著後結構性別主體構成理論,我能對以策安全女孩的以策安全舉止做 出什麼不一樣的宣稱嗎?她的以策安全不是因為她是「女孩」,而是因為欲被辨 識為一女孩,在現行的學校女性氣質論述裡,她的表現就不能被認為「太不安 全」。如果用後結構主體與權力的理論觀點來看,女孩們沒有本質安靜、保守、

順從的議題,而是為了被辨識為一名合於規範的女孩主體,她必須操演安靜與保 守,但同時也向某種性別權力關係敞開了。

閱讀著這位英國學者 Youdell 努力把後結構主體構成理論運用到校園生活的 觀察與詰問之文章,對於心中藏著「以策安全女孩」疑惑的我無疑是一個很大的 激勵,因為我似乎找到一條可解開心中疑惑的線索。若是在英國的校園情況如 此,在台灣的校園情況會如何呢?校園中主流的性別論述是什麼?男性氣質與女 性氣質論述又是什麼?一個國小女童能感受到的性別規訓是什麼?女孩們在這 些交疊的論述中如何「做」一個「女孩」、「好女孩」、「壞女孩」或是無法被辨識 為一個「女孩」?而在這些論述實踐構成性別主體的時刻,她們向什麼樣的性別 權 力 關 係 敞 開 ? 她 們 得 到 了 什 麼 ? 又 會 失 去 些 什 麼 ? 真 會 有 「 抗 拒 」

(resistance)、「操演意義重塑」(performative resignification)的逾越時刻嗎?在 台灣校園場域中,叢集交纏的性-性別-性取向認同狀態是否也同英國校園一般 呢?

後結構性別主體理論取徑幫助我用不一樣的眼睛觀看校園的性別現象與實 踐,最重要的,幫助我用不一樣的觀點來發問。

後結構性別主體理論取徑幫助我用不一樣的眼睛觀看校園的性別現象與實 踐,最重要的,幫助我用不一樣的觀點來發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