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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緒論

第一節、 研究動機與背景

第一章 緒論

第一節、研究動機與背景 一、研究動機

2007 年 7 月,銘傳大學的馬來西亞留學生黃明志,於馬來西亞國慶前夕(國 慶日為 8 月 31 日)在 Youtube 上載一首名為《我愛我的國家》(Negarakuku) 的 歌曲。歌曲 MV 大量採用 2007 年馬來西亞觀光旅遊的影片內容,並且以國歌《我 的祖國》(Negaraku) 作為伴奏,歌詞內容描寫馬來西亞員警貪汙、公務員工作怠 慢、馬來人特權與華人困境等現象。相關歌曲上載於 Youtube 後瞬間引發各界輿 論,政府表示擬以褻瀆國歌之罪名以《1965 年國歌法令》控訴黃明志。爾後,黃 明志和父親通過馬華1副總會長拿督斯理蔡細歷的協助向大眾公開道歉後,此事 才告一段落。

黃明志改編國歌事件實屬馬來西亞首例,雖然政府沒有控告黃明志,但經此 事件可知,政府的威權形態並不容人民隨意挑戰。政策偏移是政府一貫用以分化 族群的手段,並將之列為敏感議題並嚴禁人民論及,同時施以嚴法管制,如《1960 年國內安全法令》(簡稱內安法令):任何被懷疑危害國家安全之人士可不經審訊 扣留 60 天,甚至在內政部長的授權下可延長扣留兩年,並且無限累計。《1948 年 煽動法令》(簡稱煽動法令):任何人士被認為企圖或造成馬來西亞各族群間產生 惡意及敵對的情緒,將被監禁三至五年。除此之外,政府更設立印刷與出版法用 以管制主流媒體,以致作為監督國家政府的媒體長期深受惡法箝制,喪失新聞自 由性。

2005 年崛起的 Facebook 與 Youtube,其便捷迅速的公共平臺性質,逐漸成 為另一種「民間媒體/媒介」,如同關志華(2012)提出網際網路和網路媒體可 作爲逃逸政治監控的言論管道。馬來西亞人民長期面臨威權政府的管制,礙於各 種法令的限制下不敢於公開場合發表批評政府的言論,以致擁有較大言論自由的 網路逐漸成為一種抗衡的平台,而黃明志改編國歌事件就是一個鮮明的例子。黃 明志於 Youtube 上載《我愛我的國家》一曲,雖然在政府的施壓下終究必須道歉,

但換個角度而言,黃明志抗衡政府威權的行為並未受到任何法制,撇除道歉疑慮,

黃明志無疑是「暫時」擺脫了國家政府的監控,並且獲得了某程度上的言論自由。

1 馬來西亞華人公會,一個以華人為主的政黨,簡稱馬華公會∕馬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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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改編國歌事件落幕後,黃明志於 2010 年開始製作電影《辣死你媽 2.0》

(Nasi Lemak 2.0),並宣稱該電影以首相納吉於 2009 年上任時期提出的「一個馬 來西亞」政策為藍本(namewee,2010),此政策理念的主旨為促進各族群的團結 與信賴(Hasnul,2010)。雖然相關政策能增強整治與管理國家的效益,但政府對 根深已久的馬來人特權與族群分化的問題視而不見,充其量「一個馬來西亞」政 策充滿瑕疵。

黃明志摒棄單一族裔演員,而以三大族群(華人、馬來人、印度人)演員的 模式呈現該部電影,透過不同族群演員緊密互動與融合的現象,企圖以影像手法 落實他心中理想的「一個馬來西亞」理念。國內各族群因政策因素導致彼此缺乏 往來與溝通,因而衍生甚多誤解,黃明志利用影像方式打破族群間既有的刻板印 象與意識形態,盡可能讓電影呈現更真實的社會情境。

黃明志作品一貫是「反諷」作風,固然他聲稱支持納吉政府的「一個馬來西 亞」政策,但實則在《辣死你媽 2.0》電影中挑戰「一個馬來西亞」政策理念。

再者,首相納吉此政策理念所建構出的國族想像是立足在威權之上,對於根深的 政治偏見與族群政策問題視而不見,並以一種由上而下的強硬手段架設於民間,

有鑑於此,人民又豈會欣然接受此種國族想像。黃明志曾不止一次提出馬來西亞 人民國族意識薄弱的現象,更於《辣死你媽 2.0》電影記者會受訪時表示有關電 影是作為喚醒馬來西亞人民的國族認同意識(eTVmsia, 2011)。

綜合上述,黃明志的作品確實存在其個人政治性目的,他在作品中再現的國 族想像以及挑戰威權政府的方式,都是本研究深感興趣的面向。

二、研究背景

(一)、黃明志的身份定義

黃明志於 2007 年改編國歌事件引發媒體大肆報導,同時因為作品內容具有 抗衡政府威權的強烈意識而引起社會關注並成名;如 James Monaco(林宜嫈,

2010)在名人分類法中所提出的「意外形成的名人」(Quasar),素人因特定事件 被媒體塑造為名人。

雖然大眾對於黃明志改編國歌事件的輿論褒貶不一,但這過程已使他擁有建 構起一位網路名人的條件。林援森(2007)曾將名人的解釋分成積極和消極兩類,

積極者意指其獲得大眾正面的評價;消極者則反之,黃明志改編國歌事件引起社 會各種輿論,縱使面對網民的謾罵,但他仍然全心投入創作,並秉持一個觀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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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作品並不是為了寫來討好誰的,是為了表達個人想法(《中國報》,2015)」, 而他的積極表現態度終於獲得網民的認可。而下列有關黃明志申請電影資金與拍 攝《辣死你媽 2.0》電影的過程,亦可了解他在創作理念上確實擁有強烈的個人 意識與政治性目的。

2010 年 3 月,黃明志透過網路媒體《當今大馬》(Malaysia Today) 召開籌拍 電影記者招待會,宣稱電影《辣死你媽 2.0》以「一個馬來西亞」作為構思發想,

並表示將以電影劇本向國家電影發展局(簡稱電監局 FINAS)申請馬來西亞電影 資金。黃明志表示身邊朋友勸說放棄,他們認為華人無法通過申請,但他認定政 府的政策是不分族群(namewee, 2010),黃明志也將他向有關當局提呈申請電影資 金的過程拍攝成短片並上載至 Youtube (namewee, 2010)。申請過程一波三折,最 終有關當局僅以電影內容超過 50%為中文的理由,判定有關電影不符合「一個馬 來西亞」的理念而被拒絕,然而有關當局並未說明如何才算符合「一個馬來西亞」

的理念。同年 12 月,黃明志決定到國會大廈尋求首相署部長拿督斯裡納茲裡的 協助,安排他與首相會面,以詢問有關電影資金事宜,並且將整個過程拍攝成短 片(namewee, 2011) 並製成音樂作品(namewee, 2011) 上載至 Youtube,並成功引 起社會輿論。

固然「一個馬來西亞」政策是以族群融合為主旨,但相關電影資金卻有排斥 非馬來人語言/文化的傾向,黃明志在未獲得國家電影發展局的資助下完成《辣 死你媽 2.0》的電影,無論是申請資金或拍攝電影的主旨都一再顯現黃明志企圖 挑戰政府「一個馬來西亞」誠信的手法。雖然從改編國歌事件到拍攝《辣死你媽 2.0》都讓黃明志受到廣大的社會關注及輿論,這些特徵都符合作為一位網路名人 的身份特質與條件,尤其於他使用網路媒介發聲的過程,但研究者認為網路只是 黃明志創作媒介其一部分,與此同時他也透過唱片、電影等通路媒體傳播價值與 理念。黃明志同時是歌手、導演、製作人,其多元身份更豐富了其作品的發展性。

黃明志從 2006 年開始使用 Youtube 與網路社交媒體作為傳播媒介,直至 2011 年才以藝人的身份在馬來西亞推出第一張專輯《好好野》(《星洲日報》,2011), 後來也陸續推出《亞洲通緝》與《亞洲通殺》兩張專輯。2011 年至 2014 年拍攝 了四部電影,即:《辣死你媽 2.0》(2011)、《鬼佬大哥大》(2012)、《冠軍歌王》

(2013)、《猛加拉殺手》(2014),現今他也成為了葡萄子媒體娛樂製作公司(馬 來西亞)的旗下藝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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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黃明志此類的發展過程實則不能再將他定義為網路名人,如今網路不再 是他唯一可作為傳達個人意識的載具,反之他在宣傳管道的選擇性上變得更多元,

並且能夠更自由的遊走於線上或線下的多重傳播管道。由於黃明志的影音作品充 斥大量的個人政治性,並以探討社會現象與政府政策為主,故本研究認為黃明志 不同於一般歌手或演藝人員,而是一位具政治性導向的音樂人兼導演/演員。

(二)、黃明志的跨國現象

近幾年黃明志頻密穿梭於馬台兩地,而其創作之路也邁向了跨國區域的發展,

然而黃明志早期赴台的因素卻是來自於馬來西亞不平等政治間接影響形成,當中 包含國家政府在政治與教育上的干預與分配機制。根據 2010 年獨中生畢業就學 的統計調查,獨中生到國外升學主要以台灣為主,從 4489 名升學的學生中,就 讀馬來西亞私立大學或外國大學分校的學生共有 1744 名(38.85%),其次是台灣 992 名(22.10%),本地私立學院則排行第三,共有 823 名(18.33%)(《星洲日報》, 2012),形成這種現象主要是基於政治與教育文化因素導致。

下列為獨中生赴台升學的相關因素,此處對於台灣的部分僅簡述「中華民國 僑務委員會」吸納馬來西亞華人前往台灣求學的措施及因素為何;馬來西亞的部 分則是簡述國內政策的不平等及董教總與台灣的連接性。

(1)、「中華民國僑務委員會」的由來與作用

「中華民國僑務委員會」(前身為「華僑委員會」,以下簡稱「僑委會」)於 1927 年(民國十六年)在南京成立,初期為中華民國政府用以在南洋推動各種華 僑學校與社群之作用,並設立各種優惠措施鼓勵華僑「回祖國」就讀,以振興南 洋當地華僑的「中華意識」,後國民黨政府遷移台灣,為了拉攏華僑的支持,並 延續之前的優惠措施,主要是吸引華僑前往台灣就讀(洪淑倫,2009)。

1950 年代,中華民國政府為了反共復國,急需爭取海外華僑的支持,於是在 1951 年 7 月制訂《華僑學生申請保送來台升學辦法》,凡海外僑生志願來台升學 者均可申請保送,免試分發中等以上學校學習。與此同時,馬來西亞除了南洋大 學之外,華人學校層級並不高,華人只有到海外才有進一步深造的機會(施俊名,

1950 年代,中華民國政府為了反共復國,急需爭取海外華僑的支持,於是在 1951 年 7 月制訂《華僑學生申請保送來台升學辦法》,凡海外僑生志願來台升學 者均可申請保送,免試分發中等以上學校學習。與此同時,馬來西亞除了南洋大 學之外,華人學校層級並不高,華人只有到海外才有進一步深造的機會(施俊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