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沒有找到結果。

第三章 研究方法

第三節 研究參與對象

二、控制變項

(一)研究設計上:參與者之精神狀態、書寫能力、參與意願、可全程參與;

及帶領者每梯次皆由相同帶領者。

(二)參與者基本資料上:年齡、學歷、宗教信仰、進出監所次數、因用藥 進出監所次數、第一次用藥距今年數、婚姻狀態。

第三節 研究參與對象

本研究採立意取樣(Purposive Sampling),對象為新店戒治所中因使用 安非他命而裁定入監(所)之男性戒治人或收容人(本研究因研究經費、

人力等之限制,故進行地為新店戒治所,參與對象為新店戒治所之收容 人,該所目前僅收容男性,故本研究之參與者皆為男性)。參與對象初 步排除(一)非主要研究對象(如:慣用一級毒品;或混用毒品);(二)不 識字、嚴重適應困難、違規、安非他命造成之精神障礙及其它精神障礙 等不適之研究對象;(三)因本研究有書寫作業之要求,參與者需具備基本 讀寫能力;(四)在停止戒治或出監所前,無法完成此學習課程者之研究。

本研究採小團體方式進行,為避免因團體帶領者的不同而造成研究干擾,

故採分梯進行之方式,每梯次之帶領者及施測者皆相同。

一、研究參與對象之招募選取

在配合機關之實務運作下,參與者之招募過程如下:

(一)研究者先到不同處遇階段或班級,與各班級主管說明研究之主要目的、

方向及協助範疇等,以利研究進行;在班級主管同意協助下,請各班 級主管根據上述條件協助整理出可能適合之參與者名單。亦即請班級 主管協助,先初步排除非主要研究對象(如:使用一級毒品、或混用 毒品)及不適參與之研究對象(如:不識字、適應困難、精神障礙、

違規、書寫困難、研究未結束之前可能出監所者)。

(二)由戒治所主管辦理招募說明及發放招募單,招募說明程序主要如下:

1.首先發放「招募正向學習研究的參與者」之招募單 2.由主管帶領下共同閱讀招募單

3.填寫研究意願調查單

(三)研究參與意願調查單回收

(四)針對有意願者,研究者進行「研究計畫目的與參與者知情同意」之說 明,說明程序及主要內容如下:

1.研究計畫目的之說明:說明本研究是希望透過感恩學習課程,來幫助安 非他命使用者能夠以更多元或感謝的心態來看待生活,期待參與者能藉 此學習,讓生活能擁有更多正向的情緒,並對幸福有更多元的了解。

2.參與者知情同意之說明:

(1)研究過程說明:說明此計畫預計於 2014 年 6 月至 10 月,於新店戒治 所中配合所方處遇課程進行。本計畫在設計上會將研究參與者分成兩 組(實驗組與對照組),分組的原則,以考量戒治所之實務運作、不 妨礙參與者之其它學習、生活和處遇為前提;再則,研究者會根據研 究分派方式進行分組,因此參與者可能因分派的原則、方式或個人狀 況之不同而被分派在兩組中的某一組別。並說明,上述兩組參與者,

一組(對照組)在研究期間,參與的是新店戒治所一般處遇課程,此 組參與者只需要在研究期間因研究需要,進行研究問卷的填寫 2 次(問 卷每次填寫約需要 40 到 60 分鐘)。另一組參與者(實驗組)除了接 受所方安排的一般性處遇課程外,將會再接受 10 次的「感恩學習課程」,

每次課程 2 小時,每週進行 2 次課程(課程預計進行 5 週,20 小時);

在「感恩學習課程」中除了透過教學外,也會透過影片觀賞和討論的 方式來學習;除了參加課程,參與者會因為配合研究計畫而填寫 2 次 研究問卷(問卷每次填寫約需要 40 到 60 分鐘),填寫的問卷資料都

是保密的,且問卷填寫不是考試或評量,不會對參與者的權益造成任 何損失

(2)研究者個人角色之說明:以業務職掌之角度,說明心理師之業務主要 為諮商輔導及授課之工作,此部分目前不涉及收容人之處遇分數或其 他法律上相關權益,亦即說明目前心理師之職掌,尚不涉及收容人所 關切之假釋或出所之依據;此外,也藉由說明研究者除了帶領將進行 之「感恩學習課程」研究性團體外,也都會持續帶領所方開辦之其它 團體(如:成癮知能團體、情緒管理、家庭關係、自我探索團體等),

參與者可以選擇參加「感恩學習課程」以外的團體,不參加本研究不 會對受戒治人有任何權益的損失或不當影響。

(3)參與「感恩學習課程」團體與所內其它小團體之異同說明:說明「感 恩學習課程」團體,與所內一般處遇之其它主題的小團體(如:成癮 知能團體、情緒管理、家庭關係、自我探索團體等)都是想要幫助成 員在監所(或戒治所)期間,藉由課程的學習讓個人能夠於內在性格 或外在行為上有所成長,一般而言團體的總時程大都在 16 到 24 小時 不等(每次 2 小時,進行 8 到 12 次間),故本研究就時間上、和空間 上的安排都和其它團體類同;本研究團體和其它團體主要的不同,除 了在學習角度及內容上不一樣外,最大的不同是參與「感恩學習課程」

在研究的過程中,會為了研究需要而填寫相關的問卷。藉由說明參與

本研究,在時間和空間上與參加其它小團體並無不同,主要的不同只 是須配合研究填寫相關問卷的說明,來降低成員對於參與研究是否會 被「標籤化」疑慮。

3.針對參加「研究計畫目的與參與者知情同意」之說明者的提問,給予 適切回覆。

(五)進行「研究計畫參與者說明暨同意書」之填寫(並告知可能分派於 不同組別)

(六)視分派原則和分派方式等進行分派到實驗組或對照組。

(七)實驗組及對照組進行問卷前測。

(八)正式課程介入。

(九)實驗組及對照組進行問卷後測 二、本研究參與者之招募及參與情形

本研究進行 2 次招募,第 1 次招募期間為 103 年 6 月中旬招募 40 名;

第 2 次招募為 103 年 7 月中旬招募 47 名,共 87 名。參與對象入所的期 間從 103 年 2 月至 103 年 6 月下旬間,預計在所期為 8~12 個月之間。

本研究共分成 4 梯次每梯次分別從各班級的「班級分派清單」選取 適當的參與人數(以各班級人數趨近相等為原則);87 名召募對象中,

實際完成研究參與對象共 83 名(實驗組 40 名,對照組 43 名);第一梯 次實驗組 1 名成員因與興趣不合退出研究,第三梯次 1 名對照組成員因

出庭無法參與完成測驗,第四梯次 2 名實驗組成員無法完成參與(1 名因 因轉入病舍隔離缺席 4 次不納入研究,1 名因興趣不合中途退出),各梯 次參與狀況如下:

梯次/組別/

參與狀況

第一梯次 第二梯次 第三梯次 第四梯次

實驗組 對照組 實驗組 對照組 實驗組 對照組 實驗組 對照組

安排參與 10 10 11 11 11 11 11 12

實際參與完成 9 10 11 11 11 10 9 12 三、本研究參與者之分派原則、分派方式及前、後測施測說明

在立意取樣下,初步先考量監(所)之實務運作、及不妨礙參與者 之其它學習、生活和處遇為最主要原則(如:未參加其它學習團體、技 能課程者、及無特別之業務或活動者),也就是盡可能將參與者因參加 本研究所可能受到的生活變動降低;接下來,再根據研究者設計之「組 別分派方式」將研究參與者分派為實驗組及對照組。

本研究之「組別分派方式」如下:首先,研究者先設計「班級分派 清單」,部分班級的「班級分派清單」是以單號編碼為實驗組、雙號為 對照組(如:編號 1 為實驗組、編號 2 為對照組),部分班級的「班級 分派清單」是以雙號編碼為實驗組、單號為對照組(如:編號 1 為對照 組、編號 2 為實驗組);接下來,研究者將各班級招募到的參與者,依 其入所日期之先後,由小至大編碼排序,也就是入所日期愈早者編號愈

小,愈晚者編號愈大(如:每班召募到的參與者中,最早入所者編號為 1 號,次早入所者編號為 2 號,依此類推;之後,將每班參與者依其入所 入期先後所得的編號,配對填入「班級分派清單」,最後研究者據此得 到分派為實驗組或對照組之名單。

每梯次進行介入前、後一周,研究者根據分派名單將實驗組與對照 組參與者分別提帶至團體教室,在研究者說明研究知情、問卷填寫知情 的同意後,再說明問卷填寫方式並請參與者填寫問卷。對照組填寫前後、

測問卷的日期,安排與實驗組填寫前、後測的日期,在同日的不同時段)。

四、研究參與對象之個人資料及研究資料的保護 (一)研究參與者的個人資料保護

本研究除了於知情同意書善盡告知研究者及研究參與者之權利及義 務外,對於研究過程中所取得參與者之個人資料或研究資料,不論是紙 本資料或是電子檔案,皆予以相關保護,以保障研究參與者之個人權益、

及隱私,並維護研究資料之完整性。

(二)研究資料的保護

在研究中所取得的紙本資料方面,設置研究專用檔案櫃,該檔案櫃 設鎖,開啟鑰匙存放於研究主持人及共同主持人處,故非研究主持人或 共同主持人不得擅自開櫃。在研究取得之所有相關電子檔案及資料部分,

則存放於研究主持人及共同主持人之專用電腦中。該專用電腦除於開啟

時,設有個人密碼之外;於電腦中有關本研究的相關檔案皆再加密碼保 護,故非本研究相關人員不得開啟、閱讀及更改檔案。

四、研究者之暫停、終止及參與者中止或退出參與研究 (一)研究者之暫停及終止研究

本研究因為未申請其它單位補助,所以不會因為經費之問題而終止,

因此若無研究參與者明確因為研究所造成的不適或傷害(如身心受創或 被標籤化),及其它研究者所難抗拒之因素(如:天然災害,或人為困 難)將不會無故或不告知的暫停或終止研究。此外,若計畫因上述難抗

因此若無研究參與者明確因為研究所造成的不適或傷害(如身心受創或 被標籤化),及其它研究者所難抗拒之因素(如:天然災害,或人為困 難)將不會無故或不告知的暫停或終止研究。此外,若計畫因上述難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