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研究方法
第二節 研究參與者
本節中將依序說明本研究的取樣方式、研究場域、研究對象於下:
壹、取樣方式
一般說來,質化研究是透過精心挑選、數量較少的樣本做深入探討。依 據本研究主題與目的,因此研究者將選擇有豐富資料之研究場域、研究對象 做深度研究,以便獲取深入且多元資料,故採取立意抽樣(purposefal sampling)。
除了立意原則外,因研究對象為某縣市家扶中心心理師、社工師,故本 研究採取立意抽樣方式進行,而樣本大小由資訊因素來決定,也尌是取樣應 符合取到再多樣本也不能提供新的資訊之飽和原則為主。
貳、研究場域
本研究以某縣市家扶中心為研究現場,其隸屬於家扶基金會,是一個關 懷弱勢兒童及其家庭的國際性非營利組織,至今已成立46年,目前扶助與輔 導中的兒童約有二千多名。研究場域目前聘有46名正式員工,其中有39名社 工專業人力,其餘為會計與行政人員。在社工專業人力中,有19人取得社工 師證照外,有6人在職進修碩士學位中。除此之外,外聘有23名心理師來提 供彩虹屋方案諮商輔導工作。
研究場域從早期的貧童扶助方案,到後續開辦的「兒童保護服務、家庭 式寄養服務、中輟學童輔導…等」,皆是期待能提供兒童一個「身心健康的 快樂童年」,然而在實務工作中發現,除了給予不幸遭遇兒童物質的協助、
身體上的保護及安置在一個安全合適的處所外,兒童受創的經驗所造成心理 上的傷害,需要給予更多的幫助。因此自1999年底開始安排心理受創的兒童 及少年,接受諮商輔導以及心理治療,2001年正式開辦「彩虹屋方案」提供 不幸兒童與少年更多的心理輔導服務,詳細研究場域兒少保護流程及彩虹屋
方案之關連,請參(附錄一)。
彩虹屋方案期待經由心理層面的輔導、諮商過程,給予這些不幸的兒童 少年及時的幫助。其工作主軸共有四個:「個案諮商」、「團體諮商」及「輔 導專業知能訓練」、「工作人員心理成長」等。在「個案諮商」部份,主要提 供受虐兒童遊戲治療外,採取更宏觀角度,以系統觀點來看待與處理這些兒 童少年困擾。家庭中的施虐者或兒童的重要他人,都可能與兒童心理困擾或 行為問題息息相關的,因此經由協助這些人來改善兒童問題。所以本方案也 提供施虐者或兒童的重要他人婚姻諮商、個人諮商、家族治療等協助。對於 無法長時間進行個別諮商者,或社工師轉介尚未確定案主諮商目標或諮商意 願時,會先採取「個案諮詢」方式進行,以利短期解決案主困擾或後續進一 步評估諮商目標(家扶基金會,2009)。
在「團體諮商」部份,係針對兒童、少年、成人等對象,經由團體方式 進行,以提供一個縮小且安全的的社會環境,讓成員能在團體中學習人際互 動技巧、親職技巧以及彼此心理支持…等,藉此達成心理健康的目的。而「輔 導專業知能訓練」部份,主要是培養工作人員輔導專業能力,以長期培訓、
專業督導的方式來增進人員的專業知能。而「工作人員心理成長」則是透過 外聘團體督導或個別諮商,以進行個種員工心理健康促進方案(家扶基金 會,2009)。
依據研究場域 2009 年年報顯示,該年度總諮商個案量高達 102 名,且 年度內新增個案量 65 名。在轉介兒童諮商之方案組別中,以寄養組居多兒 保組次之。諮商類型以心理問題為主,期待處理議題上排名前三名為人際關 係、創傷與失落、親職技巧;諮商進行方式上,兒童以遊戲治療為主,青少 年會先安排在遊戲進行個別諮商及沙遊,再視諮商師前三次評估及與個案討 論後決定諮商場地。青少年與成人諮商會先以處理個人議題為主,在諮商 中、後期,會加入主要照顧者或配偶一起進行家庭諮商。若手足個別進行遊
戲治療時,有手足衝突需要處理者,也會經過與二位諮商師一起進行討論 後,來決定手足遊療進行時間與方式(家扶基金會,2009)。
依據研究場域 2009 年年報顯示諮商結束個案滿意度調查,不論是從諮 商師自我評量,或是結束諮商個案服務滿意度問卷而言,整體對於諮商之成 效都採肯定態度,且認為兒童諮商後其行為改變之成效大於心理困擾的改 善。從個案主要照顧者所填寫問卷顯示,家長對於兒童接受諮商後會變乖、
偏差行為很快會消失仍存在迷思。除此之外,也擔心兒童進行諮商時會亂說 話、兒童有不好行為代表自己照顧不好,而期待心理師要常與家長核對兒童 的行為與言語,也期待心理師能告訴家長關於兒童進行諮商之相關細節內容
(家扶基金會,2009)。
參、研究參與者
一、研究對象
本研究的研究對象,為 2011 年任職於研究場域的社工師與心理師,且 曾受理或正在受理由某縣市社會局轉介兒童保護案主,且轉介或進行兒童少 年「彩虹屋」諮商者。故在研究對象的選取上,乃以對彩虹屋方案的熟悉程 度、家扶任職年資、服務類型與經驗,為訪談樣本選取標準,來分別選取出 具代表性之三名社工師與心理師,研究者也徵求選取出之社工師與心理師同 意後才進行深度訪談。
因此,研究者除了考量研究的資源及時間之外,也將依理論飽和概念 的取樣原則,在一邊取樣一邊整理資料的過程中,當研究者無法從新資料 中得到新的特質或概念時,則結束研究對象的選取過程。研究者考量研究 資源及研究時間的有限性,因此共計訪談六位受訪者。
六名研究參與者基本資料,可參閱(表 3-2-1),六名進入資料分析之 參與者,只有二名為男性其餘為女性,帄均年齡為 30-35 歲。社工師帄均在 社福機構年資為 6-10 年,若以取得專業證照起才算年資則為 1-5 年居多。
心理師在社福機構進行諮商服務帄均為 6-10 年,若以取得諮商心理師專業 證照起才算年資仍為 6-10 年。除此之外,每名心理師至少曾有二個以上社 福單位服務之經驗。不論心理師或社工師,在輔導受虐兒童少年之年資,帄 均為 6-10 年。
表3-2-1 研究參與者基本資料
代稱 性別 年齡 訪 談 時 社 福年資
專 業 證 照 取得時間
輔 導 受 虐 兒少年資 前導研究
社工A 女 25-30歲 1-5年 1-5年 1-5年 社工B 女 30-35歲 6-10年 1-5年 6-10年 社工C 女 30-35歲 6-10年 6-10年 6-10年 前 導 研 究
心理A 男 40-45歲 6-10年 6-10年 6-10年 心理B 女 30-35歲 6-10年 6-10年 6-10年 心理C 男 40-45歲 11-15年 6-10年 11-15年 二、研究者背景
研究者大學畢業於中原心理系,於大學時期對諮商輔導議題甚感興趣,
除了必修科目外也選修相關兒少、家庭與婚姻及團體治療等課程,也利用課 餘時間積極參與義務帅獅張老師訓練、家庭教育服務中心研究方案研究員、
輔導室團體輔導工作。
畢業後投身職場,研究者在工作中亦不斷充實自己,歷年來參加相關帅 教、親職、輔導知能等訓練高達 500 多小時。此外研究者也接受 97 小時遊 戲治療訓練、在高醫心理系莊勝發老師帶領下進行長達一年「遊戲治療讀書 會」,也參加高雄醫學大學家庭與婚姻治療碩士學分班(72 小時),也在王 金石博士、黃錦敦心理師擔任遊戲治療督導下,進行創傷兒童遊戲治療工作。
研究者目前尌讀台東大學教育學系暑期諮商心理碩士專班三年級,曾修 習諮商研究法、諮商理論研究、發展心理學研究、應用統計學、團體諮商研 究、變態心理學研究、諮商見習 126 小時、論文寫作、心理衡鑑研究及諮商 實習 160 小時,因此對於本研究題目有足夠資源與知能來進行探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