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研究結論與建議
第二節 研究建議
壹、社工師與所屬社福單位的建議
一、 社工師心理衛生推展有其必要性,可與機構合作健康促進方案 機構要永續經營必需先利其器,而社福單位機構最佳工具尌是社工 師,長期面對人生傷痛一面,容易造成專業耗竭或引發替代性創傷。為 讓社工師在工作中維持最佳狀態,除了社工督導進行內部定期個別督
導、團體督導外,也應多外聘社工與諮商領域實務專業工作者,來定期 執行外聘督導,以紓解社工師工作壓力與創傷、激發工作潛能。
機構有進行社工師個別諮詢制度,但使用者仍有汙名化之疑慮,因 此通常諮詢次數低於公費使用次數,且擔心諮商過程不被保密因此諮商 過程顯示較多防衛,因此建議機構需進行員工諮詢宣導與鼓勵,或與相 關機構合作進行,於機構外進行員工心理健康促進方案較顯隱密性,以 落實社工師心理衛生。
二、社區諮商資源引進及輔導員心理師雙軌制度的建構
從 2008-2009 年彩虹屋方案年報顯示,有數名不方便到研究場域進 行諮商遊療,但又有諮商遊療需求的案主,為考量案主最佳權益,便安 排時間較自由的諮商師進入安置機構或案主學校提供服務。也曾結合「兒 諮中心」、各地「家庭福利服務中心」、中心兼任心理師所成立之工作室,
讓上述個案得以尌近接受諮商輔導,此近便性服務提供,建議需要持續 與社區諮商資源結合,並可考慮申請成為全年實習生招收之單位,以減 輕彩虹屋工作負擔且可培植未來社區諮商實務工作者。
工作經驗之累積有助跨專業合作對話與溝通及角色拿捏,因此機構 需要長期培養社工師諮商輔導概念,以利與心理師對話及瞭解即時提出 諮商申請之必要性;,或遴選出有意願及興趣之社工師或心理系背景之 社工員來擔任社工師(輔導員),進行個案輔導或團體輔導或家族會談工 作,將有助彩虹屋個案量減輕及社工師學用合一,並培養彩虹屋方案社 工師人選。
三、彩虹屋方案人員聘用考量及經驗傳承與督導管理制度建立
彩虹屋方案在方案執行上擔任宣導者、促進者、媒合者…多種職責,
因此除培養內部社工瞭解諮商輔導及轉介之必要性外,也需在社工師忙 碌工作中,彩虹屋方案社工師需積極主動去關心其他社工師是否有個案 要轉介,或透過討論來協助諮商目標之修正,或分享諮商成效與心得…
等等途徑 ,促使個管社工師更積極轉介個案。因此機構彩虹屋方案社工 師人選,歷年來都從內部遴選出對於諮商輔導有概念與興趣之資深工作 員擔任,因此有助提升與心理師對話品質及對方案投入之熱情,因此要 長期培植彩虹屋方案人力以利經驗傳承。
不同專業難免會涉及專業權力議題,尤以在社福機構外聘心理師狀 況下,若無法充分同理與瞭解心理師工作內涵與方式,則難免會站在社 工師角度去思考與評估諮商成效,因此建議由機構內培養諮商人才,未 來取得心理師證照者,除可協助接案外來也可未來培植成為彩虹屋心理 師督導,以落實心理師督導與管理制度之願景。
四、可持續推展與強化彩虹屋方案社工師對於系統人員諮詢角色與功能 彩虹屋方案自 2001 年開始針對這些心理受創的高危險群提供諮商服 務,依據近年年報資料顯示個案的服務量及服務人次逐年增加,至 2010 年止,彩虹屋方案共提供約 433 人個別諮商服務,但這些接受諮商的人 數,僅約佔機構扶助個案數約 5%左右,因此需針對研究機構社工師提供 諮商知能與訓練或即時提供諮詢,以利社工師能即時提供受虐兒少之諮 商服務申請。除此之外,也需考量是否限於經費、硬體設施、專業人力 等…等因素,導致無法更全面性的給予需要的孩子提供本服務系統,或 延誤案主提出諮商申請之時間,因此需要多開發與結合相關心理師導資 源,或多編列經費來增加彩虹屋方案及社工師人力,以進行宣導與媒合 諮商輔導資源及有效且即時提出諮商申請。
五、訂定督導制度及心理師管理辦法透明化以利諮商成效把關
機構可透過諮商契約、諮商次數限制、定期評估會議、心理師座談 會、個案研討會,有助規範心理師專業倫理、行政配合度與對社工文化 脈絡之瞭解。而心理師在職訓練時數、接受外部督導情況、聯繫社工師 時機與頻率、與案主聯繫方式與時機、案主諮商滿意度調查結果、案主 諮商申訴情形、機構諮商成效評估方式….等等,建議擬出具體心理師管
理辦法與退場機制,並明訂於契約中以利心理師管理與評估諮商成效。
六、基金會已建構跨專業合作機制模式但各縣市仍需持續實務面之推動與 落實
研究場域之彩虹屋方案社工師之角色為:心創方案管理者;諮商師 資源的開發、運用評估與管理者;諮商與社工領域的溝通與整合者;諮 商行銷與媒合者;個別與團體諮商協同帶領者,執行多年頗具成效。目 前研究場域之會本部也制訂出工作手冊,明訂相關流程與表格來遵循,
但受限各縣市中心方案社工師角色與定位見解不同,因此推行之工作模 式與服務內容亦有所不同,因此建議需從上而下持續實務面推動與落實。
貳、心理師參與社福單位輔導受虐兒童少年的建議
一、需對社工師專業尊重與文化脈絡瞭解專業的社會工作是時代之產物,不再是一種慈善事業、宗教服務,
而是一門一種助人專業。而社會工作分類,可依工作對象、社會問題、
主辦機構…等等分類,因此同一戶家庭,可能會有不同機構或同一機構 但有不同角色任務之社工師們來提供服務。若對社會工作或社福機構經 驗缺乏之心理師,會對社工師有不切實際期待,會期待案家或案主之問 題,社工師可以去處理非其職務可以完成之工作。因此心理師跨專業合 作時,需對社工師專業尊重外,也要瞭解社福機構服務宗旨、服務項目、
服務對象、社工職責與角色、機構文化脈絡…等瞭解,才有助彼此瞭解、
溝通與合作。
二、需將生態系統觀點的納入與相關法律瞭解
兒童依賴系統生活,因此要改變兒童心理師也需要與系統相關人 員,例如:家長、手足、社工師、學校老師互動且一起工作,以利系統 調整或提供資源,來協助兒童創傷復原,才能有效改善諮商效果。此外 也需要增加兒少福利法規與司法程序(例如:兒少福利法、收出養規定、
家庭暴力防治法、性侵害防治法..等等),及瞭解社工處置與介入方法、
服務對象身心狀況及相關知能要有深入瞭解。
三、需有團隊合作概念與主動溝通之態度
心理師慣常於諮商室固定時間與個案工作,常是單打獨鬥作業型 態,因此與社工師合作時要有開放的心、時間上要有彈性與順應變動性、
具主動溝通之態度、願意與團隊合作、角色界線要有所覺察。此外在專 業與行政執行與配合上,需要能夠遵守機構相關規定來配合。
四、需擴展兒童諮商技術與諮商效能評估的能力
對於受虐兒童少年與弱勢家庭需要有一些接觸經驗跟瞭解,才能夠 進行不同形式的心理創傷復原服務,例如:能夠與兒童及家長進行兒童 遊戲治療、親子遊戲治療、兒童手足遊戲治療、家族治療…等等。
此外執行諮商服務時,需要有理論與實證研究為依歸之治療介入,
且要透過多元管道瞭解諮商效能,例如:受虐兒少行為觀察、受虐兒少 訪談、前後測問卷、主要照顧者之訪談與問卷回應、社工師之回應…等 等,以建立諮商專業責信制度並提升諮商效能。
參、心理師與社工師跨專業合作之建議
一、需對彼此專業理念與工作方法上有所認識與尊重
社工與諮商專業領域的合作,一個主在外在變項中環境與資源連 結、權力控制及調查評估、以夥伴關係為基礎、以兒童最佳利益為思維。
而諮商主在內在變項中人格、情緒、思想、行為、因應模式處理,在於 陪伴、支持、中立立場。若能採取機動性社區諮商服務、團體諮商與個 別諮商配合,建立一個專業團隊,讓心理師與社工師二種專業來相互支 援與互補,尌可為受虐兒童少年與家庭帶來雙重的效益。
二、可由社工師與心理師共同研商出一套社福單位可遵循的合作模式 社工本身專業訓練與實務工作模式,即習慣採用個案管理概念、採取 團隊合作的工作模式,因此透過社工師來推動社福機構內諮商輔導的運用 與整合,會更具主動積極性、會有更多資源連結起來。此外透過個案管理
概念,能促進不同助人專業間的溝通,以減少彼此衝突並增進資源運用效 率,才能有效提供受虐兒童與家庭適切服務。因社工師為長期輔導受虐家 庭的個管單位,若由社福機構來主動結合上述資源,才能建立出一套可行 合作模式。透過社區諮商賦能概念,在合作體系下,必能發揮行政、諮詢、
協調、教育、支持角色。透過賦能予以受虐兒童與家庭、個管社工師、心 理師;透過質性與行動研究來而建立出一套社福單位可遵循的合作模式。
三、心理師與社工師可共同推展社區諮商工作模式與運用方法
從社區諮商概念與實務工作經驗中,「直接社區服務」的一級預防工
從社區諮商概念與實務工作經驗中,「直接社區服務」的一級預防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