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緒論
第一節 研究背景與動機
內政部於2011公佈的家庭暴力事件通報案件資料中指出,2011年1月至9 月家庭暴力事件通報案件數達到78,636件,其中屬於兒童少年保護通報數高 達18,366件,比率接近五分之一且較去年同期增加2,140件;而在目前台灣 家戶數近720萬戶中,推估每天有47位兒童少年,被通報受虐(內政部,
2011)。
依據家 扶 基 金 2010年 年 報 資 料 顯 示 ,實 際 服 務 的 兒 童 少年 保 護 個 案 數 據 , 2009年 為 3,177位 , 五 年 來 增 加 了 1.29倍 , 其 中 施 虐 者 身 分 為父母 的比 例竟 高 達 87.95% (家扶 基 金會, 2010)。 以目前台灣新生 兒出生比率偏低,而一般家長珍視子女的情況下,社會上尚有如此嚴重虐兒 情形,這種情況實在值得相關單位重視。
本研究探討心理師與社工師跨專業合作經驗,並針對受虐兒童少年輔導 之合作過程作探討,以增加跨專業合作之順暢性與合作效能,並藉此提供兒 童保護實務工作者與從事社區工作的心理師參考,以作為跨專業合作與服務 模式改進之依據。本章共分四節:第一節為研究背景與動機,第二節為研究 目的與研究問題,第三節名詞釋義,第四節研究限制,分別敘述如下。
第一節 研究背景與動機
壹、社會問題與兒童虐待
近年來全球不景氣、經濟衰退,造成許多人失業,進而影響無數的家庭,
造成生活陷入危機,也讓兒童少年的照顧品質受到嚴重威脅。當家庭面臨經 濟困難,或者家庭成員有衝突、自殺、吸毒、酗酒、未婚生子等危機事件,
父母處於龐大的壓力中,會喪失其親職能力,容易轉向孩子施暴發洩,或者 疏於照顧孩子的生活,造成兒童的課業和人格養成出現諸多負面影響。
歐美學者於 1970 年代左右,開始重視家庭暴力的問題,而家庭暴力的 發生與家庭權力關係運作有密切關係,因此從婚姻權力與控制的使用不當,
將會演變為對家庭成員的暴力相待,故可推測婚姻暴力與兒童虐待間的關聯 (趙葳,2002)。
遭 受 虐 待 的 兒 童 少 年 不 只 在 生 理 方 面 會 有 傷 害 , 更 是 對 其 造 成 鉅 大 的 心 理 創 傷 , 其 背 後 所 隱 藏 的 問 題 是 非 常 複 雜 與 多 元 。 因 此 需 要 心 理 諮 商 人 員 長 期 以 深 入 、 個 別 及 團 體 心 理 諮 商 的 方 式 , 慢 慢 發 掘 其 問 題 , 復 原 身 心 創 傷 , 否 則 會 對 其 造 成 一 輩 子 , 甚 至 虐 待 下 一 代 的 不 良 影 響 。 兒童受到虐待後,因身體、情緒的被傷害,容 易出現沒有信任感、憤怒、不帄衡的人際關係、人格發展不健全、社交技巧 低落等情形(李貴英,1995;劉可屏,1997)。
貳、生態系統與預防工作
研究者目前服務於兒童福利機構,在關懷與輔導受虐兒童的過程中,檢 視這些個案的週遭環境,常常會發現他們在許多層面都面臨困境,以致受到 太多的傷害卻苦無足夠的協助。究其原因,主要的關鍵點在於:學齡前的兒 童長期生活在家中,如果家人和鄰居關係不密切,即使有兒童受虐的情況也 難以被發現。
蘇建文(1991)曾以 Gelles 的社會生態學模式說明兒童虐待受到個人、
情境、生態因素之影響,其他學者也指出各個環境會互相轉換、彼此影響,
生態系統與個人改變有關係(Conyne, 2000 ; Neville & Mobley, 2001)。 這些看法與先前的研究者所主張不能單以個別諮商為方法,需更強調環境、
文化及脈絡等對於案主心理健康影響不謀而合(Lewis, Lewis,Daniels,&
D’Andrea,2003)。
由研究者之實務經驗也發現,受虐兒童少年之輔導需採取更宏觀的觀 點、需要福利資源介入與關心,才能針對系統提供全面服務。
參、社區諮商與專業整合
近年來有很多研究強調生態系統與社區諮商模式之重要,也提出受虐 兒童輔導工作推展可行之方向(卓紋君、廖文如,2004;張高賓,2004;黃 錦敦,2006)。由此可見弱勢族群必需受到社會公帄正義對待,而社區諮商 模式的新思維是值得推廣與運用。服務於政府單位的社工師,在受虐兒童少 年服務輸送網絡中統籌各項資源,一直是扮演個案管理者的角色;而民間社 福機構(例如:家扶中心)社工師常是二線輔導工作或是兒童保護後送單位 負責安置之工作員;心理師則是受虐兒童少年服務輸送過程中的重要一環,
扮演著協助受虐兒童少年心理復健的角色。
劉麗雯(2004)曾指出因為環境急速變遷,使得組織必頇面對環境以 及資源不確定性,其生存發展或服務對象錯綜複雜問題,已非單一組織所能 處理,因此如何有效尋求組織間之合作,已成為非營利組織重要課題。研究 者 查 閱 社 工 、 諮 商 輔 導 界 相 關 領 域 之 研 究 , 大 致 均 呼 應 跨 專 業 合 作 (interdisciplinary collaboration)及社區諮商概念為時代勢趨。少數研 究提出實務上要如何透過科際整合來進行社區諮商、呼籲彼此專業理念充分 瞭解,將有助彼此合作之共識建立(陳金燕,2003;許瑛玿,2009)。
整體而言,本研究具有以下理論與實務二層面之價值,分述如下:在理 論面:對於社區諮商、專業整合及諮商效果有進一步研究;心理師與社工師 在社福機構合作模式,可再被充分探討。在實務面:研究場域(家扶基金會)
具代表性,因為是推展兒少保護工作先驅,聘用最多兼職心理師之社福機 構。此外也因應研究者實務工作需要,並期待能加以推廣至其他社福單位。
基於上述研究價值引發研究者動機,而研究者目前任職於某縣市家扶中心,
以曾參與「心理創傷復原服務方案」經驗與角度,來探討社福單位社工師與 心理師,對於受虐兒少服務的合作經驗,以建構一個有效進行受虐兒少之模 式,來提供社福機構、心理師、社工師在實務工作上之具體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