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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研究方法

第二節 研究參與者

本研究參與者為在新北市三重區職業重建服務中心接受職業輔導評 量服務與業務執行之相關人員。包括:接受職評之身心障礙者(以下稱 服務使用者)或其重要他人、轉介之職重個管員、後續服務之就業服務 員、負責職業輔導評量之職評人員以及研究者本人等,分別敘述如下:

壹、服務使用者或其重要他人

係指自 2018 年 1 月至 12 月,接受該中心職業輔導評量服務之服務 使用者。根據新北市政府勞工局委託辦理職業重建服務契約所列之服務 對象,為十五歲以上領有身心障礙證明或身心障礙手冊之身心障礙者,

且由職業重建個案管理員評估需求後轉介職業輔導評量之個案。

自新北市三重區職業重建服務中心2018 年成果報告得知,該年度職 業輔導評量服務使用者共有70 人。個案背景、轉介來源分析詳如表 3-2-1、表 3-2-2。

其中,智能障礙、自閉症者約佔六成。如服務使用者無法回答問卷 調查或訪談,則由其重要他人來協助回答。在此所指的重要他人,係指 與服務使用者同住之家長、家屬或其主要照顧者。

本研究分別以 C1、C2、C3…C70 等代號來表示每一位個案。訪談法 之個案則另以 CL1、CL2、CL3 代稱。其中,CL1 的重要他人為安置機 構社工,以 SW1 代稱;CL2 的重要他人為案母,以 CL2 母代稱。

表3-2-1 職評個案背景分析表(n=70)

貳、轉介之職重個管員

根據「推動身心障礙者職業輔導評量服務實施計畫」(勞動部,2017)

規定,經地方政府進行初評,認為有提供職業輔導評量之必要者,檢附 相關轉介資料進行轉介。而新北市政府勞工局則明定身心障礙者職業輔 導評量服務程序,職業重建個管員評估服務使用者的評量需求後,認為 確實有需要即進行轉介。

自新北市三重區職業重建服務中心2018 年成果報告得知,轉介案件 來源為該中心及新北市政府勞工局自辦之板橋區職業重建服務中心,共 有 2 個單位。其中,該中心轉介職評之職重個管員 7 人、板橋區職重中 心之職重個管員 8 人,合計共有 15 人。本研究分別以 R1、R2…R8 代表 板橋區之職重個管員,以 R9、R10…R15 代表該中心職重個管員。訪談 法之職管員則另以 RC1、RC2、RC3 代稱。

叁、後續服務之就服員

根據「推動身心障礙者職業重建個案管理服務計畫」(勞動部,2017)

及其實施原則,職重個管員執行職業重建服務計畫,可親自執行或透過 派案、資源連結等方式由適當單位提供服務,例如,支持性就業服務、

庇護性就業服務、居家就業及其他促進身心障礙者就業相關方案等。

本研究所指後續服務之就服員,係為接受職重個管員派案而提供服 務使用者後續就業服務之專業人員,包括支持性就業服務員、庇護性就 業服務員等。

整理2018 年職評個案追蹤紀錄後得知,接受職重個管員派案之支持 性就業服務計 5 個單位、10 位支持性就服員,庇護性就業服務計 13 個 單位、16 位庇護性就服員;兩類就業服務員合計共有 26 人。本研究分別 以 O1、O2…O5 代表支持性就服單位,以 O6、O7…O18 代表庇護性就

服單位;以J1、J2…J10 代表支持性就服員,以 J11、J12…J26 代表庇護 性就服員。訪談法之就服員則另以JC1、JC2、JC3 代稱。

肆、職業輔導評量之職評人員

係指2018 年該中心提供職業輔導評量服務之專業人員。當年度共有 4 位職評員、1 位職評督導實施職業輔導評量服務,共 5 人;其中 1 位職 評員已於2018 年 6 月離職,1 位則於 2018 年 8 月到職。

本次研究訪談對象以該中心現職職評員為主,共 3 人。其中 2 人為 復健諮商研究所畢業、職評員年資 4 年以上,1 人為大學社工相關學系 背景並完成職業輔導評量人員初階訓練取得職評員資格、職評員年資約 6 年。

本研究分別以 V1、V2…V5 代表當年度提供職業輔導評量服務之專 業人員(含職評督導,即研究者本人)。訪談法之職評員則另以 VE1、VE2、

VE3 代稱。

伍、研究者的背景

研究者是復健諮商研究所學生,本身也是一名職評員,亦為職評督 導;目前主要在新北市三重區身心障礙者職業重建服務中心負責推動職 評業務的督導與行政工作,有時亦須提供職評服務。

研究者 1998 年大學心理系畢業後,2001 年投入職業重建服務工作、

擔任支持性就業服務員,2003 年、2004 年接受職業輔導評量人員專業訓 練300 小時,2003 年起從事職評員工作。2011 年迄今任中心組長兼職評 督導。研究者本身亦為實務工作者,對於身心障礙者職業輔導評量、職 業重建服務累積相當的經驗與認識。

研究者從事這個研究,帶著個人經驗信念和價值,以探索心態、自 我覺察進行資料蒐集與詮釋。研究過程中,隨時反省自己在研究過程中

的影響,並清楚自己是如何觀察、分析、詮釋資料與獲得結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