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沒有找到結果。

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二節 職評服務情形與成果

壹、服務使用者特性

陳明顯(2004)分析 2001 年高雄市博愛職訓中心職業輔導評量服務 成果,發現職評服務使用者特性包括:(1)性別以男性(65.85%)居多;(2) 教育背景以高職程度(64.63%)為主;(3)年齡的分佈,以 16-25 歲(60.98%) 者居多;(4)障礙類別最多為智能障礙(37.80%),其次是多重障礙(28.05%) 及肢體障礙(14.63%);(5)障礙等級以中度(41.46%)最多,輕度(28.05%)次 之;(6)以有工作經驗(63.41%)居多。

王雲東(2008)針對台北市 2001~2005 年職評服務方案資料進行分 析,結果發現,職評服務使用者特性包括:男女比約為 6:4;歷年來以 16~25 歲者人數最多,其次是 26~35 歲;均以高中職為最多;均以未婚 為最多。障別則均以智障為最多,其次是肢障與精障;障礙程度方面,

以中度為最多,其次是輕度。

劉秀之等人(2017)透過次級資料分析方法,針對台中市 2012~2014 年之職評報告進行統計分析,結果發現職評服務使用者特性包括:性別 以男性(66%)居多;年齡的分佈,最低為 16 歲,最高者為 62 歲,以 20-29 歲(47.9%)人數最多,其次為 30-39 歲(26.2%)。障礙類別最多為智能障 礙者(33.7%),次之為肢體障礙者(22%),精神障礙者(19.9%)。障礙程度 方面,以輕度(43.6%)、中度(43.3%)為多。

比較後發現,職評服務使用者特性包括:以男性居多;以30 歲以 下年輕族群為多;障礙類別以智能障礙者較多;障礙程度以輕度、中度 為多。

貳、職評計畫與工具選用

王敏行(2007)指出,職評員選擇職評方法時,需依職評轉介目的與 職評重點,選擇適當的評量方法;惟職評單位所擁有的職評空間、所採 購之職評工具與設備等資源,或是職評員專業訓練受限而無法勝任特定 工具的操作,也往往會影響方式的選擇。

依職業輔導評量之服務需求、評估目的不同,所需評估期程也應有 不同。以美國維吉尼亞州 Wilson Workforce and Rehabilitation Center (n.d.) 的職業評估為例,該中心將職業評估服務分成四種:

一、可行性訪談(Feasibility Interviews):以半天的時間進行訪談。目 的在於初步評估受評者參與重建計劃的受益程度。

二、快速評估(Fast Track Evaluations):評估時間為一天。針對具有 工作經驗及至少六年級閱讀能力的受評者,運用各項評估工具 評估就業潛能及確認職業方向。

三、工作技能評量(Skills Assessment Evaluations):評估時間為連續 1~3 天。針對重度障礙或障礙狀況較複雜者,以職業活動、工作 樣本等評估方式,提供環境支持與合理調整之下評估其工作潛 能。

四、生涯評量(Career Assessment Evaluations):評估時間為連續 1~4 天。以綜合性評估進行各種工作領域的實作和探索,評估內容包 含工作行為、社交技巧、工作表現、就業優勢能力、就業障礙、

工作調整需求等。

另一方面,中央主管機關為職業輔導評量服務所擬定之相關辦法,

對於職評計畫與工具選用也有所影響。如「九十二年度勞工委員會職業 訓練局補助辦理身心障礙者職業輔導評量實施計劃」(勞工委員會職業訓 練局,2003)中提及:

『付費標準以毎位個案評量時數計算,毎小時服務單位單價四百五十元整,其中 各紙筆測驗合計時數不得超過十八小時,各工作樣本合計時數不得超過二十小時,各 情境評量與現場試做合計時數不得超過二十四小時,毎位個案評量總時數以不逾五 十小時為原則(含撰寫評量報告書時數)』。

自上述內容可發現,採用方案制時數給付職評服務費用時,可能受 限於付費標準之規範而影響職評計畫之擬定、職評工具之選擇。

陳明顯(2004)分析 2001 年高雄市博愛職訓中心職業輔導評量服務 成果,發現不同評量方式花費時間方面,個案接受標準化測驗評量者超 過九成,且90%的個案在 15 小時以內者完成;所有的個案皆接受訪談,

且九成八的個案在 10 小時之內完成;有施測非標準化測驗者約四成,其 中九成以上個案在 5 小時內即完成;有施測情境評量者約六成,且多在 20 小時內完成;有施測現場試做者約六成,且多在 20 小時內完成。

叁、職評服務滿意度

王雲東(2008)針對台北市 2005 年職評服務個案與轉介單位進行電 訪問卷調查,結果發現職評服務個案(或心智障礙者的家長)之職評服 務滿意程度(職評需求滿足程度)大多在六成以上,但在「職評單位有 提供您/家長後續的諮詢服務」一項滿意比例未達五成,且不滿意的比例 高於滿意的比例。在轉介單位職評需求與服務滿意度方面,轉介單位覺 得滿意與非常滿意的比例均在七成六以上。

劉彩虹(2006)訪談 10 位曾接受職業輔導評量之身心障礙者,受訪 者對於職業輔導評量員及職業輔導評量單位的各方面服務感到滿意,包 括:職評員的服務態度、專業程度、助人程度,以及職評單位親切性、尊

重性等。但是有些個案對於評量結果解釋表示不滿意,因報告內容較不 易讀或沒有參與評量結果解釋會議。

綜覽過去職評服務情形與成果相關研究可發現,職評服務使用者特 性包括:以男性居多;以30 歲以下年輕族群為多;障礙類別以智能障礙 者較多;障礙程度以輕度、中度為多。由於心智障礙者較不適合僅以單 一標準化心理測驗進行職業相關評估,故往往需要搭配運用操作性測驗、

情境評量或現場試做等方式進行能力探索,惟如此一來,職評計畫便相 對需要較長時間,也需要空間、工具與設備等資源配合才能完整評估。

另一方面,服務使用者對於職評服務相對較不滿意的情形,以「提 供後續諮詢服務」、「報告內容較不易讀或沒有參與評量結果解釋會議」

等情形為主。過去職評服務推展時,是否職評結果的諮詢與討論較無法 落實,或是報告文件呈現形式使得服務使用者難以理解,如此情形是否 影響職評報告的應用亦值得探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