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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對象 研究對象 研究對象 研究對象

第三章 研究方法 研究方法 研究方法 研究方法

第二節 研究對象 研究對象 研究對象 研究對象

第二節 第二節

第二節 研究對象 研究對象 研究對象 研究對象

本研究為調查研究,以九十四學年度下學期中部四縣市(台中市、台中縣、南 投縣、彰化縣)公立國民小學階段班上有外籍配偶子女的普通班學生為研究對象,

本研究排除班上無外籍配偶子女同儕之普通班學生。

研究者考量一、二年級的學生識字有限及對於問卷題目的理解不足,無法測 出其態度,因此,選定三年級、四年級、五年級、六年級的學生為研究對象。

壹、預試樣本

本研究之預試主要之目的是作為修訂研究工具之依據,並求得研究工具之 信、效度。預試對象的選擇採立意取樣,選取台中縣育英國小三、四、五、六年 級各一班安置有外籍配偶子女的普通班之全體一般學生共 119 人為預試樣本,將 預試學校與有效樣本人數表列如 3-1。。

表 3-1 預試之學校與有效樣本人數

學校 年級 人數 回收數 回收率 有效樣本數 台中縣育英國小 三年級 31 31 100% 31 台中縣育英國小 四年級 31 31 100% 31 台中縣育英國小 五年級 27 27 100% 27 台中縣育英國小 六年級 30 30 100% 30 合計 119 119 100% 119

貳、正式樣本

本研究正式施測樣本的選取,考慮縣市別與學校及外籍配偶子女的年級的限 制及方便選取代表性樣本,採叢集抽樣的方式,各縣市各年級各抽取二班的一般

學生為正式樣本,共 902 人,總計回收問卷 902 人,回收率達 100%。回收之問卷,

如各人資料填寫不完整,以致影響研究之分析,或是問卷內容題目超過五題未填 答與整份問卷選填同一選項者,均視為無效樣本。在去除填答無效之問卷 15 份 後,剩餘有效樣本為 887 份,可用率為 98.34%。正式施測之學校、年級、受測人 數與有效樣本如表 3-2 所示。

表 3-2 正式樣縣市別、年級、學校名稱、人數一覽表 縣市別 年級 區域 城鄉別 學校

名稱

受測

人數 回收數 有效 樣本 三年級 西屯區 城市 何厝國小 29 29 28 三年級 西屯區 城市 西屯國小 26 26 26 四年級 南屯區 城市 東興國小 34 34 34 四年級 北屯區 城市 文心國小 27 27 27 五年級 南屯區 城市 大新國小 34 34 34 五年級 西屯區 城市 重慶國小 34 34 33 六年級 西屯區 城市 大鵬國小 29 29 29 台中市

六年級 西區 城市 忠孝國小 38 38 38 三年級 豐原市 城市 翁子國小 28 28 27 三年級 后里鄉 鄉村 育英國小 31 31 31 四年級 大里市 城市 崇光國小 32 32 32 四年級 神岡鄉 鄉村 社口國小 30 30 30 五年級 豐原市 城市 翁子國小 29 29 29 五年級 后里鄉 鄉村 育英國小 27 27 27 六年級 大里市 城市 立新國小 34 34 33 台中縣

六年級 大肚鄉 鄉村 瑞峰國小 19 19 19 (續下頁)

表 3-2(承上頁)

三年級 彰化市 城市 民生國小 31 31 30 三年級 埔鹽鄉 鄉村 好修國小 31 31 31 四年級 彰化市 城市 民生國小 37 37 37 四年級 芳苑鄉 鄉村 漢寶國小 23 23 23 五年級 彰化市 城市 民生國小 29 29 27 五年級 芳苑鄉 鄉村 漢寶國小 24 24 24 六年級 彰化市 城市 民生國小 28 28 26 彰化縣

六年級 花壇鄉 鄉村 花壇國小 33 33 32 三年級 國姓鄉 鄉村 長福國小 7 7 7 三年級 國姓鄉 鄉村 北山國小 21 21 20 四年級 草屯鎮 鄉村 敦和國小 28 28 27 四年級 國姓鄉 鄉村 乾峰國小 14 14 14 五年級 國姓鄉 鄉村 北山國小 21 21 21 五年級 埔里鎮 鄉村 南光國小 30 30 29 六年級 埔里鎮 鄉村 埔里國小 35 35 34 南投縣

六年級 草屯鎮 鄉村 虎山國小 29 29 28 合計 902 902 887 參、訪談教師

為進一步深入瞭解國小普通班學生對外籍配偶子女同儕接納態度之其他相 關因素,除了量的調查研究外,並增加級任教師的訪談部分,訪談班中安置有外 籍配偶子女學生之級任教師共三位(三年級、四年級、五年級各一位)及普通班 學生每班二位,共六位。

研究者將於對學生施測時加以觀察,依外籍配偶子女學生年級的不同,選擇 較具代表性的班級(全班態度量表總平均分數於該年級較低者)級任教師為訪談 對象,除了徵求教師同意並請老師推薦班上二位學生,約定時間進行訪談,以補 問卷調查之不足,使本研究更趨完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