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研究方法 研究方法 研究方法 研究方法
第一節 研究架構
第三章 第三章
第三章 研究方法 研究方法 研究方法 研究方法
本研究主要探討國小普通班學生對外籍配偶子女同儕的接納態度。以九十四 學年度國民小學三年級、四年級、五年級、六年級,班上有外籍配偶子女之普通 班正常學生為研究對象。採用自編的「國小普通班學生對外籍配偶子女態度量表」
為研究工具,分析國小普通班學生對外籍配偶子女同儕的接納態度與相關因素,
並輔以普通班教師之訪談。以下就研究架構、研究對象、研究工具、研究程式及 資料處理與分析說明之。
第一節 研究架構
根據研究動機和文獻探討,本研究透過「國小普通班學生對外籍配偶子女態 度量表」來瞭解國小普通班學生對外籍配偶子女同儕的接納態度,並分別探討普 通班學生的態度在不同變項之差異情形。
本研究架構如下圖 3-1 所示:
圖 3-1 國小普通班學生對外籍配偶子女同儕接納態度之研究架構圖 普通班學生背景變項 外籍配偶子女背景變項
性別 年級 接觸程度 擔任幹部 學習成就 居住地區
性別 學習成就 社經地位 母親國籍
訪談
國小普通班教師 國小普通班學生
國小普通班學生對外籍配偶子女同儕的接納態度 認知方面
情意方面 行為傾向方面
架構圖變項說明如下:
一、普通班學生背景變項:
(一)性別:分為男生、女生。
(二)年級:三年級、四年級、五年級、六年級。三年級和四年級合併為中年級,
而五年級和六年級合併為高年級。
(三)學習成就:九十四學年度第一學期學習領域總成績,有優、甲、乙、丙、
丁、等五個等第,等第優表高學習成就,等第甲表中學習成就,等第乙、
丙、丁表低學習成就。
(四)接觸程度:分為三種,與外籍配偶子女曾經坐在一起(前、後、左、右)、
與外籍配偶子女曾經同組活動、與外籍配偶子女同班但不曾坐在一起也未 同組活動。選填與外籍配偶子女曾經坐在一起(前、後、左、右),並與外 籍配偶子女曾經同組活動,表為多接觸者;而選填與外籍配偶子女同班但 不曾坐在一起也未同組活動,表少接觸者。
(五)擔任幹部:與外籍配偶子女同班時,曾擔任或正擔任班上之班級幹部。
(六)居住地區:居住地區是以國小學童目前就讀學校的所在地,作為區分居住 地區的基礎,共分為城市和鄉村兩類。本研究以省轄市、縣轄市學校為城 市地區學校代表,省轄市、縣轄市以外的其他鄉鎮學校為鄉村地區學校代 表。
二、外籍配偶子女背景變項
(一)性別:分為男生、女生。
(二)學習成就:九十四學年度第一學期學習領域總成績,有優、甲、乙、丙、
丁、等五個等第,等第優表高學習成就,等第甲表中學習成就,等第乙、
丙、丁表低學習成就。
(三)社經地位:本研究採林生傳所修訂之「兩因素的社會地位指數」區分法,
將學生家長的職業等級與教育程度加權合併,採父母較高之一方為計算標 準,將職業等級高低指數乘以七加教育程度指數乘以四,所得之綜合指數作 為區分社經地位指數,指數越高,表示學生的家庭社經地位越高。本研究將 學生家庭社經地位分為三個等級:第Ⅰ、Ⅱ級為高社經地位;第Ⅲ級為中社 經地位;第Ⅳ、Ⅴ級為低社經地位。
(四)不同母親國籍:指外籍配偶子女的母親本身的國籍,其原國籍為東南亞國 家,包括菲律賓、印尼、越南、馬來西亞、泰國等地區。
三、接納態度
對於外籍配偶子女同儕接納態度分為認知方面、情感方面、行為傾向三個分 量表。量表總分愈高,表示普通班學生對外籍配偶子女同儕之接納態度愈正向。
此外,為進一步深入瞭解國小普通班學生對外籍配偶子女同儕接納態度之其 他相關因素,除了量的調查研究外,並增加級任教師與學生的訪談部分,本研究 訪談樣本來源班級中全班態度量表平均分數較低分的外籍配偶子女學生之級任 教師共三位(三年級、四年級、五年級各一位)與普通班學生共六位(三年級、
四年級、五年級各二位),使本研究更趨完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