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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小普通班學生對外籍配偶子女同儕接納態度之研究-以中部地區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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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ademic year: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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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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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小普通班學生對外籍配偶子女同儕

接納態度之研究-以中部地區為例

摘要

本研究之目的在探討中部地區國小普通班學生對外籍配偶子女同儕之接納態 度,以問卷調查法為主,訪談法為輔,歸納中部地區國小普通班學生對外籍配偶 子女同儕之接納態度及影響國小普通班學生對外籍配偶子女同儕接納態度之相 關因素。 本研究以中部地區九十四學年度國民小學三、四、五、六年級班上有外籍配 偶子女學生之普通班學生為研究對象,有效樣本數共 887 人,訪談教師 3 人、學 生 6 人;所得資料以人數、百分比、平均數、標準差、t 考驗及單因子變異數分 析處理;訪談部分則進行逐字稿謄寫並加以彙整分析。 綜合問卷與訪談資料,本研究獲得下列結果: 壹、國小普通班學生對外籍配偶子女同儕的接納態度是傾向於正向、積極的態度。 貳、不同背景變項之國小普通班學生對外籍配偶子女同儕的接納態度 一、不同居住地區的國小普通班學生對外籍配偶子女同儕的接納態度有顯著 差異,鄉村地區的學生較城市地區的學生對外籍配偶子女同儕的接納態 度更為正向、積極。 二、不同年級的國小普通班學生對外籍配偶子女同儕的接納態度有顯著差 異,中年級(三、四年級)的學生較高年級(五、六年級)的學生對外籍配 偶子女同儕的接納態度更為正向、積極。 三、不同接觸程度的國小普通班學生對外籍配偶子女同儕的接納態度有顯著 差異,接觸越多,對外籍配偶子女同儕的接納態度就更為正向、積極。 四、不同學習成就的國小普通班學生對外籍配偶子女同儕的接納態度有顯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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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異,高學習成就的學生較低學習成就的學生對外籍配偶子女同儕的接 納態度更為正向、積極。 五、不同性別、有無擔任幹部的國小普通班學生對外籍配偶子女同儕的接納 態度沒有顯著差異。 參、國小普通班學生對不同背景變項之外籍配偶子女同儕的接納態度 一、國小普通班學生對不同性別之外籍配偶子女同儕的接納態度有顯著差 異,對男性外籍配偶子女同儕之接納態度比對女性外籍配偶子女同儕之 接納態度較為正向、積極。 二、國小普通班學生對不同學習成就之外籍配偶子女同儕的接納態度有顯著 差異,對中、高學習成就的外籍配偶子女同儕接納態度比對低學習成就 的外籍配偶子女同儕接納態度為佳。 三、國小普通班學生對不同國語學習成就之外籍配偶子女同儕的接納態度有 顯著差異,對中、高國語學習成就的外籍配偶子女同儕接納態度比對低 國語學習成就的外籍配偶子女同儕接納態度為佳。 四、國小普通班學生對不同社經地位之外籍配偶子女同儕的接納態度有顯著 差異,對中社經地位的外籍配偶子女同儕接納態度比對低社經地位的外 籍配偶子女同儕接納態度為佳。 五、國小普通班學生對不同國籍之外籍配偶子女同儕的接納態度有顯著差 異,對印尼外籍配偶子女同儕的接納態度最佳、其次為越南籍與菲律賓 籍外籍配偶子女,再來為泰國與馬來西亞外籍配偶子女。 肆、影響國小普通班學生對外籍配偶子女同儕接納態度之相關因素主要為、外籍 配偶子女學生的行為問題。 伍、根據上述之研究結論,對教育、學校行政單位、普通班教師及後續研究提出 相關建議。 關鍵字:外籍配偶子女、同儕、接納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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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Study on the Attitudes of the Regular Elementary School Students

Toward Their Peers from Foreign Spouse’ Children

-an Example of the Middle Area in Taiwan

Abstract

The aim of this study is to investigate and discuss the attitude towards their peers from foreign spouse’ children of regular elementary school students in middle Taiwan. Questionnaire is adopted primarily in the approach; meanwhile interview also

facilitates to conclude whether these children are accepted by their peers and what factors matter in between.

All the participants who joined the research in 2005 came from those studied at grade 3 to 6 in regular elementary schools and with students from foreign spouse’ children in middle Taiwan. The valid samples were 887. Among the interviewees, there were 3 teachers and 6 students. The data collected were analyzed quantitatively by participant number, percentage, average, standard test, t-test, and one-way ANOVA. For those interview data which was transcribed and analyzed qualitatively.

The followings are findings and results generated from questionnaire and interview: 1. The acceptable attitude of regular elementary school students toward those foreign

spouse’ children tends to be positive and active.

2. The acceptable attitude of regular elementary school students under different variance:

(1) Different habitation is significant for the acceptable attitude of regular elementary school students toward foreign spouse’ children: for those from countryside area are more positive and active than those from city area. (2) Different grade is significant for the acceptable attitude of regular elementary

school students toward foreign spouse’ children: for those studied at grade 3 and 4 are more positive and active than those from grade 5 and 6.

(3) Different contact level is significant for the acceptable attitude of regular elementary school students toward foreign spouse’ children: for those wit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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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re contact are more positive and active than those with less contact.

(4) Different learning outcome is significant for the acceptable attitude of regular elementary school students toward foreign spouse’ children: for those with higher learning outcome are more positive and active than those with lower learning outcome.

(5) Different gender and with/without public service are not significant for the acceptable attitude of regular elementary school students toward foreign spouse’ children.

3. The acceptable attitude of regular elementary school students toward foreign spouse’ children under different variance:

(1) The acceptable attitude of regular elementary school students toward different gender foreign spouse’ children is significant: it is more positive and active toward male foreign spouse’ children than female.

(2) The acceptable attitude of regular elementary school students toward foreign spouse’ children with different learning outcome is significant: it is more positive and active toward foreign spouse’ children with middle and higher learning outcomes than those with lower learning outcome.

(3) The acceptable attitude of regular elementary school students toward foreign spouse’ children with different mandarin learning outcome is significant: it is better toward foreign spouse’ children with middle and higher mandarin learning outcomes than those with lower mandarin learning outcome.

(4) The acceptable attitude of regular elementary school students toward foreign spouse’ children with different social-economic status is significant: it is better toward foreign spouse’ children with middle social-economic status than those with lower social-economic status.

(5) The acceptable attitude of regular elementary school students toward foreign spouse’ children with different nationalities is significant: it is best toward those foreign spouse’ children from Indonesia among the nationalities, the next is from Vietnam and Philippine, and the last is from Thailand.

4. The main relevant factor to influence the acceptable attitude of regular elementary school students toward foreign spouse’ children is the behavior problems of foreign spouse’ children.

5. According to the above research conclusion, relevant suggestions for education, school administration departments and regular class teachers are made. Keywords: foreign spouses' children, peer, acceptable attitu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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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次

目次

目次

目次

第一章

第一章

第一章

第一章

緒論

緒論

緒論

緒論

第一節 研就動機與目的……… 1 第二節 研究問題……… 5 第三節 名詞解釋……… 6 第四節 研究範圍與限制……… 8

第二章

第二章

第二章

第二章

文獻探討

文獻探討

文獻探討

文獻探討

第一節 東南亞外籍配偶來台發展及相關問題探討……… 9 第二節 國小學生影響學業相關因素之分析……… 24 第三節 外籍配偶子女同儕接納態度的相關研究……… 38

第三章

第三章

第三章

第三章

研究方法

研究方法

研究方法

研究方法

第一節 研究架構……… 64 第二節 研究對象……… 68 第三節 研究工具……… 71 第四節 研究程序……… 83 第五節 資料處理與分析……… 86

第四章

第四章

第四章

第四章

研究結果與討論

研究結果與討論

研究結果與討論

研究結果與討論

第一節 國小普通班學生之基本資料與其對外籍配偶 子女同儕接納態度分析……… 87 第二節 外籍配偶子女之基本資料與其學校適應量表分析… 96 第三節 不同背景變項的國小普通班學生對外籍配偶 子女同儕接納態度之差異情形……… 102 第四節 國小普通班學生對不同背景變項之外籍配偶 子女同儕接納態度之差異情形……… 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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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節 國小普通班級任教師與學生之訪談結果分析……… 127

第五章

第五章

第五章

第五章

結論與建議

結論與建議

結論與建議

結論與建議

第一節 結論……… 138 第二節 建議……… 144 參考文獻 中文部紛……… 148 英文部分……… 157 附錄 附錄一 專家評鑑問卷內容效度……… 160 附錄二 國小普通班學生對外籍配偶子女同儕接納態度 預試量表……… 170 附錄三 國小普通班學生對外籍配偶子女同儕接納態度 正式量表……… 176 附錄四 國小普通班學生學業成績表現等第調查表………… 181 附錄五 國小普通班學生對外籍配偶子女同儕接納態度 級任教師訪談大綱……… 182 附錄六 國小普通班學生對外籍配偶子女同儕接納態度 訪談大綱……… 183 附錄七 外籍配偶子女學校適應調查問卷……… 1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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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目次

表 1-1 家庭社經地位換算分類表……… 8 表 2-1 外籍配偶人數統計表……… 11 表 2-2 外籍配偶子女就讀國中小學生人數表-按學年分……… 12 表 2-3 外籍配偶子女就讀國中小學生人數表-按區域別分………… 13 表 2-4 就讀國小外籍配偶子女人數與該縣市國小學生總人 數比較表……… 14 表 2-5 外籍配偶子女就讀國中小學生人數表- 依父或母之國籍別分……… 15 表 2-6 台灣近年來十五歲以上未婚人數、比率一覽表……… 17 表 2-7 不同社經地位家庭教養型態的比較表……… 28 表 2-8 社經地位與學業表現相關資料摘要表……… 29 表 2-9 外籍配偶子女學業成就表現相關研究……… 33 表 2-10 一般學童同儕關係、同儕接納的相關研究……… 43 表 2-11 不同族群同儕關係、同儕接納及印象的相關研究……… 45 表 2-12 不同性別學生同儕態度之研就……… 50 表 2-13 不同年級或年齡學生同儕態度之研究……… 53 表 2-14 不同接觸程度學生同儕態度之研究……… 55 表 2-15 有無擔任幹部學生同儕態度之研究……… 58 表 2-16 不同學業成就學生同儕態度之研究……… 59 表 2-17 不同社經地位學生同儕態度之研究……… 60 表 2-18 不同居住地區學生同儕態度之研究……… 62 表 2-19 不同母親國籍學生同儕態度之研究……… 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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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3-1 預試之學校與有效樣本人數……… 68 表 3-2 正式樣縣市別、年級、學校名稱、人數一覽表……… 69 表 3-3 建立專家內容效度專家名單……… 73 表 3-4 國小普通班學生對外籍配偶子女同儕接納態度量表 專家內容效度……… 74 表 3-5 國小普通班學生對東南亞籍外籍配偶子女同儕接納態度 各題之決斷值及與量表總分之相關表……… 76 表 3-6 同儕態度量表因素分析摘要表……… 79 表 3-7 國小普通班學生對東南亞籍外籍配偶子女同儕接納態度 信度分析摘要表……… 81 表 3-8 國小普通班學生對外籍配偶子女同儕接納態度重測信度 積差相關分析摘要表……… 81 表 3-9 國小普通班學生對外籍配偶子女同儕接納態度量表 之分量表、題號與題數……… 82 表 4-1 研究對象(國小普通班學生)基本資料……… 88 表 4-2 國小普通班學生對外籍配偶子女同儕接納態度全量表 與三個分量表得分的總平均數與標準差表……… 89 表 4-3 國小普通班學生對外籍配偶子女同儕接納態度全量表 與三個分量表得分的平均數摘要表……… 90 表 4-4 國小普通班學生對外籍配偶子女同儕接納態度量表 各題項的得分平均數與標準差表……… 90 表 4-5 研究對象(外籍配偶子女)基本資料……… 97 表 4-6 外籍配偶子女學校適應量表得分的總平均數摘要表………… 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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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4-7 外籍配偶子女學校適應量表各題題項的得分平均數 與標準差……… 98 表 4-8 不同性別的國小普通班學生對外籍配偶子女同儕接納態度 全量表與分量表之獨立樣本 t 考驗……… 103 表 4-9 有無擔任幹部的國小普通班學生對外籍配偶子女同儕的 接納態度全量表與分量表之獨立樣本 t 考驗……… 104 表 4-10 不同居住地區的國小普通班學生對外籍配偶子女同儕接 納態度全量表與分量表之獨立樣本 t 考驗……… 105 表 4-11 不同年級的國小普通班學生對外籍配偶子女同儕接納態度 全量表與分量表之獨立樣本 t 考驗表……… 106 表 4-12 不同接觸程度的國小普通班學生對外籍配偶子女同儕 接納態度全量表與分量表之各組平均數摘要表……… 107 表 4-13 不同接觸程度的國小普通班學生對外籍配偶子女同儕 接納態度單因子變異數分析摘要表……… 108 表 4-14 不同學習程就的國小普通班學生對外籍配偶子女同儕接納 態度全量表與分量表之各組平均數與標準差摘要表……… 110 表 4-15 不同學習成就的國小普通班學生對外籍配偶子女同儕 接納態度單因子變異數分析摘要表……… 111 表 4-16 國小普通班學生對不同性別之外籍配偶子女同儕接納態度 全量表與分量表之獨立樣本 t 考驗表……… 117 表 4-17 國小普通班學生對不同學習成就外籍配偶子女同儕 接納態度之各組平均數標準差表……… 118 表 4-18 國小普通班學生對不同學習成就的外籍配偶子女同儕 接納態度單因子變異數分析摘要表……… 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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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4-19 國小普通班學生對不同社經地位的外籍配偶子女同儕 接納態度之各組平均數標準差表……… 120 表 4-20 國小普通班學生對不同社經地位的外籍配偶子女同儕接納 態度之單因子變異數分析摘要……… 121 表 4-21 國小普通班學生對不同國籍的外籍配偶子女同儕接納 態度之各組平均數摘要表……… 122 表 4-22 國小普通班學生對不同國籍的外籍配偶子女同儕接納 態度之單因子變異數分析摘要表……… 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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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次

圖次

圖次

圖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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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第一章

第一章

第一章

緒論

緒論

緒論

緒論

第一節

第一節

第一節

第一節

研究動機與目的

研究動機與目的

研究動機與目的

研究動機與目的

林進修(民 94)在一篇「新台灣之子常有發育遲緩問題--外籍新娘處境難,影 響親子教育,值得關心」的報導中,他訪問了臺北榮民總醫院精神部兒童及青少 年精神科主任陳映雪醫師指出:由於語言及文化上的差異,這些外籍配偶與子女 處境普遍不如預期理想,值得關切;文中亦談到這些外籍配偶所產下的「新台灣 之子」常有發展遲緩的問題,且比率高達同年齡兒童的 4 倍左右,在在顯示出這 群孩子的教育問題,亟待解決。 這篇報導深深吸引著我的目光,回想生活週遭,有關外籍配偶的種種消息總 是充斥著各種媒體的版面中,其中大都是負面的消息,而校園中在處理一些學生 個案時,總聽到老師或同學跟我反應「他的媽媽是外籍新娘」,外籍配偶及其子 女已經深入我們的生活圈,成為我們台灣的一份子,而外籍配偶子女真的在學業 及其他表現上常有問題嗎?這會讓他在班級環境中成為不被接納的份子嗎?這 是讓我不禁想要找尋的答案。 從 1970 年代開始隨著社會風氣的改變,男性前往東南亞娶新娘的情況越來 越普遍。隨著社會的演變,臺灣的人口結構與家庭結構也逐漸轉變。台灣於民國 九十四年出生之嬰兒數降至 206,465 人,續創歷史新低,而出生嬰兒之生母國籍 非為本國籍者占 12.88%,這也就是說每 7.76 名新生兒就有一人為大陸新娘或是 外籍新娘所生(內政部,民 95a)。教育部於民國 95 年 3 月份公佈一份資料初步統 計數據,全台灣有 60,258 位外籍配偶子女正就讀於國中、小學,其中國中生有 6,924 人,國小學生有 53,334 萬人(教育部,民 95)。 外籍配偶及其子女已占我們人口結構很大的比例,且這比例會越來越高。而 這些外籍配偶的子女其學業成就表現如何呢?林照真(民 93)指出,臺北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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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在民國 92 年 10 月針對「大陸及外籍子女學校適應狀況」進行調查,外籍學童 在校表現不好約占 38.11%;台中榮民總醫院的研究中也指出外籍子女發展遲緩 比例為 26.47%;高雄長庚醫院更指出有高達 63.6%的外籍子女出現發展遲緩的 現象;夏曉鵑與吳毓瑩兩人以隨機抽樣方式調出臺北縣 138 名外籍配偶子女的國 語與數學成績進行分數排序,結果發現共有 42.75%的外籍子女成績落在前三分 之一,落在中間的為 23.2%,但亦有 34.5%落在最後的段落。蔡奇璋(民 93)研 究亦指出外籍配偶的中文識字能力差是其參與子女教育的最大障礙;且其家庭經 濟壓力無法為子女安排額外的學習活動。林璣萍(民 92)的研究指出外籍配偶子女 在學習上確實存在有整體學習弱勢的狀況;且外籍配偶子女在身心障礙率及資優 比率都較高,是特殊教育需關注的對象。鐘鳳嬌、王國川(民 93)的研究指出外籍 配偶子女語文程度發展與心智慧力發展相當參差不齊,部份有發展遲緩與社會適 應問題的現象。 謝慶皇(民 93)研究指出外籍配偶子女家庭社經地位不佳,但對孩子的學習成 就並未造成很大的影響。陳湘淇(民 93)指出外籍配偶子女與本國籍配偶子女整體 學業表現並無顯著差異,只有一年級上學期綜合活動領域表現達顯著差異。教育 部(民 94a)統計報告也指出新移民子女學業表現普遍良好,唯教師應提高學生在 「數學」與「自然與生活科技」領域之學習動機。黃嘉莉、陳玉娟、陳烘玉、謝 雅惠、林威志、王秉倫(民 95)的研究也指出在北中南東四區的六縣市中,新移民 國小學童各領域的學習成就大都在「甲」等,是相當不錯的表現。所以對外籍配 偶子女學業表現研究結果正反面皆有,此現象是普遍性或是特殊個案,仍有待更 多的研究去驗證,但在媒體種種的負面報導之下,外籍配偶子女學業表現不佳卻 已成為大多數人的刻板印象。 外籍配偶子女的教育問題是多元而非單一因素所造成,其主要原因可以歸納 成以下幾方面:一、產前檢查次數少,影響優生保健(楊艾莉,民 92);二、語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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溝通障礙,子女學習發展受限(吳清山,民 93;莫藜藜、賴珮玲,民 92);三、 家庭經濟弱勢、無法提供子女良好教育環境(吳青山,民 93;蔡奇璋,民 92); 四、教育環境隔閡,子女易淪為被貼標籤者(王光宗,民 92;莫藜藜、賴珮玲, 民 93);五、身份認同迷惘與文化差異適應(莫藜藜、賴珮玲,民 93)。雖然外籍 配偶子女學習上不一定會有問題,但是我們卻很少從特殊教育的觀點來看待這些 外籍配偶子女的教育問題。 美國從 1970 年代以後,發生了數起特殊教育訴訟案件,其中較廣為人知的 Diana v. Board of Education(1970);Larry P. v. Riles(1971)等,都是因為 教育當局沒有提供少數民族(墨西哥裔、華裔、黑人學生)合適的教育環境與條 件,還有在對小孩實施特殊教育鑑定時沒有使用小孩的母語及忽視了不同族群文 化背景的差異,造成最後鑑定結果判定小孩為智能不足(何東墀,民 92)。回到國 內,這些外籍配偶小孩學習上的低成就與困難,是否跟美國七○年代之後所發生 的那些特殊教育訴訟案件有相似之處呢?當我們都從社會福利的觀點來看待外 籍配偶的問題時,他們的小孩如果在學習上發生障礙時,也是特殊教育所需要關 注的對象。 而外籍配偶子女在學校跟同儕之間的關係為何呢?同儕之間的友誼提供了 社會和發展的優勢,能夠加入同伴友誼中的兒童,較能處於一種智力和社會刺激 豐富的環境中;如果一個兒童被同儕拒絕,則其可能缺乏使其得到同年齡夥伴的 接受的社會技能,在被拒絕兒童和他的同伴間形成了一個惡性循環,最後該被拒 絕的兒童將沒有機會去發展積極關係的技能(郭靜晃、吳幸玲,民 82:369)。所 以同儕關係對兒童的學習相當重要,外籍配偶子女在學校是否被同儕所接納呢? 這是研究者所欲探討的問題。 國內對外籍配偶跨文化婚姻之研究論文越來越多,但針對外籍配偶子女學習 與教育的相關文獻卻不多,所以本研究希望瞭解普通班學生對外籍配偶子女接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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態度,進而提出改進與建議,提供教師在教導外籍配偶子女時的參考,亦提供主 管教育行政與學校教育行政人員擬定相關教育政策時之參考。 根據上述之研究動機,本研究的目的如下: 一、探討國小普通班學生對班上外籍配偶子女的同儕接納態度。 二、探討普通班學生接納外籍配偶子女的差異及影響外籍配偶子女被接納的因素。 三、綜合研究結果,提出建議做為教育主管機關及學校實施外籍配偶子女教育之 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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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節

第二節

第二節

第二節

研究問題

研究問題

研究問題

研究問題

根據上述的研究目的,本研究的研究問題如下: 一、探討國小普通班學生對外籍配偶子女同儕的接納態度。 二、探討不同背景變項國小普通班學生對外籍配偶子女同儕的整體態度為何? (一)不同性別的國小普通班學生對外籍配偶子女同儕的接納態度是否有顯著差 異? (二)有無擔任幹部的國小普通班學生對外籍配偶子女同儕的接納態度是否有顯 著差異? (三)不同居住地區的國小普通班學生對外籍配偶子女同儕的接納態度是否有顯 著差異? (四)不同年級的國小普通班學生對外籍配偶子女同儕的接納態度是否有顯著差 異? (五)不同接觸程度的國小普通班學生對外籍配偶子女同儕的接納態度是否有顯 著差異? (六)不同學習成就的國小普通班學生對外籍配偶子女同儕的接納態度是否有顯 著差異? 三、探討國小普通班學生對不同背景變項外籍配偶子女同儕的接納態度為何? (一)國小普通班學生對不同性別的外籍配偶子女同儕之態度是否有顯著差異? (二)國小普通班學生對不同學習成就的外籍配偶子女同儕之態度是否有顯著差 異? (三) 國小普通班學生對不同社經地位的外籍配偶子女同儕之態度是否有顯著 差異? (四) 國小普通班學生對不同母親國籍的外籍配偶子女同儕之態度是否有顯著 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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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節

第三節

第三節

第三節

名詞解

名詞解

名詞解釋

名詞解

一、外籍配偶子女 民國 92 年 7 月行政院婦女權益促進委員會召開委員會議,通過將「外籍新 娘」與「大陸新娘」之稱呼改為「外籍配偶」與「大陸配偶」以表示對於嫁入我 國之外籍與大陸女性之尊重,同時避免產生汙名化問題(教育部,民 93a)。 本研究所稱之外籍配偶子女是指透過各種管道與台灣男子結婚,其原國籍為 東南亞國家,包括菲律賓、印尼、越南、馬來西亞、高棉、柬埔寨等地區之女性 所生之子女且就讀於國民小學階段普通班。其他國籍之外籍配偶子女則不在本研 究範圍;本國籍(中華民國)女性嫁給非本國籍之男性外籍配偶,其子女亦不在本 研究範圍內。 二、接納態度 態度是指個體對人、事、周圍世界所持有的一種具有持久性與一致性的傾向 (張春興,民 83:293)。本研究的接納態度是指國小普通班學生在研究者自編的 「國小普通班學生對外籍配偶子女態度量表」上所獲得的分數,得分愈高者,表 示其愈能接納外籍配偶子女同儕,態度也愈正向。 三、學習成就 學習成就係指於學科教學之後,學生學習所達到的程度或成就水準,主要是 指學業表現之水準。本研究之學習成就是指九十四學年度第一學期學習領域總成 績,有優、甲、乙、丙、丁等五個等第,依研究者教學經驗指出,國小普通班學 生學習領域為優者通常占班上約 1/3 以上,乙以下者通常為少數個案,所以在此 將學習成就定為等第優表高學習成就,等第甲表中學習成就,等第乙、丙、丁表 低學習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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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接觸程度 所謂接觸意指靠近、碰到。本研究所指之接觸程度是指學生在生活中和外籍 配偶子女同儕互動的經驗。本研究的接觸程度分為三種,(1)與外籍配偶子女曾 經坐在一起(前、後、左、右)、(2)與外籍配偶子女曾經同組活動、(3)與外 籍配偶子女同班但不曾坐在一起也未同組活動。如與外籍配偶子女童曾經坐在一 起(前、後、左、右)並且與外籍配偶子女曾經同組活動者,表示為多接觸者; 與外籍配偶子女曾坐在一起或與外籍配偶子女曾同組活動兩者只有其中一項者 表示中接觸者;而與外籍配偶子女同班但不曾坐在一起也未同組活動者,表示為 少接觸者。 五、城鄉差距 城鄉別是以國小學童目前就讀學校的所在地,作為區分城鄉別的基礎,共分 為城市和鄉村兩類。本研究以省轄市、縣轄市學校為城市地區學校代表,如:台 中市、彰化市、豐原市、大里市。除此之外其他鄉鎮學校為鄉村地區學校代表, 如:后里鄉、神岡鄉、大肚鄉、埔鹽鄉、芳苑鄉、花壇鄉、草屯鎮、埔里鎮、國 姓鄉。 六、社經地位 林生傳(民 94)指出社經地位的客觀評量法通常依教育程度、職業及經濟收入 情形等客觀標準來區分,可以其中一項,也可以並用兩項加以權衡輕重之後作為 決定社會經濟地位的根據。 本研究採林生傳所修訂之「兩因素的社會地位指數」區分法,將學生家長的 職業等級與教育程度加權合併,採父母較高之一方為計算標準,將職業等級高低 指數乘以七加教育程度指數乘以四,所得之綜合指數作為區分社經地位指數,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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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越高,表示學生的家庭社經地位越高。本研究將學生家庭社經地位分為高、中、 低三類:第Ⅰ、Ⅱ級為高社經地位;第Ⅲ級為中社經地位;第Ⅳ、Ⅴ級為低社經 地位。家庭社經地位換算分類表如表 1-1。 表 1-1 家庭社經地位換算分類表 職業 等級 職業 指數 教育 程度 教育 指數 社經地位指數 區分界線 社經地 位等級 Ⅰ 5×7 Ⅰ 5×4 5×7+5×4=55 Ⅰ(55-52) Ⅱ 4×7 Ⅱ 4×4 4×7+4×4=44 Ⅱ(51-41) 高 Ⅲ 3×7 Ⅲ 3×4 3×7+3×4=33 Ⅲ(40-30) 中 Ⅳ 2×7 Ⅳ 2×4 2×7+2×4=22 Ⅳ(29-19) Ⅴ 1×7 Ⅴ 1×4 1×7+1×4=11 Ⅴ(18-11) 低

第四節

第四節

第四節

第四節

研究範圍與

研究範圍與

研究範圍與限制

研究範圍與

限制

限制

限制

本研究旨在探討國小普通班學生對外籍配偶子女同儕的接納態度。基於主、 客觀條件的影響,本研究的範圍和限制如下: 一、本研究之研究對象為國小普通班三年級、四年級、五年級、六年級的學生, 所以在解釋和結論討論上,不宜推論到其他年齡層之學生。 二、本研究之研究範圍僅為中部四縣市國小普通班的學生,是否適宜推論到其他 地區,需再進一步探討。 三、本研究之問卷調查過程是由受試者〈國小普通班學生〉的感受來選答對外籍 配偶子女同儕的接納態度,可能會因為防衛心理等一些無法控制的因素,而 影響資料蒐集的完整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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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第二章

第二章

第二章

文獻探討

文獻探討

文獻探討

文獻探討

本章主要探討與本研究相關之國內外文獻及相關研究,全章共分為三節,分 別探討外籍配偶來台發展及相關問題、影響外籍配偶子女學業因素、外籍配偶子 女同儕接納態度的有關研究及影響因素。

第一節

第一節

第一節

第一節

東南亞外籍配偶來台發展及相關問題探討

東南亞外籍配偶來台發展及相關問題探討

東南亞外籍配偶來台發展及相關問題探討

東南亞外籍配偶來台發展及相關問題探討

台灣男性前往東南亞娶外籍配偶已經成為社會一種普遍的現象,但此現象早 在 1970 年代就開始。外籍配偶在台灣已經有二、三十年的歷史,目前她們所遇 到或產生的問題也逐漸被社會大眾所重視,所以本節旨在探討外籍配偶在台灣的 歷史沿革與其所遇到的各種狀況。

壹、

、外籍配偶的歷史延革

外籍配偶的歷史延革

外籍配偶的歷史延革

外籍配偶的歷史延革

一、1970 年代中期 外籍配偶大約於 1970 年代中期開始引進台灣,那時外籍配偶所嫁娶的對象 為退伍老兵為主,因為他們在台灣面臨擇偶的問題再加上傳宗接代的傳統思想, 於是少數在台灣的東南亞歸國華僑就開始引進印尼、菲律賓、泰國及馬來西亞的 婦女(夏曉鵑,民 86;蕭昭娟,民 89)。 二、1980 年代 台灣資金於 1980 年代開始外流,諸多台商開始前往東南亞投資,再加上 1979 年台灣開放出國觀光,台灣社會漸漸開始有結構性的改變,許多以農、漁、工業 的鄉村男子因社會與經濟權力的弱勢,漸漸在台灣無法找到合適的對象,他們進 而前往東南亞等較低度發展國家尋找結婚對象;這些外籍新娘以華人子女及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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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泰、印、越等通婚子女為主,只有少數是純泰、印、越的血統,台灣男子多與 東南亞國家的華人子女通婚,是因為彼此在語言、文化風俗和生活習慣的差異較 小;80 年代中期以前外籍新娘以菲律賓裔最多,80 年代末期以後以泰國新娘最 為常見,在有利可圖之下,台灣產生很多婚姻仲介者,專門介紹東南亞地區女子 與台灣男子結婚,外籍配偶現象從此在台灣越來越普遍(夏曉鵑,民 86;張貴英, 民 86;鐘重發,民 93)。 三、1990 年代以後 我國於 1991 年以中華臺北名義加入亞太經濟合作組織(APEC),之後政府又 制定了「加強對東南亞地區經貿工作綱領」等相關南向政策的經濟方案,台灣商 人前往東南亞投資越來越多,與東南亞各國家交流日漸密切(陳鴻瑜,民 86)。 台灣在 90 年代社會急劇改變,對女性而言,教育程度的提升以及投入就業, 可以自給自足,女性主義抬頭之下,漸漸越來越晚婚甚至抱持不婚主義。 而台灣資金外流嚴重,且引進大量外勞,以及經濟泡沫化等造成台灣男性工 作不穩定或所得減低,在台灣中越來越難娶到台灣女性,再加上仲介業者的強力 市場行銷策略下,東南亞外籍配偶大量引進台灣社會。 90 年代初期嫁到台灣以印尼新娘為最多,而越南及柬埔寨外資市場開放後, 前往娶親的台灣男性也逐漸增加;到了 1993 年開始因印尼新娘須等數月至一年 才能得到簽證,此時台灣對越南的投資大幅增加,此後台灣前往越南娶親的男性 越來越多,1996 年開始,越南外籍配偶人數已經超過其他國家的外籍配偶人數(黃 坤和、陳美惠、胡珮絹,民 93)。 至民國 93 年底,在台灣之外籍配偶(不含大陸與港澳地區)已有 13.1 萬人(內 政部,民 95b)。在異國文化背景的婚姻之下,外籍配偶在台灣所遇到及產生的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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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實值得我們進一步的瞭解與關切。 綜合上述資料外籍配偶從 1970 年代就開始來台灣,經過幾十年來的變化, 其來台的主要原因都是嫁到台灣來有關,但是來台不同國籍人數的多寡隨著時間 不同而有所變化。

貳、

、外籍配偶及其子女相關統計分析

外籍配偶及其子女相關統計分析

外籍配偶及其子女相關統計分析

外籍配偶及其子女相關統計分析

台灣外籍配偶人數越來越多,以下就以相關統計資料來探討外籍配偶相關問 題。 一、外籍配偶人數 台灣從民國 89 年以後,中外聯婚比率每年都超過 11%,93 年更高達 15%,亦 即台灣近幾年,大約每七對婚姻當中,就有一對結婚對象為外國人(內政部,民 94b)。此跨國婚姻在台灣越來越普遍。民國 88 年至 93 年外籍配偶人數如表 2-1。 表 2-1 外籍配偶人數統計表 外籍配偶(排除大陸港澳人士) 年度 我 國 結 婚 登 記 總 數 ( 對 ) 合計 (人) 男性配偶 (人) 男性配偶 (%) 女性配偶 (人) 女性配偶 (%) 中外聯婚 比例(%) 88 173209 14670 1953 13.31 12717 86.69 8.47 89 181642 21339 2277 10.67 19062 89.33 11.75 90 170515 19405 2417 12.46 16998 87.54 11.38 91 172655 20107 2768 13.77 17339 86.23 11.65 92 171483 19643 2794 14.22 16849 85.78 11.45 93 131453 20338 2771 13.62 17567 86.38 15.47 94 141140 13808 2867 20.76 10941 79.24 9.78 資料來源:(內政部,民 95b) 由表 2-1 可以看出臺灣登記結婚對數有逐年減少的趨勢,尤其以民國 93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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減少約四萬對,但是台灣男性迎娶外籍配偶的比率卻有逐年增加的趨勢。由此可 知台灣婚姻結構的變化,台灣女性不婚的比率增多,而台灣男性娶外籍配偶的比 率也增多。 二、外籍配偶子女就學狀況 外籍配偶在台灣已經超過十萬人,而她們的子女在台灣的就學狀況以表 2-2 來說明。 表 2-2 外籍配偶子女就讀國中小學生人數表-按學年別分(單位:人) 合計 國中人數 國小人數 外籍配偶子女 外籍配偶子女 外籍配偶子女 學年度 總人數 學生 人數 比率 學生 總人數 人數 比率 學生 總人數 人數 比率 94 學年 2,783,149 60,258 2.17 951,236 6,924 0.73 1,831,913 53,334 2.91 93 學年 2,840,356 46,411 1.63 956,922 5,504 0.58 1,883,628 40,907 2.17 92 學年 2,870,076 30,040 1.05 957,285 3,413 0.36 1,912,791 26,627 1.39 (資料來源:教育部,民 94b、民 95) 由表 2-2 可知外籍配偶子女現階段大都還就讀於國小,且占國小學生比率為 2.91%,部份鄉鎮市國小新生比率中甚至超過 10%(教育部,民 93)。這群新台灣 之子的學習狀況為何,是我們所必須要進一步加以關心的。 三、依區域分別分析外籍配偶子女分佈情況 外籍配偶子女在台灣北、中、南、東部及金馬地區人數統計如表 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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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2-3 外籍配偶子女就讀國中小學生人數表-按區域別分(單位:人、%) 國中 國小 縣市 人數 百分比 人數 百分比 合計 6,9246,9246,9246,924 100.00100.00100.00100.00 53,33453,33453,33453,334 100.00100.00100.00100.00 北部地區 3,739 54.00 22,645 42.46 臺北市 1006 14.53 4,025 7.55 中部地區 1,447 20.90 14,218 26.66 南部地區 1,512 21.84 14,966 28.06 高雄市 406 5.86 2,418 4.53 東部地區 163 2.35 1,154 2.16 金馬地區 63 0.91 351 0.66 註:北部地區北部地區北部地區:宜蘭縣、臺北市、臺北縣、桃園縣、新竹縣、基隆市、新竹市;中部地區北部地區 中部地區中部地區中部地區:苗 栗縣、台中縣、彰化縣、南投縣、雲林縣、台中市;南部地區南部地區南部地區南部地區:嘉義縣、台南縣、高雄市、 高雄縣、屏東縣、澎湖縣、嘉義市、台南市;東部東部東部東部地區地區地區地區:花蓮縣、台東縣;金馬地區金馬地區金馬地區:金金馬地區 門縣、連江縣 (資料來源:教育部,民 95) 由表 2-3 可知國小階段,外籍配偶子女以台灣北部人數最多,其次為南部地 區,再來為中部地區;東部地區及離島人數較少。 綜合教育部(民 93b)所公佈之「九十三學年外籍配偶子女就讀國中小學生人 數分析」與教育部(民 94b)「縣市別學生數」的統計資料,以台灣 23 個縣市外加 金門縣與連江縣共 25 縣市來看外籍配偶子女人數與各縣市國小學生人數比較, 我們可以歸納如表 2-4 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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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2-4 就讀國小外籍配偶子女人數與該縣市國小學生總人數比較表 單位:人、% 縣市別 國小學生總人數 就讀國小 外籍配偶子女人數 外籍配偶子女 占全縣國小學生比率 連江縣 575 68 11.83 澎湖縣 6,375 331 5.19 金門縣 4,106 212 5.16 屏東縣 72,129 2,868 3.98 雲林縣 54,217 2,066 3.81 新竹縣 43,473 1,609 3.70 嘉義縣 39,361 1,324 3.36 苗栗縣 46,101 1,411 3.06 桃園縣 179,191 4,725 2.64 南投縣 43,341 1,105 2.55 高雄縣 97,024 2,193 2.26 台東縣 18,775 413 2.20 彰化縣 109,432 2,310 2.11 基隆市 32,112 635 1.98 臺北縣 311,728 6,125 1.96 台南縣 84,760 1,586 1.87 宜蘭縣 38,979 719 1.84 花蓮縣 28,584 509 1.78 臺北市 189,379 3,352 1.77 台中縣 139,508 2,406 1.72 新竹市 35,895 611 1.70 高雄市 120,442 2,008 1.67 台南市 62,484 835 1.34 嘉義市 25,436 331 1.30 台中市 100,126 1,155 1.15 (資料來源:教育部,民 93b;教育部,民 94b) 由表 2-4 可知以就讀國小的外籍配偶子女人數而言,臺北縣有超過六千人, 但是臺北縣國小學生人數亦是最多,所以相對之下外籍配偶子女所占比率並不 高,只有 1.96%。 若以各縣市國小階段外籍配偶子女人數占該縣國小學生總數比率由高至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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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序為連江縣、澎湖縣、金門縣、屏東縣、雲林縣、新竹縣、嘉義縣、苗栗縣、 桃園縣、南投縣、高雄縣、台東縣、彰化縣、基隆市、臺北縣、台南縣、宜蘭縣、 花蓮縣、臺北市、台中縣、新竹市、高雄市、台南市、嘉義市、台中市。 其中離島地區外籍配偶子女所占比率皆超過 5%,連江縣(馬祖)更超過 11%; 直轄市與省轄市外籍配偶子女占該縣市國小學生比率都較低於其他縣市,所以我 們可以得知外籍配偶子女的人數比率分佈是有城鄉差距。 張維中(民 94)指出台灣娶外籍配偶的男性主要集中在以農業、工業為主要 經濟活動的縣市與都會區的邊陲地帶,這些多數為台灣階層社會中的底層。 四、外籍配偶子女就讀國中小學生人數 - 依父或母之國籍別分 外籍配偶來自於世界各國,從教育部(民 93b)之「九十三學年外籍配偶子女 就讀國中小學生人數分析」中,以國小學生父或母的國籍來分別的話,可歸納成 表 2-5。 表 2-5 外籍配偶子女就讀國中小學生人數 - 依父或母之國籍別分 單位:人、%(93 年度) 國中 國小 國家或地區 人數 百分比 人數 百分比 合計 5,504 100 40,907 100 中國(含港澳) 1,731 31.45 14,033 34.30 越南 529 9.61 6,612 16.16 印尼 874 15.88 10,651 26.04 泰國 572 10.39 1,875 4.58 菲律賓 277 5.03 2,908 7.11 柬埔寨 24 0.44 250 0.61 日本 291 5.29 580 1.42 馬來西亞 321 5.83 988 2.42 美國 126 2.29 466 1.14 韓國 183 3.32 461 1.13 (續下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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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2-5(承上頁) 緬甸 165 3.00 910 2.22 新加坡 45 0.82 130 0.32 加拿大 13 0.24 92 0.22 其他 353 6.41 951 2.32 (資料來源:教育部,民 93) 由表 2-5 可知國小階段的台灣外籍配偶子女大都來自中國、越南、印尼、菲 律賓及泰國等國家。東南亞國家(越南、印尼、泰國、菲律賓、柬埔寨、馬來西 亞、緬甸)所占的比率為 59.14%,所以可知現階段國小外籍配偶子女十位裡約有 六位來自於東南亞國家。 但前面資料所述,1996 年開始,越南超越印尼成為台灣外籍新娘最大的來 源,但表 2-5 卻顯示國小階段外籍配偶子女比率印尼 26.04%大於越南的 16.16%。 此現象可能因為越南籍的外籍配偶子女大都尚未入學,所以目前以印尼的外籍配 偶子女所占比率高於越南。 綜合上述統計資料,可以歸納以下幾點: 1、台灣登記結婚對數逐年減少,未婚台灣女性增加,台灣男性在台灣找不到合 適的婚姻對象,進而娶外籍配偶為妻的現象越來越普遍,大約每七對婚姻當 中,就有一對結婚對象為外國人。。 2、外籍配偶子女開始進入國小接受教育的人數越來越多,國小階段有 53,334 人 接受義務教育,占國小學生人數的 2.91%。 3、外籍配偶子女以台灣北部人數最多,其次為南部地區,再來為中部地區;東 部地區及離島人數較少。 4、各縣市就讀國小的外籍配偶子女人與該縣全部國小學生人數比率依序分別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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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江縣、澎湖縣、金門縣、屏東縣、雲林縣、新竹縣、嘉義縣、苗栗縣、桃 園縣、南投縣、高雄縣、台東縣、彰化縣、基隆市、臺北縣、台南縣、宜蘭 縣、花蓮縣、臺北市、台中縣、新竹市、高雄市、台南市、嘉義市、台中市, 所以我們可以得知外籍配偶子女的人數比率分佈是有城鄉差距。 5、外籍配偶子女大都來自於東南亞國家,所占的比率約六成,所以本研究以東 南亞籍外籍配偶子女為研究對象。

參、

、跨國婚

跨國婚

跨國婚姻的原因

跨國婚

姻的原因

姻的原因

姻的原因

一、婚姻結構的改變 台灣近幾年來,男性未婚人口一直大於女性,由表 2-6 所示,且男性的未婚 率逐年下降,但是女性的未婚率卻一直維持平穩但有逐年稍微增加的趨勢,由此 可推斷,台灣男性在台灣娶不到合適的對象,進而迎娶外籍配偶,造成此現象。 表 2-6 台灣近年來十五歲以上未婚人數、比率一覽表 單位:人、% 年度 性別 未婚人數 未婚比率 年度 性別 未婚人數 未婚比率 男 2,429,152 42.48 男 3,364,354 38.02 65 女 1,595,410 31.24 88 女 2,581,305 30.34 男 2,646,716 40.62 男 3,371,213 37.70 70 女 1,802,578 30.43 89 女 2,619,391 30.35 男 2,810,982 39.04 男 3,371,660 37.41 75 女 1,977,931 29.74 90 女 2,652,393 30.38 男 2,976,576 38.95 男 3,379,567 37.19 80 女 2,171,464 29.80 91 女 2,687,613 30.42 男 3,244,425 38.27 男 3,410,118 37.16 85 女 2,415,290 29.95 92 女 2,741,113 30.64 男 3,284,982 38.15 男 3,452,830 37.32 86 女 2,464,217 29.98 93 女 2,796,839 30.91 男 3,339,615 38.21 男 3,499,950 37.47 87 女 2,533,266 30.25 94 女 2,852,497 31.11 (資料來源:內政部,民 95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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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女性主義抬頭 傳統的婚姻觀念中,男性的條件是要高於女性,中國傳統的婚姻是要「上嫁 婚配」、「門當戶對」,通常會以社經地位比自己高的男性作為選擇對象。 現代台灣教育相當普及,擁有高學歷的女性越來越多,這些女性大都投入就 業市場,擁有獨立的經濟來源,不再像傳統的婚姻關係一樣,男主外女主內。女 性婚姻自主性相對提高,所以現代女性越來越晚婚甚至抱持著不婚的單身主義, 這也造就了外籍配偶引進來台的原因之一(黃森泉、張雯雁,民 92;黃木蘭,民 93;鐘重發,民 93)。 三、仲介業者推波助瀾 台灣較中低階層的男性在台灣無法找到合適的結婚對象,再加上傳統的「成 家立業」、「傳宗接代」的壓力之下,很多仲介東南亞外籍配偶的業者因應產生, 將婚姻過程商業化。 我們常可以在路上看到「十八萬辦到好」、「落跑再賠一個」等廣告招牌,此 仲介廣告在台灣的鄉村常看到。外籍配偶嫁來台灣有 21.9%的人是透過婚姻仲介 公司安排的(內政部,民 93)。 在台灣找不到合適結婚對象的男性近而轉向用金錢「買」個老婆來解決婚姻 大事,在仲介業者的商業化與專業化行銷之下,這種現象在台灣越來越普遍,也 為台灣婚姻結構失衡的缺口找到彌補的方式(鐘重發,民 93)。 四、東南亞地區生活貧困 東南亞國家政治上較動盪不安,且經濟發展也較台灣落後許多,他們當地人 民的生活困苦且失業率也高。以越南為例,台灣 90%以上的越南籍外籍配偶來自 湄公河三角洲,而湄公河三角洲每日平均家戶所得不及一美元,屬聯合國定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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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絕對貧窮」地區(吳錦勳,民 94) 不少當地女性就想嫁到國外去,藉由跨國婚姻來改善家裡的生活;外籍配偶 願意離鄉背景遠渡重洋嫁到台灣來,多數是希望成為台灣媳婦後,能靠台灣富裕 的物質生活來改善家中的經濟狀況(黃森泉、張雯雁,民 92)。 由上述資料可得知因為台灣婚姻結構的改變、女性主義抬頭再加上婚姻業者 的廣告宣傳之下,東南亞地區比較貧窮國家的女性就會想嫁到台灣來,藉此改善 家裡的經濟環境。

肆、

、台灣男性的弱勢結構

台灣男性的弱勢結構

台灣男性的弱勢結構

台灣男性的弱勢結構

綜合眾多文獻中,台灣哪些男性會前往東南亞娶外籍配偶可以歸納出以下幾 點: 一、教育程度較低 台灣迎娶外籍配偶男性學歷大都在高中職以下,有的甚至只有國中學歷, 所以他們在台灣就業市場中工作職務無法提高,所以也很難追求到本地女性,進 而迎取東南亞籍外籍配偶(黃木蘭,民 93、鐘重發,民 93)。 而依內政部的統計資料顯示,九十二年度東南亞籍的外籍配偶教育程度, 國中以下學歷高達 73.89%,外籍配偶教育程度以國中、初職為最多,其次為自修 或小學畢業;當然其中也有些是擁有大專以上的高學歷(內政部,民 93)。所以外 籍配偶的教育程度普遍是不高的。 二、結婚年齡較高 台灣男性平均結婚年齡為 33.4 歲,而與外籍配偶結婚的男性 38.8 歲,有 些超過四十歲以上也不在少數(鐘重發,民 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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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縣九十二年外籍與大陸配偶生活狀況調查報告指出,該縣外籍配偶平 均年齡以 20-24 歲為最多,而男性平均年齡集中在 65 歲以上與 35-44 歲,有雙 峰現象產生(臺北縣政府,民 92)。而台閩地區外籍配偶與 丈夫相差 10-19 歲占 41.6%;差 20-29 歲占 10.8%(內政部,民 93)。所以在此跨國婚姻中,「老夫少妻」 的情況相當普遍。 三、家庭月收入與低職業階層 呂美紅(民 90)研究指出,外籍配偶家庭月收入在 20000 元以下有 11.59%; 20001-30000 元的有 25.72%;30001-40000 元的有 30.43%。 內政部(民 93)的報 告中指出,外籍配偶嫁給本國人中有 2.6%是低收入戶;臨時性工作、無工作者有 26.8%。而迎娶外籍配偶的男性職業也以工農階級等二、三級產業為最多(蕭昭 娟,民 89)。 綜合上述資料可得知外籍配偶其家庭的經濟狀況與丈夫的職業類別大都屬 於社會中低階層 四、身心障礙者 北縣九十二年外籍與大陸配偶生活狀況調查報告指出,該縣市取外籍配偶男 性為身心障礙者為 6.83%(台北縣政府,民 92)。而內政部 92 年外籍與大陸配偶 生活狀況調查(內政部,民 93)中指出,台閩地區外籍配偶其國人配偶為身心障礙 者比率為 9%。所以可知部份身心障礙者在國內無法找到合適的結婚對象,進而娶 外籍配偶為妻。 由以上資料可得知,台灣男性可能是因為某些弱勢原因,再加上婚姻仲介公 司的推波助瀾,所以娶外籍配偶為妻。而這些願意漂洋過海跟素昧平生的男人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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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夫妻的外籍配偶,絕大部份是因為家庭經濟條件差,或本身擇偶條件相對弱 勢,所以同意冒險嫁到台灣;這些外籍配偶家庭的組成,雙方都是婚姻市場中的 「相對弱勢」,同時也是社會的弱勢族群,他們互相的結合造成了新弱勢族群的 產生(黃木蘭,民 93)。 但也並非迎娶外籍配偶的都是弱勢的男性,有些台商幹部到東南亞經商之後 認識了當地女性,進而結為連理的也不少。近來不少電子新貴也以白俄羅斯等國 女性為結婚對象,這種家庭社經地位較高的外籍配偶家庭,其生活適應也越好(陳 妙欣、趙立,民 93)。

伍、

、外籍配

外籍配

外籍配偶來台的生活適應問題

外籍配

偶來台的生活適應問題

偶來台的生活適應問題

偶來台的生活適應問題

「天皇皇,地皇皇,無邊無際太平洋。左思想,右思量,出路(希望)在何方。 天茫茫,地茫茫,無親無戚靠台郎。月光光,心慌慌,故鄉在遠方(引自楊艾俐, 民 92, 127 頁)」。這首由鍾永豐、夏曉鵑為外籍新娘識字班所寫的詞似乎道盡 了外籍配偶孤身來台種種的苦。 她們處於種族、階級和性別的三重弱勢,使他們的社會地位被邊緣化,因此 對生活產生不利的影響而出現許多困難。(李瑞金、張美智,民 93)。以下就以綜 合觀點來探討外籍配偶在台灣所發生生活適應上的問題: 一、文化、生活適應問題 莫藜藜、賴珮玲(民 93)的研究中指出,外籍配偶的原生文化在台灣夫家的 家庭是隱形的、壓抑的、甚至被歧視的。因為她們的婚姻添上金錢買賣的色彩, 更讓他們被迫接受台灣種種的文化及價值觀,而她們也無力去抵抗這台灣文化的 強勢作為。 例如許多東南亞籍的外籍配偶她們原本的宗教信仰是回教,且不吃豬肉,而 嫁到台灣來之後,她們被迫吃豬肉,且祭拜台灣傳統信仰的神祇,這跟她們的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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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文化是相違背的,而她們也只能妥協。 二、語言溝通問題 東南亞籍的外籍配偶來台灣通常無法以流暢的國語或台語與人交談,所以造 成她們生活上的不便,且她們通常沒有完整的語言學習管道,導致沒有學習正確 的語言發音之下,她們常說著一口外國口音的國語,語言的溝通問題,造成她們 無法融入我們的生活圈,也對子女的教育上產生不利的影響(莫藜藜、賴珮玲, 民 93;鐘重發,民 93)。 三、婆媳、姑嫂問題 婆媳、姑嫂問題為我中國文化數千年來難解的問題,但是外籍配偶來台與婆 婆、姑嫂的相處,可能會因為文化上的差異與語言溝通上的困難及買賣婚姻上所 造成的歧視進而影響到彼此之間相處而產生問題(李瑞金、張美智,民 93)。 四、子女教養問題 外籍配偶通常嫁來台灣後在一兩年內就會馬上懷孕生子,她們較缺乏養兒育 女的經驗,所以在養育上可能會較有問題(莫藜藜、賴珮玲,民 93)。外籍新娘因 為對華語的不熟,有些甚至連聯絡簿都無法簽寫,語言上的障礙使她們無法指導 小孩的課業,進而影響到小孩學業的表現,親職教育功能不彰。 黃森泉、張雯雁(民 92)的研究中指出,部份外籍配偶的婆婆或先生相當溺愛 小孩,而外籍配偶卻不認同這種溺愛的管教方式,所以管教態度上的不同,也會 造成外籍配偶教育子女上的困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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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家庭暴力問題 跨國婚姻根植於買賣,丈夫和婆家將新娘商品化及視為生產的工具,外籍配 偶在夫家與社會的角色及地位不易被認同,有時加上生活習慣不同,言語溝通困 難,摩擦因此產生,甚至引發拳腳相向,所以有些外籍配偶可能面臨著家庭暴力 的威脅(李瑞金、張美智,民 93)。 雖然外籍配偶可能面臨上面的問題,但也非所有的外籍配偶一定會面臨這些 問題,有些外籍配偶來台灣之後,與夫家家人相處良好,兒女學業成績表現也相 當不錯的(陳湘淇,民 93;黃嘉莉等,民 95;謝慶皇,民 93)。有時在媒體的渲 染下,會過度放大了外籍配偶在台灣適應不良的問題,也給他們貼上「社會問題 製造者」的標籤,這對她們而言是不公平的。外籍配偶在台灣已經超過十二萬人, 她們已經融入我們社會的生活當中,而她們的生活不管是好是壞,都是值得我們 關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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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節

第二節

第二節

第二節

國小學生

國小學生

國小學生影響學業相關因素之分析

國小學生

影響學業相關因素之分析

影響學業相關因素之分析

影響學業相關因素之分析

聯合報(民 94.06.17)報導中指出,新台灣之子基測多低於百分,這篇報導 亦指出外籍配偶子女基測成績低落跟智能無關;家庭經濟狀況是主要因素;媽媽 態度積極有助於孩子考高分;國語文差會影響其他科目。 很多文獻中(鄭淵全,民 85;周新富,民 88;顏秀真,民 89;陳泱民,民 93)亦指出家庭社經地位、家長態度、語言的學習會跟學業成就有相關聯,本節 就以這幾個向度來討問外籍配偶子女學業狀況。

壹、

、家庭社經地位對學業成就的影

家庭社經地位對學業成就的影

家庭社經地位對學業成就的影響

家庭社經地位對學業成就的影

以下就不同理論來探討社經地位的定義與分類。 一、社經地位的定義 Jencks(1972)的研究中指出,家庭背景會影響個人的教育成就,其中影響的 變數有兩個,一是個人的社經地位;二是社經地位以外的文化與心理因素。 社經地位常是研究家庭背景的指標,但如何測量社經地位卻沒有一致的共識 與標準,有些研究認為社經地位代表生活的型態或方式;有些認為是代表人們所 掌握的社會權力或資源;而有些是認為社經地位是指家庭在社會中的地位與受肯 定的程度(吳國淳,民 85)。 林生傳(民 94)參考 Hollingshead 的「兩因素社會地位指標」,提出將職業 等級與教育程度加權合併,將父母親兩者之教育程度、職業等級中較高者為代 表,社經地位的計算是以「職業類別等級」×「7」與「教育程度等級」×「4」之 加總即代表社經地位指數,將合計之總分將社經地位區分為五級。其決定程式如 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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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以職業類別區分社經地位 Ⅰ高級專業人員、高級行政人員 Ⅱ專業人員,中級行政人員 Ⅲ半專業,一般公務人員 Ⅳ技術性工人 Ⅴ半技術、非技術工人 (二)以教育程度區分社經地位 Ⅰ得有碩士、博士學位者 Ⅱ大學院校畢業、技術學院畢業、獲學士學位者 Ⅲ大學肆業、專科畢業者 Ⅳ高中、職畢業者 Ⅴ國中畢業者及其他 (三)加權合併職業類別教育程度以區分社會經濟地位,同表 1-1 職業 等級 職業 指數 教育 程度 教育 指數 社經地位指數 區分界線 社經地 位等級 Ⅰ 5×7 Ⅰ 5×4 5×7+5×4=55 Ⅰ(55-52) Ⅱ 4×7 Ⅱ 4×4 4×7+4×4=44 Ⅱ(51-41) 高 Ⅲ 3×7 Ⅲ 3×4 3×7+3×4=33 Ⅲ(40-30) 中 Ⅳ 2×7 Ⅳ 2×4 2×7+2×4=22 Ⅳ(29-19) Ⅴ 1×7 Ⅴ 1×4 1×7+1×4=11 Ⅴ(18-11) 低 而家庭社經地位與小孩的學業成就有高相關存在,低社經地位的學生在學校 教育系統是處於劣勢地位,低成就和中途輟學幾乎伴隨著這些學生(周新富,民 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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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弱勢族群的分類 洪儷瑜(民 90)的研究指出弱勢學生是因為環境不利因素所造成,可以分為單 親、隔代教養、貧戶、沒有戶籍、僑生、原住民、駐外返國、大陸來台、父母之 一為外國人、受虐等十類。 教育部(民 92)召開「教育改革之檢討與改進會議」中將家庭不利者列為社會 弱勢,而家庭不利是指: 家庭方面:因為家庭經濟、結構、語言文化等因素導致的學習不利包括: 經濟能力(例如:如中低收入戶、失業家庭) 家庭型態(例如:如祖孫二代家庭、暴力家庭、父母雙亡者、流動家庭、遊 民) 社會適應(例如:移民家庭、少數民族、外籍父母) 周新富(民 88)的研究中引述 Ballantine 於 1983 的資料提出判斷學生是否處 於不利地位可從以下指標得知: 1、社會背景:階級指標、主要支持者的教育程度、主要支持者的職業。 2、經濟背景:家庭狀況。 3、動機背景:家長對小孩的教育期望、家長對小孩第一項工作的選擇、家長 對小孩可能從事工作的預測。 4、家庭背景:父親在家、18 歲以下的學生數。 5、父母的互動:母親與小孩共進早餐、母親與孩子共進晚餐、父親與小孩共 進晚餐、晚餐時的對話。 6、與大人的互動:參與親戚活動的次數、參與文化活動的數量。 7、學校經驗:幼稚園就讀年級、參加安親班(day-care-attendence)、學校 的實用類別(school utility rat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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瓦歷斯.尤幹(民 86)指出「教育上的弱勢族群包括女性、身心障礙者以及少 數民族、語族、長期被忽略的底層勞動工家庭之子女與海濱、高山等偏遠地區家 庭子弟等經濟弱勢族群,以及種種在社會體制中被汙名化、被迫匿居潛藏的邊緣 人。這些弱勢族群所出生的下一代通常就成為弱勢兒童。」 如前節所述,外籍配偶嫁到台灣之後,其家庭有些收入並不豐富,家庭教育 水準亦不高,家庭功能不健全;有些又居住於台灣偏遠地區;再加上語言的不通 及文化的隔閡;社會及媒體所營造出歧視她們的眼光,外籍配偶家庭通常為社經 地位較低的階層,而其子女也就可能成為教育上的弱勢族群。

貳、

、低社經地位的教育

低社經地位的教育

低社經地位的教育

低社經地位的教育

以下文獻探討社經地位家庭對子女的教育態度的影響以及對子女學業表現 的影響。 一、社經地位與教育態度 社經地位的高低會影響一個家庭的生活環境,而生活環境會使人產生不同的 價值觀,父母對於子女的教養態度也就會不同。父母採正向的教養方式,子女在 同儕的接納度與社會聲望就會比較高, 較容易被同儕評為受歡迎兒童;而當父 母較常使用負向教養方式,其子女在同儕團體中則較容易有攻擊、退縮等負向行 為特質的出現,且容易被同儕評為被拒絕兒童(顏秀真,民 89)。 低社經地位的父母通常從事較被要求服從及受他們監督的工作,需要接受高 層的說明以及引導,所以他們在扮演父母的角色上轉而會要求孩子對父母的聽 從;而中上社經地位的父母所從事的工作自主性通常較高,所以他們會較注重子 女內在的自我指導、自律特質的培養(Luster, Rhoades & Haas, 19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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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ilman(1966)將不同社經地位的父母教養型態,可歸納成表 2-7: 表 2-7 不同社經地位家庭教養型態的比較表 高社經地位家庭兒童 低社經地位家庭兒童 .嬰幼兒期較自由,同時也有某些 範圍內探索和嘗試。 .由於環境擁擠且危險,通常不能 自由探索。 .父母提供較多視覺、聽覺、運動、 技巧刺激,較有活動的機會。 .生活較壓抑,害怕且不信任陌生 人。 .對自己未來較有把握,且願意去 達成目標。 .較認命,對前途漠不關心。 .鼓勵並培養獨立性。 .父母早管不了子女,毫無準備的 讓子女獨立。 .父母學歷較高,事業較成功,較 好學上進。 .父母較潦倒。 .相信客觀的證據。 .迷信、僵硬的思考。 .口頭溝通較多,觀念存彈性、互 動。 .口頭溝通較少。 .重視學業成就。 .不太重視學業成就。 .民主的教養態度。 .專制的教養態度。 .與學校合作。 .還怕且不信任學校。 .價值觀較屬抽象,如愛、友誼。 .價值觀較現實功利,如金錢。 (引自黃迺毓,民 85, 55 頁) 陳泱澤(民 93)的研究指出,父母親不同的教育態度對子女的學業成就有顯著 差異。由以上資料可知低社經地位的家庭可能因為父母的教育水準較低,家庭經 濟狀況較為不好而對父母的教養信念與態度有很大的影響。 二、社經地位對子女學業表現的影響 社經地位會影響父母的教育態度,那社經地位會對子女學業表現有所影響 嗎?Wagner, Spiker 與 Linn(2002)的研究指出貧窮家庭的孩子比非貧窮的家庭 的孩子更容易出現學習障礙與發展遲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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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淵全(民 85)的研究也指出社經地位較高的家庭,父母對於孩子的期望、職 業期望較高,也對子女的教育較關心,因此所創造出的教育環境就越好,孩子有 較佳的發展機會後學業表現自然較佳。 其他相關研究也指出社經地位與子女學業成就有相關連,將各研究摘要成表 2-8。 表 2-8 社經地位與學業表現相關資料摘要表 研究者 年代 主要研究結果 Powell 1990 .社經地位較高的家庭,父母對子女的成長發 展及學業成就會比較關注。 Sammons 1995 .家庭社經地位對子女小學教育階段的認知與 成就有影響。 Risi, Gerhardstein & Kistner 2003 .種族和社經地位會影響教育結果且使其變差。 .社會關係與白人和中產階級的教育結果比較 有相關,與黑人或低社經地位的教育結果比 較無相關。 鄭淵全 民 85 .不同社經地位、學校背景之教育環境、學生 能力及學業成就有差異存在。 李美慧 民 93 .不同社經地位家庭對於國小六年級學童在自 我概念有著差異存在。 .不同社經地位家庭學童在學業成就上有明顯 差異。 陳江水 民 92 .國中學生的學業成就,因性別、家庭社經地 位的不同而有顯著差異。 .國中學生的家庭環境與人格特質、社會技巧、 學業成就有顯著相關。 .國中學生的家庭環境和成人相關技巧對於學 業成就,具有正向的預測作用。 李嘉惠 民 93 .不同社經地位的學生之英語成績有顯著差異。 (研究者自行整理) 由表 2-8 可得知,不同社經地位的家庭父母教育子女的態度有差異,進而會 影響子女的學業成就表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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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社會階層語言與學習的關係 如前面資料所述,外籍配偶在台灣生活的最大困難之一是語言溝通的問題, 而這問題除了帶給她們自己生活上的不適應之外,是否也會影響其子女的學業成 就呢? Shaffer(1989)研究中指出,常與嬰兒溫柔對話的母親,可以提供嬰兒多樣 化的刺激,有助其社會依附、好奇心、探索環境行為,以及智慧的發展,不但能 增進嬰兒健全心理功能發展,更替未來建立良好的基礎(引自李瑞金、張美智, 民 93,103 頁)。 Bernstein(1975)、吳國淳(民 85)指出,社經地位階層不同,其所使用的階 層間的說話形式也不同,低社經地位的家庭通常以一種限制性的語言符碼(code) 來溝通,而中、高社經地位的家庭通常使用一種較精緻的語言符碼來溝通;而學 校教育中所使用的語言符碼較同於中高層社經地位家庭的語言符碼,所以低社經 地位家庭子女在學校學習中是處於一種較不利的情況。 Parelius 與 Parelius(1987)亦指出美國黑人在智力測驗中通常獲得較低的 成就表現,是因為美國智力測驗都是用標準英語寫成的,而美國黑人小孩在家庭 中可能使用非標準英語造成他推理能力的欠缺及影響抽象思考能力,而影響其智 力測驗成績。 社會階層間說話形式的差異造就學生在學校經驗上的差異;這階層間的差異 亦反映其所處階層文化、生活、行為、價值特色與文化資本差異,而這諸多差異 在不被學校教育認同下,使其在學校中學習遭受挫折,影響可及教師的態度、同 學接納態度、學生個人的學校經驗、學習動機、態度等,對其學業成就產生極大 的影響(陳建州,民 89)。 外籍配偶在台灣夫家的生活中,其原生文化是被壓抑的,有的家庭甚至不喜 歡她們講自己國家的母語,而如果外籍配偶無法使用流暢的華語或台與跟他人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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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溝通的話,再加上其家庭社經地位若處於低層位階,這會影響其子女學業成 就的表現。 由上述資料可得知社經地位會行成階層間的語言與學習關係,進而影響父母 對耔女的教育態度,也會影響子女的學業表現。

參、

、外籍配偶子女教育問題分析

外籍配偶子女教育問題分析

外籍配偶子女教育問題分析

外籍配偶子女教育問題分析

外籍配偶除了生活上的適應有問題之外,她們對子女的教育是否也有其他困 擾呢?以下我們就這個議題來討論: 一、優生保健問題 外籍配偶來自東南亞較落後的國家,其本身育兒的知識可能較缺乏,再加上 經由婚友社的仲介在短時間內即完成結婚手續,從少女成為人妻,再加上婚姻同 常有著「傳宗接代」的目的,結婚一年左右即懷孕生子,這種非自願性的急遽角 色變化,造成她們適應上的困難,進而影響到子女養育的問題(陳佩足、陳小雲, 民 92)。 楊艾莉(民 92)指出外籍配偶在懷孕其間平均只做七次產前檢查,而本地婦 女卻做十到十三次,夫家的經濟弱勢也無法提供其完善的優生保健環境,所以可 能造成外籍配偶子女發展遲緩的比率偏高。 二、語言溝通障礙,影響子女學習發展 如前面資料所述,母親語言與家庭環境會影響子女的學業成就表現,而此現 象在外籍配偶教養子女時是最常遇到的狀況。 母親往往是孩子最主要的照顧者,她們卻往往因為中文的說、聽、讀、寫困 難,而無法帶領孩子閱讀、認字、教導日常用語、正確的發音及學校課業的輔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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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功課無人可正確輔導,這會影響孩子學習、學校適應、心理缺乏自信等問題 (莫藜藜、賴珮玲,民 93)。 外籍配偶語言上的溝通障礙,再加上自己本身教育程度低落,對於子女課業 教導方面產生很大的困難,有些連老師在聯絡簿上溝通的事情都看不懂,更別說 教導子女的課業。母親因語言溝通上的障礙造成其母親在親職教育上的功能不 彰,造成其子女學業成績低落。 三、家庭經濟弱勢,無法提供子女良好教育環境 除了語言影響之外,外籍配偶家庭通常為經濟弱勢的低社經階層,家裡大人 為生活三餐而奔走,子女處在如此惡劣的環境下成長,實在是很難得到適切的照 顧和良好的教育,對於孩子未來生涯發展相當不利(吳清山,民 93)。 而家庭生活的經濟壓力可能造成家庭結構不穩定,進而產生家庭暴力、離婚 等問題,孩子的生活適應也大受影響。 四、教育環境隔閡,子女淪為被貼標籤者 近年來媒體大量報導有關外籍配偶負面的消息,讓社會大眾誤認為她們是社 會問題的製造者。而目前學校教育並沒有針對老師提供多元文化觀的課程培訓及 文化尊重方面的教學課程,無法適度處理外籍配偶子女適應不良的情況;且部份 外籍配偶子女常帶著一口外國腔調的國語或台語,易成為其他小朋友嘲笑的對 象,最後導致外籍配偶子女淪為被貼標籤者(王光宗,民 92;莫藜藜、賴珮玲, 民 93)。 五、身份認同迷惘與文化差異的適應 有些外籍配偶子女看到母親在家庭生活中極度不被尊重,甚至受到暴力的對

數據

表 3-1  預試之學校與有效樣本人數……………………………………  68  表 3-2  正式樣縣市別、年級、學校名稱、人數一覽表………………  69  表 3-3  建立專家內容效度專家名單……………………………………  73  表 3-4  國小普通班學生對外籍配偶子女同儕接納態度量表  專家內容效度………………………………………………………  74  表 3-5  國小普通班學生對東南亞籍外籍配偶子女同儕接納態度  各題之決斷值及與量表總分之相關表…………………………  76  表 3-6  同儕態
表 4-7  外籍配偶子女學校適應量表各題題項的得分平均數  與標準差…………………………………………………………  98  表 4-8  不同性別的國小普通班學生對外籍配偶子女同儕接納態度  全量表與分量表之獨立樣本 t 考驗……………………………  103  表 4-9  有無擔任幹部的國小普通班學生對外籍配偶子女同儕的  接納態度全量表與分量表之獨立樣本 t 考驗…………………  104  表 4-10  不同居住地區的國小普通班學生對外籍配偶子女同儕接  納態度全量表與分量表之獨立樣本 t 考驗……
表 2-3 外籍配偶子女就讀國中小學生人數表-按區域別分( 單位:人、%)  國中  國小  縣市  人數  百分比  人數  百分比  合計    6,9246,9246,924 6,924    100.00100.00100.00 100.00    53,33453,33453,334 53,334    100.00100.00100.00 100.00    北部地區  3,739  54.00  22,645  42.46     臺北市  1006  14.53  4,025  7.55
表 2-4 就讀國小外籍配偶子女人數與該縣市國小學生總人數比較表  單位:人、%  縣市別  國小學生總人數  就讀國小  外籍配偶子女人數  外籍配偶子女  占全縣國小學生比率  連江縣  575  68  11.83  澎湖縣  6,375  331  5.19  金門縣  4,106  212  5.16  屏東縣  72,129  2,868  3.98  雲林縣  54,217  2,066  3.81  新竹縣  43,473  1,609  3.70  嘉義縣  39,361  1,324
+7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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