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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研究方法

第二節 研究對象

研究倫理。杜正治(2006)指出「單一受試研究法」在特殊學生的體育教學、運動選 手的個別訓練上都能發揮功能。王文科( 2003)表示進行某些特殊教育議題探討 時,不容易取得傳統量的研究中推論樣本,因此,單一受試研究法為對身心障礙 者進行研究的一個重要的研究設計。本研究亦採用「單一受試研究法之多探試設 計」,並以量化統計與質性描述資料呈現。研究探討「地板滾球課程介入教學」

對三位特殊需求學生於社會技巧與動作技能之影響。

第一節 研究架構

本研究以單一受試研究法進行,以下就研究架構、自變項、依變項及控制變 項說明、觀察者一致性考驗的重要性及研究階段期(基線期、介入期、維持期)等 闡述說明。

一、研究架構

研究方法以單一受試研究中的「多探試設計」,探討地板滾球課程介入的學 習成效。社會技巧的部分則以「半結構」式的訪談蒐集資料,藉以了解受試學生 在此方面的表現情形。研究架構如圖 3-1-1 所示。

圖 3-1-1 研究架構圖 二、研究變項

(一)自變項

本研究的自變項為「地板滾球課程」,由研究者為主要教學人員,資源班老師 進行協同並擔任觀察記錄員。於資源班課程中的「動作機能課程」時間,進行地 板滾球教學,以探討對特殊需求學生的影響。

(二)依變項

投擲動作技能、手眼協調、團隊合作、人際溝通為本研究之依變項,以教導 地板滾球課程的學習歷程,探究受試者在動作技能及社會技巧方面表現的情形。

動作技能的評估以二個部分進行,第一部分為基線期、介入期的評量記錄,以教 學地形成性評量檢核表的目標達成率,於每節課程最後的綜合階段對受試學生進 行評量,以量化的方式取得介入後學習能力改變的數據。第二部分為維持期的評 量記錄,以參與比賽的表現,於校內辦理地板滾球競賽,受試學生為一組參賽隊 伍,。蒐集記錄數據繪製單一受試研究法的線圖,作為受試者在投擲動作能力表現 的數據。地板滾球課程的介入對受試學生在手眼協調能力的提升,也是本研究者

地板滾球課程

投擲能力

手眼協調 團隊合作

控制變項 特殊需求 3 位學生 (智能障礙)

授課時間 教學者 協同教學者

人際溝通

欲探究的部分,因此以「簡明知覺─動作測驗」進行前、後測之結果,評估受試學 生在介入地板滾球課程後對其手眼協調能力提升的成效。

社會技巧的評估方式,對受試學生在生活及學習上的重要關係人,如級任導 師、資源班老師及家長,進行以半結構方式訪談,獲得受試學生在地板滾球課程 介入後在團隊合作、人際溝通社會技巧方面表現成效的相關訊息,採以質性研究 方式進行分析。

(三)控制變項

在實驗過程中避免其他因素的干擾而影響了實驗結果,本研究之控制變項說 明如下:

1.授課時間

以不影響受試學生原本的課程規劃,於原定資源班課表中的動作機能課程時 間進程教學。依據教育部(2011)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特殊教育課程發展共同原則及 課程綱要,特殊需求領域課程大綱中,動作機能訓練課程每週以 1-4 節為原則;另,

在學習領域的節數分配在特殊需求領域課程部分佔 0%~20%(2-4 節)的原則下,因 此安排每週上課 2 節,固定星期三、五早自習,每節 40 分鐘。在其他時間不進行 體育的相關活動,除了上述的時間之外亦不增加練習時間,避免其他因素的干 擾。

2.教學者

本研究之教學者為研究者本人,研究者任職教育工作達 27 年,承辦特殊教育 行政工作也有 5 年的資歷,目前服務於新北市某國小擔任特殊教育行政職務,於 校內推廣地板滾球活動,並帶領學生參加比賽,熟悉地板滾球的課程。雖然非特 教體系畢業,但對於課程及教學的規劃足以勝任,為補足非特教專長的專業性不 足,與資源班老師進行協同教學。課程的規劃、實施、處理階段等,都與該師進 行討論與檢核,確認後始得進行。

3.協同教學者

協同教學者與研究者服務於同一所學校,受試三名學生皆為該師之個案管理 學生,為主責學生的授課老師,能有效掌握受試學生的學習狀況。協同教學教師

畢業於國立大學特殊教育學系在職碩士專班,服務年資達 6 年,集中式特教班、

資源班服務各 3 年。協同教學者不介入直接教學,以觀察記錄與提供資訊於教學 者為主要任務。

三、觀察者間的一致性

前述協同教學者並不介入直接教學亦為觀察者,是故,本研究的觀察者為研 究者本身及協同教學者二人。觀察者的主觀記錄會影響到研究的信度,因此,觀 察者間的一致性是觀察記錄的重要環節。研究者於草創計畫之初與協同教學者已 多方討論,並於確認研究計畫後,說明研究觀察行為目標的認定與記錄方式。觀 察先前帶領學生比賽的錄影並各自記錄,再進行事後的比對,多次反覆討論行為 目標的定義,計算觀察者間的一致性。觀察者間的一致性須達 80%以上,一致性 越高其信度則越高。一致性的信度計算公式如下:

一致性百分比 = 記錄者一致性次數

ⅹ100%

記錄者一致性+記錄者不一致性

表 3-1-1

觀察者一致性表 學生

階段

甲 乙 平均

基線期 85% 100% 93%

介入期 100% 95% 98%

維持期 94% 100% 97%

平均 93% 98% 96%

四、研究設計

研究設計以「單一受試研究法之多探試設計」,此研究設計為多基線設計變 型類別之一。受試者二名學生的障礙類別是相同的,但各自具有其獨特性,互相 不會受到干擾與影響,且就讀相同年級,符合多探試設計的內在效度。

(一)基線期

二位受試學生一起進入基線期的評量,受試甲連續進行三次的評量,對受試 乙則進行以間歇性的評量。當受試甲呈現 3 點穩定的狀態後,即進行第二階段的 介入,在受試甲介入教學的同時則對受試乙進行連續的三次的評量,當受試乙也 呈現 3 點的連續穩定狀態後,則進行第二階段的介入教學。

(二)介入期

依受試學生基線期呈現穩定的狀況,即開始進行介入的教學活動,教學活動 持續進行並評估學生表現的情形,每位受試學生進行 10 週的介入教學後即撤除,

準備進入維持期的觀察。

(三)維持期

撤除地板滾球課程一週後,訪問老師與進行 3 次動作技能評量,記錄受試學生 於研究中所提升的能力後續維持的情形。研究階段期如圖 3-1-2 所示:

學生 基線期 介入期 維持期 甲 ‧ ‧‧‧ ‧‧‧‧‧‧‧‧‧‧ ‧‧‧

乙 ‧ ‧ ‧‧‧ ‧‧‧‧‧‧‧‧‧‧ ‧‧‧

圖 3-1-2 研究階段期圖

第二節 研究對象

本節說明研究對象之基本資料與其特殊需求性、本研究設計規畫方向、研究 施測的測驗工具等。本研究對象採立意取樣,以目前就讀新北市某國小,二年級 不分類資源班,障礙類別為智能障礙二位男生。

一、基本資料 表 3-2-1

受試學生基本資料表

學生 性 別 障礙類別 障礙程度 年齡

甲 男 智能障礙 輕度 8

乙 男 智能障礙 輕度 8

二、個別特質說明

以 IEP 計畫中學生能力現況描述,溝通能力、知覺/動作/行動能力、社會人際 關係等做描述性說明。

(一)受試甲 1.溝通能力

能主動用口表達基本需求,不會主動與老師、同學說話,自言自語,重複說 他人的話。會跟家人聊天,但是聊同一件事情說很久,而且一直重複,常跟母親 確認同一件事,造成母親的困擾。

2.知覺/動作/行動能力

能自行跑、跳,可雙腳跳,單腳跳不穩。可自行上下樓梯,但是需要扶著扶 手,若是空心沒有扶手的樓梯就沒辦法自行下樓。可握筆進行塗鴉,會使用剪刀 剪出直線、三角形。

3.社會人際

缺乏與人視線的接觸,需要提醒後也能做到,不會主動與同學玩或互動。看 到母親的同事會以點頭方式表示禮貌,缺乏物權的觀念,經常拿走同學的物品而 造成衝突。三、四歲前很固執不能改變生活中的固定模式,會因此而哭鬧,現在 若事先跟個案事先說明、溝通、告知後,個案就能接受比較不會造成情緒上的波 動與不安。

(二)受試乙 1.溝通能力

口齒不清,能被動式的回應,但無法持續進行對話,僅能理解常見指令,無 法馬上理解新的指令,需要多次說明。能用簡單的句子表達基本需求,但是個性 被動,需求表達不佳,經常需要大人的提醒。

2.知覺/動作/行動能力

能獨立進行跑、跳、平路行走移動,但下樓梯時不會雙腳交叉運用,要一步 一步走階梯。精細動作表現較同儕差,畫線不平穩無法依指令從指定點開始,撕 紙只能直接撕開無法依線條指示撕開。

3.社會人際

活動量大,行為粗魯,經常衝撞同學或是無法克制力道而弄傷同學,無法理 解規範,經常以自己的方式去面對。缺乏物權觀念,常直接拿走他人的物品,而 導致衝突發生。個性固執不願意做的事就會堅持不做,無法以脅迫的方式強逼其 進行,不懼怕權威、打罵對個案而言沒有約束力。

三、其他特質說明

二位受試學生在特殊教育類別上都是智能障礙,但也伴隨其他障礙類別的特 質與需要關注的部分。

(一)受試甲是個身體強壯的孩子,疑似伴隨有亞斯伯格,喜歡畫畫,容易沉浸在 自己的想像空間,無法融入班級學習,喜歡在校園中遊蕩,更喜歡在雨天感受

「水」的體驗。

(二)受試乙也是個身強體壯的孩子,伴隨有過動傾向,經常在班級中與同儕產生 衝突,由於力道大且不會控制,與同學產生紛爭時動手而造成同學受傷,目前持 續服用利他能藥物控制中。

四、特殊需求評估

二位受試學生於個別化教育計畫中,其能力狀況評估之溝通能力、知覺/動作/

二位受試學生於個別化教育計畫中,其能力狀況評估之溝通能力、知覺/動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