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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研究方法

第二節 研究對象

本研究的受試者為 5;0-5;11 歲的學齡前兒童,共有 70 名受試 者,包含 24 名非典型語音錯誤較少的 SSD 兒童(簡稱典型錯誤 SSD 組),22 名非典型錯誤較多的 SSD 兒童(簡稱非典型錯誤 SSD 組)以 及 24 名生理年齡及非語文智商配對的對照組兒童。選取學前階段 5 歲兒童是由於正常的音韻歷程在 4 歲前大部分會漸漸消退,到了 6 歲大多能正確說出所有語音(Bernthal et al., 2013);另外,4 歲之前的 兒童其音韻覺識能力尚不成熟,其測驗之得分普遍有過低或不穩定 之現象(胡潔芳,2005),因此在選取個案時以 5 歲兒童為目標族 群。

SSD 兒童的招募主要透過台灣北部地區醫療院所的語言治療師 轉介而來,以及在各親職網站張貼實驗計畫說明書進行招募,而對 照組兒童主要是透過公私立幼兒園教師轉介以及透過在各親職網站 所張貼的實驗計畫招募訊息而來。所有受試兒童皆經過家長填寫

「兒童基本資料表」(附錄一)及研究者(通過中華民國考選部專門職 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具有語言治療師執照)的篩檢,以確定排除 有醫學診斷為視覺、聽覺等感官障礙、智能障礙、自閉症、情緒困 擾行為以及其他神經功能或顏面構造生理損傷者。同時為排除聽力 異常,所有參與者皆須通過攜帶式聽檢儀檢查三頻率(1000Hz、

2000 Hz、4000 Hz)純音聽覺閾值(25dB HL)的檢查;為排除口腔 功能明顯異常者,所有受試者皆須通過口腔構造及功能評估。所有 受試者皆以華語為平日主要使用的語言,另外,本研究也將以配對 方式控制 SSD 組及對照組兒童之性別和主要照顧者的教育程度。招 募的受試者兒童一共有 93 人(對照組 31 人、典型 SSD 組 29 人,非 典型 SSD 組 33 人),排除不符合選取標準的個案後,本研究受試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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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一共 70 人(對照組 24 人、典型 SSD 組 24 人,非典型 SSD 組 22 人),以下針對三組受試者的選取標準,進行說明:

一、 典型錯誤 SSD 組與非典型錯誤 SSD 組學前兒童

1. 排除由生理構造、神經肌肉、感官知覺或認知功能所造成的語 音異常,例如智能障礙、聽障、腦性麻痺、唇顎裂、言語失用症…

等。

2. 在華語兒童構音與音韻測驗(鄭靜宜,2018)中「詞語構音分 測驗」得分低於或等於百分等級 25 者。

3. 在托尼非語文智力測驗(第四版中文版)(Test of Nonverbal Intelligence-Fourth Edition; TONI-4) (林幸台等人,2016)離差智商 80 以上者。

4. 為排除兒童有語言理解的困難,參與兒童在「修訂學前兒童語 言障礙評量表」(林寶貴等人,2008)或「修訂學齡兒童語言障礙評 量表」(林寶貴等人,2009)語言理解分測驗之得分必須在負 1.5 個標 準差以上才會納入為研究對象。

5. 使用兒童在華語兒童構音與音韻測驗(鄭靜宜,2018)中「詞 語構音分測驗」的語料,分析出每位兒童典型及非典型音韻歷程的 數量,接著將 SSD 兒童分為兩組。過去依照 SSD 兒童的音韻歷程 來分為典型與非典型組的方法有幾種,一種是以 10%的非典型錯誤 率為標準,若兒童出現的非典型音韻歷程佔其所有音韻歷程 10%以 上,則屬於非典型 SSD 兒童(Leitao & Fletcher, 2004; Leitao et al., 1997; Preston et al., 2013 ;Rvachew, et al., 2007),另一種是兒童在命 名 50 個單字時,5 次命名機會中至少有一次出現非典型錯誤時,則 此兒童屬於非典型 SSD 組,或是在命名 50 個字詞時(每個詞只命名 一次),出現超過 4 次非典型錯誤則歸類為非典型 SSD 組(Waring, Eadie, Liow & Dodd, 2017)。本研究採用過去較多學者使用的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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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itao & Fletcher, 2004; Leitao et al., 1997; Preston et al., 2013;

Rvachew, et al., 2007 ),以 10%的非典型錯誤率為標準來計算出每位 兒童非典型語音錯誤(音韻歷程)的比例,其計算公式為:(非典型語 音錯誤數量/典型+非典型語音錯誤數量)

×100%

;若非典型語音錯 誤比例≧10%歸為「非典型錯誤 SSD 組」,非典型語音錯誤比例

<10%者歸為「典型錯誤 SSD 組」。語音錯誤之典型與非典型定義 是參考過去相關研究之結果(卓士傑,2008;鄭靜宜,2011;Zou &

Dodd, 2000),其 5 歲兒童之典型語音錯誤包含塞音化、後置化、不 捲舌音化、捲舌音化,其他的錯誤則屬於非典型語音錯誤。本研究 之錯誤語音的分析以聲母(子音)的替代為主,另外,由於華語音節 結構之特性,大部分的子音分布在音節之首,只有部分鼻音(例如/n/, /

ŋ

/)分布在鼻韻母之中,因此,本研究主要分析華語中的 21 個聲 母,不含鼻韻母中的子音。

二、 一般發展的對照組兒童

1. 智力及聽力正常、無語言及言語發展障礙的病史,並排除有自 閉症、腦性麻痺、神經損傷及情緒困擾等其他明顯障礙者。

2. 在華語兒童構音與音韻測驗(鄭靜宜,2018)中「詞語構音分 測驗」得分高於百分等級 25 者。

3. 在托尼非語文智力測驗(第四版中文版)(Test of Nonverbal Intelligence-Fourth Edition; TONI-4) (林幸台等人,2016)離差智商在 80 以上者。

4. 為排除兒童有語言理解的困難,參與兒童在「修訂學前兒童語 言障礙評量表」(林寶貴等人,2008)或「修訂學齡兒童語言障礙評 量表」(林寶貴等人,2009)語言理解分測驗之得分必須在負 1.5 個標 準差以上才會納入為研究對象。

56 (F(2,67) = 60.304,p < .001)及正確百分比(F(2,67) = 73.635,p < .001) 都達到顯著差異。事後比較(Scheffe 法)發現,典型 SSD 組與非典型 SSD 組之間的構音正確數(p=.077)及正確百分比(p=.202)無顯著差 異。在兒童語言障礙評量表的理解分測驗表現上,三組之間有顯著 差異(F(2,67)=8.760,p<.001),事後比較發現,對照組與典型 SSD 組 (p=.185)和非典型 SSD 組(p=.069)之間無顯著差異,典型 SSD 組與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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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型 SSD 組之間則有顯著差異(p<.001)。在非語文智商的表現上,

三組在 TONI-4 的標準分數之間沒有顯著差異(F(2,67) = 3.136,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