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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研究方法

第二節 研究對象

一、研究學校概況

本研究之研究對象為彰化縣興興國小,該國小為市區交界的中型學 校,一百學年度全校共二十六班,以閱讀教育為學校本位課程,在校內推 動許多推廣閱讀的相關活動,招募故事志工即為其中一項。故事志工成立 之初是當時的教務林主任帶領校內幾位志工參加彩虹愛家協會所承辦的 說故事工作坊,在工作坊課程結束後,志工開始進入班級說故事,並成立 彩虹故事媽媽隊。一年之後因為團員逐漸流失,彩虹故事媽媽隊暫告停擺。

後來接任教務處的另一位林主任,以學校圖書館志工為班底,重新招 募故事媽媽,由學校製作電子書提供故事媽媽說故事的媒材,企盼藉由故 事媽媽說故事提升學童的閱讀興趣,進而推動校內的閱讀風氣。同時辦理 多項研習活動,以提升故事志工說故事的技巧與推動閱讀的相關知能,並 成立故事媽媽讀書會,讀書會中除了針對故事材料作討論與賞析外,更重 要的是讓故事志工有機會分享彼此說故事的經驗與自我的成長。

目前興興國小故事志工隊在輔導室的用心統籌規劃下,志工於周一或 周四的晨光時間,分別固定進入中、低年級各班,進行一周一次的說故事 活動。以下將研究對象分為故事志工、學童、教師及家長。

二、故事志工

彰化縣興興國小目前有十五位故事志工,有家庭主婦,也有職業婦 女,每個人的學經背景都不相同,來自社會的各行各業。本研究採立意取 樣,根據文獻探討中說故事者的特質,包括必須具備說故事的熱情、說故 事的毅力與說故事的理念,選擇兩位目前在興興國小四年級說故事的志 工。兩位志工皆為已婚婦女,對於長期在興興國小說故事,感到愉悅而有 價值,對於說故事活動有自己的一套理念與想法,本研究基於研究倫理,

對於研究對象需匿名保護,因此研究過程中以 A 志工與 B 志工稱呼,兩位 志工的基本資料整理成表 3-1。

表 3-1 故事志工之基本資料

代號 年齡 學歷 職業 擔任故事志工時間 A 40 專科 家庭主婦 12 年 B 38 學士 兒童美語老師 4 年 A 志工擔任故事志工已有 12 年之久,原本從事藥劑師工作,在自身 孩子進入小學就讀後成為家庭主婦,開始全心陪伴孩子學習。會從事說故

事活動是受到本身參與的讀書會伙伴影響,一開始並不在興興國小,而是 在鄰近學校。後來應自己孩子班級導師的邀請,進入興興國小說故事,在 學校草創故事媽媽團隊時,便加入志工隊並參與培訓,是興興國小故事媽 媽的元老成員。從自己孩子小一開始說故事到現在,雖然孩子早已從興興 國小畢業,A 志工仍然樂於到學校說故事給學童聽,認為說故事是一個對 學童很有意義的活動。

B 志工一開始就在興興國小擔任故事志工,同樣是受到自己孩子班級 導師的邀請,參加故事媽媽團隊進到班級說故事。B 志工本身為兒童美語 老師,因此對於教學安排、引導方式有一套自己的想法與模式。對於說故 事,B 志工認為是一件簡單卻能發揮極大功效的事,就像一顆小種子能發 育成甜美的果實。

三、學童

本研究以興興國小四年級學生為研究母群,四年級總班數為五班,學 生人數約 150 人,為求研究結果深入及具體,本研究不以取得普遍數據為 目的,而是採取質性的研究方法,進入說故事現場蒐集具體的現場記錄。

Patton(1990)曾指出,質性的研究與量化研究最大的差異即在抽樣方法 的選擇,質性研究是集中深入研究一群經過精心選擇的樣本,也因為要深 入,所以樣本數量通常較少,甚至是只有一個個案,所以質性研究通常為

立意取樣(引自潘淑滿,2003)。因此本研究從興興國小四年級中,立意 取樣二班進行參與觀察、個別訪談並實施學童說故事活動回饋表的調查。

四、教師

參與本研究之教師是研究中所觀察班級的教師,基於研究倫理兩位 教師分別代稱為 TA 與 TB。研究方式是藉由半結構訪談,瞭解教師對說故 事活動影響學童閱讀行為的看法。

五、家長

參與本研究之家長,是由訪談學生中隨機抽樣兩位,基於研究倫理兩 位家長分別代稱為 PA 與 PB,同樣以訪談的方式來瞭解訪談學生的閱讀行 為,做為學生訪談之檢正資料,期使訪談分析更臻完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