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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研究方法

第三節 研究對象

本研究研究對象之設定有以下三個條件:1.問卷發放時必須服務於公立一般國 民小學集中式特殊教育班;2.必須具備國小階段特殊教育身心障礙類合格特教教師 資格;3.必須在五年內曾擔任一年級新生之任課教師或導師者。本研究主要分為試 探性研究及正式研究兩個部分,由於兩次發放問卷進行調查的時間點與目的並不 相同,故母群體與抽取之樣本數量有所差異,分述如下:

壹、預試

一、預試母群體

以一百學年度第一學期服務於台灣地區(不包含離島地區)國民小學智能障 礙類集中式特殊教育班、多重障礙類集中式特殊教育班、不分類集中式特殊教育 班教師為研究對象,依據當年度特殊教育通報網所公布之統計資料,一百學年度 合於上述三類集中式特殊教育班之合格教師人數,總計共有 1381 人。其中,北部 地區(包含:臺北市、新北市、基隆市、桃園縣、新竹市、新竹縣、苗栗縣)合 格教師人數共有 665 人,占三類集中式特殊教育班合格教師總人數 48.15%;中部 地區(包含:臺中市、南投縣、彰化縣、雲林縣、嘉義市、嘉義縣)合格教師人 數共有 352 人,占三類集中式特殊教育班合格教師總人數 25.49%;南部地區(包 含:臺南市、高雄市、屏東縣)合格教師人數共有 280 人,占三類集中式特殊教 育班合格教師總人數 20.28%;東部地區(包含:宜蘭縣、花蓮縣、臺東縣)合格 教師人數共有 84 人,占三類集中式特殊教育班合格教師總人數 6.09%。

二、預試樣本

預試調查預計抽取35-40個研究樣本進行信效度分析。首先,研究者依據北、

中、南、東四個區域之國小集中式特教班合格教師人數與全國國小集中式特教班 合格教師人數比例計算後,決定各區域抽取之樣本數;其次,研究者以隨機抽樣 方式抽出學校名稱,再逐一致電至該校特教班詢問教師參與研究之意願;最後,

確認預試樣本名單,且將書面問卷以郵寄方式寄出。本次預試研究共寄出42份調 查問卷,回收有效樣本共38份,回收率90.48%(詳見表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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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3-3-1

預試研究樣本回收情形 地區 合格教師總

人數(人)

占全體教師 百分比(%)

發出樣本數

(份)

有效樣本

(份) 回收率(%) 北部 665 48.15 18 14 77.78 中部 352 25.49 10 10 100 南部 280 20.28 12 12 100

東部 84 6.09 2 2 100

總計 1381 100 42 38 90.48

貳、正式研究

本研究之正式研究對象為高屏地區國小階段集中式特殊教育班級教師,由於 希望瞭解的是目前實務現場教師之意見,所以參與調查的對象在填寫問卷時,必 須是服務於公立一般國民小學集中式特殊教育班的現場教師,包含正式教師及代 理代課教師,且須具備國民小學階段特殊教育身心障礙類合格特教教師資格,並 在近五年內曾擔任一年級新生之任課教師或導師者。

一、正式研究母群體

正式研究以一百零一學年度第一學期服務於高屏地區國民小學智能障礙類集 中式特殊教育班、多重障礙類集中式特殊教育班、不分類集中式特殊教育班之教 師為研究對象,且需符合上述三項條件。依據特殊教育通報網所公布之統計資料,

一百零一學年度合乎上述條件的高屏地區集中式特殊教育班合格教師總計共有 179 人。其中,高雄市國民小學集中式特教班合格教師人數共有 132 人,占高屏地 區集中式特殊教育班合格教師總人數的 73.74%;屏東縣國民小學集中式特教班合 格教師人數共有 47 人,占高屏地區集中式特殊教育班合格教師總人數的 26.26%

(詳見表 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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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3-3-2

一0一學年度高屏地區國小集中式特教班合格教師人數

縣市/鄉鎮市區 人數(人) 縣市人數累計(人) 縣市百分比(%)

高雄市

苓雅區 8 8 -

新興區 1 9 -

前金區 4 13 -

前鎮區 14 27 -

鳳山區 12 39 -

小港區 6 45 -

三民區 12 57 -

鼓山區 6 63 -

旗津區 2 65 -

楠梓區 4 69 -

仁武區 3 72 -

大社區 2 74 -

左營區 12 86 -

岡山區 6 92 -

路竹區 2 94 -

阿蓮區 2 96 -

燕巢區 2 98 -

橋頭區 2 100 -

梓官區 2 102 -

彌陀區 2 104 -

湖內區 2 106 -

大寮區 4 110 -

大樹區 2 112 -

旗山區 4 116 -

(續下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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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續)表 3-3-2

一0一學年度高屏地區國小集中式特殊教育班合格教師人數

縣市/鄉鎮市區 人數(人) 縣市人數累計(人) 縣市百分比(%)

林園區 6 122 -

美濃區 3 125 -

六龜區 2 127 -

內門區 2 129 -

甲仙區 1 130 -

茄萣區 2 132 -

小計 132 73.74

屏東縣

屏東市 14 14 -

潮州鎮 2 16 -

里港鄉 2 18 -

高樹鄉 1 19 -

鹽埔鄉 2 21 -

長治鄉 4 25 -

竹田鄉 2 27 -

內埔鄉 4 31 -

萬丹鄉 4 35 -

東港鎮 3 38 -

新園鄉 2 40 -

枋寮鄉 3 43 -

車城鄉 2 45 -

恆春鎮 2 47 -

小計 47 26.26

總計 179 100

資料來源:研究者整理自教育部特殊教育通報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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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正式研究樣本

由於研究調查的範圍由全國國小集中式特教班縮小至高屏地區,母群體不大,

故將原本的抽樣調查方式更改為對高屏地區國民小學集中式特教班教師的普查。

正式研究對象依據本研究上頁所列之母群體名單為基礎,扣除研究者本人,

及先前已經參與預試研究之教師,也就是扣除高雄市教師8人,屏東縣教師2人外,

研究者依據特殊教育通報網所得之名單,逐一致電至名單中所有學校集中式特教 班詢問,確認該校特教班教師參與研究之意願,經電話聯繫之結果,高屏地區除 了三所學校教師不願意參與研究調查,以及兩所學校無法順利聯繫外,其餘各學 校教師均表示同意參與研究。故研究者在民國101年12月至102年1月間,陸續寄發 紙本問卷至各個學校。本研究總計發出正式調查問卷162份,回收調查問卷157份,

在初步檢視157份問卷後,確認其中有效問卷共155份,無效問卷2份,有效問卷的 回收率為95.68%(詳見表3-3-3)。

表 3-3-3

正式研究問卷發放與回收情形

縣市 發出樣本 回收樣本 有效樣本數 回收率(%)

高雄市 117 113 - -

屏東縣 45 44 - -

總計 162 157 155 95.68

總結參與研究的高屏地區國小集中式特教班教師之背景變項後可以得知,在 教師個人背景部分,擔任國小集中式特教班之教師性別以女性(82.6%)為多數,教 師年齡以介在 26-30 歲(31.0%)及 31-35 歲(27.7%)者為多數,最高學歷以專科/大學 畢業(67.1%)者為最多數,集中式特教班任教年資以任教年資 1-5 年(41.9%)及任教 年資 6-10 年(31.0%)者為多數,在教師的教職生涯經歷中,有 56.1%的教師曾擔任 特殊教育心評教師,有 54.2%的教師曾擔任國小分散式資源班教師,在曾接受的特 殊教育師資培育訓練部分,以曾就讀於大專院校特殊教育系/組之教師(65.8%)人數 最多(詳見表 3-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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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3-3-4

高屏地區國小集中式特教班教師個人背景資料(N=155)

變項 選項 n %

性別 男 27 17.4

女 128 82.6

年齡 25 歲以下 12 7.7

26-30 歲 48 31.0 31-35 歲 43 27.7 36-40 歲 19 12.3

41-45 歲 13 8.4

46-50 歲 9 5.8

51 歲以上 11 7.1

最高學歷 師專/大學 104 67.1

研究所 51 32.9

集中式特教班年資 1-5 年 65 41.9

6-10 年 48 31.0

11-15 年 31 20.0

16-20 年 6 3.9

21 年以上 5 3.2

教職生涯經歷 國小分散式資源班教師 84 54.2 特教組長/校內特教業務承辦人 58 37.4 特殊教育心評教師 87 56.1 特殊教育師資培育 特殊教育師資班 44 28.4 大專院校特殊教育系/組 102 65.8 大專院校其他系所加修特教學程 9 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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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小結

本研究之研究對象為現任高屏地區國小階段所有集中式特教班教師,總計發 出調查問卷共 162 份,回收有效問卷 155 份,回收率 95.68%。協助填寫問卷之教 師個人背景統計結果,高屏地區國小集中式特教班教師之性別以女性(82.6%)為多 數,教師年齡以介在 26-30 歲者(31.0%)居多,最高學歷以大學畢業(67.1%)者居多,

集中式特教班任教年資以任教 1-5 年者(41.9%)居多,教職生涯經歷部分,除了所 有教師都為現任的國小集中式特教班教師外,有 56.1%的教師曾擔任特殊教育心 評教師,有 54.2%的教師曾擔任國小分散式資源班教師,在特殊教育師資培育訓 練部分,以曾就讀於大專院校特殊教育系/組之教師(65.8%)人數最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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