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研究方法
第二節 研究對象
本節將分述本研究對研究對象之界定、研究對象來源及研究對象基本資料。
一、研究對象之界定
質性研究中,研究對象數目全賴研究者依據研究資源、研究目的、研究對 象所呈現的豐富訊息、研究者的理論觸覺等來決定,不像量化研究為進行統計分 析而必須達到一定的標準,而是重視所選取的樣本是否能呈現研究者所想要獲得 的豐富資訊(Patton, 1995)。研究者在本研究中期待能透過深度訪談,了解並 探討聽覺障礙者求職之歷程與需求,進一步以社會排除觀點進行分析,是故在選 取樣本時非重視樣本數的多寡,而是期待研究對象能夠提供手語族聽障者之豐富 工作歷程訊息。因此,本研究之研究對象選取的界定如下:
1、設籍台東縣之聽障者。
2、以手語為主要溝通模式之領有身心障礙手冊的聽覺障礙者。
3、年齡已滿 18 歲,曾有工作經驗之成人。
4、有意願參與本研究者。
二、研究對象之來源
選取研究對象的方法為「立意取樣」(Purposive Sampling),研究者一一 拜訪過去在台東進行手語翻譯服務時所認識的聽覺障礙者,以書面之訪談邀請稿 (詳見附件 1)並以手語當面邀請其參與研究;另外,研究者亦透過「台東縣政府 手語翻譯服務中心」承辦人來尋覓願意接受訪談之聽覺障礙者。
三、研究對象之基本資料
研究者覓得三位符合以上資格之聽障者願意接受訪談,其中為兩名男性、
一名女性,年齡分別為 63、33 及 29,並有兩位已婚、一位未婚。一位天生致聾、
一位是學語前發燒致聾,另一位則是學語後才發燒致聾,同時有兩位工作穩定、
一位工作尚不穩定,綜合各項度來看研究對象有其個別差異,恰好能藉此了解不 同背景之聽障者進入職場之情境。其研究對象資料整理如下表 3-1 所述:
表 3-1
第三節 研究方法
本研究主要探討聽覺障礙者就業歷程與需求,其重視「當事人的個別經驗 與感受」,即聽覺障礙者求職時所遭遇各種情境的主觀解釋、認知與感受,而其 歷程現象往往處於不斷變動的狀態,亦因不同的研究對象而有不同的主觀經驗詮 釋,需要由研究者進入這些聽覺障礙者之田野中,透過訪談並記錄每位聽覺障者 之陳述,以取得真實資料。質性研究主張社會世界(social world)是由不斷變動 的社會現象所組成,並質性研究者必須在自然的情境中,透過與被研究者密切的 互動過程,以一種或多種的資料收集方法,對所研究的社會現象或行為,進行全 面式的、深入式的理解(潘淑滿,2003);而質性研究的途徑中,其中之一為「社 會現象學」(social phenomenology),其旨在「瞭解一個人在其『生命世界』(life wold)的生活經驗與意圖」(韓培爾,1998),非常符合本研究欲探討的方向。因 此,為達到研究目的,研究者選擇以質性研究作為本研究之研究方法,並主要以 深度訪談(In-Depth Interviewing)的方式來蒐集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