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三節 聽覺障礙者就業之相關研究
一、 聽覺障礙者就業歷程之相關研究
根據身心障礙及資賦優異學生鑑定辦法(2012)第三條第三款所稱聽覺障 礙,指由於聽覺器官之構造缺損或功能異常,致以聽覺參與活動之能力受到限制 者。前項所定聽覺障礙,其鑑定基準依下列各款規定之一:
(一)接受行為式純音聽力檢查後,其優耳之五百赫、一千赫、二千赫聽閾平均值,
六歲以下達二十一分貝以上者;七歲以上達二十五分貝以上。
(二)聽力無法以前款行為式純音聽力測定時,以聽覺電生理檢查方式測定後認 定。
本研究所謂聽覺障礙者,乃指參與本研究接受訪談之三位聽覺障礙者。
二、就業歷程
本研究所指之就業歷程,係指聽障者結束求學階段後,其意圖進入職場的 行動中,有關個人與環境互動的種種過程。研究中將分為兩階段,第一為求職歷 程,如求職準備、求職方式、等待工作、機會的出現等直致獲得工作的過程;第 二階段為從業歷程,如工作內容與環境是否勝任、與雇主同事互動並持續或中斷 工作之情況等,並其為重覆循環歷程。本研究以受訪對象在訪談中所呈現受訪結 果代表之。
三、就業需求
本研究之就業需求,意旨個體對心理、生理、社會與經濟等需求為選擇職 業的關鍵,意即聽障者求職、取得工作、結束工作、再就業等歷程中,所需要的 相關協助,並以受訪對象在訪談中所呈現受訪結果代表之。
第四節 研究範圍與限制
基於前述的研究動機與目的,本研究範圍與限制說明如下:
一、研究對象
本研究以設籍台東縣並其主要溝通語言為手語之 3 名聽障者為研究對象,
因地區及人數故有其推論上的限制,然本研究之研究方法即採質性研究,其重視 個別研究及意義詮釋的價值(潘淑滿,2003),並且研究過程將會使研究盡可能達 到應有的信效度。
二、時間、空間上的限制
礙於完成研究論文的時間短促,難以對研究參與者做更深入、長期的訪問,
再者依研究者對台東縣聽障者生態之觀察,加上在邀請研究參與者的過程中,某 些聽障者對於訪談或需要錄影都予以婉拒,因此推測該地區聽障者較少有接觸社 會團體並了解學術研究的經驗,因此本次研究僅使用深度訪談法,尚無深入聽障 者就業之現場中,採集更細膩的資料。
三、手語詮釋上的限制
手語是一有其文法、獨特結構的視覺性語言,其與口語中文在互相轉譯的 過程中難免有其差異。再者,翻譯的過程也會受到研究者、被研究者與手譯員三 方的互動、訪談的時間與次數、訪談情境、事件等交互影響。由於使用手語語言 進行的研究尚不多,在學術的建構上尚未有嚴謹的依據,本研究雖依據研究倫理 與手語翻譯員守則來進行研究,然此為研究者第一次嘗試,尚有不足之處,過程 中亦記錄下來,願成為後續相關研究的借鏡與建議。
第二章 文獻探討
在文獻探討的章節,共分為三節呈現,其為:第一節聽覺障礙者的身心特 質;第二節聽覺障礙者的就業特性與現況;第三節聽覺障礙者就業之相關研究等 三部份,各節內容詳述如下:
第一節 聽覺障礙者的身心特質
「聽覺障礙是一種非常繁雜的缺陷,這種缺陷結合醫學、聽覺、語言、社 會和心理等因素,嚴重影響聽覺障礙學生的發展歷程。」(蕭金土和王淑媺,1988) 目前為止,雖沒有充分的研究顯示出聽障者有「特定」的人格特質,就如同一般 人一樣,每一個聽障者皆有不同的個性與特質,甚至有相當大的差異。然而,聽 覺障礙者因生理上皆有「聽覺功能」損失,而出現生理、心理及就業特徵是大部 份的聽障者所共有的,研究者將之歸納如下。
一、聽覺障礙者生理特質 (一)語言發展
兒童期是人類最早開始學習語言的時期,因此若聽障者致障的時間是在兒 童時期,其學習語言種類及方式便會與聽人有所不同。Andrews,Leigh 與 Weiner 指出相關研究顯示聽障的父母所生之聽障小孩其語言發展的歷程與聽力正常兒 童相同,然習得語言的管道卻是不同,聽障兒童非以口語聽與說的管道,而是以 視覺手勢-手語管道來學習語言的,是故我們可以了解「聽力並不永遠是語言習 得的必要條件」,聽障者可以藉由其學習語言的優勢管道習得知識概念、語言和 社會技巧並其發展能夠與聽人無異 (引自陳小娟和刑敏華譯,2007) 。
然而聽障者若是學習一般聽人所學習的語言—口語可謂難上加難。因聽障 者在聽人當中處於少數,亦大多生長在聽人家庭,為使聽障者更能融入聽人社 會,並順利在其中進行溝通,許多聽障者自小便被安排以學習口語為主,並以口 語為獲取知識的管道,不過學習的歷程相當辛苦亦不一定能有好的成效。研究顯
學前一般兒童差。其原因為聽覺障礙者缺乏聽覺回饋與說話的經驗,導致有「說 話不流利,構音、聲音、韻律、音量不佳」等問題,即使接受口語訓練,對於「語 音、語法、語序、語句的複雜度、抽象概念、助詞等等語言知識」(曾義舜,2004) 仍難以習得與應用,聽障者清晰說話的能力依然受到限制(林寶貴,1994)。
(二)智力發展
聽覺障礙者智力的表現,主要是受到語言溝通能力與後天經驗的影響。1960 年以後的相關研究皆證明聽覺障礙者之心智能力與聽力正常者並無明顯差異,解 開了將聽覺障者視為智能障礙者的長期誤解。然而人們有語言作為獲取概念的媒 介,認知思考也是依靠語言符號系統來產生,學習口語的聽覺障礙者因聽覺損失 的關係導致口語語文能力低下、抽象概念不足,皆影響聽障者發展過程中概念的 形成,也不利於認知能力的發展;同時,聽障者的後天的家庭教育、安置方式、
學習經驗等皆會影響其智力表現。(國立嘉義大學特教中心,2006;
Blennerhasset,1990;Luckner 與 Handley,2008;McCain 與 Antia,2005) (三)溝通特質
聽障者所使用的溝通途徑主要有手語、口語和綜合溝通法等,聽障者們之 間通常會聚集成為一個社團,當中形成一套固定的交流模式、語言及文化,其中 大多是以手語成為語言交流的核心媒介,在其中聽障者沒有所謂的語言溝通問 題,可見聽障者只要在一個其能自由使用優勢語言的環境中,幾乎可以與人溝通 無礙。
然問題仍回到聽障者若要與聽人及聽人社會有所接觸,並須在其中求取生 存所需及福利需求時,便會需要配合聽人社會所使用的口語及其建構出來的社會 文化,如同一個對中文不熟練的外國人在台灣社會定居一般,需要使用這社會所 使用的口語語言來與社會接觸,如此便形成聽障者極大的溝通困境。林宏織、黃 湘儀(2005)研究顯示聽障者其聽語及閱讀能力不佳、在彰顯思想語情緒的決策性 溝通上猶有困難,較少呈現完整的敘述句,多以「關鍵字」回答問題。而生態互 動部分,聽障者在與熟識者進行日常事務等淺層溝通互動時未有顯著問題,但在
社會中語職場中仍有極大的溝通阻礙。是故有整併口語與手語溝通系統之必要。
二、聽覺障礙者心理特質
沈惠貞(2005)歸納聽障者在人際適應及社會情緒的相關研究如以下幾點:
(一)聽覺障礙者的人際適應能力不如聽人同儕。
(二)聽覺障礙者較無法根據他人的需要而調整自己的行為。
(三)聽覺障礙者可能有比較多的情緒及行為問題。
(四)聽覺障礙者往往難以明白別人的語意。
(五)聽覺障礙者對於事物的理解及分析能力,其敏銳度可能不如聽人。
以上呼應了 Kirk,Gallagher 與 Anastasiow(1997)指出對聽障者施以人格 量表的結果為,常有固執性、自我中心、缺乏自我控制、衝動性、挫折容忍力較 低,與易受他人暗示等人格特性,並易處隔離、寂寞與人際紛爭之中(Coll、
Cutler、Thobro、Haas 與 Powell,2009);若是聽障者就學時進入一般聽人班級 就學時,根據 Nunes 與 Pretzlik(2001)及 Kluwin(1999)研究,聽障者並非不喜 歡他們班上的同儕,然而卻容易被忽視且難以與聽人同儕建立親密關係。並蘇清 守(l982) 也指出,聽覺障礙學生的道德判斷能力,較一舨學生低(引自曾義舜,
2004)。不過探究其原因,就如同前面所述,聽障者處在聽人社會,因其聽力障 礙影響人際溝通及社會適應,導致的社交和行為問題。故聽障者的社會情緒適應 困難,多半是後天因素之影響(曾義舜,2004)。
第二節 聽覺障礙者的就業特性與現況
根據相關文獻,研究者將聽覺障礙者的就業特性、現況與困境做以下整理 歸納,其分述如下:
一、聽覺障礙者的就業特性
關於聽障者的就業特性,綜合 Walter(1993);Punch,Hyde 與 Creed(2004);
台北縣政府勞工局(2007);江俊明(2003)及高明志、郭佩欣與林宏旻(2007)等學 者文獻整理如下:
(一)求職認知不足
聽覺障礙者對社會現況、就業市場、就業環境與自己的情況不甚了解,常 常對工作有過高期待及不切實際的要求,像是期待拿高薪資又期待週休二日或是 不想加班等。
(二)工作時心態不正確、缺乏職業道德
當順利就業後,應珍惜就業機會、遵守公司規範並恪守本分與職務。然聽 覺障礙者因在成長過程因文化因素與社會隔絕或是因受到過度保護,導致社會化 不足,產生較自我中心的主觀意識,也難以認同及融入「聽人社會」的大環境,
以致於使其缺乏正確的工作心態與職業道德,出現遲到、早退、工作態度鬆散與 經常抱怨、要求等情況,更有甚者,像是幾位聽障朋友一起進入同一公司,因其 中一人不滿意工作情況,而帶著一同進來的聽障者群起離職等類似的情況。
(三)缺乏提升工作技能的警覺心
特殊學校的職業技能課程安排,與目前的就業市場需求有所差距,產生區
特殊學校的職業技能課程安排,與目前的就業市場需求有所差距,產生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