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研究方法與步驟
第二節 研究對象
壹、研究對象的選擇
本研究欲探究代間傳遞的現象,研究對象必須涉及三代,因此在 研究對象的選擇上有三點條件:
1、家庭中至少育有ㄧ位 3-6 歲的女兒。
2、外祖母必須是母親兒童時期的主要照顧者,母親也必須是女兒現 階段幼兒時期的主要照顧者。
3、幼兒的外婆必須具備良好的口語與聽覺能力,也不能患有失智症。
設定以上的條件是因為本研究的受訪者,必須回憶照顧自己子女 3-6 歲時的經歷,方能進行深入訪談,加上研究者為幼兒教育組的學生,
本身的興趣是在探討兒童前期母親的教養行為,因而對家中子女的年 齡有所限制。
本研究中的研究對象皆為兒童的主要照顧者,期能呈現對兒童教 養行為的完整面向,真實陳述出日常生活中與兒童相處的情形。由於 上述限制,因此採用立意取樣的方式,立意取樣主要目的在於,選擇 資訊豐富之對象作深入的研究(Patton, 2008),即以身邊認識的家庭開 始尋找,最後尋得正式的研究對象,共有三個家庭中的母親(G2),
以及三位母親原生家庭的母親(G1)。
45
貳、研究對象的家庭概況
依據上述條件尋得三組家庭的母親及外婆,家中皆育有正在就讀 幼稚園的女兒,因為三組家庭的環境與概況差異甚多,茲分述如下:
(一) 小曼外婆與小曼媽媽:
小曼外婆居住在較為鄉下地方的平房,在小曼媽媽幼稚園時期,
要前往附近較大的城鎮需要 30 分鐘以上的車程,加上等待間隔時間 長的公車,通常需花費 1 個小時以上的時間,才能到達目的地,且住 家旁邊皆無鄰居。當時小曼外婆與婆婆同住,家庭型態為三代同堂的 家庭。
小曼媽媽為排行第二的女兒,現今居住在城鎮,住家所在地為城 鎮的鬧區,是一棟三層樓的樓房,一樓是小曼爸爸與媽媽餐飲工作場 所,二樓以上為住家,小曼媽媽育有一子一女,小曼哥哥就讀國小二 年級,小曼是排行第二的女兒,現在就讀幼稚園中班;小曼家的家庭 型態為核心家庭。
(二) 小茹外婆與小茹媽媽:
小茹外婆居住在城鎮,在小茹媽媽幼稚園時期,住家為一棟三層 樓的樓房,小茹外公與外婆的工作相同,皆為餐飲服務業;小茹外婆 家的家庭型態為核心家庭。
小茹媽媽為排行第二的女兒,現今居住在城鎮近郊,住家所在地 為住宅區,是一棟三層樓的樓房;小茹爸爸與媽媽皆為學校的行政人 員;小茹媽媽育有一子一女,小茹哥哥就讀國小六年級,小茹是排行 第二的女兒,現在就讀幼稚園小班;小茹家的家庭型態為核心家庭。
(三) 小芸外婆與小芸媽媽:
47